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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ding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Sep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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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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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

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

二〇一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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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在中国济南签署: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地矿”、“发行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 7505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虹

乙方:曾鸿斌(下称“认购人”)

住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开发区新兴三路1000 号

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甲乙双方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签署《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 金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简称“《认购协议》”)。为进一步 明确《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内容,经双方协商,对《认购协议》作补充约定 如下:

1、将原协议第2.5 条修改为:

2.5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本协议各方同意上市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结合重组发行价格调整情况,并 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 整。价格调整的可调价期间、调价触发条件、调价基准日以及发行价 格调整程序等要素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 方案保持一致。

即:若甲方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也按照相同的条件、方法和程序相应进行调整, 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一 致;若甲方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不单独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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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补充协议为《认购协议》的组成部分,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认购 协议》内容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协议壹式伍份,双方各持壹份,其余以备向监管机关上报材料之用, 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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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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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乙方: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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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

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

二〇一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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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在中国济南签署: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地矿”、“发行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 7505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虹

乙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翰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认购人”) 住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三号办公楼629 室

法定代表人:王玉杰

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甲乙双方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签署《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 金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简称“《认购协议》”)。为进一步 明确《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内容,经双方协商,对《认购协议》作补充约定 如下:

1、将原协议第2.5 条修改为:

2.5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本协议各方同意上市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结合重组发行价格调整情况,并 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 整。价格调整的可调价期间、调价触发条件、调价基准日以及发行价 格调整程序等要素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 方案保持一致。

即:若甲方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也按照相同的条件、方法和程序相应进行调整, 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一 致;若甲方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不单独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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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补充协议为《认购协议》的组成部分,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认购 协议》内容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协议壹式伍份,双方各持壹份,其余以备向监管机关上报材料之用, 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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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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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乙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翰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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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

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

二〇一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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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在中国济南签署: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地矿”、“发行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 7505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虹

乙方:明石创新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认购人”)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10 号泰鹏大厦 9 层0916 法定代表人:唐焕新

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甲乙双方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签署《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 金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简称“《认购协议》”)。为进一步 明确《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内容,经双方协商,对《认购协议》作补充约定 如下:

1、将原协议第2.5 条修改为:

2.5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本协议各方同意上市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结合重组发行价格调整情况,并 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 整。价格调整的可调价期间、调价触发条件、调价基准日以及发行价 格调整程序等要素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 方案保持一致。

即:若甲方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也按照相同的条件、方法和程序相应进行调整, 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一 致;若甲方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不单独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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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补充协议为《认购协议》的组成部分,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认购 协议》内容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协议壹式伍份,双方各持壹份,其余以备向监管机关上报材料之用, 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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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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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乙方:明石创新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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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

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

二〇一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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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在中国济南签署: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地矿”、“发行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 7505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虹

乙方:徐燎燃(下称“认购人”)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万科樱花湖3 幢901

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甲乙双方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签署《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 金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简称“《认购协议》”)。为进一步 明确《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内容,经双方协商,对《认购协议》作补充约定 如下:

1、将原协议第2.5 条修改为:

2.5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本协议各方同意上市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结合重组发行价格调整情况,并 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 整。价格调整的可调价期间、调价触发条件、调价基准日以及发行价 格调整程序等要素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 方案保持一致。

即:若甲方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也按照相同的条件、方法和程序相应进行调整, 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一 致;若甲方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不单独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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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补充协议为《认购协议》的组成部分,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认购 协议》内容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协议壹式伍份,双方各持壹份,其余以备向监管机关上报材料之用, 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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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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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乙方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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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

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

二〇一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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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在中国济南签署: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地矿”、“发行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 7505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虹

乙方:蚌埠阳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认购人”)

住址:蚌埠市南山路89 号中楼207、208 室

法定代表人:乔华军

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甲乙双方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签署《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 金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简称“《认购协议》”)。为进一步 明确《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内容,经双方协商,对《认购协议》作补充约定 如下:

1、将原协议第2.5 条修改为:

2.5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本协议各方同意上市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结合重组发行价格调整情况,并 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 整。价格调整的可调价期间、调价触发条件、调价基准日以及发行价 格调整程序等要素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 方案保持一致。

即:若甲方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也按照相同的条件、方法和程序相应进行调整, 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一 致;若甲方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不单独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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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补充协议为《认购协议》的组成部分,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认购 协议》内容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协议壹式伍份,双方各持壹份,其余以备向监管机关上报材料之用, 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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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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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乙方:蚌埠阳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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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

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

二〇一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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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在中国济南签署: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地矿”、“发行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 7505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虹

乙方:山东地矿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认购人”) 住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经十路11890 号 法定代表人:张虹

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甲乙双方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签署《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 金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简称“《认购协议》”)。为进一步 明确《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内容,经双方协商,对《认购协议》作补充约定 如下:

1、将原协议第2.5 条修改为:

2.5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本协议各方同意上市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结合重组发行价格调整情况,并 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 整。价格调整的可调价期间、调价触发条件、调价基准日以及发行价 格调整程序等要素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 方案保持一致。

即:若甲方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也按照相同的条件、方法和程序相应进行调整, 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一 致;若甲方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不单独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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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补充协议为《认购协议》的组成部分,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认购 协议》内容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协议壹式伍份,双方各持壹份,其余以备向监管机关上报材料之用, 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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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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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乙方:山东地矿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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