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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un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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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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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 使用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下属子公司宁 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成果,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 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对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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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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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日期:2011 年5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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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山路2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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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董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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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资本:121,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危险化工品生产(限有效许可证核准的品种生产)。聚碳酸 酯、碳酸二苯酯、丙二醇、混醇的生产;聚碳酸酯、塑料合金、塑料改性产品的 制造、销售、研发、技术咨询及转让;塑料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的批发、零售; 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 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 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 估计变更。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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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根据预计可使用年限,重新核定了折旧年限。
(1)房屋建筑物类:公司房屋建筑物均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标准, 大多为钢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质量高,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 本次对房屋建筑物变更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折旧年限20 年不变。
(2)机械设备类:为更加客观公正的反应公司机械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结 合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聚碳酸酯类专用设备的使用寿命进行评估,根据 评估结果提出专用设备使用折旧年限由10 年变为15 年;通用设备、运输工具折 旧年限维持10 年不变。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公司现执行的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如下表:
| 项 目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00 | 4.75-3.17 |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5.00 | 6.33-19.00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本次变更对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范围不做调整,仅将聚碳酸酯类专用设备
的折旧年限由10 年调整为15 年,折旧方法和净残值率不变,年折旧率分别由 9.5%调减至6.33%。
3、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 年4 月1 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 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变更后的折旧年限,经公司财务部门以2020 年12 月末的数据测算,假 设上述折旧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将会影响2021 年度少计提累计折旧约5515 万元,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 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 年度净利润5515 万元左右,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 年末所 有者权益5515 万元左右(实际金额以经审计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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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折旧年限调整的影响额占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5.53%, 占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绝对值的0.64%;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利润绝对值50%,也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绝对值的50%。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对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 定,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 观、真实和公允。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 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 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七、备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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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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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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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6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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