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Zhejiang EV-Tech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6

Feb 25, 2026

56389_rns_2026-02-25_c73a67c3-12d0-46fb-9812-cb34d510e4b9.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告编号:2026-007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倪斌先生、章纪明先生、陈宇先生、张尧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持有公司股份 1,180,061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6%)的倪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80,061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76%)的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80,0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76%)的章纪明先生和持有公司股份 1,180,06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6%) 的张尧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公司 股份。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分别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倪斌先生, 董事章纪明先生,副总经理陈宇先生,副总经理张尧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股)
减持数量
(股)
占总股本
的比例
%
倪斌 集中竞价 2025年12月25日-2026年
1月21日
47.54 278,000 0.18
章纪
集中竞价 2026年1月7日-2026年2
月4日
49.11 254,900 0.16
陈宇 集中竞价 2025年12月10日-2026年
1月21日
47.56 287,215 0.19
张尧 集中竞价 2025年12月8日-2026年2
月3日
46.83 300,740 0.19

注:上述人员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倪斌 合计持有股份 1,180,061 0.76 902,061 0.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5,015 0.19 92,915 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885,046 0.57 809,146 0.52
章纪
合计持有股份 1,180,062 0.76 925,162 0.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5,016 0.19 40,116 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885,046 0.57 885,046 0.57
陈宇 合计持有股份 1,180,061 0.76 892,846 0.5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5,015 0.19 45,837 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885,046 0.57 847,009 0.54
张尧 合计持有股份 1,180,061 0.76 879,321 0.5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5,015 0.19 1,775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85,046 0.57 877,546 0.57
  • 注:若上表中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 1、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 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2、倪斌先生、章纪明先生,陈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承诺。

  •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

  • 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 1、股东倪斌先生、章纪明先生、陈宇先生、张尧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 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告知。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