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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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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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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2021 年4 月27 日下午4:00 在钱江大厦22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 年4 月1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由监事周中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 人, 监事会主席吕江英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 4 月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 1,375,647,7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 元(含 总股本税),合计派发现金165,077,731.20 元,尚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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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自被聘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一直坚持公允、独立的原则,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收费水平合理, 审计质量可靠。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吕江英、李锋、周中军回避表决,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八)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 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 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的内部控制情况。
(九)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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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 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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