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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Dali Technology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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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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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9次,本人亲 自出席(或通讯表决)9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对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召开的各次会议,本着严以律己、尽职尽责,认真 审核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 项职责,客观判断市场形势,了解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层深入沟通议案的 相关事项,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为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 此基础上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会议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核 查相关资料,尤其对关系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就公司对外担保、 利润分配、对外投资和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等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如下:
1、2020 年2 月21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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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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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4 月21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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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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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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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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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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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3、2020 年4 月29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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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的独立意见。
4、2020年5月29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1)关于收购航宇智通部分股权暨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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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年6月30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
意见:
(1)对《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2)对《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3)对《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4)对《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对《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独立 意见;
2020年6月29日,本人就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6、2020年7月15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1)对《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对《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7、2020年8月26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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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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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8、2020年10月28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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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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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9、2020年11月18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 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进行 了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0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 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 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对外担保、续任审计机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上发 表了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3、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利益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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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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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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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更好地保 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尽 本人应尽的职责。
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与支持,欢迎大家与本人沟通,本人的 联系方式为:[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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