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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yu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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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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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 2020 年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发展战略、 控制环境、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 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关联交易、担保业务、重大投资、信息披露、财 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业务和事项等,通过内部审计对公 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独立评价。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担保业务、重大投资、信息披露、 财务报告、子公司管理、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和质量波动风险、 销售的市场竞争风险、国际贸易政策环境风险、汇率变化风险、市场需求变化风险 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纰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实际情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

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项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 财务错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错报;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1%但小于 2%,则认定为重要错报,其余为一般错报。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 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项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 致财务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 2%则认定为重大错报;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但小 于 2%,则认定为重要错报;其余为一般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公司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而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并未发现的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

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 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未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 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 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 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