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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BENLI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31, 2021
56020_rns_2021-08-31_f0737c16-0e18-4289-a22c-24f94cabfc6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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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立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 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21]2601号文予以注册。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1,768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将于2021年9月2日(T日)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 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 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为42.50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54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5.14倍(截至2021年8月30日(T-3日))。
(3)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21年9月2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 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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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申购。
(5)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9月6日(T+2日)公告的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 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2、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 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4、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1年8月31日(T-2日)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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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 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6 、本次发行价格为 42.50 元 / 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与行业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 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45.14 倍。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42.5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3.54 倍,低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行业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与招股说明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 公司简称及 证券代码 |
T-3 日(含当 日)前20 个 交易日均价 (元/股) |
2020 年扣非 前EPS(元/ 股) |
2020 年扣非 后EPS(元/ 股) |
对应的静 态市盈率 (倍,扣非 前) |
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倍,扣 非后) |
|---|---|---|---|---|---|
| 中欣氟材 (002915. SZ) |
25.43 | 0.5697 | 0.5465 | 44.64 | 46.53 |
| 永太科技 (002326. SZ) |
36.04 | 0.1369 | 0.0082 | 263.26 | 4395.12 |
| 新化股份 (603867. SH) |
30.60 | 1.4588 | 1.2785 | 20.98 | 23.93 |
| 利安隆 (300596. |
39.87 | 1.4292 | 1.4083 | 27.90 | 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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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简称及 证券代码 |
T-3 日(含当 日)前20 个 交易日均价 (元/股) |
2020 年扣非 前EPS(元/ 股) |
2020 年扣非 后EPS(元/ 股) |
对应的静 态市盈率 (倍,扣非 前) |
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倍,扣 非后) |
|---|---|---|---|---|---|
| SZ) | |||||
| 算术平均市盈率 | 89.19 | 1,123.47 | |||
| 算术平均市盈率(剔除永太科技后) | 31.17 | 32.93 | |||
| 本立科技 | - | 1.2976 | 1.2672 | 32.75 | 33.54 |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
注:①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②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③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列示的可比公司中,联盛化学已于 2020 年 8 月从全国中小企业股 权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中摘牌,合佳医药(838641.OC)因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停牌,无最近可参考 的市盈率;吉泰股份(832834.OC)在全国股转公司交易不活跃,日均成交量和换手率均较 低,未纳入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对比。
