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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nan Botanee Bio-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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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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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云南贝泰妮生物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在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环节建立了有效的内 部控制制度,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 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并提请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2021年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及行业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董事薪酬方案,并提请将 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 况,有利于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同意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 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 2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 管理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 上述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 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不会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
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 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 的实施,基于银行对工资发放账户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 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10.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更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
- 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 月31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姚荣辉 李宁 汪鳌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