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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 JIANG SUPOR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6
Apr 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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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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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泊 尔: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06-04-07 06:36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作为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泊尔")聘任的保荐机构,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苏泊尔的要求,列席了苏泊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该次
会议所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苏泊尔短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的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苏泊尔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核查了苏泊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
公司财务资料等情况。认为:苏泊尔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壹亿元)短期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苏泊尔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批准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苏泊尔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的意见
我们认真的审阅了苏泊尔关于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家电")提供担保事项的有关董事会议案及决议、浙江家电财务情况、苏泊尔
2005年度财务情况等资料。认为: 苏泊尔本次为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家电向银行申请9000万元
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支持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且该公司资
产质量优良,经营状况良好,有很好的资信状况能按时偿还债务,对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
提供担保是必要、可行、较为安全的;其次,浙江家电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有效控制
了苏泊尔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3〕56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
三、关于苏泊尔为控股孙公司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的意见
我们认真的审阅了苏泊尔关于本次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武汉炊具")提供担保事项的有关董事会议案及决议、武汉炊具财务情况、苏泊尔2005年
度财务情况等资料。认为: 苏泊尔本次为其控股孙公司武汉炊具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
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支持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且该公司资产质量
优良,经营状况良好,有很好的资信状况能按时偿还债务,对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
保是必要、可行、较为安全的;其次,武汉炊具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有效控制了苏泊
尔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3〕56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与沈阳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经销协议》之日常关联交易的
专项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苏泊尔关于本次公司与沈阳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06年度
经销协议事项的有关经销协议、董事会议案及决议、沈阳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基本
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认为:苏泊尔签订的此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是符合公司一贯的销售政策,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会
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
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石军 李艳西
二○○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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