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Yunnan Tin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May 5, 2011
53926_rns_2011-05-05_dd038bf0-38da-4fbf-87ab-291267b84597.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
一、 201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11 年 4 月 18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 XYZH/2010KMA1032-1号审计报告为本公司201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强调事项如下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2 所述,截至财务报 表批准日,荷兰银行新加坡分行对锡业股份公司提出的索赔仲裁事项正在审理之 中,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的事项为荷兰银行新加坡分行( 现为皇家苏格兰银 行新加坡分行)对本公司关于2007年10月2日云锡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锡业(私 人)有限公司以及荷兰银行新加坡分行签署的备用承购合同进行索赔仲裁。目前 进展情况如下所述:
因新加坡锡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涉嫌的不当行为,致使新加坡锡 业(私人)有限公司无法按期偿还荷兰银行新加坡分行贷款。荷兰银行新加坡分 行要求公司履行作为备用承购方的义务,承购新加坡锡业(私人)有限公司共计 25,629,296.47美元的货物。公司经调查后拒绝履行该义务,理由是荷兰银行新加 坡分行要求本公司购买的货物存在重大原则性缺陷(该部分货物并不实际存在), 且不符合备用承购合同的范围。荷兰银行与本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自行将新加 坡锡业(私人)有限公司存货作变卖处理,并以申索人身份就此事向新加坡国际 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索赔23,209,698.60美元加上7%消费税及13,871.86美元的含铅 物料销毁补偿款或经鉴定的其他损失。该事项已于2011年4月4日在新加坡进行第 一次听证会,目前本次仲裁事项正在审理之中。
三、董事会的专项说明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因上述仲裁事项所涉及的承购货物存在重大原则性缺陷,公司已聘请新加坡 律师正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应诉。该事项正在审理之中,无法判断对本公司 造成的确切影响。根据公司境外律师意见,该仲裁事项正在审理之中,其结果无 法确定,该仲裁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但成功辩护的机率高于 5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第二章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 项相关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 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因此,截止2011年4月29日,该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均不满足上述三 个条件,未确认为预计负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picture [11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