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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ENG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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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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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688348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延长至2027 年6 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 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建设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 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 年4 月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昱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1 号),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3.00 元,共计募集资金32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303,699.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6 月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43 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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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 |
截至2024 年 12 月31 日实 际投资金额 |
累计投入 比例(%) |
|---|---|---|---|---|
| 1 | 研发中心建设 | 27,232.43 | 6,925.38 | 25.43 |
| 2 |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 | 8,319.32 | 4,318.62 | 51.91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6.47 | 100.03 |
| 合计 | 合计 | 55,551.75 | 31,250.47 |
- 注:累计投入比例系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实际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当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在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以下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日期 |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日期 |
|---|---|---|---|
| 1 | 研发中心建设 | 2025 年6 月 | 2027 年6 月 |
| 2 |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 | 2025 年6 月 | 2027 年6 月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审 慎规划资金的使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公司业务调整、发展战 略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延缓。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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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着眼于跟踪研究业界技术发展态势,紧紧围绕组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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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子设备开展前瞻性、应用性的新技术与新产品研究开发。
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由于设计方案既要满足城市整体设计规划要
- 求,又要符合公司使用功能,相关设计方案经过多次调整,导致开工时间有所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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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项目开工后,由于设计方案红线内的土方需要全部开挖,但施工现场周边缺 少可申请的临时用地,因此给项目工程带来较大不便,使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进度受阻,未能按计划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拟结合公司现有营销及技术服务体系,考虑公 司现有客户资源、战略发展规划,新建并升级营销及技术服务体系,同时进一步 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
自项目实施以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球光伏市场的需求也随 之改变。在此背景下,公司主动放缓了“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进度,拟结 合行业发展趋势、新兴市场的变化需求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以更好地保持公司 全球化业务布局的优势。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 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科创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 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本次延期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进行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项目继续实施仍然 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论证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进一步完善技术研发条件,继续提升公司研发能力
公司非常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持续研发,经过多年研发创新积累,公司形 成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了较强的研发创新优势。但与国际 龙头企业相比,公司研发基础设施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并逐渐对公司进行持续性 的产品创新和新技术开发构成了限制。公司通过建立研发中心扩大研发办公场所, 购置更多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研究开发,有利于保障公 司目前核心业务的技术优势,并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研发效率和产业化能力,加快 公司产品开发速度,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巩固并提升公司持续创新能力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基础,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体现之一。公司研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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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梯队建设需要不断加强。研发中心是公司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的主要平台,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为研发人才提供现代化的研发试验室和先进的研发设备,全 面提升公司研发的软硬件条件,从而有利于保留并吸引更多优秀研发人才,进而 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及技术水平提供技术保障,保持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深厚的研发基础与技术累积
公司深耕光伏行业十五年,曾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科 学技术进步奖”、“浙江制造精品”及“浙江省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等多 项荣誉。同时,公司以省级“高新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为依托,拥 有一支以国际先进的研发理念为依托的国际化科研人才队伍,具有完整的研发、 设计到集成、生产的实现能力。截至2024 年12 月底,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88 项, 其中发明专利91 项。深厚的研发基础与技术累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保 障。
(2)公司构建了先进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公司非常重视技术团队建设,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先进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 制,完善了技术人才的聘用、管理和培养制度。一方面,公司持续引进具有丰富 经验的技术人员,吸纳研发人才,扩充研发队伍;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开展技术 人员的在职培训,通过公司内部及外部培训加大在岗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在岗人 员的技术水平。截至2024 年12 月底,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66 人,占员工总数的 比例达到50.00%,专业的技术人员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人力支持。
(3)公司具备高效的管理能力
公司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电力电子行业及光伏行业相关行业经验,能够对市 场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判断,在把握行业和公司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制 定适合公司发展的战略和经营规划。在多年经营和管理过程中,针对自身特点, 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高效的管理能力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为研发中心的建设和高效运转提供了保障。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实施进度的 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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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同时,公司也将 继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延长至2027 年6 月。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 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 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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