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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nan Tin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Apr 1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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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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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 联系电话 : +86(010)6554 2288 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 :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1KMA1040-1-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201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锡业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 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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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锡业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锡业股份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锡业股份201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应被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魏 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 恒
中国 北京 二○一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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