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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FU HOLDING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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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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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1-08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控股子公司四川 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公司”)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15,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议案》,同意 2021 年度对华都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专项贷款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 50,000.00 万元,期限为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华都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4,607.98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华都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9,607.98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为 10,392.02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及 5 月 21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及《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 -
名称 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1674303286P
法定代表人 孙毅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7,29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8年04月07日
登记机关 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龙翔路5号
民用核安全设备(仅限控制棒驱动机构制造、销售);军工核安全设备制造
(凭军工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在有限期内经营,许可活动种类范围及场
经营范围 所以许可证为准);其它通用机电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都公司 66.67%股权,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华都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日(未经审计) 202012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045.45 72,927.38
负债总额 19,367.39 21,997.90
所有者权益总额 53,678.05 50,929.48
项目 20211-6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6,202.93 16,069.18
利润总额 3,143.66 5,517.65
净利润 2,748.57 4,844.46
  • 注:截至 2021630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01231 日报表(数据)

  •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华都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1、担保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被担保人: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 2 -

  • 4、担保金额:15,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华都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

华都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6.67%股权,对其具有实 际控制权,华都公司其他股东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有能力控制控股子 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时,华都公司财务状况稳 健,资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 范围内。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50,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61,023.6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2%;子 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38,275.17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 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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