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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ding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Mar 1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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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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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至2009 年9 月26 日,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复实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满36 个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泰复实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原非流通股股东(即公司限售 股份持有人)的承诺,自2009 年9 月26 日起,公司全部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 股份将可以上市流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泰复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就此事项出具核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以上市流通股份的限售股份持有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 序 号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 | 承诺限 | 承诺履行 情况 |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股) | 可上市流通时间 | 售条件 | ||
| 1 | 陈妃叁 | 57,960 | 2009 年9 月26 日 | 注1 | 履行承诺 |
| 2 | 梁伟 | 57,960 | 2009 年9 月26 日 | 注1 | 履行承诺 |
| 3 | 李国富 | 17,388 | 2009 年9 月26 日 | 注1 | 履行承诺 |
| 4 |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 88,872 | 2009 年9 月26 日 | ||
| 合并 | 222,180 |
注1: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G 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二、限售股份持有人尚未完全履行股改承诺前出售限售股份的,其出售行为是否 影响股改承诺的履行
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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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售股份出售涉及国资、外资时,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管理、外商投资管理的 有关规定
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未涉及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
四、对有关证明文件的核查情况
为了核查泰复实业限售股份持有人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与之相关 的其他情况,海通证券认真核查了以下文件:
-
1、泰复实业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2、泰复实业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及履
-
行情况的说明;
-
3、泰复实业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
-
(或垫付方是否同意解除限售)情况的说明;
4、泰复实业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的说明; 5、公司章程。
五、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泰复实业限售股份持有人均能严格履行其在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 泰复实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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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核查报告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
陈鸿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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