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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n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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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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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浙 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科” 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 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2,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扣减承销和保荐费用 405.66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 资金为 249,594.34 万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51.8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49,442.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根据《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并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1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万元) |
募集资金 投资额(万元) |
|---|---|---|
| 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 | 100,970.00 | 100,000.00 |
| 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 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
110,280.48 | [注] |
| 补充营运资金 | 55,000.00 | 55,000.00 |
| 合计 | 266,250.48 |
[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扣除发行费用 557.55 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投资金额。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该次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50,000 |
| 减: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 | 405.66 |
| 发行费用 | 128.30 |
| 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 | 12,446.56 |
| 104 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 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
46,910.07 |
| 补充营运资金 | 0.00 |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0 |
| 加:利息收入净额 | 2,712.16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70,821.57 |
注:2020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和保荐费用 405.66 万元(不含税),律师费、审 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 部费用 151.89 万元(不含税),合计 557.55 万元,其中发行费 23.59 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 银行账户对外支付,未以募集资金置换,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该次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专户余额(万元) |
|---|---|---|---|
| 1 |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 33050161622700001324 |
149,723.51 |
| 2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331066110018170312995 |
15,578.37 |
2
| 3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 江支行 1202021429900565860 |
5,508.42 |
|---|---|---|---|
| 4 | 浙江瓯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 江支行 1202021429900569592 |
11.27 |
| 合计 | 170,821.57 |
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 募集资金,因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2021 年资金付款计划,部分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 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 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后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 所并公告。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 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募投项目中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与104 国道西过境平阳段 (104 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 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下属公 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PPP 项目公司。公司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拟逐步对浙江交工增资,对PPP 项目公司增资及提 供委托贷款,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周转,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承诺如下:
3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
-
2、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3、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
4、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
5、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东兴证券、浙商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 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 ___ 李铁楠 王 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 ___
万 峻 赵 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