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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yu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Mar 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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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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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情 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3〕1717 号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2012年度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赞宇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 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赞宇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 《2012 年度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情况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赞宇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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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赞宇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2 年度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募 投项目相关款项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赞宇科技公司2012 年度以银 行承兑汇票垫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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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情况的
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2 年度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年产7.6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项目 | 年产6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3万吨)项目 | 合计 |
|---|---|---|---|
| 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募投项目金额 | 9,879,187.49 | 2,521,035.70 | 12,400,223.19 |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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