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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EV-Tech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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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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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会计师 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 钟建国先生。天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有合伙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 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4 年年报 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年度审计重点事项、审计调 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 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 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2024 年 3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 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 审计重点事项、重要节点安排、公司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与公司、会计师进行交 流,并对公司在年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3、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