本次发行价格 42.5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3.54 倍,低于截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 2020 年 EPS 对应的算术平均市盈率 1,123.47 倍,但如将永太科技(超过 100 倍)作为极值剔除,则发行人发行市盈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剔除永太 科技后)算术平均市盈率 32.93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 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与其他细分领域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C26 行业中与发行人所处化工中间体细分领域相近的其他可比上市公司估 值情况如下:
| 值情况如下: | ||||
|---|---|---|---|---|
| 证券简称及 证券代码 |
从事业务及主要产品 | 2021年8月 30 日(含) 前20 个交 易日均价 (元/股) |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 | |
| 扣非前 | 扣非后 | |||
| 雅本化学 (300261.SZ) |
创新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 氯虫苯甲酰胺中间体、三氟苯嘧 啶中间体等 |
5.58 | 33.39 | 37.27 |
| 联化科技 | 医药及中间体 、农药及中间 | 24.51 | 205.62 | 35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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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250.SZ) | 体 、精细与功能化学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抗真菌 医药中间体、杀虫剂原料药及中 间体等 |
|||
|---|---|---|---|---|
| 新宙邦 (300037.SZ) |
新型电子化学品及功能材料的 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 产品包括电池化学品、有机氟化 学品、电容化学品、半导体化学 品 |
111.8 | 88.70 | 95.44 |
| 亚太实业 (000691.SZ) |
精细化工产品中的医药中间体、 农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主要产品为吡啶类、MNO 及其他化工产品三类 |
4.76 | 85.46 | 820.69 |
| 万润股份 (002643.SZ) |
信息材料产业、环保材料产业等 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 液晶中间体材料 、OLED中间 体材料等 |
20.02 | 36.06 | 37.71 |
| 扬帆新材 (300637.SZ) |
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主要产品为光引发剂产品 及巯基化合物及衍生产品 |
10.25 | 87.01 | 95.44 |
| 三美股份 (603379.SH) |
氟碳化学品和无机氟产品等氟 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为氟制冷剂和氟发泡 剂等 |
24.77 | 68.16 | 99.48 |
| 算术平均值(已剔除极值联化科技和亚太实业) | 62.67 | 73.07 |
-
注: 1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截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
-
2 、上述公司选自于发行人所处精细化工中间体细分领域。
如上表所示,上述可比公司剔除极值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73.07 倍,发行 人本次发行市盈率 33.54 倍,低于上述可比公司剔除极值后的平均静态市盈 率。
( 4 )发行人与招股说明书可比上市公司的具体比较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 润摊薄后市盈率略高于可比公司 2020 年静态平均市盈率(剔除市盈率极值)平 均值的主要原因:①发行人所处喹诺酮关键中间体细分行业无完全可比上市公 司,目前 A 股还没有与其主营业务、业务模式等较一致的企业;②发行人盈利 能力及成长性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销售净利率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等指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③发行人在喹诺酮关键中间体细分行业占 据主导地位,产品市场前景良好,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宽,现有产品可以覆盖 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和新材料中间体,满足不同领域的客户需求,市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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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不断扩大,且客户粘性和集中度较高,占比较高的客户大多为上市公司,可 以降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提高盈利能力;④发行人具有研发技术优势,为 喹诺酮原料药等行业的产业升级提供安全、环保、高效的中间体产品、技术与 服务,积累了较多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储备了技术和产品,并构建了成熟高效 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⑤发行人具有清洁 生产优势,始终以创新工艺替代传统工艺,产品合成技术和工艺不断完善,副 产物充分循环利用,三废产生量少,大幅度减少治理成本,使原料成本得到有 效控制,提高了发行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A 、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新材料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为 801 产品、 1201 产品、 1501 产品、 1701 产品等喹 诺酮关键中间体,是国内领先的专注于清洁生产的化工中间体生产企业。
发行人聚焦喹诺酮原料药及关键中间体绿色工艺路线的研究,创设了一氧化 碳羰基化反应、四氯化碳傅克反应和喹诺酮原料药绿色合成等三大技术平台,实 现 801 产品和 1201 产品等关键中间体产业化,并通过上述关键中间体把部分喹 诺酮原料药的生产工艺统一到一个大平台上,发行人在喹诺酮关键中间体细分行 业中占据主导地位,市场占有率较高。
发行人依托三大技术平台,产品开发可由喹诺酮关键中间体拓展至医药其他 领域,农药杀菌剂、杀虫剂领域以及新材料的光引发剂领域等领域。除横向延伸 外,业务同步向上游原料和向下游高级中间体及原料药的拓展,可使发行人拥有 更多的发展空间。
