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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tong Bus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Feb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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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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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1-018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55 名调整为548 名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115 万 股调整为4,996.3 万股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2 月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2 月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 年2 月10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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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 年2 月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谷 秀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2 月10 日至2021 年2 月19 日期间,公司内部 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1 年2 月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2 月26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授予激励对象中7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位、职 级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资格,共 涉及118.7 万股,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 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555 名调整为 548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115 万股调整为4,996.3 万 股。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 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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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以下百分比计算 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获授权益占 | |||||
|---|---|---|---|---|---|
| 获授限制性股 | 获授权益占公司 | ||||
| 姓名 | 职务 | 授予总量比 |
|||
| 票数量(万股) | 股本总额比例 | ||||
例 |
|||||
| 曹中彦 | 副总经理 | 60 |
1.20% |
0.03% | |
| 奉定勇 | 董事 | 45 | 0.90% |
0.02% | |
| 杨波 | 董事、财 务总监 |
45 | 0.90% |
0.02% | |
| 于莉 | 董事、董 事会秘书 |
30 | 0.60% |
0.01% | |
| 重要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和 业务骨干等(544 人) |
4,816.3 | 96.40% |
2.18% | ||
| 合计 | 4,996.3 | 100.00% |
2.26%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 计划》所规定的授予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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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3、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 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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