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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ta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Dec 3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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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2885

公開說明書

(係申報用之稿本)

一、公司名稱: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發行公司債。

三、發行公司債之種類、金額、利率及發行條件:

(一)種類:有擔保公司債。

(二)金額:新台幣貳拾玖億元正。

(三)票面利率:詳見(四)發行條件。

(四)發行條件:

1.發行總額及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貳拾玖億元整,按發行期限之不同共分為甲及乙二類,各類依發行日期及票面利率之不同分為甲A、甲B、甲C、甲D、甲E、乙A、乙B、乙C、乙D、乙E共十種券,各券發行金額如下:

甲E、乙D及乙E券發行金額均為新台幣貳億伍仟萬元整;

甲A、甲B、甲C、甲D、乙A及乙B券發行金額均為新台幣參億元整;

乙C券為新台幣參億伍仟萬元整。

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正。

2.發行期限:甲類各券發行期限均為四年,乙類各券發行期限均為五年。

3.利率:

甲類各券票面利率均為1.55%,自發行日起每年單利計息一次;

乙A、乙B、乙C券為:第1年:3.5%;第2~5年:若6M LIBOR<0.7%,則票面利率為6M LIBOR;若0.7%≦6M LIBOR≦2.5%,則票面利率為3%;若6M LIBOR>2.5%,則票面利率為4%-6M LIBOR。

乙D券為:4.46%-6M LIBOR。(票面利率下限為0)。

乙E券為:第1年:3.5%;第2~5年:若6M LIBOR<0.7%,則票面利率為6M LIBOR;若6M LIBOR≧0.7%,則票面利率為4.40%-6M LIBOR。

各券首次計息設定日為發行日前二個營業日,各期計息設定日為發行日起,每屆滿半年之計息基準日之前二個營業日按6M LIBOR重新調整並於計息基準日起單利計息一次且票面利率不得低於0%(營業日係指倫敦之銀行營業日,遇假日則為前一營業日)。

6M LIBOR:6個月LIBOR係依據計息設定日倫敦時間上午十一時, 香港商德勵財富資訊(Moneyline Telerate)第3750頁畫面之六個月美金倫敦銀行間同業拆款利率(USD 6-Month LIBOR)之平均報價(Fixing Rates)。

4.還本付息方式:本公司債甲類各券皆自發行滿第三年及第四年各還本50%、50%,均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乙類各券皆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清本金,均自發行日起每半年依票面利率採實際天數單利計付息(act/365)。以上各券付息金額以每張債券面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不另計付利息。

(五)公開承銷比例、承銷及配售方式:不適用。

四、本次資金運用計劃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

(一)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

(二)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詳見公開說明書第65頁

五、有價證券之生效(核准),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請)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六、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者依法負責。

七、本公司係以金控股公司方式申請股票上市公司,以控股為業務,請投資人特別注意。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 日 刊印

  1. 實收資本之來源:

單位:新台幣元

實收資本來源 設立股本 發行新股 減資及註銷 合計
金額 20,910,000,000 9,410,928,430 (1,376,483,830) 28,944,444,600
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72.24 32.51 (4.75) 100.00

二、公開說明書分送計劃:

(一)陳列處所: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各證券商、本公司、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二)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三)索取方法:1.附回郵信封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函索或親洽以上陳列處所。

2.證期會網站查閱(網址:http://www.sfc.gov.tw)。

三、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地址:台北市吉林路100號
網址:http://www.icbc.com.tw 電話:(02)2563-3156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名稱、地址及電話:

名稱: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58號
網址:http://www.bot.com.tw 電話:(02)2361-8030

六、公司債簽證機構名稱、地址及電話:

名稱: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58號
網址:http://www.bot.com.tw 電話:(02)2361-8030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八、信用評等機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一)會計師: (二)律師:

姓名:蔡蜂霖、關春修 姓名:李新興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名稱:康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6樓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54號7樓
網址:http://www.kpmg.com.tw 網址:[email protected]
電話:(02)2715-9999 電話:(02)2597-4521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簽證會計師姓名:蔡蜂霖、關春修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網址:http://www.kpmg.com.tw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6樓
電話:(02)2715-9999

十一、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 代理發言人:
姓名:莊有德 姓名:何國光
職稱:副總經理 職稱:專門委員
電話:(02)2349-7988 電話:(02)2349-7999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二、公司網址:http://www.fuhwa.com.tw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實收資本額:28,944佰萬元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9樓 電話:(02)2349-7988
設立日期:91年2月4日 網址:http://www.fuhwa.com.tw 上櫃日期:不適用 公開發行日期:不適用
上市日期:91年2月4日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負責人: 董事長:張昌邦 發言人: 姓名:莊有德 代理發言人: 姓名:何國光
總經理:黃壽佐 職稱:副總經理 職稱:專門委員
股票過戶機構:不適用
股票承銷機構:不適用 代收股款銀行:不適用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蔡蜂霖、關春修 網址:http://www.kpmg.com.tw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6樓 電話:(02)2715-9999
信用評等機構:不適用
最近一次經信用評等日期:不適用 評等標的:不適用 評等結果:不適用
董事選任日期:90年12月 任期:3年 監察人選任日期:90年12月 任期:3年
全體董事持股比率:29.20%(92年6月30日)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21.34%(92年6月30日)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前二十名以上股東及其持股比例:(92年6月30日)
職 稱 姓 名 持股比例 排 名 姓 名 持股比例
光華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董事長 董 事 董 事 台灣銀行代表人: 董 事 台灣土地銀行代表人: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建華投資代表人: 董 事 董 事 光華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常駐監察人 台灣銀行代表人: 監察人 監察人 張 昌 邦 吳 大 剛 黃 壽 佐 周 武 雄 楊 照 陳 順 天 莊 有 德 陳 文 燕 郭 換 坤 劉 曾 華 謝 騰 隆 林 彩 梅 14.59% 6.75% 6.75% 0.02% 0.86% 0.23% 14.59% 6.75% 0.0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光華投資(股)公司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台灣銀行 台灣土地銀行 昱華開發(股)公司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庫藏股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庫藏股 勞工保險局 元大證券 (股)公司 潤泰全球(股)公司 建華投資(股)公司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 李義明 環宇投資(股)公司 郭緯詳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中央投資(股)公司 景德投資(股)公司 中興電工機械(股)公司 邱憲道 14.59% 9.67% 6.75% 6.75% 2.61% 2.26% 1.48% 1.44% 0.93% 0.87% 0.86% 0.68% 0.48% 0.39% 0.39% 0.35% 0.32% 0.30% 0.29% 0.28%
主要營業項目:投資金融相關事業暨其管理
營 業 概 況 本(92)年度預估 去(91年度) 參閱本文之頁次
存款餘額(仟元)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放款餘額(仟元)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營業收入(仟元) 2,885,375 117,756 第48及86頁
稅前純益(仟元) 2,681,690 34,490 第48及86頁
每股盈餘(元) 1.07 0.02 第48及86頁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種類及金額: 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台幣29億元
發行條件: 請參閱封面
募集資金用途及預計產生效益概述: 改善財務結構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92年9月 日 刊印目的: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無

子公司摘要表

子公司名稱: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五樓 電話:(02)2349-7899
子公司主要產品:1.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2.對證券商或其他證券金融事業之轉融通。 3.現金增資及承銷認股融資。4.證券承銷商承銷融資。 5.可轉換公司債承銷融資。6. 自行買賣政府債券。
子公司市場結構:詳見公開說明書第21及22頁
金融控股公司之持股比率:100﹪
營業收入及獲利狀況:
90年度營業收入:3,239,806仟元 91年度營業收入:2,951,247仟元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無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2506.24﹪
90年度稅前純益:872,574仟元 91年度稅前純益:-866,830仟元
90年度每股盈餘:0.50元 91年度每股盈餘:-0.59元
子公司名稱: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南海路一號四樓、四樓之一 電話:(02)2380-1168
子公司主要產品:1.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2.在集中交易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3.承銷有價證券。4.在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5.在營業處所自行買賣有價證券。6.有價證券股務事項之代理。7.有價證券買賣之融資或融券。8.H40881 期貨交易輔助人(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9.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10.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證券相關業務。
子公司市場結構:詳見公開說明書第22及23頁
金融控股公司之持股比率:100﹪
營業收入及獲利狀況:
90年度營業收入:2,660,912仟元 91年度營業收入:3,180,315仟元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無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2700.77﹪
90年度稅前純益:563,713仟元 91年度稅前純益:600,214仟元
90年度每股盈餘:0.85元 91年度每股盈餘:0.66元
子公司名稱: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四樓 電話:(02)2380-2180
子公司主要產品:1.期貨交易經紀業務。 2.期貨自營業務。 3.期貨結算及代結算業務。 4.H401011期貨商(經財政部核准營業項目) 5.H405011期貨顧問業務
子公司市場結構:詳見公開說明書第23及24頁
金融控股公司之持股比率:99.99﹪
營業收入及獲利狀況:
90年度營業收入:179,019仟元 91年度營業收入:244,853仟元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無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207.93﹪
90年度稅前純益:35,376仟元 91年度稅前純益:-6,212仟元
90年度每股盈餘:0.22元 91年度每股盈餘:-0.16元
子公司名稱: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十八樓 電話:(02)2349-7908
子公司主要產品:1.外國有價證券投資顧問服務。 2.股市投資諮詢服務。 3.專案顧問服務。 4.投資講座服務。 5.出版有價證券投資刊物。 6.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子公司市場結構:詳見公開說明書第24頁
金融控股公司之持股比率:99.99﹪
營業收入及獲利狀況:
90年度營業收入:33,553仟元 91年度營業收入:29,877仟元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無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25.37﹪
90年度稅前純益:3,754仟元 91年度稅前純益:4,523仟元
90年度每股盈餘:0.10元 91年度每股盈餘:0.13元
子公司名稱: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一、二樓 電話:(02)2380-1888
子公司主要產品:1.收受支票存款。2.收受活期存款。3.收受定期存款。4.辦理短期、中期及長期放款。5.辦理票據貼現。6.投資有價證券。7.辦理國內匯兌。8.辦理商業匯票之承兌。9.簽發國內信用狀。10.保證發行公司債券。11.辦理國內保證業務。12.代理收付款項。13.承銷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及公司股票。14.辦理信用卡業務。15.辦理短期票券經紀、自營簽證及承銷業務。16.辦理保管及倉庫業務。17.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18.辦理與營業執照上各款業務有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代理服務業務。19.辦理出口外匯、進口外匯、一般匯出及匯入匯款、外匯存款、外幣貸款及外幣擔保付款之保證業務。20.代售黃金條塊、金幣、銀幣。21.辦理依信託業法核定辦理之業務。22.辦理政府債券自行買賣業務。23.辦理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24.承購國內廠商因出口而產生之國外應收帳款。25.將承購之出口商應收帳款轉讓予國外應收帳款承購商。26.承購國內廠商因內銷而產生之國內應收帳款。
子公司市場結構:詳見公開說明書第25及26頁
金融控股公司之持股比率:100﹪
營業收入及獲利狀況:
90年度營業收入:9,602,793仟元 91年度營業收入:8,293,655仟元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無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7043.08﹪
90年度稅前純益:839,014仟元 91年度稅前純益:-3,335,012仟元
90年度每股盈餘:0.57元 91年度每股盈餘:-2.37元
子公司名稱: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八樓 電話:(02)2380-1388
子公司主要產品:1.募集發行經證期會核准之各類型基金。 2.國內外共同基金資產管理。 3.個人投資理財規劃諮詢。 4.投資理財講座。 5.代客操作全權委託業務。 6.基金公開說明書、季報、投資雙週報、雙月刊備索。
子公司市場結構:詳見公開說明書第26及27頁
金融控股公司之持股比率:100﹪
營業收入及獲利狀況:
90年度營業收入:57,695仟元 91年度營業收入:101,231仟元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無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85.97﹪
90年度稅前純益:9,140仟元 91年度稅前純益:19,701仟元
90年度每股盈餘:0.30元 91年度每股盈餘:0.49元
子公司名稱: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九樓 電話:(02)2349-7993
子公司主要產品:1.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本。 2.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及諮詢服務。 3.其他經創業投資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辦理的有關業務。
子公司市場結構:詳見公開說明書第27及28頁
金融控股公司之持股比率:100﹪
營業收入及獲利狀況:
90年度營業收入:無 91年度營業收入:-1,734仟元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無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1.47﹪
90年度稅前純益:無 91年度稅前純益:-2,104仟元
90年度每股盈餘:無 91年度每股盈餘:-0.02元
子公司名稱:復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六樓 電話:(02)2380-1996
子公司主要產品:1.收購金融機構不良債權。 2.接受金融機構委託處理不良債權。
子公司市場結構:詳見公開說明書第28頁
金融控股公司之持股比率:100﹪
營業收入及獲利狀況:
90年度營業收入:無 91年度營業收入:無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無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無
90年度稅前純益:無 91年度稅前純益:無
90年度每股盈餘:無 91年度每股盈餘:無
子公司名稱:復華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十七樓 電話:(02)2380-1635
子公司主要產品:1.企業評價與企業診斷。 2.企業合併與收購。 3.專案融資與資金募集。 4.企業重組。
子公司市場結構:詳見公開說明書第28及29頁
金融控股公司之持股比率:100﹪
營業收入及獲利狀況:
90年度營業收入:無 91年度營業收入:無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無 占金融控股公司營業收入之比重:無
90年度稅前純益:無 91年度稅前純益:無
90年度每股盈餘:無 91年度每股盈餘:無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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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司概況………………………………………………………………………………… 1. 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及開業日期……………………………………………………………… (二)總公司、分公司之地址及電話……………………………………………………(三)公司沿革…………………………………………………………………………… 1. 公司組織………………………………………………………………………………… (一)組織系統…………………………………………………………………………… (二)關係企業圖…………………………………………………………………………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各分支機構主管資料……………………(四)董事及監察人……………………………………………………………………… (五)發起人……………………………………………………………………………… (六)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協理之酬勞……………………………… 1. 資本及股份……………………………………………………………………………… (一)股份種類…………………………………………………………………………… (二)股本形成經過………………………………………………………………………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四)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五)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六)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1. 特別股發行情形………………………………………………………………………… 2. 金融債券發行情形……………………………………………………………………… 3. 公司債發行情形………………………………………………………………………… 4. 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 5. 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6. 併購辦理情形…………………………………………………………………………… 7. 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貳、營運概況………………………………………………………………………………… 1. 公司之經營……………………………………………………………………………… (一)業務內容…………………………………………………………………………… (二)市場及業務概況…………………………………………………………………… (三)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四)勞資關係…………………………………………………………………………… (五)風險管理…………………………………………………………………………… 二、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動產……………………………………………………………………(一)自有資產…………………………………………………………………………… (二)租賃資產…………………………………………………………………………… (三)重大資產買賣情形…………………………………………………………………三、轉投資事業…………………………………………………………………………………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 (二)綜合持股比例………………………………………………………………………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 (四)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185條情事或有以部份營業移轉子公司之情形………………………………………………………… (五)轉投資金額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情形…………………………………… (六)投資金額超過被投資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之轉投資事業最近兩年度違法受處分與改善情形………………………………………………………………… 四、重要契約………………………………………………………………………………… 五、營運概況及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一)訴訟或非訟事件…………………………………………………………………… (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一以上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三)其他………………………………………………………………………………… 參、發行計劃及執行情形………………………………………………………………… 1. 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2. 本次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一)資金來源…………………………………………………………………………… (二)參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應揭露有關事項………………………… (三)本次發行特別股者,應揭露有關事項…………………………………………… (四)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未上市或未上櫃特別股者,應揭露有關事項…………… (五)本次計劃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並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請)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六)本次發行價格、轉換價格或認股價格之訂定方式……………………………… (七)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1. 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情形…………………………………………………… 2. 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情形…………………………………………………………………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二)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如會計變動、公司合併或營業部門停業等及其發生對當年度財務報表之影響……………………………………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之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四)財務分析…………………………………………………………………………… (五)適法性分析………………………………………………………………………… (六)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 二、財務報表………………………………………………………………………………… (一)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二)會計師核閱之財務預測…………………………………………………………… (三)最近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 (四)發行人申報(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五)最近三年度財務預測達成情形……………………………………………………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一)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相關內容…………………………………………………………………………………… (二)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與分析……………………………………………… (三)匯率變動對公司營收獲利之影響及公司因應匯率變動之具體措施…………… (四)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185條情事者,應揭露之事項………………………………………………………………………… (五)期後事項…………………………………………………………………………… (六)其他………………………………………………………………………………… 伍、特別記載事項…………………………………………………………………………..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二、信用評等報告……………………………………………………………………………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六、前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證期會通知應自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 七、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證期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八、最近兩年度違法受處分及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九、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 十、子公司不參與認購本次轉換公司債之承諾書………………………………………… 十一、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十二、最近三年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 十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陸、重要決議、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 一、重要決議………………………………………………………………………………… (一)最近兩年度股東常會及臨時會之重要決議事項,以及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三)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四)其他依證期會規定應記載之程序或辦法………………………………………… 二、公司章程及有關法規…………………………………………………………………… (一)公司章程…………………………………………………………………………… (二)有關法規…………………………………………………………………………… 1 1 1 1 1 2 2 3 5 7 13 14 14 14 15 15 18 18 19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1 21 21 46 49 50 50 52 52 52 52 57 57 58 59 59 59 59 60 60 60 60 60 61 61 61 61 61 63 63 63 65 65 66 66 67 67 67 68 68 69 70 70 71 71 71 71 71 71 73 73 76 76 76 76 76 77 77 77 77 77 77 77 77 77 77 77 78 78 78 79 79 79 79 79 79 79 79 79 79

壹、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及開業日期: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

(二)總公司、分公司之地址及電話:

1.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九樓

電話:(02)2349-7988

2.分公司:無

(三)公司沿革

復華證券金融公司係依據證券交易法、銀行法及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並經財政部之許可及證期會之核准,於民國六十九年三月十日設立。設立之目的係為促進證券市場之繁榮,調節證券市場款券供需,以建立完整的證券金融體制。復華綜合證券公司係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於八十五年六月廿六日設立,經營業務包括經紀、自營、期貨自營、承銷、債券、股務代理、期貨交易輔助人、網路下單及認購權證等項目。自金融機構合併法和金融控股公司法通過後,整合所有金融商品且跨業經營已成未來趨勢。復華證券金融公司為了跨入不同的金融事業領域,以提供客戶多元化的金融商品與服務,並提升競爭力,使集團業務朝綜合性發展,爰與復華綜合證券公司商議,共同將已發行股份之全數以轉換方式設立復華金融控股公司。

復華金融控股公司之成立係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採股份轉換方式設立,即先由復華證券金融公司及復華綜合證券公司為主體,共同轉換成立復華金融控股公司。為提昇復華金融控股公司之資本運用及管理效益,依計畫以受讓方式購入子公司復華證券金融公司與復華綜合證券公司之轉投資事業復華期貨公司與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之股權,將孫公司子公司化。同時為加速擴大金融經濟規模,以達跨業經營之實,復華金融控股公司再以股份轉換方式將復華商業銀行(原亞太商業銀行)納入成為子公司,並以受讓方式購入子公司復華商業銀行之轉投資事業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股權,將孫公司子公司化。並為擴大復華金融控股公司之大型化及投資事業之多元化版圖範圍,投資設立復華創業投資公司,此外為提供集團內關係企業及集團外客戶所需之企業整體財務諮詢服務,以及金融機構處理不良債權問題等資產管理諮詢服務,投資設立財務顧問公司及資產管理公司,使復華金融控股公司之金融版圖更加完整。

未來本集團將以專業的經營團隊及產品創新的能力,藉由各事業垂直與水平的綿密專業分工服務網,提供客戶更完整的金融服務。

二、公司組織

(一)組織系統

1.復華金控公司組織圖

股東會

監察人

副總經理

風險管理部

管處

人事科

業部

會計科

業部

投研科

業部

財務科

業部

操作科

業部

業務管理部

風管科

業部

法務科

業部

總經理

系統科

業部

文書科

業部

總務科

業部

發展科

業部

財 務 部

稽 核 室

資 訊 室

行政管理部部

管理科

業部

董事會

董事長

2.主要部門業務

(一)業務管理部:辦理本公司整體轉投資業務之發展、規劃、分析、評估及子公司之管考等事宜。

(二)財 務 部:辦理本公司財務管理、資金調度、投資理財、市場研究分析及會計等事宜。

(三)行政管理部:辦理本公司董事會事務、人事、總務、文書、股務及安全防護等事宜。

(四)風險管理部:辦理本公司各項業務風險控管及法務等事宜,並為遵守法令1管之單位,負責遵守法令主管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以確保遵守法令制度之有效運行。

(五)資 訊 室:辦理本公司各項業務資料處理之規劃設計及執行事宜。

(六)稽 核 室:辦理本公司內部業務及子公司之稽核事宜。

(二)關係企業圖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維京群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證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控股(維京

群島)有限公司

復華證券(香港)

有限公司

復華綜合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金復華證券投資

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期貨

股份有限公司

金復華租賃

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財產保險代

理人有限公司

復華人身保險代

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金復華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復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復華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註:復華資產管理(股)公司及復華財務顧問(股)公司成立於92年4月份。

關係企業間相互持股比例、股份及實際投資金額一覽表 92年6月30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美金仟元

