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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Crystal-Optech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Apr 1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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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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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 n-C hi na Ce rti fi ed P ubl i c Ac c o unta 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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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 号 邮编:310007 电话:(0571) 8821 6888 传真:(0571) 8821 6999
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财务报表附注及年度报告的说明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11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12 年3 月16 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998 号)。
贵公司原将股权激励形成的股份支付费用5,735,434.94元作为非经常性损 益计算。根据2008 年3 月17 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股权激励有关备忘 录2 号》,现将上述股份支付费用作为经常性损益计算,并更正了2011 年度财务 报表附注以及2011 年年度报告,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更正后为5,727,540.38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更正后为116,382,869.44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更 正后为20.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更正后为1.01 元/股。贵公司 股权激励形成的股份支付费用5,735,434.94 元已计入2011 年度管理费用科目核 算,无需更正贵公司2011 年度财务报表。贵公司本次更正不影响我们已发表的 审计意见。
专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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