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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tong Bus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2
Aug 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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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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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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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四次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2 年8 月18 日(星期六)上午10 点开始
会议地点:郑州市宇通路宇通工业园公司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董事长汤玉祥先生
一、 听取各项议题
| 序号 | 议案 | 是否特别 决议 |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 2 | 关于制定《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 |
是 |
| 3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宇通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否 |
二、发言和提问
三、投票表决
四、宣读表决结果及法律意见书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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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度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 文 件 之 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中关于完善现金分红工作的规定,为了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和 程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拟对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兼顾股东与公司的近 期与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有利于股东权益最大化。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因特殊情况无法达 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该作出特别说明,由股东大会审批。经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修改后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 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
(三)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前提下,且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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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发生,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
(四)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一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10%;
(五)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 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 配股利;
(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实施中期 股利分配。
新增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及执行程序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应在详细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未来投资规划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前提下,充分考虑 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并重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按本章程第一百 五十六条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传真、电话、邀请中小股东现场参会等方式)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符合本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而董 事会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说明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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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四)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新增第一百五十八条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 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 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 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可以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渠道。
新增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 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及其他情况。
本条以后条款顺延,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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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度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
文 件 之 二 ***
关于制定《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2 年-2014 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健全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 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的要求,公司制定了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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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
为完善和健全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客车” 或“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 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的要求, 制定本回报规划。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 经营发展需求,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 建议,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 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本股东回报规划时着眼于公司长远、可持续的 发展,同时兼顾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时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 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
三、未来三年(2012 年-2014 年)的具体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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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利润,在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向股东 大会提交中期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
2、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一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分配比例由公 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年实现利润情况和未来 发展的需要拟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
公司董事会应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及外部融资环境,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时 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券融资环 境等情况,充分考虑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并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拟定 公司中期或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预案进行审议时,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条件和决策机制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 的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并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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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对股东回报规划调整发表 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2、自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 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 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 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 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六、本回报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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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度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 文 件 之 三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宇通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香港宇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宇通”)系我公司全资 子公司。公司拟为香港宇通提供如下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要,香港宇通拟向境外银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 1 亿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须由公司提供担保。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香港宇通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九龙尖沙嘴广东道 30 号新港中心 2 座 5 楼 503 室
注册资本:港币一万元
执行董事:曹建伟
注册号码:36544658-000-03-10-2
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商用车(包括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混凝土机 械、专用车)为主的进出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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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香港宇通总资产为人民币 67,790.75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66,148.53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642.21 万元;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52.18 万元。本数据经天健正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 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香港宇通向境外银行的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1 亿美元的担保, 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次为香港宇通提供担保,一方面是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有 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另一方面有利于开拓公司客车产 品海外销售渠道,提升“宇通”品牌在海外市场的竞争能力,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香港宇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 状况,本次为香港宇通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截至本次担保之前,公司为香港宇通担保累计金额为 3 亿元人民 币,无其他对外担保。
拟授权董事会在 1 亿美元额度内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协商担保 相关内容,确认担保期限,签署担保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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