關係企業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投資關係企業情形 關係企業投資本公司情形
投資成本 投資股數 (股) 持股比例 (%) 投資成本 投資股數 (股) 持股比例 (%)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18,575,335 1,220,000,000 100 (註) 3,817,310 315,159,328 11.15
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7,905,347 695,298,621 100 158,619 9,850,943 0.35
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73,081 1,211,513,628 100
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1,258,789 119,999,000 99.99 107,244 7,318,705 0.26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60,492 4,999,333 99.99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570,000 30,000,000 100
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00 100,000,000 100
復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00 100,000,000 100
復華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50,000 5,000,000 100
復華控股(維京群島)股份有限公司 持孫公司 641,479 18,700,000 100
復華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孫公司之子公司 USD$3,000 3,000,000 100
復華(維京群島)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孫公司之子公司 USD$50 50,000 100
金復華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孫公司 197,000 註一 98.56 33,252 3,440,488 0.12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孫公司 2,000 200,000 99.99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孫公司 1,999.94 199,994 99.99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孫公司 970,000 97,000,000 97

註: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本公司之投資成本包含股份轉換前該公司自行買回之庫藏股票41,958,864股,成本為559,434仟元。

註一:係有限公司組織。

(三)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各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92年06月30日
職稱 姓名 就任 日期 持有股份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責人之企業持有之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其他 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股 數 持股比率 股 數 持股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總經理 黃壽佐 91.02.04 1,923,260股 0.07% 淡江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博士 復華證券金融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大華綜合證券公司執行副總經理;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組長 復華綜合證券公司董事長;復華創投公司董事長;復華壹創投公司董事長;復華財務顧問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復華證券金融公司董事;台灣期貨交易所董事;復華商業銀行董事;復華期貨公司董事
副總經理 莊有德 91.02.04 697,568股 0.02% 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 復華證券金融公司副總經理;財政部金融局組長、副組長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公司董事長;復華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復華證券金融公司董事、總經理;復華綜合證券公司董事;復華商業銀行監察人;復華創業投資公司董事;復華壹創業投資公司董事;復華財務顧問公司監察人;合鼎創業投資公司董事;華成創業投資公司董事;聯鼎創業投資公司董事;新盛創業投資公司董事
總稽核 柳漢宗 91.02.04 20,000股 0.00% 美國杜克大學國際發展策略(IDP)研究所碩士;台灣大學經濟學研究所碩士 泛亞商業銀行董事、監察人;光華投資公司監察人;德記洋行董事;泰興企管顧問公司業務組經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門委員;經濟部秘書;財政部金融局稽查、專員 中央投資公司監察人;復華證券金融公司監察人;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監察人;復華創業投資公司監察人;復華壹創業投資公司監察人;復華資產管理公司監察人
行政管理部經理兼董事會秘書 黃貴華 91.02.04 327,994股 0.01% 18,067股 0.00% 中興大學會計系畢業 復華證券金融公司副理、襄理、科長 復華證券金融公司管理部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復華綜合證券公司監察人
業務管理部經理 邱旻右 92.03.01 美國賓州印第安那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本公司副理;台新金控公司資深副理;台新銀行高級襄理兼研發科科長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公司董事;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公司總經理
資訊室主任 張毓麟 92.03.01 10,530股 0.00% 50,038股 0.00% 成功大學工程科學系畢業 本公司資訊室副主任;神通電腦公司程式設計師 復華證券金融公司資訊室主任:復華綜合證券公司董事;復華創業投資公司董事;復華壹創業投資公司董事

註: 本表內容及股數與持股比率之計算以92年06月30日實際股數為基準。

(四)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92年06月30日
職稱 姓名 選任 日期 任期 選任時持有股份 現在持有股份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及本人或配偶為負責人之企業持有股份 主 要 經 (學)  歷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股 數 持股 比率 股 數 持股 比率 股 數 持股 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董事長 張昌邦 90.12.10 三年 與吳、黃二位董事及劉常駐監察人共同代表光華投資公司持有409,897,403股 19.60% 與吳、黃二位董事及劉常駐監察人共同代表光華投資公司持有412,477,071股 14.59% 8,000股 0.00% 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經濟部政務次長;行政院副秘書長;財政部常務次長;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復華證券金融公司董事長;復華商業銀行董事;台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董事
董事 吳大剛 90.12.10 三年 與張董事長、黃董事及劉常駐監察人共同代表光華投資公司持有409,897,403股 19.60% 與張董事長、黃董事及劉常駐監察人共同代表光華投資公司持有412,477,071股 14.59% 政治大學會計系畢業 昱華開發公司董事長;光華投資公司總經理;景德投資公司總經理;啟聖實業公司董事長;幸福人壽公司執行董事 中央投資公司董事、總經理;光華投資公司董事;泰興企管顧問公司董事;環宇投資公司董事;盛華創業投資公司董事;幸福人壽保險公司董事;中加投資公司董事;佳聯有線電視公司董事;誠宇創投公司董事
董事 黃壽佐 90.12.10 三年 與張董事長、吳董事及劉常駐監察人共同代表光華投資公司持有409,897,403股及個人持有 1,923,260股 19.60% 與張董事長、吳董事及劉常駐監察人共同代表光華投資公司持有412,477,071股及個人持有 1,923,260股 14.59% 淡江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博士 復華證券金融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大華綜合證券公司執行副總經理;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組長 復華綜合證券公司董事長;復華創投公司董事長;復華壹創投公司董事長;復華財務顧問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復華證券金融公司董事;台灣期貨交易所董事;復華商業銀行董事;復華期貨公司董事
董事 周武雄 90.12.10 三年 與謝監察人共同代表台灣銀行持有190,762,124股 9.12 % 與謝監察人共同代表台灣銀行持有190,762,124股 6.75% 中華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研究所畢業 台灣銀行儲蓄部經理、人事室主任 台灣銀行副總經理;台灣土地開發信託投資公司董事
董事 楊 照 90.12.10 三年 與陳董事共同代表台灣土地銀行持有190,762,124股 9.12 % 與陳董事共同代表台灣土地銀行持有190,762,124股 6.75% 中國文化大學經濟研究所畢業 台灣土地銀行信託部經理、營業部經理、新店分行經理、蘆洲分行經理 台灣土地銀行副總經理
董事 陳順天 90.12.10 三年 與楊董事共同代表台灣土地銀行持有190,762,124股 9.12 % 與楊董事共同代表台灣土地銀行持有190,762,124股 6.75% 1,680股 0.00% 成功大學會計統計系畢業 台灣土地銀行信託部經理、董事會主任秘書;大眾商業銀行副總經理、總稽核、稽核主任、業務部經理、國外部經理兼OBU經理、營業部經理;高雄銀行國外部襄理至小港分行經理 台灣土地銀行授信審查部經理
董事 莊有德 90.12.10 三年 697,568股 0.03 % 697,568股 0.02% 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 復華證券金融公司副總經理;財政部金融局組長、副組長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公司董事長;復華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復華證券金融公司董事、總經理;復華綜合證券公司董事;復華商業銀行監察人;復華創業投資公司董事;復華壹創業投資公司董事;復華財務顧問公司監察人;合鼎創業投資公司董事;華成創業投資公司董事;聯鼎創業投資公司董事;新盛創業投資公司董事
董事 陳文燕 91.05.24 三年 ︵註3︶ 代表建華投資公司持有24,189,449股 1.16% 代表建華投資公司持有24,189,449股 0.86% 台灣大學經濟研究所碩士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董事;中興人壽保險公司總經理;慶豐人壽保險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幸福人壽保險公司總經理、常務董事;萬誠企管顧問公司董事;德傑企業公司董事
董事 郭換坤 91.05.24 三年 ︵註3︶ 206,000股 0.01 % 6,445,560股 0.23 % 15,408, 008股 0.55% 亞太商業銀行常務董事;台灣聚合化學品公司董事;台灣塑膠製品公會常務理事 煥坤企業公司董事長;復華商業銀行董事;台灣聚合化學品公司常務董事;煥洋貿易公司董事長
常駐 監察人 劉曾華 90.12.10 三年 與張董事長及吳、黃二位董事共同代表光華投資公司持有409,897,403股 19.60% 與張董事長及吳、黃二位董事共同代表光華投資公司持有412,477,071股 14.59% 政治大學財稅系畢業 光華投資公司董事長;中國國民黨中央行政管理委員會專任委員;中國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秘書;啟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董事長;泰興企管顧問公司董事長;中國國民黨投資事業管理委員會執行秘書;中央投資公司董事;光華投資公司監察人;華夏投資公司董事;建台水泥公司董事;數位聯合電信公司董事;環宇投資公司董事;大華創投公司董事
監察人 謝騰隆(註4) 90.12.10 三年 與周董事共同代表台灣銀行持有190,762,124股 9.12 % 與周董事共同代表台灣銀行持有190,762,124股 6.75% 台中商專銀保科畢業 台灣銀行審查部副理 台灣銀行董事會主任秘書
監察人 林彩梅 90.12.10 三年 69,016股 0.00 % 69,016股 0.00% 日本近畿大學商學博士 中國文化大學校長、代校長、教務長、商學院院長、企管研究所所長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長

註:1.本表內容及股數與持股比率之計算以92年06月30日實際股數為基準。

2.法人股東持股比率不含代表人之個人持股。

3.91.05.24新任董事陳文燕、郭換坤任期至本屆董監事任期屆滿。

4.台灣銀行法人股東代表曾俊庭已於92.05.14改由謝騰隆接任。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92年06月30日

法人股東名稱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光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銀行 百分之百公股之公營銀行
台灣土地銀行 百分之百公股之公營銀行
建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光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條件 姓名 具有五年以上商務、法律、財務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非為公司之受僱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非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非前二類之配偶或其二親等以內直系親屬。 非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 非與公司有財務、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非為最近一年內提供公司或關係企業財務、商務、法律等服務、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團體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備 註
董事長 張昌邦
董事 吳大剛
董事 黃壽佐
董事 周武雄
董事 楊 照
董事 陳順天
董事 莊有德
條件 姓名 具有五年以上商務、法律、財務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非為公司之受僱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非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非前二類之配偶或其二親等以內直系親屬。 非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 非與公司有財務、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非為最近一年內提供公司或關係企業財務、商務、法律等服務、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團體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備 註
董事 陳文燕
董事 郭換坤
常駐監察人 劉曾華
監察人 謝騰隆
監察人 林彩梅

(五)發起人

1.公司設立未滿一年者,揭露股權比例占前五十名之發起人之有關資料:不適用。

2.公司設立未滿三年者,揭露自設立後公司與發起人或其關係人間之重要交易:

(1)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日及五月十七日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入其所持有復華期貨(股)公司之股份99,996,000股,計1,063,957,440元,及復華證金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之股份26,683,400股,計278,574,696元,帳列長期股權投資項下。

(2)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其所持有復華期貨(股)公司之股份19,999,000股,計212,789,360元,帳列長期股權投資項下。

(3)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與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簽訂合約,向其購入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九樓房屋及土地(含地下樓層六個停車位),作為自用辦公場所。合約總價款199,697,216元,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已支付簽約款19,969,722元,帳列預付房地及設備款項下。

(六)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協理之酬勞:

九十一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薪資、獎金
職   稱 姓   名 等 酬 勞 其他酬勞 說 明
董 事 長 張 昌 邦 - (註一)
總 經 理 黃 壽 佐 - (註一)
副總經理 莊 有 德 - (註一)
總 稽 核 柳 漢 宗 296 -
董事及監察人 光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24 - (註二)
董  事 建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12 - (註三)
董事及監察人 台灣銀行 424 - (註四)
董 事 台灣土地銀行 421 - (註五)
董 事 莊 有 德 190 -
董 事 郭 換 坤 192 -
監 察 人 林 彩 梅 189 -

註一:張董事長、莊副總經理之薪資及獎金,由子公司-復華證金支給,黃總經理之薪資及獎金由子公司-復華證券支給。

註二:其中支付出席費予法人股東代表張昌邦、黃壽佐、吳大剛、劉曾華分別為190、190、163、183千元。

註三:其中支付出席費予法人股東代表陳文燕為140千元。

註四:其中支付出席費予法人股東代表周武雄及曾俊廷均為3千元。

註五:其中支付出席費予法人股東代表楊照為3千元。

三、資本及股份

(一)股份種類

股份種類 92年6月30日

單位:股

股 份 種 類 核 定 股 本
流通在外股份(上市公司股票) 未發行股份 合計 備註
普通股 2,826,829,359 2,173,170,641 5,000,000,000

(二)股本形成經過

股本形成經過

92年6月30日 單位:股、元

年月 發行價格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備註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本來源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其他
91.2 $10 5,000,000,000 50,000,000,000 2,091,000,000 20,910,000,000 復華證金普通股1,470,000仟股及復華證券普通股621,000仟股與復華金控為股份轉換 註1
91.8 $10 5,000,000,000 50,000,000,000 2,964,477,742 29,644,777,420 增資發行新股873,477,742股與亞太銀行(現更名為復華銀行)普通股1,211,513,628股為股份轉換 註2
91.9 $10 5,000,000,000 50,000,000,000 2,939,829,359 29,398,293,590 因復華證券註銷異議股東股票,復華金控同步減少資本24,648,383股 註3
91.12 $10 5,000,000,000 50,000,000,000 2,826,829,359 28,268,293,590 註銷復華金控第三、四、五次買回之庫藏股共計113,000仟股 註4

註1:90.12.31(90)台財證(四)字第175847號

註2:91.07.02(91)台財證(四)字第0910135271號

註3:91.09.19(91)台財證(四)字第0910004872號

註4:91.12.06(91)台財證(四)字第0910164534號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股東結構

92年6月30日

股東結構 數量 政府機構 金融機構 其他法人 個 人 外國機構 及外人 合 計
人數 11 9 258 135,148 26 135,452
持有股數 49,173,963 390,682,977 1,110,655,641 1,267,749,725 8,567,053 2,826,829,359
持股比例 1.74% 13.82% 39.29% 44.85% 0.30% 100%

2.股權分散情形

每股面額十元  92年6月30日

持股分級(股數) 股東人數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1至999 55,424 17,957,407 0.64%
1,000至10,000 62,735 246,016,502 8.70%
10,001至20,000 8,266 119,909,528 4.24%
20,001至30,000 2,971 73,825,565 2.61%
30,001至50,000 2,558 100,399,804 3.55%
50,001至100,000 1,919 137,588,168 4.87%
100,001至200,000 836 117,713,488 4.16%
200,001至400,000 370 101,654,524 3.60%
400,001至600,000 144 68,895,802 2.44%
600,001至800,000 42 29,349,574 1.04%
800,001至1,000,000 38 33,519,988 1.19%
1,000,001至1,200,000 22 23,760,872 0.84%
1,200,001至1,400,000 9 11,693,151 0.41%
1,400,001至1,600,000 12 17,773,074 0.63%
1,600,001至1,800,000 15 25,703,482 0.91%
1,800,001至2,000,000 11 21,326,165 0.75%
2,000,001以上 80 1,679,742,265 59.42%
合 計 135,452 2,826,829,359 100.00%
  1. 主要股東(持股達1%以上股東)

基準日:92.6.30

股 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 有 股 數 持股比例%
光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12,477,071 14.59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含庫藏股) 315,159,328 11.15
台灣銀行 190,762,124 6.75
台灣土地銀行 190,762,124 6.75
昱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73,846,579 2.61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庫藏股專戶 63,761,000 2.26
勞工保險局 40,725,080 1.44

4.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主要股東放棄現金增資認股之情形:不適用。

5.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職 稱 姓 名 91年度 當年度截至6月30日止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董事長 張昌邦 光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十以上大股東)代表人 2,579,668 34,865,177 (3,894,696)
董 事 吳大剛
董 事 黃壽佐
常駐監察人 劉曾華
董 事 周武雄 臺灣銀行代表人
監察人 謝騰隆
董 事 楊 照 台灣土地銀行代表人
董 事 陳順天
董 事 陳文燕 建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17,248,128 (2,815,995)
董 事 莊有德
董 事 郭換坤 6,239,560
監察人 林彩梅
總經理 黃壽佐 304,769
副總經理 莊有德 200,000
總稽核 柳漢宗 20,000
經理 黃貴華 (18,000)
經理 邱旻右
主任 張毓麟
百分之十以上大股東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含庫藏股) 25,221,341
百分之一以上股東 昱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488,418 1,586,320
百分之一以上股東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庫藏股專戶 52,702,000 57,917,864
百分之一以上股東 勞工保險局

(四)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註 1:係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年 度 項 目 90年 91年 當年度截至92年6月30日
每股市價 最高 14.50 13.40
最低 8.50 9.00
平均 10.39 10.95
每股淨值 分配前 11.91 11.92
分配後(註1) 11.22 12.21
每股盈餘 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2,056,338 2,420,715
每股盈餘(調整前)(註2) 0.02 0.48
每股盈餘(調整後) 0.02
每股股利 現金股利 0.45
無償配股 盈餘配股
資本公積配股 0.25
累積未付股利
投資報酬分析 本益比(註3) 519.50 22.81
本利比(註4) 23.09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5) 4.33%

註 2:如有因無償配股等情形而須追溯調整者,應列示調整前及調整後之每股盈餘。

註 3: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 4: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註 5: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五)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公司股利政策:請參閱第381頁(公司章程第34條)。

2.執行狀況:本公司擬依據證期會91年6月11日台財證六字第0910003413號函規定,將本公司因股份轉換時來自子公司轉換前之未分配盈餘所貸記之資本公積,分配現金股利每股0.45元,股票股利每股0.25元,按92年8月15日流通在外股數2,783,824,596股計算,共分配現金股利216,835,004元,股票股利676,151,010元。

(六)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年度 項目 92年度 (預估)
期初實收資本額 28,268,294仟元
本年度配股配息情形 每股現金股利 0.45元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0股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0.025股
營業績效變化情形 營業利益 2,751,157仟元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5573.31﹪(註一)
稅後純益 2,681,369仟元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7968.15﹪(註一)
每股盈餘 1.07元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5250.00﹪(註一)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10.30﹪(註二)
擬制性每股盈餘及本益比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改配放現金股利 擬制每股盈餘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 擬制每股盈餘 1.1元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10.59﹪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且盈餘轉增資改以現金股利發放 擬制每股盈餘 1.1元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10.59﹪

1.公司應說明預估或擬制資料所依據之各項基本假設

2.年平均本益比﹦年平均每股市價/年度財務報告每股盈餘

註一:本公司91年度(2月4日至12月31日)因子公司增提呆帳,全年度營業利益為48,493仟元,稅後純益為33,234仟元,每股盈餘為0.02元,致各該項目92年度較91年度增減比率偏高。

註二:本公司預估92年度平均投資報酬率係以91年度平均每股市價除以92年度預估財務報告每股盈餘之倒數。

(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買回期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第六次 第七次 第八次
買回目的 轉讓股份予員工 轉讓股份予員工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轉讓股份予員工 轉讓股份予員工 轉讓股份予員工
買回期間 91/3/4~ 91/5/1 91/5/29~ 91/6/28 91/7/1~ 91/8/7 91/8/9~ 91/9/9 91/9/10~ 91/10/15 91/10/16~ 91/12/13 91/12/18~ 92/2/13 92/2/26~ 92/4/25
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元) 7.45-14.0 7.55-14.0 7.5-13.5 6.6-14.0 6.3~14.3 6.35~13.85 6.5~14.2 7.0~16.5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普通股/仟股) 17,962 11,831 33,000 35,000 45,000 15,181 8,137 11,050
已買回股份金額(新台幣:仟 元) 205,523 127,609 334,429 324,494 420,099 143,135 78,740 110,894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仟股) -- -- 已銷除 普通股33,000 已銷除 普通股35,000 已銷除 普通股45,000 --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仟股) 17,962 29,793 29,793 29,793 29,793 44,974 53,111 64,161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佔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0.86 1.42 1.05 1.05 1.05 1.59 1.88 2.27

四、特別股發行情形:不適用

五、金融債券發行情形:不適用

六、公司債發行情形:本公司之前未曾發行公司債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不適用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不適用

九、併購辦理情形:不適用

十、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不適用

貳、營運概況

一、公司之經營

(一)業務內容

1.業務範圍

(1)復華金融控股公司

本公司為金融控股公司業,主要業務範圍如下:

A.得投資下列事業:

(A)銀行業

(B)票券金融業

(C)信用卡業

(D)信託業

(E)保險業

(F)證券業

(G)期貨業

(H)創業投資業

(I)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外國金融機構

(J)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金融業務相關之事業

B.其他依法本公司得投資之金融業相關事業

C.對前款被投資事業之管理

D.本公司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投資前第一款以外之事業

E.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2)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共計有九家,分別為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復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復華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茲將各子公司業務內容說明如下:

A.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A)主要營業內容

a.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

b.對證券商之轉融通-轉融資及轉融券

c.其他經證期會核准之有關業務

(a)現金增資及承銷認股融資

(b)證券承銷商承銷融資

(c)可轉換公司債承銷融資

(d)自行買賣政府債券

(B)營業比重

a.融資業務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90年 91年 92年上半年
項目 金額 比重 金額 比重 金額 比重
對一般投資人 證券融資 集中市場 30,794,000 92.49﹪ 31,813,000 92.47﹪ 25,462,000 94.04﹪
店頭市場 2,135,000 6.41﹪ 1,967,000 5.72﹪ 1,544,000 5.70﹪
對證券商 轉融資 集中市場 344,000 1.03﹪ 624,000 1.81﹪ 69,000 0.26﹪
店頭市場 0 0.00﹪ 0 0.00﹪ 0 0.00﹪
現金增資及 承銷認股融資 上市上櫃證券 23,000 0.07﹪ 0 0.00﹪ 0 0.00﹪
合計 33,296,000 100﹪ 34,404,000 100﹪ 27,075,000 100﹪

