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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Chint Electr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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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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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国泰君安 ” )作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 正泰电器 ” 或 “ 公司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正泰电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 3031 号文核准,正泰电器由主承销商国 泰君安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48,009,101 股,每股作价人民币 17.58 元,共募集资金 436,00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3,100.00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432,900.00 万元,已由国泰君安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4.8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2,865.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7 〕 27 号)。 2017 年 5 月, 公司将上述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1.97 万元进 行了抵扣,并调增资本公积 1.97 万元,相应增加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 集资金净额为 432,867.17 万元。

公司已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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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额(万元)
1 国内外光伏电站项目 398,402.85 316,000.00
(1)国内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 302,308.82 248,000.00
(2)国外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 63,226.44 46,000.00
(3)国内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32,867.59 22,000.00
2 国内居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73,250.00 100,000.00
3 智能制造应用项目 23,415.19 20,000.00
合计 595,068.04 436,000.00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和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浙江正泰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次变更后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额(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累计已投资额(万元)
1 国内外光伏电站项目 243,438.39 160,888.60
(1)国内地面式光伏电站项目 195,995.85 140,795.85
(2)国内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47,442.54 20,092.75
2 国内居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80,000.00 57,711.16
3 智能制造应用项目 20,000.00 15,991.99
合计 443,438.39 234,591.75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需结合市场、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因 此存在一定的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 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 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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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正泰电器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查,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作为正泰电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独立财务顾问,对正泰电器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2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 成本。

3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国泰君安对于正泰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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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签名:

杜惠东 刘向前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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