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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Dahua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ug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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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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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 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2023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360,000 万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939,702.51 万 元,占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6.37%。上述担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及违规对外担保 情况。

二、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经核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 事项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 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 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本次提名的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 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关于第八届独立董事津贴事项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我们认为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六、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1、公司回购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 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 体价值,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 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独立董事:刘翰林、张玉利、曹衍龙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