註:以上金額為年均值。

b.融券業務 單位:仟股

年度 90年 91年 92年上半年
項目 股數 比重 股數 比重 股數 比重
對一般投資人 證券融券 集中市場 90,179 94.63﹪ 136,363 90.49﹪ 118,094 90.54﹪
店頭市場 3,635 3.81﹪ 10,424 6.92﹪ 7,017 5.38﹪
對證券商 轉融券 集中市場 1,380 1.45﹪ 3,501 2.32﹪ 4,796 3.68﹪
店頭市場 101 0.11﹪ 409 0.27﹪ 524 0.40﹪
合計 95,295 100﹪ 150,697 100﹪ 130,431 100﹪

註:以上金額為年均值。

(C)未來計畫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

證券金融商品日趨多元化,復華證券金融公司將配合主管機關開放國際化及自由化之腳步,申請開辦新業務,如有價證券擔保融通等,增加服務客戶之新商品及管道。

B.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A)主要營業內容

a.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b.在集中交易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c.在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d.在營業處所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e.承銷有價證券

f.有價證券股務事項之代理

g.經營相關期貨交易輔助業務

h.兼營證券相關期貨業務

i.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

j.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證券相關業務

(B)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90年 91年 92年上半年
項目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經紀部門 1,620,171 59.55﹪ 2,339,255 73.55﹪ 886,933 55.16﹪
自營部門 890,283 32.72﹪ 623,559 19.61﹪ 671,514 41.77﹪
承銷部門 210,172 7.73﹪ 217,501 6.84﹪ 49,373 3.07﹪
合計 2,720,626 100﹪ 3,180,315 100﹪ 1,607,820 100﹪

(C)未來計畫開發之金融商品

配合主管機關陸續推動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及投資人需求,復華綜合證券公司將持續研究規劃如股權連動債券、保本型商品、資產交換、指數股票型基金(ETF)、認售權證及櫃買中心認購權證等相關金融商品之發行與交易,預期各項商品設計將更加符合市場需求,且增加復華綜合證券公司自營操作工具或推動新商品業務之彈性。

C.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A)主要營業內容

a.期貨交易經紀業務

b.期貨自營業務

c.期貨結算及代結算業務

d.H401011期貨商(經財政部核准營業項目)

e.H405011期貨顧問業務

(B)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90年 91年 92年上半年
項目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經紀業務 177,437 99.515﹪ 235,340 98.903﹪ 132,754 98.26﹪
自營業務 50 0.028﹪ (6,276) NA (5,988) NA
代結算業務 814 0.457﹪ 2,611 1.097﹪ 2,351 1.74﹪
合計 178,301 100﹪ 231,675 100﹪ 129,117 100﹪

註:91年因自營業務虧損,營業收入比重之分母僅計入經紀業務及代結算業務237,951仟元。92年上半年因自營業務虧損,營業收入比重之分母僅計入經紀業務及代結算業務135,105仟元。

(C)未來計畫開發之金融商品

隨著期貨商品日漸多樣化及更具選擇性,復華期貨公司將配合主管機關開放期貨商經營項目及可投資標的,積極參與新金融商品之經紀、造市及自營等相關業務,以增加客戶多元化之新金融商品投資管道。

D.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A)主要營業內容

a.外國有價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對客戶提供海外基金之投資顧問服務。

b.股市投資諮詢服務:針對客戶需求,提供專業、即時性、前瞻性的股市諮詢服務。

c.專案顧問服務:受託辦理個別企業股價評估、財務評估及產業風險評等相關業務。

d.投資講座服務:不定期舉辦投資講座,提供客戶客觀的產業資訊脈動與股市趨勢解析。

e.出版有價證券投資刊物:定期出版晨訊、日刊、週刊。

f.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依客戶資產規模及客戶風險報酬偏好,量身訂作投資組合,追求穩健報酬。

(B)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90年 91年 92年上半年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服務業務 證券投資 會員服務 13,956 41.59﹪ 7,987 26.73﹪ 0 0﹪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經理費收入 1,690 5.04﹪ 3,510 11.75﹪ 34 0.34﹪
講習業務證券投資 講習服務 735 2.19﹪ 1,484 4.97﹪ 1,428 14.43﹪
講習業務 證券投資 晨刊、日刊出版品 10,200 30.40﹪ 10,200 34.14﹪ 5,100 51.54﹪
週刊出版品 6,972 20.78﹪ 6,696 22.41﹪ 3,333 33.68﹪
合計 33,553 100﹪ 29,877 100﹪ 9,895 100﹪

(C)未來計畫開發之金融商品

金復華投顧公司將致力於發展外國有價證券之投資顧問服務及國內股市之投資諮詢服務,故目前尚無開發新金融商品之計畫。

E.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A)主要營業內容

a.收受支票存款

b.收受活期存款

c.收受定期存款

d.辦理短期、中期及長期放款

e.辦理票據貼現

f.投資有價證券

g.辦理國內匯兌

h.辦理商業匯票之承兌

i.簽發國內信用狀

j.保證發行公司債券

k.辦理國內保證業務

l.代理收付款項

m.承銷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及公司股票

n.辦理信用卡業務

o.辦理短期票券經紀、自營簽證及承銷業務

p.辦理保管及倉庫業務

q.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

r.辦理與營業執照上各款業務有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代理服務業務

s.辦理出口外匯、進口外匯、一般匯出及匯入匯款、外匯存款、外幣貸款及外幣擔保付款之保證業務

t.代售黃金條塊、金幣、銀幣

u.辦理依信託業法核定辦理之業務

v.辦理政府債券自行買賣業務

w.辦理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

x.承購國內廠商因出口而產生之國外應收帳款

y.將承購之出口商應收帳款轉讓予國外應收帳款承購商

z.承購國內廠商因內銷而產生之國內應收帳款

(B)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90年 91年 92年上半年
金額 比重 金額 比重 金額 比重
利息收入 9,189,514 96﹪ 7,225,623 87﹪ 3,188,892 83﹪
手續費收入 130,748 1﹪ 178,431 2﹪ 227,226 6﹪
買賣票券利益 161,450 2﹪ 759,111 9﹪ 382,864 10﹪
長期股權投資收益 (22,433) - (24,814) - (500) -
兌換利益 104,161 1﹪ 95,980 1﹪ (2,922) -0.1﹪
其他營業收入 39,353 0﹪ 59,324 1﹪ 43,724 1.1﹪
合計 9,602,793 100﹪ 8,293,655 100﹪ 3,839,284 100﹪

(C)未來計畫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

復華商業銀行開業以來即以滿足顧客之需要為導向,隨著經濟環境之演變不斷推出新種金融商品,鑒於金融業日趨國際化與自由化,而客戶之需求亦更加多元化,該公司為因應金融市場之新情勢,正積極開發下列各項新金融商品,以強化競爭力:

a.研發理財套餐金融商品,強化個人理財業務規模。

b.開拓基金保管、基金銷售、連動債券、員工持股/福儲信託、保險金信託、不動產信託等業務,擴大信託資產規模增加手續費收入。

c.與績優融資公司、車商、經銷商策略聯盟,辦理汽車、機車及小額消費財分期融資及推展特定對象小額消費性貸款,增加高收益性貸款業務比重。

F.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A)主要營業內容

a.募集發行經證期會核准之各類型基金

b.國內外共同基金資產管理

c.個人投資理財規劃諮詢

d.投資理財講座

e.代客操作全權委託業務

f.基金公開說明書、季報、投資雙週報、雙月刊備索

(B)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90年 91年 92年上半年
項目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共同基金部門 57,694 100﹪ 98,751 97.55﹪ 101,651 97.51﹪
代客操作部門 尚未申設 - 2,479 2.45﹪ 2,594 2.49﹪
合計 57,694 100﹪ 101,230 100﹪ 104,245 100﹪

(C)未來計畫開發之金融商品

面對投信業資產管理業務日趨多元化之競爭壓力下,金復華投信公司將積極開發主管機關所核准之新種產品(如組合型基金、保本型基金、避險基金、貨幣型基金等),並為新種業務作準備(如私募共同基金業務、退休金資產管理業務等)。另與集團其他子公司共同企劃研發新金融商品,配合集團交叉行銷以擴大管理資產規模創造獲利績效;並尋求與國際知名資產管理公司之共同合作,以增進國際資產管理經驗及擴大經營規模,提供客戶更多元化之新金融商品及投資管道。

G.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A)主要營業內容

a.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本

b.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及諮詢服務

c.其他經創業投資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辦理的有關業務

前項所指之被投資事業,其投資範圍係以下列各項為限:

(a)國內外科技事業,產品別涵蓋通訊、資訊、消費性電子、半導體、精密機械與自動化、航太、高級材料、特用化學藥品與製藥、醫療保健、污染防治、生物科技、科技服務、高級感測、能源及資源開發等產業。

(b)符合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三條所稱之科學工業。

(c)符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八條所稱之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

(d)國內外其他創業投資事業。

(e)國內外一般製造業。

(f)其他經主管機關會同各該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或公告之科技事業。

(B)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90年 91年 92年上半年
項目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本 - - (1,734) 100﹪ (5,320) 100﹪
提供企業經營、管理及諮詢服務 - - 0 0﹪ 0 0﹪
合計 - - (1,734) 100﹪ (5,320) 100﹪

(C)未來計畫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

復華創業投資公司計畫積極引進專業創業投資人才與管理經驗,除了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外,亦將整合金控集團資源,協助被投資事業之財務及租稅規劃,引介可提供資金及金融服務之機構,提供企業經營管理諮詢服務,為被投資事業創造最大之企業價值。

H.復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A)主要營業內容

a.收購金融機構不良債權

b.接受金融機構委託處理不良債權

(B)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90年 91年 92年上半年
項目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處分不良債權收益 - - - - - -
合計 - - - - - -

註:復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92年4月。

(C)未來計畫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

復華資產管理公司初期營運先以購買復華銀行及復華證券金融公司之不良債權為主,進而再購買其他金融機構之不良債權,並視營運規模及實際運作需要,對外招募業務所需專任人員,並適時提供內部教育訓練或外部訓練的課程,強化同仁職能,並藉由實際案件之處理及管理經驗,提昇資產管理專業經營能力,提供未來業務擴展之基石。

I.復華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A)主要營業內容

a.企業評價與企業診斷

b.企業合併與收購

c.專案融資與資金募集

d.企業重組

(B)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90年 91年 92年上半年
項目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營業收入 比重
顧問收入 - - - - 248 14﹪
投資收益 - - - - 1,515 86﹪
合計 - - - - 1,763 100﹪

註:復華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92年4月。

(C)未來計畫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

復華財務顧問公司初期研究發展將以評價模型及企業診斷模型作為提供企業客戶調整及改善其體質的參考,並依客戶不同需求設計其所需之金融商品,無論是融資相關或與資本設計相關之產品,復華財務顧問公司將結合集團資源提供客戶最完整之整合性商品。此外,將致力於併購業務之模型資料整理及研發,以提供客戶最佳之解決方案。

2.產業概況

(1)金融控股公司

為健全金融體質與提升台灣金融市場之競爭力,自開放外匯管制、新銀行設立以來,政府在制定金融改革與市場開放政策上不遺餘力。近年來更隨著日本泡沫經濟導致金融體系受呆帳之累而一蹶不振的前車之鑑、亞洲金融風暴的殷鑑及台灣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等因素趨動下,從政府至企業甚或民間百姓都已深感金融機構體質健全對一國經濟穩定的重要性,因此一連串提升台灣金融機構競爭力的作法遂紛紛出籠,如突檢地方金融機構,以有效控制地方金融機構財務及逾放惡化的擴大;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賦予金融機構同業合併,以擴大經營規模,也同時賦予資產管理公司(AMC)成立之依據,以提供銀行不良債權的另一專業處理管道,降低損失;通過金融控股公司法,提供金融業得以跨業經營,使銀行業、證券業及保險業同時整合在一金融控股公司旗下,透過共同行銷、資源共享及連結稅制的整合效益下,發揮規模經濟之綜效,進而強化金融競爭力。

以全球金融集團的發展觀之,歐洲係以綜合銀行(Universal bank)形式成立,銀行、證券及保險業務為事業部門而隸屬於同一公司,因此部門間之合作與整合效果平均而言較佳;美國金融控股公司之成因則源自業者壓力,促使美國政府於1999年通過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讓金融業得以跨州與跨業經營,遂開啟美國金融業合併之潮流,有助於加速提升美國金融業之整併與經營效率及降低銀行倒閉的負面影響,從法案通過至2001年5月底,金融控股公司家數擴增至537家;日本方面,金融大改革的動力,主要來自於日本泡沫經濟破滅、股市及房地產價格劇跌,導致金融機構資產品質嚴重惡化、不良債權快速攀升等衝擊,經濟持續惡化,零利率猶未能挽救日本經濟之大量不良債權,日本政府遂於1992年通過金融改革法,使得銀行、證券及信託銀行可透過成立子公司設立之方式相互經營銀行、證券及信託業務;並於1996年擴大金融業得以子公司方式相互參與投資,於1997年12月5日通過金融控股公司法,1998年3月正式實施,至此日本金融控股公司方因應而生。復陸續修改相關法案及於2001年改革稅制,使集團子公司之盈餘可以互抵。

台灣金融機構的經營環境由過去寡佔靠4~5%利差生存的金飯碗時代至1991年新銀行開放設立,另伴隨股市榮景開放券商可自辦信用交易,及開放外國保險機構來台設立,近十年來金融機構之競爭速度加快。金融同業在競爭趨使下,雖帶動了服務品質的提升,惟因國際化腳步甚慢,眾多金融機構之經營主要仍依賴台灣市場,在競爭者眾、金融創新不足、市場胃納小等因素下,金融機構要在台灣生存實是一大考驗,論規模更不足與外國同業相較。另無論是銀行、證券或是保險業,獲利排名居前茅者亦多為外國金融機構之天下,單以本國銀行之資產報酬率觀之,1997年為0.79%,2000年時已下滑至0.39%;淨值報酬率則由12.04%下滑至4.9%。競爭之加劇及本國銀行之因應能力有待加強實為非常明顯。

綜合以上及拜電子科技之賜,國際間金流與資本移動之無疆界現象將更為明顯,台灣金融業要有立足之地,無非是朝國際化之大型金融集團發展,否則就應成為有具特色及經營利基的區域或地方性金融集團。可預見的未來,金融整合與購併風潮將愈演愈烈,無論是本土間或跨國際,甚或隨著政府開放金融業赴大陸設立分行下,台灣金融業與大陸同業間的策略聯盟,實為對金融業領導者與從業人員一跨世紀的重大考驗也是另一番轉機。總之,金融控股公司法之通過對台灣全民而言應為正面大於負面,相信未來在金融監理一元化之管理下,金融業即將展現另一嶄新面貌。

(2)證券業

A.證券金融業

(A)產業概況與競爭情形

現代工商營運,市場活動及國家經濟發展均需藉由金融業務之支持與配合,並藉由金融業提供投資買賣及各項資金融通之服務。證券金融業乃金融業之一環,其發展攸關證券市場之繁榮,進而影響經濟之成長。所謂證券金融業者,係指授受信用機構利用「證券」為媒介,對參與者(資金需求者及資金供給者)從事「授受信用」使其完成投資及融通行為。該項服務包括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證券商營運資金融通、證券發行之承銷貸款、債券買賣及融通、有價證券借貸融通等。

自民國七十九年起,我國證券集中市場信用交易業務開放准許合格之證券商辦理後,市場因授信仲介機構增加,投資人口及信用交易開戶數均大幅成長,市場交易及信用交易授信規模亦隨之快速擴充。基於自由化及開放市場競爭之政策,證期會於八十三年下半年開放新證券金融公司申請設立,並於八十四年六月間分別開放環華、富邦及安泰等三家新證券金融公司設立,三家新證金公司則在同年七月間開始營業。此後融資融券業務趨向激烈競爭。截至八十九年底止,證券市場已有五十二家自辦證券商及三家新證金同業參與經營證券信用交易業務,隨著電子金融商務之發展及大型自辦券商之出現,至九十二年六月底則降至四十一家自辦證券商,證券金融市場之競爭日趨激烈。

目前有關融資融券業務概況如下:

a:證券市場信用交易佔總成交值比率:

年度 總成交值 (億元) 較上年度增減比率% 信用交易 (億元) 較上年度增 減比率% 信用交易 比率%
84 103,011 -47.11 92,070 -36.90 44.69
85 131,346 27.51 118,149 28.33 44.98
86 377,049 187.07 315,824 167.31 41.88
87 297,619 -21.07 271,696 -13.97 45.64
88 313,223 5.24 266,271 -2.00 42.50
89 352,454 12.52 268,732 0.92 38.12
90 207,026 -41.26 148,934 -44.58 35.97
91 246,294 18.97 160,159 7.54 32.51
92/6 88,807 54,428 30.64

資料來源:證券暨期貨市場重要指標表P26~P28 上市證券信用交易值分析表(14)及上櫃證券信用交易值分析表(15)

b:自辦融資融券業務證券商家數:

期間 專營證商 兼營證商 合計
截至84/12/31 37 17 54
截至85/12/31 40 17 57
截至86/12/31 42 18 60
截至87/12/31 42 15 57
截至88/12/31 39 18 57
截至89/12/31 34 18 52
截至90/12/31 32 18 50
截至91/12/31 27 15 42
截至92/06/30 27 14 41

c:有價證券買賣融資餘額:

單位:百萬元

年度 其他證 金公司 自辦 證商
84 72,752 45.30% 31 0.02% 87,814 54.68% 160,597 100%
85 72,331 37.72% 9,175 4.78% 110,268 57.50% 191,774 100%
86 81,252 27.19% 36,578 12.24% 180,991 60.57% 298,821 100%
87 99,883 22.92% 62,031 14.23% 273,923 62.85% 435,837 100%
88 87,470 20.63% 71,729 16.91% 264,865 62.46% 424,064 100%
89 85,743 17.87% 77,487 16.15% 316,695 65.99% 479,925 100%
90 30,812 16.70% 26,890 14.57% 126,799 68.73% 184,501 100%
91 33,553 13.96% 32,359 13.47% 174,407 72.57% 240,319 100%
92/6 26,944 12.59% 26,087 12.19% 161,031 75.22% 214,062 100%

d:有價證券買賣融券餘額: 單位:百萬元

年度 其他證 金公司 自辦 證商
84 6,840 53.42% - 0.00% 5,963 46.58% 12,803 100%
85 5,123 37.06% 145 1.05% 8,556 61.89% 13,824 100%
86 8,735 27.77% 1,460 4.64% 21,261 67.59% 31,456 100%
87 10,254 23.30% 6,730 15.29% 27,025 61.41% 44,009 100%
88 6,007 20.69% 5,834 20.29% 17,194 59.22% 29,035 100%
89 4,731 18.03% 5,809 22.14% 15,699 59.83% 26,239 100%
90 3,330 15.22% 3,484 15.92% 15,065 68.86% 21,879 100%
91 4,262 14.51% 3,556 12.11% 21,546 73.38% 29,364 100%
92/6 2,722 13.38% 2,179 10.72% 15,438 75.90% 20,339 100%

由前述資料分析顯示,隨著三家新證金公司之開業及自辦證券商規模之逐年增加,其融資融券佔有率亦隨之增加,但因信用交易業務的逐漸擴大,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之融資融券市佔率因而降低,至九十二年六月底止,融資之市場佔有率(含集中與店頭)約12.59%,融券之市場佔有率(含集中與店頭)約13.38%。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自七十九年底奉准開辦對證券商之轉融通業務,係僅對自辦信用交易證券商提供款券轉融通業務。由於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對證券商轉融通之資金係取自金融體系,借貸雙方利差甚小,惟作業手續及處理甚為簡便,利於市場雙方業務之拓展。惟因九十年度股市行情低迷,故至九十二年六月底,該公司之平均轉融資餘額約為0.69億元。

為因應市場變遷,拓展證券金融之業務發展空間,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於八十五年八月起正式開辦現金增資及承銷認股融資業務與證券承銷商承銷融資業務等新種業務。惟自八十七年地雷股事件後,主管機關對於上項業務態度轉趨嚴格,全市場規模因而縮小。

(B)主要商品之發展趨勢

由於證券市場之其他證券金融業務,國外各先進國家金融服務業,尤以證券金融專業機構所提供之各種金融商品甚多,諸如有價證券擔保融通、有價證券借貸交易等業務,對於激發及創造市場機能之作用甚大。未來該公司亦將配合市場發展與需要,積極研發上述新種業務,爭取主管機關開放辦理,以擴大證券金融服務範圍,使證券金融業務多元化,並增進證券市場之健全發展。

B.證券業

(A)產業概況

a.發行市場

自七十九年以來國內證券發行市場規模逐年成長,至九十二年六月底止,集中市場上市公司之家數及資本總額,分別增加3.21倍及8.28倍;店頭市場上櫃公司之家數及資本總額,分別增加105.5倍及435.69倍。在債券發行方面,政府債券發行淨額由七十九年底1,690.6億元上升至九十二年六月底24,457.2億元;普通公司債發行淨額由七十九年底487.8億元增加至九十二年六月底7,162.6億元,二者分別成長14.47倍及14.68倍。