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目前无主营业务、业务模式等较一致的 A 股上市公司。 发行人选取同为精细化工领域且部分产品应用领域或部分客户等存在重合的上 市公司中欣氟材、永太科技、新化股份和利安隆进行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发 行人处于同一精细化工行业,其中中欣氟材和永太科技业务等与发行人较相近, 但产品类别和业务模式仍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中欣氟材主要从事氟精细化工,应用于含氟医药、含氟农药、新材料与电子 化学品三大领域。 2019 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新增氟化氢、氢氟酸、 硫酸及萤石矿的开采、选矿及销售等。发行人和中欣氟材均生产和销售医药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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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且喹诺酮原料药部分客户重合,中欣氟材现有业务包含资源性产品。
永太科技是含氟医药、农药与新能源材料制造商。永太科技在产品类别以及 所处产品链的环节与发行人较相近,发行人和永太科技同处一个园区,均提供医 药中间体和农药中间体产品。
新化股份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 品的生产经营,产品种类较齐全,脂肪胺产品下游主要用于农药生产,客户分布 较为分散。发行人部分产品和新化股份部分产品均用于农药中间体。
利安隆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 为光稳定剂、抗氧化剂、 U-PACK 等,应用于聚氨酯材料领域,行业市场领域相 对细分且充分竞争。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 TBBC 和 TMBC 可作为生产紫外 吸收剂、光引发剂的中间体,主要用于化妆品中的防晒剂及油墨中的光引发剂等。
B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三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营运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a. 销售毛利率
发行人与中欣氟材、永太科技、新化股份和利安隆的销售毛利率对比情况如 下:
| 可比公司简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中欣氟材 | 25.69% | 22.08% | 24.37% |
| 永太科技 | 26.61% | 28.53% | 26.79% |
| 新化股份 | 21.33% | 23.54% | 21.66% |
| 利安隆 | 27.25% | 29.24% | 31.12% |
| 行业平均数 | 25.22% | 25.85% | 25.99% |
| 本立科技 | 24.59% | 22.30% | 20.77% |
数据来源: wind
发行人与上述公司在产品类别、客户类型、应用市场、销售模式等有所不同, 导致销售毛利率存在差异,其报告期销售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比略 低,但随着销售规模的增加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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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销售净利率
报告期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销售净利率比较如下:
| 可比公司简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三年平均值 |
|---|---|---|---|---|
| 中欣氟材 | 11.45% | -7.71% | 8.24% | 3.99% |
| 永太科技 | 2.25% | 7.60% | 13.08% | 7.64% |
| 新化股份 | 9.59% | 7.35% | 8.46% | 8.47% |
| 利安隆 | 11.66% | 13.27% | 13.18% | 12.70% |
| 行业平均数 | 8.74% | 5.13% | 10.74% | 8.20% |
| 本立科技 | 14.68% | 13.07% | 10.24% | 12.66% |
数据来源: wind
发行人报告期销售净利率总体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以创 新工艺替代传统工艺,产品具有安全、环保和成本等优势,销售规模的逐年提升 进一步降低单位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提升了公司盈利能力。
c.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可比公司简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三年平均值 |
|---|---|---|---|---|
| 中欣氟材 | 11.45% | -7.15% | 7.80% | 4.03% |
| 永太科技 | 3.67% | 8.76% | 15.55% | 9.33% |
| 新化股份 | 14.49% | 11.58% | 24.53% | 16.87% |
| 利安隆 | 14.41% | 17.60% | 19.63% | 17.21% |
| 平均值 | 11.01% | 7.70% | 16.88% | 11.86% |
| 本立科技 | 21.52% | 21.37% | 15.60% | 19.50% |
数据来源: wind
发行人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总体高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d. 三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 可比公司简称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 2020 年 | 2018 年 | 复合增长 率 |
2020 年 | 2018 年 | 复合增长率 | |
| 中欣氟材 | 103,417.64 | 43,904.59 | 53.48% | 11,840.91 | 3,615.67 | 80.97% |
| 永太科技 | 345,030.66 | 329,527.38 | 2.33% | 7,769.40 | 43,097.19 | -57.54% |
| 新化股份 | 232,114.14 | 223,221.57 | 1.97% | 22,269.62 | 18,874.11 | 8.62% |
| 利安隆 | 248,278.71 | 148,774.93 | 29.18% | 28,952.46 | 19,606.56 | 21.52% |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232,210.29 | 186,357.12 | 11.63% | 17,708.09 | 21,298.38 | -8.82% |
| 剔除中欣氟材和 永太科技后的平 均值 |
240,196.43 | 185,998.25 | 13.64% | 25,611.04 | 19,240.34 | 15.37% |
