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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ENG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Oct 1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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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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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昱能科技)于2023 年10 月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 民币20,000.00 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 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建项目名称:昱能150MWH 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 来源: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3,939.53 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 万元 (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 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新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宏观政策变化、 市场环境变化、研发成果不及预期、市场拓展未达目标等因素,可能出现项目实 施顺延、变更、中止、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昱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1 号),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3.00 元,共计募集资金32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303,699.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6 月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43 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投金额 |
| 1 | 研发中心建设 | 27,232.43 | 27,232.43 |
| 2 |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 | 8,319.32 | 8,319.32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55,551.75 | 55,551.75 |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 年7 月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及《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同时,对募集资金到账后于 部分时间段进行的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7 月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于2023 年7 月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即2023 年7 月22 日起至2024 年 7 月21 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3 年7 月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 年9 月1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21%。公司承诺每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 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9 月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于2023 年10 月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12%。公司承诺每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 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10 月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以实施新建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投资23,939.53 万元实施“昱能
150MWH 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 万元, 剩余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本项目将在江苏省、安徽省等相关地区选取地点 建设储能电站,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3,939.53 万元,具体包括土建工程费 1,650.00 万元、设备及安装调试费20,850.00 万元、基本预备费1,125.00 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314.53 万元;本项目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顺应储 能行业发展趋势的必要举措,项目建成后,不仅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满足 下游用户市场需求,而且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矩阵,延伸公司产业链,打 造储能业务新的盈利点,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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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昱能150MWH 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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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主体:昱能科技及其下属全资项目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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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安徽省等相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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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 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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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3,939.53 万元,拟使用
超募资金20,000.00 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6、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投资比例 |
|---|---|---|
| 土建工程 | 1,650.00 | 6.89% |
| 设备及安装调试 | 20,850.00 | 87.09% |
| 基本预备费 | 1,125.00 | 4.70% |
| 铺底流动资金 | 314.53 | 1.31% |
| 总投资 | 23,939.53 | 100.00% |
注: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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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相关备案手续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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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中。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市场机遇,满足用户侧储能市场需求
近年来,受到政府政策、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的联合推动,我国储能电站行 业发展迅速,行业存在两大发展趋势:一是储能装机规模稳定增长,其中以电化 学储能为代表的新型储能装机增速快,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数据,截至 2022 年底,我国已投入运行的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为59.80GW,占全球市场总 规模的25.00%,年增长率38.11%,其中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为13.08GW, 年增长率128.23%。而电化学储能具有不受限于特殊的地理条件、建设周期短、 可灵活运用于各类场景等优势,累计装机量继续增长,截至2022 年我国电化学 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12.87GW。二是储能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场景日益增多, 如在用户侧,储能电站具备削峰填谷、成为备用电源、增加分布式能源就地消纳 等作用。此外,储能电站还能配合微电网进行综合能源管理。
近年来,受到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因素影响,我国用户侧储能逐 渐发展,在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以工商业为主,根据中电联的《2022 年度电化 学储能电站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2 年,全国用户侧配置储能总能量约1.81GWh, 同比增长49.00%,其中工商业配置储能累计投运总能量达0.76GWh,占比41.84%, 产业园区累计投运总能量0.14GWh,占比7.73%,海岛、校园及社区等累计投运 总能量0.87GWh,占比48.23%,EV 充电桩累计投运总能量0.04GWh,占比2.20%。 在工商业储能方面,广东、江苏、浙江等工商业大省占比超过八成。
本次项目,公司将顺应储能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和应用场景日益多元化趋势, 聚焦电化学储能在用户侧的应用,通过与江苏省和安徽省内部分产业园区和企业 开展合作,运用企业自身核心技术,建设分布式储能电站,在用户侧帮助各企业 实现用电“削峰填谷”,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2、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打造储能业务新的盈利点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从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中组件级电力电子设备的研 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微型逆变器、智控关断器、能量通信器以及户用 储能系统等。近年来,在储能方面,随着我国持续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储能 作用日益凸显,行业需求持续增长,公司考虑到政府政策、市场需求等因素,利 用协同效应,快速切入储能赛道,经过不断研发创新,公司产品已逐步延伸至储 能领域,在便携式移动储能、户用储能、工商业储能系统均已完成了产品布局, 其中公司研发的户用光储一体化系统具有低压组件接入和低压电池接入的安全