公開發行公司股票發行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家

年 度 上市公司 上櫃公司 未上市 (櫃)公司
家 數 資本額 上市 面值 上市 市值 家 數 資本額 上櫃 面值 上櫃 市值 家 數 資本額
79 199 5,333.3 5,064.3 26,819.1 4 14.5 14.5 83.9 567 6,454.2
80 221 6,430.8 6,167.1 31,840.3 9 37.8 37.8 105.2 717 7,668.1
81 256 7,610.9 7,356.3 25,455.0 11 44.7 44.7 97.9 803 10,192.8
82 285 9,083.7 8,910.2 51,454.1 11 39.6 39.6 96.1 852 11,336.7
83 313 10,998.1 10,711.0 65,043.7 14 97.9 97.9 269.2 917 12,048.0
84 347 13,466.8 13,246.2 51,084.4 41 1,730.1 1,730.1 2,457.3 999 12,181.7
85 382 16,612.7 16,268.0 75,288.5 79 2,641.3 2,641.3 8,334.6 1,110 13,455.1
86 404 21,062.9 20,663.2 96,961.1 114 3,148.9 3,148.9 10,268.6 1,501 14,620.6
87 437 27,340.7 26,966.6 83,926.1 176 3,813.9 3,813.9 8,876.3 1,810 15,187.9
88 462 30,682.0 30,540.0 117,873.3 264 5,137.6 5,049.6 14,684.4 2,018 16,096.3
89 531 36,612.2 36,300.5 81,911.7 300 6,711.9 6,672.9 10,505.9 2,257 15,186.3
90 584 40,964.3 40,640.0 102,476.0 333 6,814.4 6,747.0 14,122.0 1,953 15,179.8
91 638 44,440.2 44,104.0 90,949.4 384 6,273.0 6,243.0 8,622.5 1,328 26,727.5
92/6 638 44,165.9 43,669.3 99,350.4 422 6,317.5 6,247.9 9,980.0 1,153 25,688.1

資料來源: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債券發行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種

年 度 政府債券 金融債券 普通公司債
種數 淨 額 種數 淨 額 種數 淨 額
79 25 1,690.6 2 53.8 39 487.8
80 26 3,276.4 3 116.0 36 522.0
81 31 5,336.0 5 185.1 35 501.1
82 35 7,077.4 29 371.4
83 34 7,871.1 23 227.1
84 38 8,609.5 28 417.9
85 42 9,950.5 95 1,083.4
86 44 10,344.0 188 1,772.1
87 45 10,420.0 487 2,986.1
88 50 12,438.2 907 3,861.7
89 57 14,783.2 1,206 4,433.4
90 65 18,569.2 21 50.0 1,487 5,169.0
91 74 22,127.2 327 1,299.2 2,036 6,508.6
92/6 77 24,457.2 461 1,776.9 2,307 7,162.6

資料來源: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b.交易市場

由近年來我國上市櫃股票市場成交量值資料顯示,七十九年至八十二年度因市場投機心理過重,加上全球經濟產業基本面利空,集中交易市場籠罩在空頭態勢下,加權股價指數自6,775.31點下跌至4,214.78點,成交量值呈現萎縮情況,惟經長期市場整理及產業復甦來臨,市場交易逐漸匯集人氣,八十九年度之成交金額曾達到305,265.7億元,成交量亦增加為6,308.7億股。店頭市場成立於七十八年,初期由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負責,自八十三年成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接續該項業務後,為促進市場活絡,提供優良中小企業更具效率之籌資管道,使證券市場結構更趨完善,相關交易制度在主管機關革新下,交易量能日趨活絡,八十九年度之成交金額亦曾達到44,783.58億元,股數為884.217億股。

集中市場股票交易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億股

年度 成交值 成交量 日平均值 交易日數(天) 發行量加權 股價指數 (月平均) 交易人數(人)
79 190,313.0 2,323.1 677.3 281 6,775.31
80 96,827.4 1,759.4 338.6 286 4,928.83
81 59,170.8 1,075.9 208.3 284 4,271.63 961,481
82 90,567.2 2,046.8 312.3 290 4,214.78 974,102
83 188,121.1 3,512.4 657.8 286 6,252.99 1,217,152
84 101,515.4 2,673.0 354.9 286 5,543.75 1,101,013
85 129,075.6 3,507.4 448.2 288 6,003.72 1,222,997
86 372,411.5 6,542.0 1,302.1 286 8,410.56 2,042,358
87 296,189.7 6,120.1 1,093.0 271 7,737.68 2,811,785
88 292,915.2 6,780.6 1,101.1 266 7,426.69 2,931.609
89 305,265.7 6,308.7 1,126.4 271 7,847.21 4,330,102
90 183,549.4 6,064.2 752.3 244 4,907.43 2,401,775
91 218,739.5 8,561.9 882.0 248 5,225.61 2,739,204
92/6 82,044.3 4,094.4 689.4 119 4,585.83 1,880,884

資料來源: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店頭市場股票交易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百萬股;天

年度 成交值 成交量 日平均值 交易日數
80 464.1 13.9 1.6 286
81 671.2 20.0 2.4 284
82 648.7 20.0 2.2 290
83 568.1 19.4 2.0 286
84 2,796.4 171.0 9.8 286
85 453,508.8 16,958.7 1,574.7 288
86 2,310,658.7 43,115.0 8,079.2 286
87 1,198,157.9 30,680.7 4,421.2 271
88 1,899,924.6 49,052.0 7,142.6 266
89 4,479,662.7 88,421.7 16,530.1 271
90 2,326,967.2 81,487.4 9,536.8 244
91 2,709,126.9 101,842.4 11,269.0 248
92/6 650,787.9 37,189.5 5,572.0 119

資料來源: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B)產業發展與競爭情形

a.產業之發展

證券商業績與經濟景氣及股價息息相關,以長期觀之,股價及經濟景氣有循環趨勢,國內證券商在歷經數年之經濟景氣榮枯及股價波動之變化後,無論在經營規模、企業經營體質、內部管理及業務發展均較以往更健全,尤其是兼具經紀、自營、承銷等多元化業務之大型綜合證券商更具市場競爭優勢,此一優勢隨著主管機關開放證券商海外轉投資業務而更加顯著。

國內證券市場發展,在主管機關歷年各項措施推動下,市場交易制度日愈健全,投資人投資理財理念日愈成熟,配合金融國際化政策,主管機關除對內逐步開放證券商經營業務範圍及海外轉投資限制,對外亦逐步放寬外國投資機構及自然人投資國內股市限制,法令限制的放寬有助於證券商業務長期性之發展。

近年亞太地區經濟迅速成長,帶動證券初級與次級市場蓬勃發展,在世界各地資金挹注下,促使資本市場愈加活絡,由於亞太地區仍將是未來世界經濟高度成長區域,加以國內法人赴海外轉投資、籌措資金及理財之殷切與一般投資者投資商品多樣化之需求,證券商為因應國際經濟環境及國內經營環境變化之需要,逐漸朝向業務國際化已是必然趨勢;而國內在政府揭示未來以提升國家競爭力為首要任務,繼續推動經濟國際化、自由化、以及排除投資障礙、提振投資意願等政策下,預期在國內經濟由復甦轉而成長及配合國際化業務推展,未來產業前景長期樂觀。

b.競爭情形

(a)主要產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及主要競爭對手

該公司經營之業務包括有經紀、自營、期貨自營、承銷、債券、股務代理、期貨交易輔助人、網路下單、認購權證等項目,分公司遍及全省。服務對象包括國內法人、個人投資戶及經核准的國外專業投資機構與個人,主要客戶仍以國內投資人為主。該公司主要競爭對手為國內已上櫃、未上櫃之綜合證券商。

(b)市場佔有率

該公司截至九十二年六月底之稅前損益為344,139仟元,稅後損益為282,831仟元,每股盈餘0.41元,排名為全體綜合券商第五名,另八十七至八十九年三年營收成長率高達1,844%,曾獲「商業周刊」第704期評列為三年營收成長率最快企業第十一名。

(c)經紀業務

自八十九年四月以來,市場成交量起伏不定,各大綜合券商在積極併購小型券商下,市佔率均見提升。該公司營業據點由八十九年底40家擴充為九十二年六月底之54家,經紀業務市佔率亦從八十九年度底3.02%,提升為九十二年六月底3.82%,市場排名第八名。

經紀業務市佔率及同業排名

年度 89年 90年 91年 92年6月
市佔率(%) 3.02 3.61 3.63 3.82
據點數 40 47 53 54
市場排名 6 9 10 8

(d)承銷業務

該公司承銷業務於八十九年至九十一年,主、協辦案件分別為27件、28件及96件,九十二年六月底為16件,而承銷案件市場參與率亦自八十九年之12.22%,逐年成長至九十一年的29.36%,九十二年六月底為16.49%,業務績效已因承銷市場參與程度的提高而逐漸顯現。

89年 90年 91年 92年6月
主辦案件件數 1 3 6 5
協辦案件件數 26 25 92 11
承銷案件合計數 27 28 98 16
承銷市場總案件數 221 216 303 97
主辦案件市場佔有率 0.45% 1.39% 1.98% 5.15%
承銷案件市場參與率 12.22% 12.96% 32.34% 16.49%

(e)債券業務

八十九、九十年公債買賣交易業務成交量分別為5,637億元及13,404億元,排名由第十九名上升為第十五名,而九十一年底之金額為24,472億元,九十二年六月底為14,224億元,市佔率3.21%,市場排名為第十二名。

單位:新台幣億元

年別 89年 90年 91年 92年6月
附條件 4,051 9,389 10,969 4,649
買賣斷 1,586 4,015 1,874 9,575
總額 5,637 13,404 12,843 14,224
市佔率(%) 0.82 2.56 3.38 3.21
市場排名 19 15 13 12

八十九年普通公司債承銷總金額為43.6億元,市佔率2.93%,市場排名十一名;至九十一年底,債券部普通公司債承銷總金額為92.3億元,市佔率4.35%,市場排名十名,九十二年六月底達100億元,市佔率6.79%,市場排名為第六名,市場地位已明顯提昇。

單位:新台幣億元

年別 89年 90年 91年 92年6月
總額 43.6 88.5 92.3 100.0
市佔率(%) 2.93 4.39 4.35 6.79
市場排名 11 9 10 6

(f)電子商務

該公司之電子商務業務於八十八年十一月中開辦,開辦之後業務量即穩定成長,截至九十一年底止,成交金額達710.1億元,在全體已開辦電子交易的券商中排名第十名,九十二年六月底成交金額為384.8億元,市佔率2.00%,市場排名為第十一名。

單位:億元

年別 89年 90年 91年 92年6月
成交金額 160.5 354.2 710.1 384.8
市佔率(%) 0.46 1.17 1.62 2.00
市場排名 29 11 10 11

(g)股務代理業務

截至九十二年六月底止,該公司股務代理部門共計代理67家公開發行公司股務業務,其中包括已上市、櫃公司14家,興櫃6家。

(h)認購權證

該公司繼成功發行復華01後,因於九十一年二月正式納入復華金控成為子公司,業務、通路均發揮綜效,財務結構更趨健全,中華信評信用評等等級提升為twBBB,因此該公司陸續於九十一年三月、九月、十一月及九十二年七月,分別發行復華02、復華03、復華04及復華P1認購權證。為善盡權證造市者義務,該公司所發行的認購權證,均能保有良好的流通性與適當的權證槓桿特質,為權證市場中熱絡討論之交易標的。

秉持穩健原則與成功發行經驗的累積,該公司未來將繼續尋找適當發行時機,推出符合投資人需求,創造券商與客戶雙贏的投資機會。

(i)選擇權、期貨自營業務

自期交所於九十年底推出台指選擇權,該公司即擔任選擇權造市者,積極參與選擇權市場,促進市場交易活絡。期貨自營部門善於運用各種投資工具,研擬各項交易策略,除指數期貨、指數選擇權以外,未來配合個股選擇權、ETF等商品陸續推出,期貨自營部門可運用工具更為齊全,透過靈活操作技巧,應能更有效運用公司自有資金,進行適度避險,增加自營績效。

(C)主要商品發展趨勢

a.經紀業務:在經濟政策推動下,未來經濟將由復甦轉而成長,證券市場規模在主管機關推動下亦將持續擴大,國際化程度亦逐漸加大,經紀業務將呈現穩定成長局面。

b.自營業務:隨著證券市場規模擴大,自營業務規模亦將持續成長,並配合政府法令,發揮自營商調節市場的功能。

c.承銷業務:由於經濟發展之需要及主管機關擴大證券市場規模之推動,未來股票上市或上櫃家數必然增加,同時在企業國際化催促下,國內外承銷業務及新種金融商品業務亦將持續成長。

d.債券業務: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發展以及直接金融的盛行,債券市場成交量屢創新高且買賣斷交易成交量隨著市場成長而不斷增加,預估債券市場規模將逐漸擴大,債券業務趨向成長。

e.國際業務:證券業為因應未來市場競爭及國際化需要,拓展海外國際業務,發展或引進新金融商品,已為必然趨勢。

f.新金融商品業務:隨著主管機關開放證券商發行認購權證之推動及因應未來市場多樣化需求下,衍生性商品業務將快速成長。

C.投顧業

(A)產業概況與發展

從過去經驗來看,國內證券金融市場之發展與經濟發展息息相關;而隨經濟規模之不斷擴大,金融市場亦隨之蓬勃發展,政府亦隨著經濟金融之發展,解除或放寬各種金融管制,並開放新的業務,造就今日各種金融行業蓬勃發展之盛況。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先前業務主軸為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及海外基金投資顧問服務,該事業除以集團服務為主外,其經營均頗為辛苦。其引頸爭取十多年的全權委託投資事業總算於八十九年六月卅日,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證券交易法修正案,開放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得從事「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之業務,然而其亦開放允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銀行信託事業亦均可承作該項業務。截至九十二年六月底,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者,有三十二家投信、四十一家投顧及兼營投顧公司五家,共七十八家。全體投顧投信公司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情況請參見所列統計表,其中投信業者比重占96.16﹪,而投顧業者僅占3.84﹪。正派經營的投顧公司,面對市場激烈的惡性競爭,其業務發展及獲利,誠有待時日之耕耘及突破。

全體投顧投信公司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元

委任人類別 契約數量 契約金額
本國自然人 165 7,927,867,848
外國自然人 1 8,645,693
本國法人 153 58,206,321,060
外國法人 3 625,000,000
政府機關所屬基金 46 99,885,533,176
企業職工退休基金 4 106,826,976
合計 372 166,760,194,753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九十二年六月底止

(B)各金融商品之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a.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證期會已核發投信、投顧超過79家執照,然不少業者目前仍未實際營業。代操市場最大宗之業務來源-四大基金,其評選標準僅十幾家投信符合資格承做。四大基金之評選標準均為政府機關及大型法人機構所比照辦理,因而投顧爭取業務極為困難。又本公司素以堅持穩健、正派、誠信的經營理念,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以配合關係企業體系行銷、操作組合差異性及操作利基,以求發展。

b.證券投資顧問及資訊服務

本公司辦理股市投資諮詢、專案顧問及投資講座服務,並定期出版晨訊、日刊及週刊等有價證券投資刊物,其主要服務對象為復華證券金融公司代理證商及復華金控集團體系之客戶。

c.海外基金投資顧問服務

代理海外基金在國內銷售已有十幾年的歷史,目前頗具品牌的基金大都自設投顧公司負責銀行通路或自行銷售,或與新投顧合作之意願極低甚至大部份均不再透過投顧推介。本公司已獲證期會核准可推介寶源基金系列產品,目前亦著手積極爭取與國外知名基金公司合作的機會,未來代操若開放納入海外基金投資標的,對代操業務當亦有所助益。

(3)銀行業

A.產業概況與發展

a.整體金融業在銀行家數過多、價格競爭激烈的情況下,獲利能力呈下降之趨勢。國內經濟景氣衰退、大陸吸金致產業外移等效應,國內產業經營環境惡化所導致銀行逾期放款持續走高,國內銀行在經營上面臨嚴峻之困境。

b.我國加入WTO後即將開放本國金融市場,國內金融業在營運規模及金融專業知識明顯不及國外大型金融機構,面對此新金融競爭時代,金融業者將思考如何強化本身之競爭力迎接挑戰。

c.立法院相繼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重建基金設置條例」、「金融控股公司法」,期望能藉此推動國內金融機構之大型化與健全化,以提昇整體競爭力。

d.財政部於九十年底核准6家金融控股公司設立以來,至九十二年四月底國內已有14家金融控股公司掛牌上市,我國金融業正式邁入組織大型化及業務多角化新里程碑。

e.在金融控股公司運作下,金融商品將朝向整合銀行、證券、保險、信託等商品跨業共同行銷,提供客戶一次購足及建立長期往來關係。

B.競爭情形

a.需求面

(a)國內企業直接金融盛行及消費者投資管道多元化,對傳統銀行業務之依賴度減輕。

(b)國內外景氣前景未明,企業投資意願低落。

(c)消費者主權意識抬頭,金融市場轉為買方市場,客戶與單一銀行往來之忠誠度降低。

(d)企業、個人投資理財規劃之風氣形成,對新金融商品之需求強烈。

b.供給面

(a)銀行家數過多並且提供同質性商品,無法明顯區隔市場及客戶。

(b)企業金融市場因授信風險考量,趨向極大(集團型企業)、極小(小規模企業、商號)二極化。

(c)同業之間低價競爭,造成利差縮小亦壓迫銀行獲利能力。

(d)分散經營風險,擴大手續費收入成為銀行業務重心。

(e)銀行須不斷開發新金融商品以滿足客戶需求並保有市場之領先地位。

(4)期貨業

A.產業概況

民國八十年代,政府為落實亞太營運中心計劃,積極推動各項自由化、國際化的金融政策,推動期貨市場之建制即成為其中重要的一環。因此自八十三年初起,有關單位即積極推動建立國內期貨市場,八十五年十二月台灣期貨交易所籌備處正式成立,肩負起建構市場及推出符合國內市場需求之期貨商品的責任。八十七年七月台灣期貨交易所正式成立,同年年七月二十一日正式推出本土第一個期貨契約『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簡稱台股期貨),自此台灣的期貨市場進入一個嶄新的紀元。

自八十七年七月二十一日迄今,台灣期貨交易所共計已推出六種(台指期貨、電子期貨、金融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台指選擇權及個股選擇權)本土契約於市場中交易,其交易量穩定成長。觀察國外市場的情況可發現,國際市場中期貨交易量常為現貨的一至三倍,而且法人之交易量經常佔市場總交易量的八成以上,由此可見台灣的期貨市場,應該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B.競爭情形

截至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復華期貨主要競爭對手計有專業期貨商25家。本公司之市佔率及市場排名如下:

經紀業務:指數期貨業務市佔率及同業排名

年度 89年度 90年度 91年度 92年上半年
市佔率(%) 2.73 3.01 3.46 3.45
IB據點數 50 78 87 94
市場排名 13 10 10 10

經紀業務:選擇權業務市佔率及同業排名

年度 89年度 90年度 91年度 92年上半年
市佔率(%) - 0.68 1.24 1.01
市場排名 - 14 12 13

註:一、92年上半年經紀業務中,期貨交易輔助業務之期貨業務及選擇權業務,分別占本公司總交易量91.49%及98.91%。

二、92年上半年經紀業務中,復華證券之期貨業務及選擇權業務市占率分別為2.13%及0.87%。

而在市場佔有率方面,92年度上半年業績概況如下:

92年度上半年業績概況-期貨業務

集團內 集團外 其他
總成交量(口) 160,523 77,684 22,157
平均市佔率(%) 2.13 1.03 0.29
據點數 54 40 1(註)

92年度上半年業績概況-選擇權業務

集團內 集團外 其他
總成交量(口) 112,448 17,499 1,432
平均市佔率(%) 0.87 0.13 0.01

註:此據點數為本公司營業處所。

3.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營業計畫

復華金融控股公司成立後,將在金融控股公司法規範之下,透過新設、收購或股份轉換方式陸續納入核心與具發展潛力之金融事業,並適時擴大金融、證券及保險等子公司版圖,以期藉由各子公司以共同行銷、資訊交互運用及設備共同使用等方式,結合多樣化或整合性功能之金融商品,提升規模競爭力,其次藉由資金之協調調度,加速資金流動性與靈活度以有效降低營運成本,並藉由發揮居中決策及支援子公司之機能,整合金融業務及電子商務平台,以提升整體經營效率與服務品質。

在業務經營策略上,將分為總體策略與事業(子公司)策略兩大部份,前者內容將著重於各子公司業務之劃分、各子公司未來的發展比重與發展方向、預期之集團績效目標等;事業策略則包括制定各子公司的個別條件,如產品線、目標市場、垂直整合程度、規模經濟、地理優勢與競爭條件等,以找出本身的優勢、劣勢、機會與威脅,在水平分工界定與垂直整合集團內之資源後,共同以「共創復華金融控股公司利潤最大化」為目標,成為極具金融競爭優勢之金融控股集團,以提供完整之金融百貨商品予顧客,具體作法,說明如后。

A.總體策略

a.溝通集團子公司取得「共創復華金融控股公司利潤最大化」之目標共識,並以發展成為極具競爭力之金融控股公司為宗旨。

b.界定子公司間之共同業務,整合加強合作,發揮更大效果(如復華證金公司、復華證券公司、復華期貨公司、金復華投顧公司及復華商業銀行皆有投資有價證券)。另並將明確劃分子公司之經營重點與方向,各司其專業,以發揮效益。

c.考量集團綜效、追求價值活動之共享、產品生命週期之交替、現金流量之互補、經營風險之分散、配合水平分工,決定復華金融控股公司在各金融相關子公司間業務分工或發展比重,並尋找新機會。

