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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Dali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ug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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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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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 *ST 大立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259,03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1 元,共计募集资金97,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8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2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1 月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 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270.7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929.24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1〕2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95,929.24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88,371.43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050.70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71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88,371.43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058.41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0,616.22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 差异[注] | G=E-F | 10,616.22 |
[注]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经2025 年1 月20 日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 年2 月6 日,公司将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10,616.22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的全部注销工作。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 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1 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官巷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于2021 年1 月与子公司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7 月15 日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和2020 年7 月31 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 活动。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 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高新支行 |
71340122000001254 | 已注销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滨江支行 |
19045101040060512 | 已注销 |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 口支行 |
3301040160017072367 | 已注销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滨江支行 |
362379085872 | 已注销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高新支行(实施主体:北京 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 |
71340122000002204 | 已注销 | |
| 合 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2021 年7 月28 日公司召开的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 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 新增。其中,实施主体新增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新增杭州市滨 江区。
经2022 年5 月16 日公司召开的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新增。其中,实施 地点新增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规划南川路与冠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1 年2 月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43.20 万元。公司已于2021 年2 月置 换完毕。
4.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22 年4 月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 万元非公 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3 年4 月12 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500.00 万元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
根据2023 年4 月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 万元非公 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00 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4 年4 月15 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
根据2024 年4 月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000.00 万元非公开 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4 年 12 月31 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 万元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上述使用的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2 年5 月16 日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不超过20,0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的 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额 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9,374.14 万元,截至2023 年9 月30 日实际投入金额为5,444.62 万元,实际投 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3,929.52 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 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所致。鉴于公司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已实施完 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 节余募集资金3,929.52 万元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 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研 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3,450.66 万元,截 至2024 年3 月31 日实际投入金额为9,815.72 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 总额少3,634.94 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必要的 优化调整所致。鉴于公司“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634.94 万元全部用于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 及产业化项目。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对“年产30 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以及“光电吊舱开发 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年产30 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22,650.49 万元,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4,787.73 万元,实
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7,862.76 万元,主要系(1)本项目得到了相关政 府补助资金支持;(2)公司根据外部环境、项目实际需要等对原设备清单进行了 必要的优化调整,大幅加大了国产化设备采购比例。
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3,318.41 万元,截至2024 年 12 月31 日实际投入金额为33,624.13 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多 305.72 万元,项目基本完成建设,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正开展室内装修。本 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
2025 年2 月6 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0,616.22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 户,并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注销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 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13,450.66 万元以及补充流动 资金24,700.00 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 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 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 年1-6 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编制单位: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95,929.2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371.4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 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 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全自动红外测温 仪扩建项目 |
否 | 9,374.14 | 5,444.62 | 5,444.62 | 100.00 | 2023/9/30 | [注1] | 否[注1] | 否 | |
| 2.年产30 万只红外 温度成像传感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 |
否 | 22,650.49 | 22,650.49 | 14,786.96 | 65.28 | 2024/12/31[注3] | [注4] | 否[注4] | 否 | |
| 3.研发及实验中心 建设项目 |
否 | 14,521.42 | 9,815.72[注2] | 9,815.72 | 100.00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4.光电吊舱开发及 产业化项目 |
否 | 25,753.95 | 33,318.41[注2] | 33,624.13 | 100.92 | 2024/12/31[注3] | 不适用 [注5] |
不适用 [注5] |
否 | |
| 5.补充流动资金 | 24,700.00 | 24,700.00 | 24,7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 计 |
97,000.00 | 95,929.24 | 88,371.43 | 92.1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 之所述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 之所述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 之所述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5 之所述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6 之所述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 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之说明。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注1] “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于2023 年9 月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全自 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出现合同签订延迟、项目进度滞后等不利因素,导致新增产能暂时未能充分利用并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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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34.94 万元用于其他未完成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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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对“年产30 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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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 “年产30 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于2024 年12 月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出现合同签订延迟、项目进度滞后等不利因素, 导致新增产能暂时未能充分利用并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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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 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因项目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而结项,项目基本完成建设,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正开展室内装修,暂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