优点,具备自发自用、备用电源等功能。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 2022 年12 月末,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 业企业数为56,613 家。根据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统计数据,2022 年全省工 业用电量5,063.2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0%,工业用电量均创新高。此外目前 江苏省实行电价阶梯式收费,在两部制下,以1-10 千伏工业用电为例,根据国 网江苏发布2023 年8 月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信息,2023 年8 月尖峰电价为 1.3831 元/度、高峰电价为1.1526 元/度、平时电价为0.6703 元/度、低谷电价 为0.2805 元/度,行业在用电方面存在明显的削峰填谷市场需求。
借助本项目,公司将在江苏省和安徽省建设分布式储能电站,进一步丰富公 司产品矩阵,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利用电站帮助下游客户满足用电需求,有利于 公司挖掘储能业务新的盈利点。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1.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在双碳大背景之下,全球能源供需格局进入调整阶段,近年来,国家和相关 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储能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了产 业健康发展。
2019 年04 月,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 “大容量电能 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列入“鼓励类”。2021 年03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 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 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 升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加快 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2021 年07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 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 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探 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2022 年0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十 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鼓励推进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 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建设;加快新型储能 技术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发展,拓宽储能应用场 景,探索储能聚合利用、共享利用等新模式新业态。2022 年03 月,国家发展改
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要灵活多 样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到2025 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 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 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2022 年06 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 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 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发 挥储能技术优势,提升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 展。2022 年11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 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 资力度。2023 年03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23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 要加快攻关新型储能关键技术,推动储能规模化应用。此外,江苏省、浙江省、 安徽省也陆续发布了 “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等文件,鼓励开展光伏和储能电 站建设。
2、我国广阔的储能市场空间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市场条件
根据中电联的《2022 年度电化学储能电站行业统计数据》显示,在储能领 域,2022 年,全国用户侧配置储能总能量约1.81GWh,同比增长49.00%,行业发 展迅速。其中工商业配置储能累计投运总能量达0.76GWh,占比41.84%,产业园 区累计投运总能量0.14GWh,占比7.73%,海岛、校园及社区等累计投运总能量 0.87GWh,占比48.23%,EV 充电桩累计投运总能量0.04GWh,占比2.20%。在工 商业储能方面,广东、江苏、浙江等工商业大省占比超过八成。
综上,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驱动下,光伏发电、储能等成为我 国能源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潜在市场空间很大,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市场条件。 3、强大的研发团队和丰富的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条件
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是实现公司稳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自成立以来,公司 坚持不断创新,十分重视技术研发工作,研发工作贯穿于销售、项目实施与后续 运行全过程。公司设立了浙江省昱能微逆变器研究院、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 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一系列研发平台负责公司技术研发工作,在多 年的研究工作积累中,公司培养了专业化程度高、应用经验丰富、执行力强的研 发团队,截至 2023 年06 月 30 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183 人,占员工总人数
的比例为 51.99%,核心技术人员在光伏、储能领域拥有多年的行业从业经验, 对行业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需求的变化有着前瞻性的把握能力,并且核心 技术人员拥有多年的技术研发经验,综合技术素质较高,为公司搭建了从开发流 程到产品研发、产品标准、试验验证,再到产业化的完整创新链条,具备了的持 续创新能力。
经过多年的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公司在光伏和储能领域已掌握了多体微型 逆变器技术、微型逆变器效率提升控制技术、三相平衡输出并网微型逆变器控制 技术、大电流微型逆变器控制技术、智能三相桥拓扑微型逆变器并网技术、交流 耦合储能系统控制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截至2023 年6 月30 日,公司拥有授权 专利132 项,其中发明专利83 项,初步形成了“在研项目—成熟项目—产业化 项目”逐层推进的良性循环,积累了一些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储备产品。因此公 司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有利于本次项目实施。
(五)项目与公司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专注于光伏发电新能源领域,主要从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中组件级电 力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微型逆变器、智控关断器、能量 通信器以及户用储能系统等。本次项目是根据储能行业的市场前景、行业发展趋 势以及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和延伸。通过本次新建电 站项目,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光伏和储能产品的核心技术,抓住储能行业发展契 机,切入电站运营赛道,满足下游用户的市场需求,拓展公司盈利点,推动公司 业绩的快速增长,项目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六)主要风险分析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 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 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 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 的风险。
3、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存在持续投入的过程,新增 人员、折旧及摊销等费用可能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出现下降的情况,
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七)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 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新建 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公司将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 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项目围绕行业 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并带动公司核心产品的推广,为 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 年10 月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 目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增强公司 综合实力、加快市场拓展具有积极作用。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昱能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开展“昱能150MWH 分布式 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了认证和可行 性研究,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昱能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0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