B.各子公司策略

a.決定子公司之金融服務種類(產品線廣度與深度)與跨子公司間之搭配模式。

b.決定子公司服務(銷售)之目標市場。

c.分析集團內相關金融服務之完整度,即子公司間之水平(垂直)整合程度;若集團內有不足之處如何補強(異業聯盟或收購相關事業成為子公司)。

d.評估子公司之規模經濟或範疇經濟,以做為業務檢討改進之參考依據。

e.分析子公司之區域屬性與在台灣之地區經營優勢以利業務拓展之參考。

f.分析或創造子公司之競爭優勢。

C.集團資源配置策略

a.資源整合:透過總體與事業策略制定的過程,重新劃分子公司之業務推廣重心,以確保各項業務均由具規模經濟與競爭優勢之子公司承作,提高集團內各項資源之利用率,發揮最大經濟效益。

b.人力整合:

(a)建立集團人員招募計畫,以注入潛力新血與專才。

(b)建立集團員工績效評估制度,鼓勵員工認真工作或勤於業務推廣。

(c)建立集團員工之職涯發展計畫,降低員工流動性,以利經驗傳承進而提升工作效率。

(d)建立人力專長資料庫,制定集團人才培訓及輪調制度,以培養集團所需幹部及配置最適職位。

(e)建立集團知識庫(或另行評估成立金融資訊公司),並建立集團知識交流管道,提升學習效率。

c.共同行銷:

(a)建立集團資料庫,以整合並運用統計或資料採礦技術(Data Mining),交叉分析集團內之顧客資料,以利整合商品銷售組合,有效提供顧客所需之服務,做到一次購足(One-stop Shopping)目標,以穩固顧客忠誠度,進而提升銷售量並降低銷售成本。

(b)整合客戶需求:運用集團資料庫,交叉分析客戶資料,以各子公司既有的廣大客戶群為基礎,督促各子公司,跨越各事業體既有的藩籬,了解客戶整體金融需求,整合跨事業目標客戶群的各種不同需求,並依人生不同的階段,及財富累積與生活型態的轉變,提供客戶貼心的帳戶管理服務、及整合性金融理財、投資等商品。

(c)整合多樣化商品:根據各子公司對客戶整體金融需求之瞭解,由金融控股公司統合指揮客戶整體需求研究,設計出融合傳統銀行、證券、保險等特性的新金融商品。

(d)整合性展業策略:靈活運用代理、策略聯盟、或購併,或引進輔助事業、先進經營管理技術及搭配商品,做為展業策略。

(e)整合專業知識:營業人員施以證券、銀行及保險等整合性專業知識之訓練。

(f)敦促並協助員工,交叉取得專業證照,以期員工具備銷售多樣金融商品之資格。

(g)整合各子公司營業據點之銷售與交易:在同一營業據點,同時搭售銀行、保險及證券之商品,便利消費者或投資人同時間得與不同金融機構往來,或者同一產品融合銀行、保險及證券等多重功能(如信用卡除兼具消費功能,亦兼具小額借款或信用貸款功能;將所購買之債券提供擔保,以獲取信用貸款,使其兼具理財與借款功能),便利同一客戶在同一時間完成多種交易。

(h)整合性促銷及廣告:各子公司之促銷活動或廣告,可同時訴求銀行、保險及證券商品,或以提供整合性多重功能商品之促銷與廣告,強化客戶對本集團各子公司商品之認同。

(i)整合性投資理財資訊之提供:整合集團研究及分析資訊,提供客戶包括銀行、保險及證券等之全方位投資理財資訊,其涵蓋範圍由傳統商品至最新金融商品、甚至其他衍生性金融商品。

(j)整合性產品組合搭售:整合各子公司間,具相互分散風險、避險或功能具互補性之產品,在同一營業據點進行組合性商品之搭售,以便利客戶進行組合性投資理財。

d.資訊整合:

(a)整合傳統及電子通路平台:整合各種不同的銷售管道及帳戶,方便客戶透過單一營業據點交易,並利用科技開發各種電子通路指向相同交易平台,以擴大營業據點與延長營業時間,以達到one-stop shopping 的金融百貨服務功能。

(b)初期目標為建構資料庫共享機制,以利進行共同行銷,並間接促進員工之學習與分析能力。

(c)中程目標應全盤討論集團整體資料庫之建置計畫以提升彼此資料之讀取、分析及運用之效率。

(d)長程目標做好善用與維護資料庫,以發揮其最大效益,提供顧客最佳服務,提升公司營收與撙節成本。

(2)財務計畫

A.籌資規劃

復華金融控股公司將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與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在維持適當之財務結構與自有資本適足性、建立多元化的資金來源管道以及靈活的財務操作等策略下進行籌資,依照長短期籌資規劃分述如後:

a.在長期資金籌措方面,將配合未來投資所需之資本支出及永久性營運週轉所需資金,優先運用公司營運所產生之內部資金,然後再參酌市場資金成本狀況,在確保長期資金安定性之前提下,採下列方式籌措:

(a)發行公司債:

復華金融控股公司將視資本市場之資金成本與公司本身之資本適足率狀況發行公司債,以兼顧資本適足率規定與籌資之需求。

(b)伺機辦理現金增資:

復華金融控股公司未來將視股市榮衰與資本市場籌資工具發行成本之高低與認購意願,伺機辦理現金增資,相關增資規劃將依屆時實際所需規劃。

(c)銀行長期借款:

為因應金額較小之投資計畫,借款方式可考慮採無擔保借款或信用借款方式向銀行長期借款。

b.在短期資金籌措方面,將同時考量短期可用資金多寡、短期借款之上限及衡量流動比率,在不違背舉債契約所規定之總負債比率及保留足夠舉債空間給可產生有利財務槓桿之長期負債下,以向銀行短期借款方式獲取成本較低廉之短期資金。

B.償債規劃

若依前述之方式籌措資金,除辦理現金增資之資金成本較為低廉外(惟將因股數增多而稀釋每股盈餘),發行公司債、次順位債券或銀行質押借款等皆須負擔較高之資金成本,其本息預計將以下列方式償還:

a.以各子公司所配發之現金股利收入因應舉債所需支付之本息,故有關各子公司之股利分配政策,將同時參酌復華金融控股公司之舉債情況做適當之調整。

b.除透過子公司之股利發放政策償還部份本息外,尚考慮選擇適當時機透過現金增資方式獲取資金償還負債,以減輕利息負擔。

c.視債務到期時資本市場與金融市場之發展情況,如利率水準仍處於低檔,則選擇有效之籌資方式舉借利息成本較低之新債以償還舊債。

(3)投資計畫

復華金融控股公司正式營運後,將在以提升集團之巿場競爭力為目的,並且對整體巿場之競爭無負面效果之前提下,進行競爭力提升計畫,在納入具有廣大行銷通路優勢之復華商業銀行,以發揮業務互補及達到水平整合之效益後,同時新設具垂直整合效益及深具發展潛力之復華創業投資公司,另本公司為提供集團內關係企業及集團外客戶所需之企業整體財務諮詢與資產管理諮詢服務,並協助金融機構處理不良債權問題,又於九十二年四月投資設立財務顧問公司及資產管理公司。未來,除將藉由橫向合併持續擴充銀行、證券及各子公司之營運規模外,並將進一步透過併購或換股擴增證券金融相關子公司版圖、擴大金融經營規模及提升子公司經營效益為主要目標,如積極納入票券公司、產物保險公司,以新設方式成立信託公司。

茲將未來各階段擬以合併換股納入子公司、以既有子公司橫向合併擴大、或以新設方式成立子公司之原則,分別說明如下:

A.納入新子公司之原則

有鑒於金融控股公司得以跨業經營,並且可經由共同行銷發揮業務互補之經營綜效,故未來納入之對象,以下列原則做為評估選擇之依據:

a.與復華金融控股公司現有之子公司間具業務互補綜效。

b.為未來之金融發展潛力行業。

c.加入復華金融控股公司後利於集團產品進行多樣化組合之銷售。

d.股東結構較單純且公司體質良好。

B.新設子公司之原則

a.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設立行業申設。

b.與業務具有水平或垂直整合之經營綜效。

c.可分散集團業務之經營風險。

d.有發展潛力之金融相關事業。

C.擴充現有子公司業務規模之原則

基於擴大子公司經營規模,以發揮規模與金融範疇經濟效益,提升自身之經營優勢,逐步縮小與外國金融機構之差距,復華金融控股公司成立後,未來將就證券、人壽、銀行子公司,再與市場同業進一步合併,其合併對象之選擇,將依據下列原則:

a.與現有子公司具有業務互補效益,例如加入具承銷優勢之券商,以使復華證券公司在經紀、自營及承銷等三大業務上達到均衡發展;或加入已在海外設有分公司或營業據點者,以加速復華證券公司國際化伸展的觸角與速度。

b.具有通路或區域互補優勢者。

c.公司體質良好。

(二)市場及業務概況

1.市場分析

(1)復華金融控股公司

A.市場成長性

復華金控目前子公司共計9家,為證金、證券、銀行、期貨、投信、投顧、創投、財務顧問及資產管理等,均為國內體制健全、信譽優良之金融機構,由於復華金控成立後之整合過程相當平順,加上集團業務之水平與垂直整合度高,因此自金控成立迄今,一切進度皆依預定規劃迅速展開,並透過專業分工及落實委員會運作之方式,提升集團之競爭力。此外,目前已積極建構之資料倉儲系統,亦將於不久後展現效益,提昇集團營收。

復華金控集團重視員工之訓練及新種金融商品之趨勢掌握,並以能提供最完整之服務予顧客為最終目的,所有事業主體均可在業務的完全整合下,透過共同行銷,充分發揮其既有業務之優勢。我們期望在全員努力下能使證金業務仍持續保有領先地位、證券業務能進入國內前三大券商行列、銀行獲利能力(EPS)能居國內銀行同業之前三名及投信基金規模能名列前茅。一旦前述經營綜效產生,復華金控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市佔率領先及信用評等等級可望提升下,籌資成本亦可進一步撙節,企業聲望將可繼續提升,有助於人才延覽,進而強化集團整體競爭力。另一方面,為達到國內金控集團金融產品最豐富,週邊事業最完整之目標,集團將持續提升子公司業務整合效益,除加強現有之證券業務(如證券、期貨、投顧、投信)之整併外,將擴大銀行之經營規模及租賃、保險代理、資產管理、財務顧問等業務量之提昇,並與策略聯盟夥伴幸福人壽維持密切之合作關係,屆時集團所服務之顧客數預計將超過160萬戶,真正提供客戶一次購足之需,與顧客創造雙贏,成為顧客終身之金融服務夥伴。

B.復華金融控股公司國內主要競爭者

在金融控股公司法通過後,國內各大金融集團均積極規劃成立金控公司事宜。本公司「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申設,於九十年十二月二十日獲公平會核准,並於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獲財政部核准設立並於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正式掛牌上市。截至九十二年二月底止,國內已核准之金控公司計有本公司及華南、富邦、國泰、中華開發、玉山、兆豐、台新、新光、國票、日盛、建華、中信及一銀等十四家金融控股公司。

由以上金融控股公司之組成分析(詳下表),本公司係以證券業為成立主體,並以證金、證券、銀行、保險(目前有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等2家)齊頭並進發展,國泰、富邦是以保險為主體成立之金融控股公司,國票金控則是以票券業為成立主體,其餘已核准者以銀行為主體者成立居多,成立後,多數亦均跨足證券、銀行及保險業。

各家金融控股公司組成結構表:

金融控股公司名稱 (股票代號) 主要組成份子
1.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85) 復華證金、復華證券、復華銀行、復華期貨、 金復華投信、金復華投顧、復華創投、復華資產管理、復華財務顧問
2.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80) 華南銀行、永昌證券
3.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81) 富邦產險、富邦證券、富邦銀行、富邦人壽、富邦投信、台北銀行
4.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82) 國泰人壽、國泰銀行、世華銀行、國泰世紀產險
5.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83)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菁英證券、大華證券
6.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84) 玉山銀行、玉山證券、玉山票券
7.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86) 交通銀行、倍利國際證券、中國國際商銀、中國產險
8.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87) 台新銀行、台新票券、台證證券
9.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88) 新光人壽、新壽證券
10.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89) 國際票券、協和證券及大東證券
11.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820) 日盛證券、日盛銀行
12.建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90) 建華銀行、金華信銀證券、建華證券、美國遠東國民銀行
13.中信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91) 中國信託、中信銀證券、中信保險經紀人
14.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92) 第一銀行、一銀證券、建弘投信

C.復華金融控股公司發展之有利及不利因素

(A)營業策略及目標

a.營業策略

復華金控之競爭策略,將以挾證券業務優勢為出發點,提供最完整且最有效率之證券週邊服務予顧客,內容涵蓋證券經紀、電子下單、信用交易、承銷、基金、期貨、投信及代客操作等,並以信用交易業務之領導者與前三大本土綜合券商為定位努力。同時,在九十一年八月納入復華銀行並與幸福人壽策略聯盟後,未來將積極朝經營版圖跨足完整的銀行及保險領域,以滿足顧客全方位理財規劃之需,屆時亦將透過金融控股公司所設置之六大委員會,充分溝通與規劃,落實各種行銷及整合之執行計畫,以收最大經營綜效。

b.營業目標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九十二年度
收入:
營業收入 2,885,375
營業外收入 3,031
收入合計 2,888,406
支出:
營業費用 134,218
營業外支出 72,498
支出合計 206,716
稅前淨利 2,681,690
稅後淨利 2,681,369
稅後每股盈餘(元) 1.07

(B)發展之有利因素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競爭優勢列示如下:

a.最完整之證券週邊服務與經驗。

b.信用交易業務之領導公司—復華證券金融。

c.成長快速的證券公司—復華綜合證券(該公司自民國八十五年成立至今方短短6年,經紀業務市佔已居上市(櫃)券商排名約第十名,其餘承銷及自營績效亦有良好表現)。

d.穩健經營之復華商業銀行。

e.集團企業文化融合程度高。

f.員工流動率低,經驗可以傳承與分享。

g.教育訓練不遺餘力並不斷透過組織內訓,員工專業程度提升快速。

h.員工考照比例高,涵蓋證券、保險、信託及期貨等,以培養員工為具全方位服務能力之金融從業人員。

i.集團金融版圖橫跨證金、證券、銀行、期貨、投信等,營收穩定。

j.與全台代理券商合作關係最為密切,間接通路龐大。

k.營業據點及通路數多,助益銀行拓展代收業務及共同行銷。

(C)發展之不利因素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競爭劣勢列示如下:

a.本公司資本規模較小,投資之經濟規模效益較其他金控公司相對較小。

b.集團國際化腳步僅復華綜合證券跨足海外,未來要成為具國際競爭力之金融集團尚須積極努力。

c.我國加入WTO後,國外大型金融集團可能挾其充沛資金、龐大規模、金融商品齊全等優勢,大舉進軍國內及大陸金融市場,將對國內金融造成衝擊。

2.最近二年度主要部門別營業利益率重大變化之說明:不適用。

3.主要授信客戶名單:不適用。

4.與關係人受(授)信用說明:不適用。

5.最近二年度存款(信託資金)數額:不適用。

6.最近二年度授信數額:不適用。

7.最近二年度買賣票券及承銷商業本票數額:不適用。

(三)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年度 91年度 92年度(註)
員工人數 11 20
平均年歲 26.40 33.23
平均服務年資 0.37 0.79
學 歷 分 布 比 例 博士 0% 0%
碩士 90.91% 65%
大專 9.09% 35%
高中 0% 0%
高中以下 0% 0%

註:為92.6.30日之資料。

(四)勞資關係

1.退休計畫及退休準備金

本公司適用勞動基準法,依規定須按月提存勞工退休準備金,以保障勞工退休權益。民國九十一年二月本公司成立後即訂定職工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與勞工退休辦法,並於九十二年一月九日正式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負責本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之監督與管理,退休準備金按月提存,其提撥率訂為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皆報奉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在案,以保障勞工退休後生活。

2.員工福利措施

本公司於九十二年一月九日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每月按營業收入提撥0.15% 作為職工之福利金,由職工福利委員會獨立保管運用,另訂有相關補助辦法,提供相關補助及急難救助,推動員工福利,關懷員工生活,增進員工福祉。

3.勞資關係和諧

本公司為金融服務業,除重視員工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外,以人性管理理念落實員工各項福利措施,並極重視員工之意見溝通、生活安定與人際和諧。本公司自開業以來,勞資關係一向良好,並無因勞資關係而發生損失,未來仍將繼續維持和諧的勞資關係。

(五)風險管理

本公司主要投資事業有證券金融、綜合證券、商業銀行、期貨等業務,所面對的風險有:客戶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以及作業風險等,以上所稱風險深受國內外景氣及總體經濟情勢變動,以及產業結構變化等外在因素之影響,為將風險有效地控制在合理範圍內,以健全經營並提升獲利能力,必須採行適當之風險控管措施。

本公司為控管各子公司相關業務風險,配合集團經營策略,發揮金控營運綜效,爰依「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團經營會議設置辦法」第二條之規定,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及「風險管理部」。

風險管理委員會由銀行子公司總經理為召集人,證券子公司總經理、證金公司副總經理等人為副召集人,各子公司負責風險管理之高階主管人員為委員會之委員,定期召開委員會,以隨時掌握經濟情形之變動,研商或更新風險管理相關措施。

風險管理委員會之現階段任務,主要為整合與管理金控公司及各子公司風險管理機制與所面臨之各類風險,研擬推動金控集團之風險管理政策、訂定風險控制方法與產生風險管理報告,並持續進行必要之調整,同時,因應外在環境之變化以及符合未來巴塞爾資本協定(BIS)對金融業風險管理的要求,委員會之工作亦將納入,建置風險容忍度與控管風險值之機制,使風險衡量計量化、管理集中化與風險報酬合理化。

風險管理部則區分為風管科及法務科,主要任務係辦理本公司各項業務風險控管及法務事宜,並為遵循法令主管之單位,負責遵守法令主管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以確保遵守法令制度之有效運行。

二、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動產

(一)自有資產

1.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或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之固定資產:

92年6月30日

固定資產名稱 單位 數量 取得 年月 原始 成本 重估 增值 未折減餘 額 利 用 狀 況 保險 情形 設定擔保及權利受限制之其他情事
本公司 使用部門 出租 閒置
土地 平方公尺 135.43 92.7.21 149,773仟元 - - 主管辦公區、財務部及各子公司財務部 - - 由中央產物保險公司承保火險、爆炸、地震、水漬、自動消防滲漏等
房屋 平方公尺 1,687.08 92.7.21 46,237仟元 - - 主管辦公區、財務部及各子公司財務部 - - 由中央產物保險公司承保火險、爆炸、地震、水漬、自動消防滲漏等
車位 平方公尺 240.94 92.7.21 3,687 仟元 - - 主管辦公區、財務部及各子公司財務部 - - 由中央產物保險公司承保火險、爆炸、地震、水漬、自動消防滲漏等

2.閒置不動產及以投資為目的持有期間達五年以上之不動產:無。

(二)租賃資產

1.資本租賃(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或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之資本租賃):無。

2.營業租賃(每年租金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之營業租賃資產):

(三)重大資產買賣情形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交易價額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資產買賣情形:

1.復華金融控股公司重大資產買賣情形:

(1)取得重大資產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名稱 取得年月 購價 賣方 與公司之關係 使用情形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91年8月1日 10,073,081 係以換股方式向亞太商業銀行(股)公司之股東取得 長期投資
復華期貨(股)公司 91年5月10日 91年6月12日 1,063,958 212,789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長期投資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91年8月30日 570,000 永通投資(股)公司、將星開發(股)公司、聯達投資(股)公司及連橫投資(股)公司 長期投資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91年5月17日 91年5月17日 278,575 32,880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長期投資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91年11月28日 1,000,000 新設立 長期投資
復華資產管理(股)公司 92年4月2日 1,000,000 新設立 長期投資

(2)處分重大資產資料:無

2.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買賣情形:

(1)取得重大資產資料:

資產名稱 取得年月 購價 賣方 與公司之關係 使用情形
有價證券-基金 90年度 20,226,224 短期投資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90年度 620,242 現金增資 長期投資
有價證券-基金 91年度 300,000 短期投資
有價證券-債券 91年度 19,736,729 短期投資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91年度 729,981 潤泰建設、景鴻投資及裕潤投資 長期投資

(2)處分重大資產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名稱 取得年月 處分年月 未折減餘額 處分價格 處分利益 買方 與公司之關係
有價證券-基金 90年度 90年度 21,134,855 22,552,802 1,417,947
有價證券-基金 90年度 91年度 401,228 406,988 5,760
有價證券-債券 91年度 91年度 17,772,153 17,824,019 53,866
復華期貨(股)公司 87.8 91.5 1,031,186 1,060,766 29,580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本公司之控制公司
有價證券-基金 88.6 92.6 355,547 375,388 19,841
復華投信 86.6 92.3 113,117 336,488 223,371 潤泰全球(股)公司及弘福投資(股)公司

3.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買賣情形:

(1)取得重大資產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名稱 取得年月 購價 賣方 與公司之關係 使用情形
土地: 屏東縣潮州鎮五魁寮段249-2、249-3、258-5、258地號 90.9.21 286,940 鼎台證券 潮州分公司
土地及建築物 92.5.28 610,930,228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具有實質影響力之投資者 作為自用辦公場所

註1:上表第三項至第六項係鼎台證券公司營業讓與予復華綜合證券公司,並以90年9月21日為過戶日,故將受讓資產一併列示於上表。

(2)處分重大資產資料:無

4.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買賣情形:

(1)取得重大資產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名稱 取得年月 購價 賣方 與公司之關係 使用情形
受擔保品-土地及建物 90年度 303,480 何淑燕、張明及嘉上實業等55戶 本公司之授信戶 收回債權
土地及建築物 於92.6簽約,尚未完成過戶 969,818,760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具有實質影響力之投資者 作為自用辦公場所及部分出租

