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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EV-Te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ug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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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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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倪斌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3.62% 0.13%
李岩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00 3.62% 0.13%
陈宇 副总经理 20.00 3.62% 0.13%
平定钢 副总经理 20.00 3.62% 0.13%
沈锡全 副总经理 20.00 3.62% 0.13%
张尧 副总经理 20.00 3.62% 0.13%
周日久 副总经理 20.00 3.62% 0.13%
胡森军 副总经理 20.00 3.62% 0.13%
章纪明 职工董事 7.20 1.30% 0.0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63人) 275.22 49.77% 1.77%
预留 110.6050 20.00% 0.71%
合计 553.0250 100.00% 3.56%

注:

  • 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 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