| 发行人 | 62,484.40 | 43,798.34 | 19.44% | 9,171.38 | 4,485.54 | 4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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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wind
注:①中欣氟材 2019 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新增氟化氢、氢氟酸、硫酸及萤 石矿的开采、选矿及销售等,导致其 2019 年、 2020 年收入和利润较 2018 年大幅增加。上 述新增业务与发行人业务差异较大,基于可比性考虑拟剔除。②永太科技近三年业绩持续下 滑,导致利润复合增长率为负数,拟剔除。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19.44% ,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42.99% ,均较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高,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
e. 营运能力指标
| 营运能力指标 | 可比公司简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
中欣氟材 | 7.71 | 6.51 | 4.91 |
| 永太科技 | 5.11 | 4.94 | 4.80 | |
| 新化股份 | 13.97 | 11.42 | 11.44 | |
| 利安隆 | 5.97 | 6.3 | 6.37 | |
| 平均值 | 8.19 | 7.29 | 6.88 | |
| 本立科技 | 17.58 | 19.00 | 20.41 | |
| 存货周转率 (次) |
中欣氟材 | 5.59 | 4.74 | 4.07 |
| 永太科技 | 3.34 | 3.55 | 3.70 | |
| 新化股份 | 7.41 | 5.24 | 7.23 | |
| 利安隆 | 3.17 | 2.7 | 2.82 | |
| 平均值 | 4.88 | 4.06 | 4.46 | |
| 本立科技 | 6.04 | 8.22 | 7.18 |
数据来源: wind
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0.41 次、 19.00 次和 17.58 次,报告 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18 次、 8.22 次和 6.04 次,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 均水平。
C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的优势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商业模式、客户类型、技术水平、研发费用、下 游应用领域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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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 司 |
商业模式 | 客户类型 | 技术水平 | 研发费用 | 下游应用领域 |
|---|---|---|---|---|---|
| 中欣氟材 | 以2,3,4,5-四氟苯甲酰氯、2,4-二氯-5- 氟苯乙酮、N-甲基哌嗪为代表的医药 中间体和以2,3,5,6-四氟苯系列、 BMMI为代表的农药中间体是公司的 主导产品,构成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 源。在抓好老产品老市场的同时,把 大部分精力投入到新材料、电子化学 品及农药中间体等新产品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积极转型创新,努力拓展 新市场。2020年主营业务中基础化工 类占比37.72%,精细化工类占比 60.75%。销售模式:国内客户主要采 取直销模式;国外客户采取直销+贸 易商代理模式;生产模式:产品主要 采取“市场为导向,以销定产”的生产 模式 |
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医药、农 药、化工企业及相关贸易商、 国内制冷剂企业,涉及基础氟 化工客户、医药化工客户、农 药化工客户、新材料和电子化 学品客户群体。2018年、2019 年和2020年前五大客户销售 占比分别为53.52%、 37.72%、28.92%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累计拥有发明专利33项, 其中国外发明专利2项;省 级科技成果鉴定27项 |
2020年研发费 用2,469.91万 元,研发费用占 当年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2.39% |
氟精细化学品主要应用 于含氟医药、含氟农药、 新材料与电子化学品三 大领域;酸级萤石精粉 主要用途是作为氟化工 的原料销售给下游氟化 工企业用于制作氢氟酸 等基础化工品;高品位 萤石块矿主要用于钢铁 等金属的冶炼和陶瓷、 水泥的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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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太科技 | 秉承“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的发展战略,以氟苯精细化学品为起点,在 做强、做大含氟中间体业务的同时, 积极发挥资本市场的平台作用,将医 药、农药产业链向下游高附加值的原 料药、制剂领域延伸,形成了从中间 体、原料药到制剂的垂直一体化产业 链,且在含氟芳香类中间体方面产能 全球领先,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定 制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业务。主要 采取直销方式,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 模式 |
该公司已与德国默克、巴斯 夫、拜耳、住友、美国默克、 先正达等国际著名化工企业, 以及多家国内知名企业建立 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18年、 2019年和2020年前五大客 户销售占比分别为24.15%、 22.34%、17.81%,客户较为 分散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累计授权发明专利106项 |
2020年研发投 入13,818.97 万元,研发费用 占当年营业收 入的比例为 4.01% |
按照终端应用领域分为 三类,包括医药类、农 药类、锂电及其他材料 类 |
|---|---|---|---|---|---|
| 新化股份 | 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香料香 精、双氧水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生 产经营,坚持以科技为本、创新发展 的经营战略,以打造健康、安全、绿 色、环保的新型现代化工企业为目标, 已形成多元化、规模化、科技含量较 高、工艺技术较为先进的低碳脂肪胺 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香料香精系列 等产品。设有市场营销部和国际贸易 部,采用买断式的直销模式;采用 “以销定产 ”的生产模式 |
