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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yu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5

Jul 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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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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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2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董事长兼总经理方银 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邹欢金先生等董监高的通知,前述人员基于对公司发展 前景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积极践行社会责任,计划 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姓名:董事长兼总经理方银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邹欢金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秘任国晓女士,副总经理周黎女士、高慧女士,监事王金飞女士。

2、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未来6个月(即2015年7月9日至2016 年1月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目的

增持人认为,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致使公司目前的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 司的价值,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 公司未来的价值将进一步体现,增持人通过增持公司股份,表达对公司价值和未 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增持人自筹所得。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包括但 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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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人承诺:

本次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方银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邹欢金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秘任国晓女士,副总经理周黎女士、高慧女士,监事王金飞女士承 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等的规定。

六、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前述增持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27,633,57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27%,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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