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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Sep 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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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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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8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定于2023 年9 月22 日(星期五)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 年9 月22 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9 月22 日——2023 年9 月22 日。其中: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9
-
月2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9 月22 日上午
-
9:15 至下午15:00。
-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
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9 月18 日。
-
7.出席对象:
-
(1)截至2023 年9 月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1 -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 号钱江大厦2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11 |
| 2.01 | 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 | √ |
| 2.03 |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 |
| 2.04 | 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 √ |
| 2.05 | 配售对象 | √ |
| 2.06 | 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 √ |
| 2.07 |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 |
| 2.08 | 承销方式 | √ |
| 2.09 | 发行时间 | √ |
| 2.10 | 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 √ |
| 2.11 |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 √ |
| 3.00 |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 √ |
-
提案1 至9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
2 -
见公司2023 年8 月25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
提案1 至9 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
提案1-9 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3 年9 月 18 日下午16:3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并请通过电话方式 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9 月1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 号钱江大厦22 楼董事会 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电话:0571-87569087
传真:0571-87569352
- 3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 号钱江大厦22 楼董事会办公室(战 略发展部)(邮编310051)
-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9 月5 日
- 4 -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061
-
2.投票简称:浙交投票
-
3.提案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9 月2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9 月22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
5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 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条件 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 案 |
√ | |||
| 2.01 | 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2 | 发行方式 | √ | |||
| 2.03 |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 | |||
| 2.04 | 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 √ | |||
| 2.05 | 配售对象 | √ | |||
| 2.06 | 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 √ | |||
| 2.07 |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 案 |
√ | |||
| 2.08 | 承销方式 | √ | |||
| 2.09 | 发行时间 | √ | |||
| 2.10 | 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 √ | |||
| 2.11 |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 √ | |||
| 3.00 |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的议 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 宜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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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8.00 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 9.00 (2023-2025 年)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 “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 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 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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