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生产商和 贸易商两类。主要客户包括瑞 士奇华顿公司(全球香料香精 行业最大的公司之一)、中山 化工集团公司等,与发行人客 户群体存在较大差异;2018 年、2019年、2020年前五大 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25.62%、19.70%和11.98%, 客户较为分散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3项, 实用新型专利23项;利用 自主开发的丙酮加氢生产 异丙胺和异丙醇新型高效 专用催化剂和合成专利技 术,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 发的 “中国专利优秀奖(2012年) ” |
2020年研发费 用8,490.15万 元,研发费用占 当年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3.66% |
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 系列和香料香精系列产 品,广泛用于农药、医 药、染料、涂料、水处 理、日用食用香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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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安隆 | 坚持高分子材料抗老化技术及产品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十多年的行 业深耕与积累,产品线已经覆盖包括 抗氧化剂、光稳定剂和为客户提供一 站式解决材料抗老化问题的U-pack 产品的全产品系列,致力于构建覆盖 全球、直销和分销有机结合、有能力 提供本土服务的全球营销网络 |
拥有全球知名的高分子材料 客户群,包括BASF、利安得 巴塞尔、阿克苏诺贝尔、杜邦、 旭化成、三菱工程塑料、住友 化学、富士集团、LG化学、 三星集团、台塑、奇美、中石 化、中石油、金发科技、万华 化学等。利安隆客户群体与发 行人存在较大差异。2018年、 2019年、2020年前五大客户 销售占比分别为22.18%、 15.04%和10.95%,客户较为 分散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已授权发明专利58项,已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40项 |
2020年研发费 用10,159.07 万元,研发费用 占当年营业收 入的比例为 4.09% |
广泛应用于塑料、涂料、 橡胶、化学纤维、胶黏 剂等所有种类的高分子 材料 |
|---|---|---|---|---|---|
| 发行人 | 坚持以创新为驱动,针对化工中间体 行业应用领域存在的痛点和难点,开 发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合成工艺以替 代传统工艺,秉承 “创新、替代、成本 ”的经营理念,已完成对部分喹诺酮原料药及关键中间体传统工艺的替 代,并以技术为纽带拓展到农药中间 体和新材料中间体,不断扩大产品和 技术应用领域,从医药中间体拓展到 农药中间体和新材料中间体,并进军 医药原料药市场。 |
主要客户为国内医药、化工企 业以及贸易商。报告期客户主 要为国内外喹诺酮原料药生 产企业。2018年、2019年、 2020年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 分别为85.97%、80.29%、 71.77%,客户集中度较高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取得发明专利12项、实用 新型5项和软件著作权6 项,2016年因喹诺酮关键 中间体和系列原料药合成 工艺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获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进 步一等奖等,801产品、 1201产品、1501产品被浙 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确认为浙江省级工业新产 品(技术),技术达到国内 领先水平 |
2020年研发费 用2169.25万 元,研发费用占 当年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3.47% |
报告期产品主要应用于 喹诺酮原料药领域,随 着自筹资金及募投项目 产品投产后,产品和技 术应用领域扩大,拓宽 到医药、农药和新材料 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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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a. 发行人盈利能力及成长性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均高 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业务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2.99% ,剔除中欣氟材和永太科技异常指标后的可比上市 公司的同期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3.64% 、 15.37% 。
b. 研发技术优势
发行人致力于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为喹诺酮原料药等行业的产业升级提供安 全、环保、高效的中间体产品、技术与服务。发行人专注于化工中间体领域十余 年,积累了较多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储备了技术和产品,并构建了成熟高效的研 发和成果转化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通过建立专家委员会和研 发激励制度,积极发挥核心技术人员、外部专家等专业人才的作用,发行人核心 技术优势具有可持续性,为发行人后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此外,发行人在杭州设立杭州新本立作为研发基地,利用杭州人才集中的优 势,可以吸引更多优秀的研发人才加盟,充实公司研发团队,不断构建和完善三 大技术平台,可以应用于喹诺酮全产业链的产业升级及新材料领域、农药领域的 研发,核心技术优势得到不断强化。
发行人现拥有 12 项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和 6 项软件著作权, 2016 年喹 诺酮关键中间体和系列原料药合成工艺的开发及产业化获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 进步奖一等奖,喹诺酮类抗菌原料药生产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获得了中国石油 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喹诺酮系列产品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 化获得了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一等奖。