(2)處分重大資產資料:無

5.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買賣情形:無

6.金復華證金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買賣情形:無

7.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買賣情形:無

8.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買賣情形:

(1)取得重大資產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名稱 取得年月 購價 賣方 與公司之關係 使用情形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公司 91.12 970,000 係新設成立 長期投資

(2)處分重大資產資料:無

9.復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買賣情形:無

10.復華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買賣情形:無

三、轉投資事業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

1.本公司轉投資事業包括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復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復華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九家,其相關資料詳如下表:

92年6月30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轉投資事業 主要營業 投資成本 帳面價值 投資股份 股權淨值 市價 (元/股) 會計處理方法 最近年度投資報酬(91年) 持有公司 股份數額
股數 股權比例 投資損益 分配股利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證券融資 融券業務 18,575,335 15,394,797 1,220,000,000 100.00﹪ 18,234,797 12.62 權益法 (299,030) 470,400 315,159,328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證券業務 7,905,347 7,954,851 695,298,621 100.00﹪ 8,063,592 11.44 權益法 174,065 310,500 9,850,943
復華期貨(股)公司 期貨業務 1,258,789 1,189,567 119,999,000 99.99﹪ 1,224,969 9.91 權益法 23,499 17,999 7,318,705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證券投資 顧問業務 60,492 68,348 4,999,333 99.99﹪ 55,391 13.67 權益法 8,206 2,670 -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銀行業務 10,073,081 11,033,476 1,211,513,628 100.00﹪ 11,066,727 9.11 權益法 207,253 - -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證券投資 信託業務 570,000 577,677 30,000,000 100.00﹪ 330,448 19.26 權益法 5,867 - -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創業投資 業務 1,000,000 990,673 100,000,000 100.00﹪ 990,673 9.91 權益法 (2,104) - -
復華資產管理(股)公司 處理不良 債權業務 1,000,000 999,207 100,000,000 100.00﹪ 999,207 9.99 權益法 - - -
復華財務顧問(股)公司 財務顧問 業務 50,000 51,219 5,000,000 100.00﹪ 51,219 10.24 權益法 - - -

註一:復華資產管理(股)公司及復華財務顧問(股)公司於92年4月成立。

註二:係以資產負債表上面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市價。

  1. 對轉投資事業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有利用本公司資源及技術之情形,應列明其給付對價或技術報酬金之情形:不適用。

  2. 對轉投資事業具有控制能力者,應增列最近年度與本公司授信政策、交易條件、款項收回之情形:不適用。

(二)綜合持股比例:

單位:股

轉投資 事業 本公司投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合投資
股數 持股 比例 股數 持股 比例 股數 持股 比例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1,220,000,000 100.00﹪ 1,220,000,000 100.00﹪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695,298,621 100.00﹪ 695,298,621 100.00﹪
復華期貨(股)公司 119,999,000 99.99﹪ 119,999,000 99.99﹪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4,999,333 99.99﹪ 4,999,333 99.99﹪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1,211,513,628 100.00﹪ 1,211,513,628 100.00﹪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30,000,000 100.00﹪ 30,000,000 100.00﹪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100,000,000 100.00﹪ 100,000,000 100.00﹪
復華資產管理(股)公司 100,000,000 100.00﹪ 100,000,000 100.00﹪
復華財務顧問(股)公司 5,000,000 100.00﹪ 5,000,000 100.00﹪

註:復華資產管理(股)公司及復華財務顧問(股)公司於92年4月成立。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子公司 名稱 實收資 本額 資金來源 本公司持股比例 取得或處分日期 取得股數 及金額 處分股數及金額 投資 損益 截至民國92年6月30日止止持有股數及金額 設定質權情形 本公司為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 本公司貸與子公司金額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12,200,000 自有資金 100 91 年2月 315,159,328股 3,817,310 仟元 315,159,328股 3,817,310 仟元
復華證券(股)公司 6,952,986 自有資金 100 91 年2月 9,850,943股 158,619 仟元 9,850,943股 158,619仟元
復華銀行(股)公司 12,115,136 自有資金 100 91 年8月 92 年3月 27,155,433股 212,088 仟元 27,155,433股 226,755 仟元 14,667仟元
復華期貨(股)公司 1,200,000 自有資金 99.99 91 年5月 7,318,705股 99,908 仟元 7,318,705股 99,908仟元

註:上述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係因原各子公司間交叉持股或持有本身庫藏股,於成立或加入金控時,經由股份轉換而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或有以部份營業移轉子公司之情形:無。

(五)轉投資金額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情形:本公司為金融控股公司,係以投資為專業,故不適用轉投資金額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另本公司之子公司復華證券金融公司、復華綜合證券公司、復華期貨公司、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公司、復華商業銀行、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復華資產管理公司及復華財務顧問公司之轉投資比例均無超過各該子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情形;而復華創投公司係以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本,故不適用轉投資金額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六)投資金額超過被投資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之轉投資事業最近兩年度違法受處分與改善情形:本公司投資金額超過被投資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之轉投資事業計有復華證券金融公司、復華綜合證券公司、復華期貨公司、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公司、復華商業銀行、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復華創投公司、復華資產管理公司及復華財務顧問公司,最近兩年度均無違法受處分且未改善之情事。

四、重要契約: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借款契約 以公司名義與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等金融機構簽訂合約 自各個契約簽約日起為期一年 借款約定事項,總額度為47.5億元。

五、營運概況及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一)訴訟或非訟事件:

  1. 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無。

  2. 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一以上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正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無

  3.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達百分之十以上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無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無。

(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一以上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三)其他:無。

參、公司債發行計劃及執行情形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劃分析:不適用。

二、本次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一) 資金來源:

1.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2,900,000仟元。

2.資金來源:發行公司債新台幣2,900,000仟元。

(二) 本次發行公司債者,參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應揭露有關事項:

1.公司名稱: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2,900,000仟元,每張金額為新台幣1,000仟元。

3.公司債之利率:

甲類各券票面利率均為1.55%,自發行日起每年單利計息一次;

乙A、乙B、乙C券為:第1年:3.5%;第2~5年:若6M LIBOR<0.7%,則票面利率為6M LIBOR;若0.7%≦6M LIBOR≦2.5%,則票面利率為3%;若6M LIBOR>2.5%,則票面利率為4%-6M LIBOR。

乙D券為:4.46%-6M LIBOR。(票面利率下限為0)。

乙E券為:第1年:3.5%;第2~5年:若6M LIBOR<0.7%,則票面利率為6M LIBOR;若6M LIBOR≧0.7%,則票面利率為4.40%-6M LIBOR。

各券首次計息設定日為發行日前二個營業日,各期計息設定日為發行日起,每屆滿半年之計息基準日之前二個營業日按6M LIBOR重新調整並於計息基準日起單利計息一次且票面利率不得低於0%(營業日係指倫敦之銀行營業日,遇假日則為前一營業日)。

6Month Libor:6個月LIBOR係依據倫敦上午11時, 香港商德勵財富資訊(Moneyline Telerate)第3750頁畫面之六個月美金倫敦銀行間同業拆款利率(USD 6-Month LIBOR)之平均報價(Fixing Rate)。

  1. 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甲類各券皆自發行滿第三年及第四年各還本50%、50%;乙類各券皆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清本金。

  2. 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公司債償債資金來源係於本公司經常之營業收入項下編列預算,優先償付到期之應償本息,並依代理還本付息合約之規定,於每期還本付息日前交付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復華商業銀行,以備兌付本公司債之本息。

  3. 公司債券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金控資本,改善財務結構。

  4. 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無。

  5. 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本公司債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 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本公開說明書印製日止額定為新台幣伍佰億元整,已發行新台幣貳佰捌拾玖億肆仟肆佰肆拾肆萬肆仟陸佰元整,分為貳拾捌億玖仟肆佰肆拾肆萬肆仟肆佰陸拾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正,全額發行。

  7. 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截至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為33,684,992仟元。

  8. 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詳見本公開說明書第80頁至第338頁。

  9. 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詳本公司與台灣銀行簽訂之受託契約。

  10. 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11. 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2. 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本公司債為銀行擔保公司債,詳本公司與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委任保證公司債合約。

  13. 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詳本公司與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委任保證公司債合約。

  14. 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5. 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6. 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17. 董事會之議事錄:詳見本公開說明書第362頁。

  18. 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三) 本次發行特別股者,應揭露相關事項:不適用。

(四) 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未上市或未上櫃特別股者,應揭露事項:不適用。

(五) 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應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1.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

(1)可行性

本公司債採未對外公開承銷方式募集,限洽特定人認購,故募集完成之可行性高。

(2)必要性

為避免未來利率走揚造成資金成本增加,並改善本公司之財務結構,本次發行公司債有其必要性。

(3)合理性

本次募集之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較現行一般銀行借款利率為低,除可鎖定中長期資金固定成本,以避免利率上揚之風險外,亦以降低財務調度之風險,故具合理性。

2.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請)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1)分析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

經彙總整理一般上市(櫃)公司較常採用之財務調度方式,一為與股權有關之籌資工具,如普通股或特別股、現金增資及發行海外存託憑證(GDR);另一則為與債權有關之籌資工具,如國內外轉換公司債、普通公司債及銀行貸款等,茲將其主要考量因素歸納為:

項   目 有   利   因   素 不   利   因   素
債 權 銀行借款或 發行銀行 承兌匯票 程序簡便,取得資金迅速,能暫時支應公司資金需求。 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利用較低成本創造較高之利潤。 資金額度運用之彈性較大。 利息負擔較重,負債增加,易侵蝕公司獲利。 財務結構惡化,降低同業競爭能力。 融通期限一般較短,且需提供擔保品。 限制條款較多且嚴格。
普通公司債 可取得中、長期穩定資金。 每股盈餘無被稀釋之虞。 公司債之債權人對公司無管理權,對公司經營權掌握不致造成重大影響。 債息帳列費用,有節稅效果。 利息負擔將使負債增加。 公司債期限屆滿後,公司將面臨還債之資金壓力。
轉換公司債 因其附有「轉換權」,票面利率較長期性借款為低,故其資金募集成本較低。 債權人請求轉換時點不一,將延緩對每股盈餘之稀釋效果。 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即由負債轉變成資本,除可節省利息支出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金壓力。 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一般較發行轉換公司債時之普通股時價為高,相當於以較高價格溢價發行股票。 轉換公司債未全數轉換前,公司仍需支付利息或提列利息補償金,對財務結構之改善仍屬有限。 依目前市場發行之轉換公司債,其轉換與否之主權屬債權人,發行人較難以掌握其資金調度計畫。 債權人要求贖回或到期無人轉換,發行公司將面臨較大資金壓力。
股 權 海外存託憑證(GDR) 藉海外市場募集資金動作,拓展公司海外知名度。 發行價格一般高於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時點之國內普通股價格,相當於以較高價格溢價發行股票,籌募資金較多。 募資對象以國外法人為主,避免國內籌碼膨脹太多,對股價產生不利影響。 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構。 固定發行成本較高,為符合規模經濟效益,募集資金不宜過低。 公司海外知名度高低及其產業成長性將影響資金募集計畫成功與否。 因股本膨脹,對每股盈餘有稀釋效果。
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 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構,減少利息支出,降低財務風險,提昇競爭力。 目前最普遍之金融商品,一般投資者接受程度高,資金募集計劃較易順利完成。 員工依法得優先認購10%~15%成為公司股東,提升員工對公司之認同度及向心力。 獲利水準易因股本膨脹而被立即稀釋,公司經營階層承受壓力高。 對於股權較不集中公司,其經營權易受威脅。 原股東有認股資金需求之壓力。 股利無節稅之效果。

(2)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基於上述各項籌資方式分析,本公司以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之方式進行籌資,除可掌握長期資金來源,穩定企業集團適足率之目標外,另可避免每股盈餘被過度稀釋,將有助於未來營運競爭力之提昇,以降低企業經營風險。

(六) 本次發行價格、轉換價格或認股價格之訂定方式

價格係參考市場同期公司債之發行條件後訂定,並按面額十足發行,詳參、二、(二)之說明。

(七) 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1. 如為收購其他金融機構、擴建或新建固定資產者,應揭露事項:不適用。

  2. 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者,應列明下列事項:不適用。

  3. 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列明事項:

(1)公司債逐年到期金額:

到期年度 95年 96年 97年 總計
償還金額(億元) 7.25 7.25 14.5 29

(2)債務償還計劃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

本次發行公司債所募得之資金,其本息預計將以下列方式償還:

A.以各子公司所配發之現金股利收入因應舉債所需支付之本息,故有關各子公司之股利分配政策,將同時參酌復華金融控股公司之舉債情況做適當之調整。

B.除透過子公司之股利發放政策償還部份本息外,尚考慮選擇適當時機透過現金增資方式獲取資金償還負債,以減輕利息負擔。

C.視債務到期時資本市場與金融市場之發展情況,如利率水準仍處於低檔,則選擇有效之籌資方式舉借利息成本較低之新債以償還舊債。

本次申請發行公司債新台幣29億元,擬將償還短期借款以改善長短期負債比率,降低流動性風險,俾提昇本公司整體財務結構之健全。

(3)營業收入、營業支出及營業利益之預計變動情形:無。

(4)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無。

(5)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之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詳見本公開說明書第67頁。

(6)償債原因:改善長短期負債比率,降低流動性風險,俾提昇本公司整體財務結構之健全。

  1. 如為購買營建用地或支付營建工程款者,應揭露事項:不適用。

  2. 如為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揭露事項:不適用。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項 度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當年度截至 92年6月30 日財務資料 (註2)
87年 88年 89年 90年 91年 (註2)
放款及買匯
企業投資 36,252,518 38,259,814
固定資產 30,251 77,977
無形資產
其他資產 515 992
應收信用狀款項、承兌匯票及保證款項
資產總額 36,414,983 38,353,684
存款及買匯
央行及同業融資
其他負債 1,570 2,163
流動 負債 分配前 2,733,279 4,666,529
分配後 3,955,573
信用狀款項、承兌匯票及保證款項
負債 總額 分配前 2,734,849 4,668,692
分配後 3,957,143
股 本 28,268,294 28,944,445
資本公積 10,295,803 8,375,091
保留 盈餘 分配前 33,234 1,196,405
分配後 33,234 1,196,405
長期股權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
累積換算調整數 1,657 (865)
股東權 益總額 分配前 33,680,134 33,684,992
分配後 32,457,840

註1:復華金控成立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故僅有91年度財務資料。

註2:係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2.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項 度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當年度截至 92年6月30 日財務資料 (註2)
87年 88年 89年 90年 91年 (註2)
營業收入 117,756 1,236,367
營業支出 69,263 48,766
營業損益 48,493 1,187,601
營業外收入 8,342 575
營業外支出 22,345 25,052
繼續營業部門 稅前損益 1,163,124
繼續營業部門 損益 1,163,124
停業部門損益
非常損益
會計原則變動 之累積影響數
本期損益 33,234 1,163,171
每股盈餘 0.02 0.48

註1:復華金控成立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故僅有91年度財務資料。

註2:係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二)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如會計變動、公司合併或營業部門停業等其發生對當年度財務報表之影響:無。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之姓名及其查核意見:本公司成立於91年2月4日,91年度財務報表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蔡蜂霖、關春修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

(四)財務分析

年 度 分析項目(註2)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註1) 當年度截至 92年6月30 日(註2)
87年 88年 89年 90年 91年 (註2)
財務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7.51 12.17
存款占淨值比率 不適用 不適用
固定資產占淨值比率 0.09 0.23
償債能力(%) 流動準備比率 不適用 不適用
經營能力 存放比率 不適用 不適用
逾放比率 不適用 不適用
利息支出占年平均存款餘額比率 不適用 不適用
利息收入占年平均授信餘額比率 不適用 不適用
總資產週轉率(次) 0.06
員工平均營業收入 (仟元)(註3) 4,525 943.77
員工平均獲利額 (仟元)(註3) 10 152.05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0.17 1.38
股東權益報酬率(%) 0.11 2.67
占實收資本比率% 營業利益 0.17 4.20
稅前純益 0.12 4.11
純益率(%) 28.22 93.79
每股盈餘(元) 0.02 0.48
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26.46 3.92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2,381.61 1,542.61
現金再投資比率(%) 2.15 0.54
槓桿度 營運槓桿度 2.43 1.04
財務槓桿度 1.82 1.02

註1:復華金控成立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故僅有91年度財務資料。

註2:係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計算而得。

註3:係以合併營業收入或稅後淨利/集團員工人數計算而得。

註4:公開說明書本表末端,應列示如下之計算公式: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資產。

(2)存款占淨值比率=存款/淨值。

(3)固定資產占淨值比率=固定資產/淨值。

2.償債能力:流動準備比率=中央銀行規定流動資產/應提流動準備之各項負債。

3.經營能力:

(1)存放比率=放款總額/存款總額。

(2)逾放比率=(逾期放款+催收款)/放款總額。

(3)利息支出占年平均存款餘額比率=利息支出總額/年平均存款餘額。

(4)利息收入占年平均授信餘額比率=利息收入總額/年平均授信餘額。

(5)總資產週轉率=營業收入淨額/資產總額。

(6)員工平均營業收入額=營業收入/員工總人數。

(7)員工平均獲利額=稅後純益/員工總人數。

4.獲利能力: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2)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3)純益率=稅後損益/營業收入總額。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現金流量: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現金股利)。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資金)。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五)適法性分析:不適用。

(六)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成立,故不適用。

二、財務報表

(一)最近兩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第80頁至第169頁。

(二)最近年度之財務預測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書:不適用。

(三)最近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第170頁至第253頁。

(四)發行人申報(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參閱第254頁至第338頁。

(五)最近三年度財務預測達成情形:

最近三年度之財務預測及其達成情形

9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預測 (經簽證會計師核閱) 業經會計師簽證之年度財務報表 次年度預測(註) (經簽證會計師核閱)
原預測 第一次更新(91.08.01) 第二次更新(91.12.24) 達成數額 達成百分比(%)
營業收入 2,233,147 2,267,716 132,201 117,756 89.07
營業成本 0 0 0 0 0
營業毛利 2,233,147 2,267,716 132,201 117,756 87.07
營業費用 120,668 76,560 66,004 69,263 104.94
非常損益 0 0 0 0 0
營業外收入 10,547 6,559 8,279 8,342 100.76
營業外支出 35,000 14,549 22,107 22,345 101.08
本期稅前損益 2,088,026 2,183,166 52,369 34,490 65.86
本期稅後損益 2,085,917 2,181,864 50,723 33,234 65.52

註一:本公司於91年8月1日採增資發行新股方式與亞太商業銀行(現更名為復華商業銀行)進行股份轉換,將其納入成為子公司。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需以權益法認列該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收益,而該項假設於編製原91年度財務預測時並未規劃,故基本假設發生重大變動,依原「公開發行公司財務預測資訊公開體系實施要點」(現為公開發行公司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規定,本公司應於更新財務預測之事實發生日(91年8月1日)起二日內公告申報說明原財務預測已不適用,並應於十日內公告申報更新後之財務預測。據此,本公司91年度第一次更新後財務預測係於91年8月1日編製完成,並經會計師核閱完竣。

註二:因子公司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提高風險承擔能力及強化資產品質,針對不良債權大幅提列備抵呆帳,及子公司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獲利不如預期,本公司乃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二次更新並重編財務預測,以反映管理當局對預測情況變動所作之判斷。

9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預測 (經簽證會計師核閱) 業經會計師簽證之上半年度報表 次年度預測(註) (經簽證會計師核閱)
原預測 修正數 達成數額 達成百分比(%)
營業收入 2,885,375 1,236,367 42.85
營業成本 0 0
營業毛利 2,885,375 1,236,367 42.85
營業費用 134,218 48,766 36.33
非常損益 0 0
營業外收入 3,031 575 18.97
營業外支出 72,498 25,052 34.56
本期稅前損益 2,681,690 1,163,124 43.37
本期稅後損益 2,681,369 1,163,171 43.38

註:申報(請)日期逾年度終結九個月者,應列示次年度之財務預測。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一)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相關內容:

1.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無。

2.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商品種類 90年度 91年度 截至92年6月30日止
訂約金額 淨部位(口) 未實現損益 已實現損益 訂約金額 淨部位(口) 未實現損益 已實現損益 未沖銷餘額 淨部位(口) 未實現損益 已實現損益
年度最高金額 年底餘額 年度最高金額 年底餘額
外 幣 期貨
選擇權
遠期合約
交換
其他
新 臺 幣 期貨 259.50 34.70 -31 -0.66 -12.30 193.23 90.51 -106 0.18 -19.97 187.04 182 0.74 -47.39
選擇權 6.53 6.82 -52 8.60 0.19 -133 -0.07 0.71 -8 -0.13 -3.31
遠期合約
交換 10 10 10,025 0.03
其他

3.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商品種類 90年度 91年度 截至92年6月30日止
訂約金額 淨部位 未實現損益 已實現損益 訂約金額 淨部位(口) 未實現損益 已實現損益 未沖銷餘額 淨部位(口) 未實現損益 已實現損益
年度最高金額 年底餘額 年度最高金額 年底餘額
外 幣 期貨
選擇權
遠期合約
交換
其他
新 臺 幣 期貨 5.8 0 0 0 0.05 13 13 35 -1.20 -5.77 20 20 -0.59 -2.29
選擇權 0.86 0.86 217 -0.43 1.12 0.082 45 -0.01 -3.10
遠期合約
交換
其他

