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Yunding Technology Co.,Ltd. — M&A Activity 2022
Sep 19, 2022
53615_rns_2022-09-19_a6ab0326-2275-4998-9d3e-ed8c8ae56fe8.PDF
M&A Activity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大地工程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曹鹰、曹书鸣、张剑峰、天津鑫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齐红亮、曲景鹏等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天津德通电气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57.41%的股权(“本次交易”)。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审阅了《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 务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相对方及目标公司除业务关系外, 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遵循了市场惯例及资产评估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 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 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 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 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 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交易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果为参考,交易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交易定价方式合理,资产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钱旭 伏军 董华 李兰明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