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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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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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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征收下属公司地块暨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地 产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9 月26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征收下属公司地块暨签订<国 有土地上房地产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与杭州市西溪谷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 部”)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征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杭州市城市控制规划 及西溪谷建设发展要求,指挥部受西湖区政府委托,意向征收浙江交工位于西溪 路517 号、519 号、521 号地块的房地产。上述地块房产参照合法建筑进行评估 的评估价值为299,937,666 元人民币,采用“产权置换”的实物征收补偿方式, 补偿的实物资产价值309,479,864.45 元,同时给予38,133,755 元人民币现金奖 励和补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征 迁补偿安置协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董 事会授权子公司浙江交工相关方与政府征收方签订本次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被征迁资产介绍

被征迁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西溪路521 号住宅用地上的员工宿舍,建筑面积2594.45 ㎡;位于西溪路 521 号1 幢2 单元102 室住宅房屋,建筑面积70.17 ㎡;位于西溪路521 号1 幢 2 单元302 室住宅房屋,建筑面积70.17 ㎡;位于西溪路521 号2 幢1 单元301 室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9.94 ㎡;位于西溪路517 号底层商场,建筑面积4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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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其他类建筑490.29 ㎡(指无合法手续建造、破损简易的建筑,不能认 定参照合法房屋补偿,下同)。

2.西溪路519 号、521 号工业用地16456 ㎡,以及地上建筑面积9632.75 ㎡; 位于西溪路521 号住宅用地上2594.45 ㎡地上房屋的装修附属物(含其他类建筑 126.99 ㎡)。

二、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征迁部门):杭州市西溪谷建设指挥部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550 号西溪新座5 号楼

法定代表人:姚骏

乙方(被征迁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 号钱江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伟

(一)被征迁补偿范围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杭永房地估 [2021]字第C30021-2 号、C30021-3 号、C30021-4 号、C30021-5 号、C30021-8、 C30021-9、C30021-10、C30021-11、C30021-12、C30021-13):

1.上述补偿范围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补偿评估金额为:247,767,276 元人民 币,大写金额:贰亿肆仟柒佰柒拾陆万柒仟贰佰柒拾陆元整。

2.工业用地上的1830.54 ㎡员工宿舍补助金额为(按照住宅用地上的房屋评 估单价的60%计算):52,170,390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伍仟贰佰壹拾柒万零叁 佰玖拾元整。

以上被征迁补偿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299,937,666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贰 亿玖仟玖佰玖拾叁万柒仟陆佰陆拾陆元整。

(二)补偿方式及相关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浙江交工所属的且纳入本次征迁补偿的资产,采用房屋 产权调换的实物方式进行补偿。同时,为了激励浙江交工加快搬迁,甲方依据相 关政策,以现金方式给予乙方奖励和补助。

1. 实物补偿及金额

杭州市西溪谷建设指挥部根据等值置换的原则,提供景致公寓、新安嘉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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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墩西单元XH03-R21-03 地块拆迁安置房10 号楼、德泽家园、景溪南苑等114 套房源,房屋建筑面积共计8691.74 ㎡,以及浙商创投中心2-501、2-502、2-503、 2-512、2-513、2-514、3-706、浙大森林C3 号楼建筑面积共计3375.33 ㎡,合 计价值:309,479,864.45 元,具体详见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评估报告(杭永房地估[2021]字第CA30021-001 号~CA30021-114 号、杭永房 地估[2021]字第QS30021-1 号,QS30021-2 号)。

2. 现金奖励与补助

(1)停业停车损失补助,金额:9,109,978 元,大写金额:玖佰壹拾万零 玖仟玖佰柒拾捌元整。

(2)临时安置补助,金额:3,020,738 元,大写金额:叁佰零贰万零柒佰 叁拾捌元整。

(3)临时安置奖励,金额:2,102,303 元,大写金额:贰佰壹拾万零贰仟 叁佰零叁元整。

(4)搬家补助,金额:672,561 元,大写金额:陆拾柒万贰仟伍佰陆拾壹 元整。

(5)搬迁奖励,金额:9,018,020 元,大写金额:玖佰零壹万捌仟零贰拾 元整。

(6)综合签约奖励,金额:10,126,763 元,大写金额:壹仟零壹拾贰万陆 仟柒佰陆拾叁元整。

(7)517 号商铺装修附属物及其他类建筑、521 号住宅用地上的宿舍装修附 属物及其他类建筑补助,金额4,083,392 元,大写金额:肆佰零捌万叁仟叁佰玖 拾贰元)。具体详见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杭 永房地估[2021]字第C30021-6 号、C30021-7 号、C30021-14 号)。

上述各项以现金支付的补助和奖励合计38,133,755 元,大写金额:叁仟捌 佰壹拾叁万叁仟柒佰伍拾伍元整。

(三)土地及房屋腾空移交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乙方员工宿舍内实际承租人的签约腾空工作,并按照本协 议相关房屋及权证约定,在后续签订的三方协议中明确搬迁时间,腾空上述房屋 移交给甲方,并及时办理权证注销和提交甲方验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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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款项支付及房屋移交

在约定时间腾空移交房屋并完成权证注销后,由甲方在15 个工作日内将上 述安置房源移交给乙方,并支付相关奖励款项,甲方承诺协助沟通省直房改审批 及不动产登记工作。

(五)违约责任

乙方未在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内腾退完毕并与甲方完成验收确认的,从逾期之 日起,每日按补偿总金额的万分之1 计算违约金。

甲方未在第五条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安置房源、奖励及补助的,从逾期之日起, 每日按补偿总金额的万分之1 计算违约金。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向房产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房地产征迁补偿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本次征迁范围内部分房产因 历史原因,存在无证、违建等情况,权属存在瑕疵。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 时任股东浙江省交通集团、中航国际成套设备、宁波汇众壹号、宁波汇众贰号承 诺在上述瑕疵资产因罚款等原因出现损失时予以补偿。详见公司于2017 年11 月2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通过本次 征迁补偿,上述资产权属瑕疵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万邦评报﹝2017﹞59 号)、以及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的函),上述资产以 2016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账面价值99.74 万元,评估值344.76 万元。本次 征迁补偿的评估值为2.999 亿元,并给予3.095 亿元征收实物补偿,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背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事宜。

本次征迁补偿包括“产权置换”实物补偿+现金支付的奖励及补助,合计金 额3.476 亿元,本次交易预计增加公司净利润2.491 亿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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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根据本次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住户(即实际承租 的员工)的签约腾空工作,土地及房屋腾空三方协议尚未签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本次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相关规定,置换补偿尚未取得,产权注销、过户 尚未办理,存在不确定性。

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9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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