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Zhejiang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28, 2021
54123_rns_2021-06-28_c56d2404-cadb-47ab-a3dd-4e13dbd694b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6 月2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相关议案, 并对议案内容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 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未来资金付款计划,预计有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 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其本人同意,提名程 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未发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 1 -
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 -
(本页无正文,专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 picture [389 x 19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范 宏 金迎春赵 敏 徐荣桥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