4.金復華證金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無。

5.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單位:新台幣(美金)百萬元

商品種類 90年度 91年度 截至92年6月30日止
訂約金額 淨部位 未實現損益 已實現損益 訂約金額 淨部位 未實現損益 已實現損益 未沖銷餘額 淨部位 未實現損益 已實現損益
年度最高金額 年底餘額 年度最高金額 年底餘額
外 幣 期貨
選擇權 41 41 0.26
遠期合約 13 13 0.35 0.002
交換 109 490 32 32 0.37 0.05 70 70 0.74 0.04
其他
新 臺 幣 期貨
選擇權
遠期合約 2,329 581 581 -0.08 1.18 8,292 540 540 -0.06 12 2454 2454 1.05 0.4
交換 2,585 1,614 1,614 -5.72 3.91 34,234 6,853 3,753 43 1.98 4692 1592 16.78 3
其他

註1:外幣部分請填寫除新臺幣相關以外之交易,新臺幣部分請填寫與新臺幣相關之交易。。

註2:外幣部位包含國外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行。

註3:訂約金額,為該年度之全行承作數;若無此金額,則應揭露名目本金。

註4:淨部位,指非避險性交易尚未軋平部位。

註5:未實現損益,係指淨部位採用市價評估法計算。

(二)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與分析:復華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無發生財務週轉困難之情事。

(三)匯率變動對公司營收獲利之影響及公司因應匯率變動之具體措施:本公司無外幣計價之資產及負債,故匯率變動對本公司不適用。

(四)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無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應揭露之資訊:無。

(五)期後事項:無。

(六)其他:無。

伍、特別記載事項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一)內部控制聲明書:請參閱第339頁。

(二)經本會要求公司需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列明其原因、會計師審查意見、公司改善措施及缺失事項改善情形:不適用。

二、委託經本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工作者,應揭露該信用評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不適用。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不適用。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不適用。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請參閱第340頁。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本會通知應自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無。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本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無。

八、最近兩年度違法受處分及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一)最近兩年度負責人或職員因業務上犯罪經檢察官起訴者:無。

(二)最近兩年度違反銀行法經處以罰鍰者:無。

(三)最近兩年度缺失經財政部嚴予糾正者:無。

(四)最近兩年度因人員舞弊、重大偶發案件(搶奪強盜、重大竊盜、火災、暴力等重大事件)或未切實依照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注意要點之規定致發生安全事故等,其各年度個別或合計實際損失逾五千萬元者,應揭露其性質及損失金額:無。

(五)其他經財政部指定應予揭露之事項:無。

九、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無。

十、子公司不參與認購本次現金增資新股或轉換公司債之承諾書:不適用。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十二、最近三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無。

十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陸、重要決議、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

一、重要決議

(一)最近兩年度股東常會及臨時會之重要決議事項,以及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1)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一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議事錄:請參閱第341頁至第345頁。

(2)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度股東常會議事錄:請參閱第346頁至第361頁。

(3)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第二十五次董事會紀錄:請參閱第362頁。

(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請參閱第363頁至第371頁。

(三)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請參閱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367頁至第368頁。

(四)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請參閱第372頁至第374頁。

(五)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請參閱第375頁至第377頁。

(六)其他依本會規定應記載之程序或辦法:無。

二、公司章程及有關法規

(一)公司章程:請參閱第378頁至第381頁。

(二)有關法規:請參閱第382頁至第390頁。

股票代碼:2885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報 表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司地址:臺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9樓
電  話:(02)2349-7988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80
二、目  錄 81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83
四、資產負債表 85
五、損益表 86
六、股東權益變動表 87
七、現金流量表 88
八、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89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89~92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92~102
(五)關係人交易 102~110
(六)抵質押之資產 110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110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其  他 111~124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25~126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26~144
3.大陸投資資訊 144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
項        目 頁 次
九、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 145~153
十、重要查核說明 154~156
十一、會計師複核報告 158
十二、其他揭露事項
(一)業  務 159~161
(二)市價、股利及股權分散情形 161~163
(三)重要財務資訊 165~167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與分析 168
(五)會計師之資訊 168~169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報告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金融業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民國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附表及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意見,該等附表及明細表係依上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一年度該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證期會核准 簽 證 文 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一 月 二十九 日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 金    額 %
11xx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30,670 -
125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七) 1,029 -
流動資產合計 131,699 -
14xx 長期股權投資(附註三、九及十) 36,252,518 100
15xx 固定資產:
15x1 成  本:
1533 電腦設備 6,133 -
1551 其他 20,523 -
26,656 -
15x2 減:累積折舊 1,655 -
1577 預付設備款 5,250 -
固定資產淨額 30,251 -
18xx 其他資產:
1821 存出保證金 123 -
1857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七) 392 -
其他資產合計 515 -
1xxx 資產總計 $ 36,414,983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
21xx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債務(附註四及十) $ 2,709,628 7
214x 其他應付款項(附註六) 23,651 -
流動負債合計 2,733,279 7
2517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五) 1,570 -
2xxx 負債合計 2,734,849 7
股東權益(附註三及六):
3101 股本-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91年12月31日額定股本及 已發行股份分別為5,000,000千股及2,826,829千股 28,268,294 78
資本公積:
3201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9,826,951 27
3209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468,852 1
10,295,803 28
保留盈餘:
3310 未指撥保留盈餘 33,234 -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3410 累積換算調整數 1,657 -
3430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10,240) -
(8,583) -
3510 庫藏股票 (4,908,614) (13)
3xxx 股東權益合計 33,680,134 93
承諾及或有負債(附註十一)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36,414,983 100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金 額 %
4100 營業收入
4532 長期股權投資利益(附註三) $ 117,756 100
6000 營業毛利 117,756 100
5800 營業費用(附註五及九) 69,263 59
6100 營業淨利 48,493 41
4999 營業外收入:
4901 存款、債券及票券利息收入 8,333 7
4903 租金收入 9 -
8,342 7
5999 營業外支出:
5901 利息支出(附註九) 21,908 19
5929 雜項支出 437 -
22,345 19
6300 稅前淨利 34,490 29
6400 所得稅費用(附註七) 1,256 1
6900 本期淨利 $ 33,234 28
稅前 稅後
700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0.02 0.02
假設子公司對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稅前 稅後
本期淨損 $ (747,064) (748,320)
基本每股虧損(單位:新台幣元) $ (0.32) (0.32)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未認列為
未 指 撥 累積換算 退休金成
股  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調 整 數 本之淨損失 庫藏股票 合  計
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期初餘額(附註三及六) $ 20,910,000 8,787,508 - - - (866,823) 28,830,685
將復華銀行納入成為子公司(附註三及六) 8,734,778 1,550,391 - - - (212,088) 10,073,081
配合子公司註銷庫藏股減資(附註六) (246,484) (60,904) - - - 307,388 -
購買庫藏股票(附註六) - - - - - (1,629,524) (1,629,524)
註銷庫藏股票(附註六) (1,130,000) 50,978 - - - 1,079,022 -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為庫藏股轉列數(附註三及六) - - - - - (3,586,589) (3,586,589)
子公司調整前期損益(附註三) - (32,170) - - - - (32,170)
子公司認列累積換算調整數 - - - 1,657 - - 1,657
子公司認列未認列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附註三) - - - - (10,240) - (10,240)
九十一年度淨利 - - 33,234 - - - 33,234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28,268,294 10,295,803 33,234 1,657 (10,240) (4,908,614) 33,680,134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 $ 33,234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1,655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117,756)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收到之現金股利 801,599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1,029)
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392)
其他應付款項增加 4,438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1,570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23,319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4,159,937)
被投資公司減資返還股款 2,500,000
購買固定資產 (30,371)
存出保證金增加 (12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690,431)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2,709,628
購買庫藏股 (1,611,846)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97,782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130,67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30,670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 21,196
本期支付所得稅 $ 1,659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股份轉換長期股權投資增加數 $ 38,871,596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數 $ 3,586,589
長期股權投資認列累積換算調整數增加 $ 1,657
認列子公司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 10,240
本期購買固定資產增加數:
本期購買固定資產增加數總額 $ 31,906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帳列其他應付款項) 1,535
本期現金支付數 $ 30,371
本期購買庫藏股增加數
本期購買庫藏股增加數總額 $ 1,629,524
減:期末應付買回庫藏股款(帳列其他應付款項) 17,678
本期現金支付數 $ 1,611,846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及業務範圍說明

本公司係由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證金)及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證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以股份轉換方式共同新設成立。該等股份轉換法定程式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轉換基準日完成後,本公司並於同一日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本公司與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經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以股份轉換方式將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納入成為本公司之子公司,並以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為轉換基準日將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納入本公司金融控股體系中。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七日奉准更名為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銀行)。

本公司為提升競爭力並配合政府政策,以因應未來市場之變化及發展,於民國九十一年度,陸續取得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期貨)、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復華證金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更名,以下簡稱金復華投顧)、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金亞太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更名,以下簡稱金復華投信)及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創投)之股份,股權比例分別為99%、99%、100%及100%,並將其納入本公司金融控股體系之子公司。

本公司係金融控股公司業,經營業務內容以投資及對被投資事業之管理為限,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本公司得投資之事業為:銀行業、票券金融業、信用卡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創業投資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外國金融機構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金融業務相關之事業。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約當現金

本公司所稱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價值影響甚小之短期投資,包括可轉換定期存單及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附條件賣回商業本票。

(二)長期投資

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並具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採權益法評價。被投資公司以未分配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之股票股利,僅作投資股數之增加,不列為投資收入。出售成本計算採加權平均法。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與按股權比例計算之被投資公司淨值如有差額,如係因資產之帳面價值高於或低於公平市價所產生者,則於高估或低估情形消失時,將其相關之未攤銷差額一次轉銷;另,若其差額之產生原因屬於無法明確歸屬者,則其差額以平均法按二十年攤銷,列為投資損益。

本公司與各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尚未實現者,如為順流交易採調整聯屬公司間已(未)實現利益及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科目,逆流交易則採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及投資損益科目方式予以遞延。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性或攤銷性之資產所產生者,應依其效益年限分年認列,其餘交易所產生者,俟實現年度始行認列。

依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金融控股公司編製年度及期中財務報告時,應加編合併財務報表,其編製主體除銀行子公司、保險子公司及證券子公司均應編入合併財務報表外,其餘被投資公司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合併財務報表」規定辦理。

(三)固定資產及其折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評價基礎,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資本化。為購建設備並正在進行使該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之利息予以資本化,分別列入相關資產科目。固定資產折舊係就估計使用年限採平均法計提。

(四)職工退休金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起實施員工退休辦法,凡公司員工於服務屆滿一定年限並符合其他規定要件得以退休時,可依規定計算給付一次之退休金。

確定給付退休辦法以年度結束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退休辦法之精算結果認列淨退休金成本,其中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前期服務成本則全數一次認列為九十一年度之淨退休金成本。

(五)所 得 稅

所得稅估計以會計所得為基礎,本公司對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年度認列為當期費用。

(六)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依買回時所支付之成本列為庫藏股票。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價值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原依規定買回之庫藏股,嗣因辦理轉換成為金融控股之子公司,其庫藏股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隨同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之股份者,該子公司仍應將其持股列為庫藏股票,作為股東權益減項,而金融控股公司對該子公司持股亦應視同庫藏股處理。因而子公司原買回之庫藏股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及八月一日轉換為本公司之股份,本公司仍將其列為庫藏股。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採股權投資處理者,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故本公司於認列投資損益及編製財務報表時,應將上該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

(七)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其流通在外股數因無償配股而增加者,採追溯調整計算。若無償配股之增資基準日在財務報表提出日前,亦追溯調整計算之。

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計算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2,056,338千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時若不視為庫藏股票,其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2,334,514千股。

三、長期投資

91.12.31
持 股
比例% 投資成本 金 額
採權益法評價者: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0 $ 18,612,268,749 15,018,429,184
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7,905,346,984 7,922,449,267
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73,080,568 10,236,841,443
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99 1,258,779,020 1,182,369,907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9 310,458,600 318,664,725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00 570,000,000 575,867,471
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0,000,000 997,895,973
長期股權投資合計 $ 39,729,933,921 36,252,517,970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以股份轉換方式新設成立,並同時取得復華證金及復華證券100%之股權,而原復華證金、復華證券及其子公司相互持股之部份,亦轉換為對本公司之持股。惟復華證金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五日減資並退還本公司投資款計2,500,000,000元。另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以股份轉換方式將復華銀行納入成為本公司之子公司,而原復華銀行及其子公司相互持股之部份,亦轉換為對本公司之持股。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對因前述原因所致子公司轉投資本公司股票部份,視同庫藏股票處理,因而減列長期股權投資及增列庫藏股各3,586,589,176元。

因本公司之子公司-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一年度補申報繳納以前年度漏報之營業稅,而調整增列前期損失32,169,328元,本公司依持股比例100%調整減列長期投資及資本公積。另因子公司-復華銀行於民國九十一年度依據退休金精算報告之結果,借記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10,239,762元,作為股東權益減項,因此本公司依持股比例100%調整減列長期投資及認列股東權益減項。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及六月份共出資1,276,778,720元,取得復華證金、復華證券及其他個人所持有之復華期貨股份共119,998,000股,持股比例99%。本公司亦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及七月份共出資313,158,240元,取得復華證金、復華證券及其他個人所持有之金復華投顧之股份共29,996,000股,持股比例99%。

上述本公司向復華證金及復華證券購入長期股權投資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各為45,159,189元及7,275,544元應予以遞延,並調整沖銷相關長期股權投資及投資收益。

本公司另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出資570,000,000元轉投資金復華投信,持股比例為100%。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出資1,000,000,000元轉投資復華創投,持股比例為100%。

四、短期債務

91.12.31
信用借款 $ 700,000,000
抵押借款 1,300,000,000
短期借款合計 2,000,000,000
應付商業本票 710,000,000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371,376
709,628,624
$ 2,709,628,624

短期借款均為一年以內到期。民國九十一年度之借款年利率1.900%~3.205%。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各金融機構授予之短期借款額度尚未動支者約為2,400,000,000元。

應付商業本票民國九十一年度之借款年利率為1.34%~1.95%。

五、職工退休金

本公司採用財務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基金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12.31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
非既得給付義務 (1,110)
累積給付義務 (1,110)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460)
預計給付義務 (1,570)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
提撥狀況 (1,570)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
應補列最低退休金負債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1,570)
既得給付 $ -

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年度
服務成本 $ 1,025
利息成本 20
退休金資產實際報酬 -
攤銷與遞延數 525
淨退休金成本 $ 1,570

精算假設如下:

91年度
折   現    率 3.75 %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 3.00 %
退休金資產預期報酬率 3.75 %

六、股東權益

(一)股  本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由復華證金及復華證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以股份轉換方式共同新設成立。該等股份轉換法定程式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轉換基準日完成,股份轉換比率分別為復華證金普通股1股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1.0173078927股及復華證券普通股1股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0.9590296259股,計轉換發行股份2,091,0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

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以股份轉換方式將復華銀行納入成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此股份轉換法定程式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轉換基準日完成,股份轉換比率為復華銀行普通股1.387股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1股,計轉換發行股份873,478千股,每股面額10元。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七日董事會決議配合子公司註銷庫藏股辦理減資246,484千元,每股10元,計24,648千股。此項減資案業經申請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九日(91)台財證(四)字第0910004872號函核准照辦,並訂定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為減資基準日,且已完成變更登記。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辦理減資1,130,000千元,每股10元,計113,000千股。此項減資案業經申請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六日(91)台財證(四)字第0910164534號函核准照辦,並訂定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為減資基準日,且已完成變更登記。

(二)庫藏股票

本公司及子公司自行收回之庫藏股數量變動如下:

單位:千股/千元

91年度
本期變更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收回原因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股  數 股  數 股  數 期末股數 期末金額
本公司為轉讓員工而收回之庫藏股 - 142,793 - (113,000) 29,793 $ 333,132
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收回之庫藏股 - 22,909 113,000 113,000 22,909 217,371
子公司-復華證金於股份轉換前為轉讓員工而收回之庫藏股 41,959 - - - 41,959 559,434
子公司-復華證券於股份轉換前因異議股東股份收買之請求而收回之庫藏股 24,648 - 24,648 - - -
子公司-復華銀行於股份轉換前為轉讓員工而收回之庫藏 - 27,155 - - 27,155 212,088
合  計 66,607 192,857 137,648 - 121,816 $ 1,322,025

上述子公司於股份轉換前收回之庫藏股,包括子公司為轉讓員工及因異議股東股份收買之請求而買回子公司自己之股票者,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及八月一日轉換為本公司股票,本公司依規定列為庫藏股。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以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為計算基準,本公司可買回股數最高上限為293,983千股,收買股份金額最高上限為11,374,507千元。本公司因上述情形於民國九十一年度最高持有已收回股數為227,088千股,收買股份之總金額為2,326,812千元,符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買回庫藏股尚未支付之款項計17,678千元,帳列其他應付款項項下。

本公司之子公司於股份轉讓前收回之庫藏股,其法定處理期限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辦理,且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本公司之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度因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而轉換持有本公司股票採股權投資處理,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子公司因此而持有之本公司股票共計293,810千股,市價2,805,035千元。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各子公司因前述原因持有本公司股票之明細如下:

單位:千股/千元

持有母公司 91.12.31
子 公 司 名 稱 股票原因 持有股數 持有金額
復華證金 原持有復華證券股票轉換 247,979 $ 3,123,461
復華證金 原持有復華銀行股票轉換 25,221 171,349
復華證券 原持有復華證金股票轉換 9,851 158,619
復華期貨 原持有復華證金股票轉換 7,319 99,908
金亞太租賃股份有 原持有復華銀行股 3,440 33,252
限公司 票轉換
293,810 $ 3,586,589

本公司之子公司因上述情形持有本公司股票採股權投資處理之庫藏股,其法定處理期限係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須於三年內轉讓其所持有股份。

民國九十一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除依上述二種情形而持有本公司股票外,並未購入或出售本公司股票;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因上述二種情形持有之本公司股票合計362,924千股,市價為3,464,385千元。

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惟子公司期末持有本公司股票市價低於帳面價值之差額,本公司應依持股比例計算其短期投資跌價損失,提列相同數額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評價如

有回升之部分,本公司得就該部分金額依持股比例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惟其中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作為短期投資,其金額僅可回升至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子公司帳列備抵短期投資跌價損失之水準。前述有關特別盈餘公積之提列或迴轉,應併同其他非庫藏股之股東權益減項處理。

依前項規定,致使本公司相關股東權益減項應作為特別盈餘公積提列之數額,與財務報表所列示之股東權益減項不一致,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作為短期投資,本公司於期末計算子公司備抵短期投資跌價損失之相關股東權益之減項金額為781,554千元,民國九十一年度增加781,554千元。本項備抵短期投資跌價損失並未列入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股東權益減項。

(三)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內容如下:

91.12.31
股本溢價 $ 9,826,950,635
庫藏股交易 468,852,362
$ 10,295,802,997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先彌補虧損,始得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本,並不得用以分配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價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以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者,每年得撥充資本之金額,依法不得超過公司實收資本額之一定比率。現金增資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轉增資,每年以一次為限,且不得於現金增資年度即予撥充。

惟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本公司於股份轉換設立後承受轉換前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而產生之資本公積,得於轉換當年度撥充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且其分派比例不受上述有關撥充資本比例之限制。因前述緣由,本公司資本公積含來自金融機構轉換前之未分配盈餘金額之明細如下:

91.12.31
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 $ 1,037,720
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 1,686,496,768
$ 1,687,534,488

(四)法定盈餘公積

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就稅後純益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實收資本額相等為止。法定盈餘公積依法僅供彌補虧損之用,不得用以分配現金股利。但此項公積之提列已達實收資本額之50%時,得以股東會決議,於其半數之範圍內轉撥資本。

(五)特別盈餘公積

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分派盈餘時,除依法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外,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金額自當年度稅後盈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六)未分配盈餘

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配:

1.繳納稅捐。

2.彌補往年虧損。

3.依法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4.扣除以上各款後之餘額,由董事會作成分配案送請股東常會同意後分配之,其中員工紅利提撥比例訂為1%~3%。

本公司為確保股東權益及永續經營之目標,採平衡股利政策。股利發放原則為年度決算盈餘依前條規定繳納稅捐、彌補往年虧損、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及員工紅利後之可分配盈餘不低於百分之八十;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百分之五十,股票股利則佔百分之五十以下。前項所列股利發放原則,本公司得依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方案後,經股東會議定後執行之。

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一年度起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數,由於截至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出具日止,當年度公司董事會尚未通過盈餘分派議案,故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等相關資訊,可自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

(七)兩稅合一

91.12.31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276,503,747

民國九十二年度分配九十一年度盈餘之預計稅額扣抵比率為16.07%。

七、所 得 稅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最高為25%,民國九十一年度本公司繼續營業部門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91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 1,648,849
遞延所得稅利益 (392,500)
所得稅費用 $ 1,256,349

本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列示如下:

91年度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 8,622,698
短期票券息分離課稅稅額差異調整 (412,390)
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29,438,975)
依法不得享有之虧損扣抵 22,485,016
所得稅費用 $ 1,256,349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利益之主要項目如下:

91年度
退休金費用遞延數 $ 392,500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如下:

91.12.31
非 流 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392,500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 $ 392,500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91.12.31
所得稅
金 額 影響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以後年度認列之退休金 $ 1,570,000 392,500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預估應退所得稅(帳列其他流動資產項下)餘額之組成說明如下:

91.12.31
所得稅費用 $ 1,648,849
分離課稅之稅款 (1,648,849)
扣繳稅款 (9,750)
應退所得稅 $ (9,750)

