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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DA Holding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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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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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了监事会的职权。报告 期内共召开监事会 12 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重要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 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召开的监事会详细信息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 议案:(1)《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 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 议案:(1)《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2)《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3)《关于核查〈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0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7) 《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11)《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在境外发行境外债券暨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

(五)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1)《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0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1)《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的议案》;(4)《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八)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九)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十)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十一)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 议案:(1)《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

(十二)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 议案:(1)《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作为战略 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财务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57,130.15 万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4.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 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发生。

(五)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 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该制度得到了严格执行,未发生内幕信息知 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受监管 部门的查处和要求整改的情况。

(六)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 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 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