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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ENG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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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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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元)

本人周元作为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元先生,1966 年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 徽工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8 年至 1992 年任浙江二轻轧钢厂科长;1992 年至1994 年任浙江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秘书;1994 年至2000 年任浙江省轻纺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0 年至2014 年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浦东分会部长、全 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副秘书长;2015 年至今任PGO 光伏绿色生态合作 组织秘书长、上海晶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9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 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在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公司董 事会和各相关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提 供的各项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积极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客观、独立地 行使表决权。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 次董事会会议和4 次股东大会。报告 期内,出席详细情况如下:

期内,出席详细情况如下: 期内,出席详细情况如下: 期内,出席详细情况如下: 期内,出席详细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席
次数
10 10 0 0 4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 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 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 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

2、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2024 年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按时参加并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4 年度, 公司召开了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组织召开并出席3 次, 实际组织召开并出席3 次。

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共召开1 次会议,对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事项进行了讨论,本人以独立董事身份,依法行职责,在审议相关事 项时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 大会、年度工作会等方式,以现场办公、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多种 形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等进行深入交流,现场调研公司项目,掌 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 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 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对公司主要信息的知情权,同时对本人关注 的问题予以迅速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必要 的支持。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积 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时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的事项,听取中小股 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 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本人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年审会计 师的沟通,了解公司年度审计的具体结果,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进行了深入探究。同时关注公司审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开

展情况,了解审计部门的工作流程、监督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通过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确保了公司财务信息 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 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 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4 月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 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是依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 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 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相关 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 行。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认为公司2024 年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对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事项,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认 真审核。经核查,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我十分关注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以及募投项目的推进情况。报告期内我多次就相关事项与公 司经理层成员和相关业务部门沟通,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 提醒公司关注募集资金合规使用,加大募投项目推进力度。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4 年,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形。

(五)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2024 年度,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 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内 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 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七)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 机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八)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九)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十)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是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 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的,能够推 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

2、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 年2 月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公司于2024 年3 月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公司员工形成长 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我秉承忠实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 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我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保持顺畅沟 通,以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日常交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和评价,跟踪并 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动态,并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我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秉承勤勉谨慎的原则,在 完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与稳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 应有的作用。

2025 年度,我将会持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和义务,继续发挥好沟通监督作用,更好地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权益;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 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元 2025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