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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nan Botanee Bio-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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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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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1-014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 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云南 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546号)同意注册,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47.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0,188,000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3,896,774.9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1)第00024号”《云南贝泰妮生 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49,206,674.95元。已使用 金额为0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次拟使 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5%。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 用4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 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与 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 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