c. “ 创新、替代和成本 ” 为核心理念的经营模式
发行人以 “ 创新驱动市场、管理产生效益 ” ,始终坚持 “ 创新、替代和成 本 ” 的经营理念,以为行业提供价廉物美的化工中间体为己任,实施差异化战 略,以创新工艺替代传统工艺,不断扩大产品和技术应用领域,拓展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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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的同时提升了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更高。具体表现在:
第一、创新是公司发展的基础:工艺和技术研发上,发行人开发操作方 便、条件温和、纠错能力强的工艺,选用价格低廉毒性较低物料,开发物料回 用、副产物的纯化及回用技术等;生产管理上,发行人应用装置连续化、自动 化,优化车间日常生产安排,以较少的装置改造投入实现产能的较大提升。
第二、替代是公司创新的灵魂:公司开发了喹诺酮原料药及关键中间体合 成新工艺,替代了部分喹诺酮原料药传统工艺,后续还将延续这种替代模式。 这种模式下,面对的是存量市场,市场开发成本和风险较低,可以减少市场推 广及管理人员配置,从而降低单位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第三、成本是公司创新的立足点:公司以 801 产品和 1201 产品为基础,围 绕三大技术平台开发和生产丙烯酸酯类、苯甲酰氯类等同类型产品, 801 产品 和 1201 产品及其他同类型产品销量的提升,降低了单位成本。 801 产品和 1201 产品单位成本的降低,除增强自身竞争力外,也进一步提升了 1501 产品、 1701 产品及后续开发产品的竞争力。
d. 市场发展空间不断扩大
发行人作为喹诺酮原料药绿色合成及关键中间体新工艺的首研企业,拥有 市场先发优势。发行人通过创新推动喹诺酮原料药客户以新工艺及新产品替代 传统工艺,产品具有安全、环保和成本等优势,为客户提供了增值服务,客户 粘性和集中度较高,且占比较高的客户大多为上市公司。未来发行人在喹诺酮 关键中间体细分行业仍将占据主导地位。
发行人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从喹诺酮关键中间体 801 产品和 1201 产品出 发,围绕三大技术平台,以技术为核心纽带,除继续替代和改造喹诺酮原料药的 合成工艺外,向上下游产业延伸,不断丰富产品结构,不断拓展产品和业务领域: 一是向产业链下游发展,生产胺化物Ⅰ用于合成 1701 产品和胺化物Ⅱ即 1501 产品;二是向产业链上游拓展,生产 1201 产品原材料 1801 产品;三是拓宽产 品和技术应用范围,开发和生产丙烯酸酯类、苯甲酰氯类的系列产品, 801 产品 用于合成新型农用杀菌剂中间体 DFPA ,研发成功 DDTA 、 EETA 、 TBBC 和 TMBC 等新产品,进军农药中间体和新材料中间体领域,扩大现有 801 产品和 1201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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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等关键中间体的市场容量,现有产品及后续农药、新材料中间体等产品市场空 间不断扩大。
e. 清洁生产优势
发行人落实 “ 碳达峰、碳中和 ” 目标,以 “ 清洁生产为主、末端治理为 辅 ” 理念为指导,以创新工艺替代传统工艺,产品合成技术和工艺不断完善, 副产物充分循环利用,三废产生量少,大幅度减少治理成本,使原料成本得到 有效控制,提高了发行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发行人设立以来,聚焦喹诺酮原料药及关键中间体绿色工艺路线的研究, 创设三大技术平台,实现 801 产品和 1201 产品等关键中间体产业化,并通过上 述关键中间体把部分喹诺酮原料药的生产工艺统一到一个大平台上,有效解决 了有毒、有害原料使用量大、“三废”产生量多、生产成本高等行业问题,为喹 诺酮原料药及关键中间体规模化、循环化、连续化和自动化生产创造了条件。
未来发行人仍将延续这种以创新工艺替代传统工艺的模式,选择化工中间 体细化行业中 “ 三废 ” 产生量多、生产成本高等的产品进行替代,在解决污染 问题的同时也扩大了产品和技术的应用空间。
f. 区位优势
发行人所在区域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浙江省原料药基地,是由原国家 计委和经贸委于 2001 年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产业集聚 区,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毗邻周边是医药化工集聚区,上下游配套完备,有 利于降低生产和运输成本。
发行人列入当地政府 “ 2513 ” 企业培育名单,在土地供应、项目审批及信 贷等方面享受支持政策,业务发展获得了良好的外部支持。
D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估值差异的合理性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本次发行市盈率低于永太科技、中欣氟材,高 于新化股份和利安隆。
发行人与永太科技相比,成立时间较短,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尚处在成长阶 段,除销售毛利率较相近外,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能力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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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均高于永太科技。永太科技 2018 年- 2020 年三年平均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7.64% 、 9.33% ,低于发行人的 12.66% 和 19.50% 。永太 科技因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低,其静态市盈率高于 100 倍。
发行人与中欣氟材相比,成立时间较短,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尚处在成长阶 段,除销售毛利率较相近外,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能力指 标均高于中欣氟材。中欣氟材 2018 年- 2020 年三年平均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99% 、 4.03% ,低于发行人的 12.66% 和 19.50% 。
发行人与新化股份相比,成立时间较短,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尚处在成长阶 段, 2020 年新化股份营业收入为 23.21 亿元,净利润为 2.23 亿元。 2020 年发 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6.25 亿元和 0.92 亿元,近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为 42.99% , 2018 年 -2020 年新化股份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8.62% ,发行人高于 新化股份的增长水平,发行人成长空间也更大。发行人聚焦化工中间体精细化工 业务,新化股份现有产品含有化工原料类的基础化学品,化工原料类业务市盈率 一般相对精细化工产品略低。
