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Zhejiang Dali Technology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1, 2021

54268_rns_2021-04-21_d2ac28e1-f476-4c43-89c9-63b38d3aac94.PDF

Management Repor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9次,本人亲 自出席(或通讯表决)9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对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召开的各次会议,本着严以律己、尽职尽责,认真 审核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 项职责,客观判断市场形势,了解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层深入沟通议案的 相关事项,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为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 此基础上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会议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核 查相关资料,尤其对关系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就公司对外担保、 利润分配、对外投资和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等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如下:

1、2020 年2 月21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 (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独立意见。

  • 2、2020 年4 月21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3)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4)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6)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3、2020 年4 月29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 立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的独立意见。

4、2020年5月29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1)关于收购航宇智通部分股权暨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 5、2020年6月30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 意见:

(1)对《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2)对《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3)对《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4)对《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对《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独立 意见;

2020年6月29日,本人就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6、2020年7月15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1)对《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对《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7、2020年8月26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 (1)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8、2020年10月28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 (1)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 (2)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9、2020年11月18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 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进行 了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0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 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 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对外担保、续任审计机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上发 表了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3、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利益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更好地保 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尽 本人应尽的职责。

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与支持,欢迎大家与本人沟通,本人的 联系方式为:[email protected]

==> picture [24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