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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BENLI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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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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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立科技”) 于2021 年12 月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5,059,780.50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1 号)同意注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680,000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1,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 3,255,237.8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 年9 月8 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浙江 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3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备案情况
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 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
平台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
酯扩产及DDTA、EETA 建设项目

14,343.96
14,343.96 代码:2020-331082-26-03-117779
基于四氯化碳傅克反应技术平
台的2,4-二氯-5-氟苯甲酰氯
14,512.21 14,512.21 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
码:2020-331082-26-03-117778
扩产及TBBC、TMBC 建设项目
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753.16 13,753.16
码:2020-331082-26-03-108579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
合计 47,609.33 47,609.3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25.52 万 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 20,716.19 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 了审批或备案登记程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 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 年9 月8 日,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5,059,780.5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截止披露日自
筹资金已投
入金额
1
基于一氧化碳羰基化反应技术
平台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
酯扩产及DDTA、EETA 建设项目
14,343.96
14,343.96
3,762.58
2
基于四氯化碳傅克反应技术平
台的2,4-二氯-5-氟苯甲酰氯
扩产及TBBC、TMBC 建设项目
14,512.21
14,512.21
741.06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753.16
13,753.16
2.34
4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
合 计
47,609.33
47,609.33
4,505.98
拟置换金额
3,762.58
741.06
2.34
-
4,505.98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前,发行人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 款项。”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12 月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5,059,780.50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 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浙江本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 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立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本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2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