发行人与利安隆相比,成立时间较短,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尚处在成长阶段, 2020 年利安隆营业收入为 24.83 亿元,净利润为 2.90 亿元。 2020 年发行人营 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6.25 亿元和 0.92 亿元,近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42.99% , 2018 年 -2020 年利安隆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21.52% ,发行人高于利 安隆的增长水平。发行人聚焦喹诺酮关键中间体等化工中间体业务,产品和技术 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从医药中间体拓展至农药中间体和新材料中间体领域,市场 空间不断扩大,客户粘性和集中度较高,且占比较高的客户大多为上市公司。利 安隆所在行业市场领域相对细分且充分竞争,市盈率相对偏低。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存在差异主要系业务细分领域、业态类别、 成长阶段、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等影响所致,发行人报告期销售净利率、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总体高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净 利润复合增长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均较可比公司平均值高,具备较 强的盈利能力和估值潜力。
综上所述,发行人秉承 “ 创新、替代和成本 ” 的经营理念,专注于为客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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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安全、环保、低成本的化工中间体产品,经营状况良好,可持续盈利能力较强, 同时发行人持续研发投入使得发行人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业务依托三大技术平 台及围绕现有产业链开展,既拓展了发展空间又进一步降低了经营风险,报告期 发行人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收入和利润的复合增长率等指标均 显著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7、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 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 价格。
8、根据发行价格42.50元/股、发行新股1,768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为75,140.00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6,814.4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8,325.52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 模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 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9、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 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 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 “ ” “ ” 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 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 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 效申购。
10、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 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调相关各方及时退还投资者申购资金及资金冻结期间利息。
11、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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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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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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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第三十六条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 上[2020]484号)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中涉嫌违 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 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 名下。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及时 退还投资者申购资金及资金冻结期间利息。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2、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 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 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3、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 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 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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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9 1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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