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YUNENG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15, 2026

58356_rns_2026-04-15_510573e7-be89-4390-bc5f-ead0fc11c1c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证券代码:688348

公告编号:2026-012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股权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购买股权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天通优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优能”)22%股权,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股权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9)。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天通优能正式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称“出让方”):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称“受让方”):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称“目标公司”):天通优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各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出让方与受让方合称“双方”。 (二)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1,500万元目标公司股权(持股比 例22%,已实缴到位)。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551,232.88元(金额大写: 壹仟柒佰伍拾伍万元壹仟贰佰叁拾贰元捌角捌分整)。

2、支付方式:乙方于2026年4月20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全部 股权转让价款。

(三)标的股权的交割

  • 1、乙方完成全部转让价款支付之日,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日。

  • 2、自标的股权交割日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任何权益(包括

  • 但不限于未支付的分红,不论已分配或未分配),也不承担与其相关的任何义务。

3、目标公司自交割日起的损益由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 享有或承担。

  • 4、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与目标公司办理标的股权的变更手续。

5、各方一致同意,共同努力在交割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标的股权的变更 手续,且自交割之日起,标的股权转让后各方的最新持股情况应记载于目标公司股 东名册。

(四)陈述、保证与承诺

  • 1、各方对各自的主体资格声明与保证如下,并确认对方是依据该等声明与保证

  • 而签署本协议:

(1)各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民事行 为能力,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能够独立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合同义务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2)各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抵触或导致违反本协议签订时目标公司章程的 规定,或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政府批准,或各方是合同一方的其他 合同或协议;

(3)各方已经履行了内部批准的法律程序,其在本协议上签名的人士及该等签 署与履行已经获得了相应的授权。

2、甲方进一步声明、保证与承诺如下:

  • (1)甲方对标的股权拥有合法的、真实的和完整的权利。

(2)甲方未在标的股权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标的股权上 亦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3)甲方未在标的股权上作出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丙方行使股东权利受到任何 限制的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不存在任何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

(5)目标公司自交割日起的损益由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 同享有或承担。

  • 3、乙方进一步声明、保证与承诺如下:

  • (1)乙方具备受让标的股权的主体资格;

(2)乙方将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合法 资金;

(3)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构成对任何其他协议、公司章程、法律法规或 监管要求的违反,亦不会导致与乙方已签署的任何文件产生冲突,或导致其承担任 何违约责任、赔偿责任或被限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4)乙方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时已完成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

4、由于任何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与承诺(包括声明、保证和承诺不真实)或 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其他方遭受诉讼、赔偿、权利请求或损失等,违 约方同意向守约方承担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但由于对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 起的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五)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除仍应 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承诺或义务外,还应赔偿其他方因该违约而产生或遭受的所有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各方均存在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 应责任。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与解释。

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目标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