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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nan Botanee Bio-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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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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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 或“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 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通过列 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形式,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了有 效监督,并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议,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工作 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 次会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 会恪尽职守,对每项议案都进行认真讨论,审慎表决。 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及召开方式 出席人员 议案审议情况
1 贝泰妮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年3月18日(现场会议)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4.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5.关于制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作出相关承诺的议案。
2 贝泰妮股份第一届 2020年3月31日(现场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 1.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 监事3人 2.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审核确认《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关于《修订<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贝泰妮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年6月13日(现场会议)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1.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通知期限的议案2.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6.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7.关于制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8.关于公司作出相关承诺的议案
4 贝泰妮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年8月10日(现场会议)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1.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通知期限的议案;2.关于审核确认《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监督检查并发表意见

  •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0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 督,监事会认为:

  • (1)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 (2)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

  •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

  • (1)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2)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3、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 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2)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 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3)公司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7、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 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

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