本公司於九十一年二月新設立,尚未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八、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一)本公司之非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市價資訊列示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12.31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
金融資產 $ 131,569 131,569
長期股權投資 36,252,518 36,252,518
金融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2,734,849 2,734,849

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並無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交易。

(二)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方法及假設如下:

1.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不會因時間性差異而改變其未來現金之請求權或支付數,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其他應收款項、存出保證金、短期債務、其他應付款項與應計退休金負債。

2.長期股權投資係投資於非上市及上櫃公司股票,以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

(三)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雖未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但交易對象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濟特質,使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本公司金融商品之交易對象未顯著集中。

九、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復華證金 為本公司具控制能力之子公司
復華證券 為本公司具控制能力之子公司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對本公司具實質影響力之投資者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財產交易

(1)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日及五月十七日向復華證金購入其所持有復
華期貨之股份99,996,000股,計1,063,957,440元,及金復華投顧之股份26,683,400股,計278,574,696元,帳列長期股權投資項下。

(2)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及七月一日向復華證券購入其所持有復
華期貨之股份19,999,000股,計212,789,360元,及金復華投顧之股份3,149,400股,計32,879,736元,帳列長期股權投資項下。

2.租金支出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度向中國國民黨承租辦公室,其所產生相關之租金支出金額為7,570,486元。

3.其 他

(1)民國九十一年度因復華證券擔任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所產生之股務費支出(
帳列營業費用-股務費支出)計7,686,364元。

(2)民國九十一年度復華證金代墊本公司設立登記之相關證照費等計14,895,400元
,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全數歸還,因前述代付款產生之利息支出為110,996元。

(三)子公司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之關係人交易資訊(九十一年度)

1.復華證金

(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  復  華  證  金  之  關  係
復華金控 為復華證金之控制公司
復華證券 原為復華證金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起為與復華證金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銀行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起為與復華證金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金復華投顧 原為復華證金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七日起為與復華證金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金復華投信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復華證金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A.代理業務

民國九十一年度,因復華證券代理復華證金融資融券業務所產生之代理費支出(帳列營業成本-手續費支出)分別為113,380,517元。復華證金支付復華證券代理費率,與支付其他非關係人並無顯著不同。

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上述交易產生之應付款項分別為8,060,837元。

B.財產交易

a.復華證金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出售所持有復華期貨及金復華投顧之股份各99,996,000股及26,683,400股予復華金控,處分價款(已扣除必要費用)共計1,338,504,540元,認列處分利益41,131,593元。

b.復華證金向金復華投信購入開放型基金如下:

91年度
本 期 買 入 期 末 餘 額 處 分
基金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損)益
金亞太雙響炮基金 12,124,751.60 $ 65,065,000 12,124,751.60 65,065,000 -
金亞太基金 8,795,628.80 60,060,000 8,795,628.80 60,060,000 -
金亞太債 25,021,685.46 300,000,000 25,021,685.46 300,000,000 663,923
券基金
$ 425,125,000 425,125,000 663,923

c.復華證金向復華銀行購入其發行之次順位金融債券,其明細如下:

91年度
當 期 利
利 率 息 收 入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區間% 金 額
91復華銀行1E $ 966,000,000 966,000,000 4.55 6,984,312

C.其  他

a.民國九十一年度關係人透過票券金融公司等購買復華證金發行之商業本票,其明細如下:

91年度
當 期 利
利 率 息 費 用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區間% 淨 額
金復華投顧 $ 135,278,903 - 2.35~2.36 421,752

b.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復華證金向復華銀行購入可轉讓定存單及存放之銀行存款金額分別為100,000,000元及60,610,289元,帳列現金及約當現金項下。

c.民國九十一年度復華證金為取得復華銀行之短期借款額度650,000,000元,將數筆土地及建築物設定為擔保品,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帳面值為993,999,496元及517,097,417元,分別帳列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項下。

2.復華證券

(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 復 華 證 券 之 關 係
復華金控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起為復華證券之控制公司
復華證金 原為對復華證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起為與復華證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金復華投信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復華證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A.復華證券代理關係人從事融資融券業務產生之收入(帳列其他營業收入,期末應收代理收入帳列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如下:

91年度
代理融資融 期末應收
關係人名稱 券業務收入 代理收入
復華證金 $ 113,380,517 8,060,837

復華證券對上述交易之條件與一般交易並無顯著不同。

B.財產交易

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復華證券向關係人購入或處分之開放式基金及股票情形如下:

a.短期投資-開放式基金

91.12.31
有價證券 受 益 權
關係人名稱 名  稱 單 位 數 取得成本 市  價
金復華投信 金亞太債券基金 8,343,415 $ 100,000,000 100,034,208
金復華投信 金亞太基金 8,846,329 60,000,000 58,562,699
金復華投信 金亞太雙響炮 12,197,857 65,000,000 64,038,750

b.營業證券-自營部

有價證券 91.12.31
關係人名稱 名  稱 股  數 取得成本 市  價
復華金控 上市股票 9,850,943 $ 158,619,497 96,539,241

c.長期投資

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及七月分別出售所持有復華期貨及復華證金投顧之股份各19,999,000股及3,149,400股予復華金控,處分價款(已扣除必要費用)共計244,932,089元,認列處分利益6,538,537元。

3.復華銀行

(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復 華 銀 行 之 關 係
復華證金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起為與復華銀行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金復華投信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復華銀行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盛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起為與復華銀行之控制公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其他(各戶未達存、放款總額1%之合計數) 係復華銀行關係企業及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親屬等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A.存  款

91.12.31
關係人名稱 期末餘額 佔存款% 利率區間%
各戶未達存款總額 1%之合計數 $ 1,337,123,954 0.90 0~13.00

復華銀行對上開關係人之存款利率,除行員儲蓄存款於限額內利率為13%外,餘均按牌告利率為基礎計算,存款條件與一般存款戶並無不同。

民國九十一年度復華銀行因上述存款交易支付之利息支出為24,173,262元。

B.放  款

91.12.31
關係人名稱 期末餘額 佔存款% 利率區間%
各戶未達存款總額 1%之合計數 $ 672,076,775 0.58 1.675~8.00

復華銀行對上開關係人之放款利率,除關係企業放款利率區間為1.675%~2.75%及行員放款利率於限額內利率區間為3.68%~7.00%外,其餘放款條件與一般放款戶並無不同。

民國九十一年度復華銀行因上述放款交易計收之利息收入為14,775,710元。

C.財產交易

a.復華銀行向關係人購入開放型基金如下:

91年度
本 期 買 入 期 末 餘 額 處 分
基金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損)益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金亞太債券基金 23,085,319.91 $ 271,806,192 23,085,319.91 271,806,192 3,293,115
金亞太基金 12,208,578.70 82,582,500 8,614,329.50 60,059,856 2,996,525
金亞太雙 17,227,880.90 91,591,500 11,891,912.50 64,564,286 2,480,371
響炮基金
$ 445,980,192 396,430,334 8,770,011
91年度
本 期 買 入 期 末 餘 額 處 分
基金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損)益
盛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盛華1699基金 8,642,519.47 $ 100,000,000 17,541,505.06 200,320,934 701,689
盛華5599 9,592,786.22 100,000,000 - - 21,104
基金
$ 200,000,000 200,320,934 722,793

b.復華銀行售予關係人民國九十一年度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券如下:

91年度
當 期 利
利 率 息 支 出
關係人名稱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區間% 金 額
復華證金 $ 966,000,000 966,000,000 4.55 6,984,312

4.金復華投顧

(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 金 復 華 投 顧 之 關 係
復華證金 與金復華投顧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其他

金復華投顧於民國九十一年度透過票券金融公司購買關係人發行之商業本票,其明細如下:

91年度
當 期 利
利 率 息 支 出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區間% 金 額
復華證金 $ 135,278,903 - 2.35~2.36 421,752

5.金復華投信

(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金 復 華 投 信 之 關 係
金亞太基金 金復華投信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亞太債券基金 金復華投信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亞太雙響炮基金 金復華投信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復華銀行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證券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證金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金亞太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金亞太租賃)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亞銀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人身保代)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原名福安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財產保代)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台灣銀行)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金復華投信之控制公司之大股東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A.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應收利息

金復華投信存於復華銀行之存款,及相關之利息收入與應收利息明細如下:

91年度
銀行存款期末餘額 $ 122,169,031
利息收入 $ 4,744,603
應收利息期末餘額 $ 129,250

B.財產交易

關係人九十一年度購入及買回本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明細如下:

金亞太基金:

91年度
本期申購 期末餘額
公司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復華銀行 12,208,578.70 $ 82,500,000 8,614,329.50 60,000,000
復華證券 8,846,329.20 60,000,000 8,846,329.20 60,000,000
復華證金 8,795,628.80 60,000,000 8,795,628.80 60,000,000
台灣銀行 - - 10,000,000.00 100,000,000
29,850,536.70 $ 202,500,000 36,256,287.50 280,000,000

金亞太雙響炮基金:

91年度
本期申購 期末餘額
公司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復華銀行 17,227,880.90 $ 91,500,000 11,891,912.50 64,500,000
復華證券 12,197,857.10 65,000,000 12,197,857.10 65,000,000
復華證金 12,124,751.60 65,000,000 12,124,751.60 65,000,000
41,550,489.60 $ 221,500,000 36,214,521.20 194,500,000

金亞太債券基金:

91年度
本期申購 期末餘額
公司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復華銀行 23,085,319.91 $ 271,806,192 23,085,319.91 271,806,192
復華證券 25,213,438.40 300,000,000 8,343,414.96 100,000,000
復華證金 25,021,685.46 300,000,000 25,021,685.46 300,000,000
金亞太租賃 417,896.95 50,000,000 417,896.95 5,000,000
復華財產保代 330,319.94 3,960,404 330,319.94 3,960,404
復華人身保代 1,679,550.88 20,068,272 839,750.45 10,068,272
75,748,211.54 $ 945,834,868 58,038,387.67 690,834,868

十、抵質押之資產

帳 面 價 值
抵質押之資產 抵質押擔保標的 91.12.31
復華證券股票516,100千股(帳列長期股權投資項下) 短 期 借 款 $ 5,880,604,309

十一、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為提昇網路設備及整合各子公司資訊系統,已簽訂購置設備之契約,總價款約為24,150千元。

十二、其  他

(一)金融控股公司以合併基礎計算之資本適足性比率

依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及有關辦法規定,為健全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基礎,金融控股公司之集團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100%,凡實際比率低於規定標準者,中央主管機關除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六十條規定處罰外,盈餘不得以現金或其他財產分配,主管機關並得視情節輕重另予以處分。集團資本適足率計算如下:

金融控股公司之合格資本+依持股比率計算之各子公司合格資本-資本減除項目
金融控股公司之法定資本需求+依持股比率計算之各子公司法定資本需求

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集團資本適足率為163.39%。

(二)金融控股公司所有子公司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授信、背書或其他
交易總額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12.31
姓名或名稱 關係情形 授信、背書或其他交易加計總額 占金融控股公司之淨值比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 同一人 3,960,000 11.76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人 2,486,000 7.38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關係企業 1,212,000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848,000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498,000
合  計 2,558,000 7.59

註1:本表係揭露金融控股公司所有子公司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為授信、背書或其他交易總額達金融控股公司淨值百分之五或新台幣三十億元二者孰低者。

2:授信係指放款、貼現、透支、承兌、保證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指定之業務項目。

3:背書指票券公司之背書保證。

4:其他交易係指與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以下稱該等關係人)進行下列交易行為:

(1)投資或購買該等關係人為發行人之有價證券;

(2)購買該等關係人之不動產或其他資產;

(3)出售有價證券、不動產或其他資產與該等關係人;

(4)簽訂給付金錢或提供勞務之契約;

(5)擔任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之代理人、經紀人或提供其他收取傭金或費用之服務行為;

(6)與該等關係人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進行上揭交易,或與第三人進行有該等關係人參與之交易;

(7)銀行子公司發行之可轉讓定期存單不列入交易金額之計算範圍。

(三)擬制性比較財務報表之補充資訊

假設本公司若於九十年初即成立,其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合併經營成果之擬制性資訊如下: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年度 90年度
流動資產 $ 130,129 -
長期投資 38,555,414 41,816,991
固定資產 30,251 -
其他資產(含無形資產) 1,693 -
資產總額 38,717,487 41,816,991
流動負債 2,588,684 2,355,072
其他負債 1,570 -
股本 29,644,778 29,644,778
資本公積 11,680,252 11,680,252
保留盈餘 (831,103) 1,767,383
累積換算調整數 1,657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10,240) -
庫藏股票 (4,358,111) (3,630,494)
負債總額 2,590,254 2,355,072
股東權益淨額 36,127,233 39,461,919

2.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年度 90年度
營業收入(損失) $ (2,527,822) 1,804,952
本期淨利(損) (2,598,486) 1,767,383
每股盈餘(虧損)-稅前(單位:新台幣元) (1.26) 0.67
每股盈餘(虧損)-稅後(單位:新台幣元) (1.26) 0.67

(四)銀行子公司及證券子公司之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單位:新台幣千元)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復華證金 復華證券
91.12.31 91.12.31
流動資產 $ 41,113,021 18,837,238
長期投資(含基金) 1,066,551 798,374
固定資產 1,077,239 1,378,418
其他資產(含無形資產) 3,923,620 2,159,494
資產總額 47,180,431 23,173,524
流動負債 29,344,239 14,685,611
其他負債 166,271 461,649
股本 12,200,000 6,952,986
資本公積 59,774 89,280
保留盈餘 5,966,728 973,661
累積換算調整數 2,853 10,337
庫藏股票 (559,434) -
負債總額 29,510,510 15,147,260
股東權益淨額 17,669,921 8,026,264
復華銀行
91.12.31
流動資產 $ 170,575,695
長期投資 494,077
固定資產 1,375,074
其他資產 6,545,471
資產總額 178,990,317
流動負債 163,916,241
長期負債 4,500,000
其他負債 304,892
股本 12,115,136
資本公積 11,740
待彌補虧損 (1,635,364)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10,240)
庫藏股票 (212,088)
負債總額 168,721,133
股東權益淨額 10,269,184

2.簡明損益表:

復華證金 復華證券
91年度 91年度
營業收入 $ 2,951,247 3,180,315
營業毛利 2,124,037 2,629,280
營業淨利(損) (611,219) 360,223
非營業收入 440,833 353,678
非營業支出 696,444 113,687
稅前淨利(損) (866,830) 600,214
稅後淨利(損) (782,482) 407,054
每股盈餘(虧損)-稅前(單位:新台幣元) (0.65) 0.97
每股盈餘(虧損)-稅後(單位:新台幣元) (0.59) 0.66
復華銀行
91年度
營業收入 $ 8,293,655
營業損失 (1,630,403)
營業淨損 (3,338,315)
非營業收入 7,607
非營業支出 4,304
稅前淨損 (3,335,012)
稅後淨損 (2,772,489)
每股虧損-稅前(單位:新台幣元) (2.85)
每股虧損-稅後(單位:新台幣元) (2.37)

(五)金融控股公司與其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進行共同行銷之情形

1.進行業務或交易行為:

請詳附註九-關係人交易。

2.共同業務推廣行為:

因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二月新設成立,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訂定相關共同業務推廣辦法,故九十一年度無重大之相關交易。

3.資訊交互運用: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訂立「復華金融控股公司集團客戶資料保密措施」,針對客戶資料蒐集方式、客戶資料儲存及保管方式、資料安全及保護方式、資料分類、客戶資料利用目的、客戶資料利用範圍及揭露對象、客戶資料變更修改方式及客戶選擇資料停止使用方式等加以規範,以作為各子公司間資訊交互運用之依據。

4.共用營業設備或場所:

經本公司集團經營會議決議,本公司與子公司共用營業設備之分攤方式,係依據實際使用比例分攤費用。

因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二月新設成立,本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共同業務推廣、資訊交互運用及共用營業設備或場所,於民國九十一年度並無重大之相關交易,故無重大之收入、成本及費用分攤。

(六)子公司大陸投資資訊、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負債、重大災害損失及期後事項(九十一年度)

1.大陸投資資訊:無。

2.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負債

(1)復華證金

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復華證金受託代為集中保管股票股數為7,498,000股,該受託保管股票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市價約為75,033,200元。

復華證金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出售帳列長期投資之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7,500,000股,出售價格暫定每股45元,交易總金額為337,500,000元。

(2)復華證券

A.訴訟案件

復華證券因合併永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故承受永欣證券之訴訟案件:

永欣證券前離職總經理魏美芳訴請復華證券給付損害賠償計新台幣5,182,783元,復華證券於一審法院勝訴,惟於二審法院審理時,判定復華證券應給付2,672,429元予原告,復華證券不服此項判決,已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日就此敗訴部份上訴最高法院,目前尚在審理中。依復華證券委任律師認為二審判決對復華證券為部份敗訴之判決並不恰當,應有機會獲取最終勝訴之判決。

B.代辦交割

復華證券總公司及各分公司與若干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具委任代辦交割同意書,受任人承諾於復華證券不能對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交割義務時,得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指示,以復華證券之名義立即代辦復華證券不能履行之交割義務。復華證券亦分別受任為若干證券商之交割代辦事務人。

C.復華證券營業場所之租賃未來每年應支付租金總額彙總如下:

期      間 金  額
92.1.1~92.12.31 $ 139,610,650
93.1.1~93.12.31 79,162,877
94.1.1~94.12.31 55,796,375
95.1.1~95.12.31 19,666,037
96.1.1~96.12.31 7,907,609
97.1.1以後 6,046,800
合  計 $ 308,190,348

D.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復華證券為籌設新設分公司及更新原有電腦及通訊設備,已簽約委建各項工程及購置設備之契約,總價款約為74,553,156元,業已支付價款約35,983,193元,列於預付設備款項下。

E.營業讓與事項

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分別與世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萬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營業讓與協議書,受讓其全部營業用資產設備及營業權益,以成立復華證券之分支機構,截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支付受讓款明細如下:

受讓公司名稱 簽約受讓金額 已 付 金 額
世界證券 $ 35,000,000 3,500,000
萬泰證券 14,000,000 4,000,000

(3)復華銀行

A.重大採購合約

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復華銀行為購置資產所簽訂之合約金額,約為148,188,385元,尚未支付款項約為78,275,089元。

B.營業租賃

復華銀行承租之營業場所,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來最低支付租金金額如下:

期     間 金  額
民國九十二年度 $ 75,555,166
民國九十三年度 32,606,132
民國九十四年度 21,902,000
民國九十五年度 18,300,000
民國九十六年度 10,235,000
$ 158,598,298

C.其  他

91.12.31
受託代收款項 $ 13,639,710,117
受託代售旅行支票 205,194,217
受託保管有價證券、承銷品及其他保管品 1,639,309,525
信託資產 12,606,539,876
$ 28,090,753,735
已核准未使用之融資額度 $ 69,997,382,372
信用卡授信承諾 $ 12,536,458,000
各類保證款項 $ 6,125,182,637
客戶已開發但尚未使用之信用狀餘額 $ 957,455,775
附買回有價證券承諾 $ 7,300,390,354
附賣回有價證券承諾 $ 1,648,227,928

(4)復華期貨

A.復華期貨於民國八十七年九月與若干期貨公司簽訂代辦期貨交易及結算業務委託同意書,依該同意書規定承諾於復華期貨不能對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交割義務時,受任人得依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指示,以復華期貨之名義立即代辦復華期貨不能履行之交割義務。

B.復華期貨營業場所之租賃,其未來每年應支付租金總額彙總如下:

期   間 金  額
九十二年度 $ 8,050,412
九十三年度 7,954,320
合  計 $ 16,004,732

(5)金復華投顧

未來年度承諾之租金支出如下:

期   間 金  額
九十二年度 $ 3,378,264

(6)金復華投信

未來年度承諾之租金支出如下:

期   間 金  額
九十二年度 $ 2,236,677

3.重大災害損失及期後事項:無。

(七)銀行子公司-復華銀行重要財務及業務狀況(九十一年度)

1.資本適足性

單位:%

91.12.31
自有資本比率 11.04
負債占淨值比率 1,642.98

(1)自有資本比率=自有資本÷風險性資產,該項比率係依銀行法第四十四條及財政部90.10.16台財融(一)第○○九○三四五一○六號函「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所計算之比率,於每年六月底及十二月底各計算一次,第一季或第三季揭露時請註明係指最近一期(六月底或十二月底)之數據。

2.資產品質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12.31
逾期放款(含催收款) 5,139,996
催 收 款 3,938,336
逾放比率 4.22
應予觀察放款 6,643,307
應予觀察放款占總放款比率 5.45
帳列放款及催收款準備 2,538,670

註一:逾期放款(含催收款)係依財政部83.2.16台財融第八三二二九二八三四號函及86.12.1財政部台財融第八六六五六五六四號函規定之列報逾期放款金額。

註二:逾放比率=逾期放款(含催收款)÷(放款餘額+催收款)

其中分母之放款餘額加催收款餘額係依會計師查定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應予觀察放款係中長期分期償還放款逾三個月但未滿六個月、其他放款本金未逾期三個月而利息未按期繳納逾三個月但未滿六個月、已達列報逾放而准免列報者(包括協議分期償還放款、已獲信保基金理賠及有足額存單或存款備償放款、九二一震災經合意展延者、擔保品已拍定待分配款及其他經專案准免列報者。)

註四:催收款係未含協議分期償還放款、九二一震災經合意展延者、擔保品已拍定待分配款及其他經專案准免列報者。

3.管理資訊

(1)授信風險集中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12.31
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1,807,908
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 1.41
股票質押授信比率 2.37
授信行業集中情形 行 業 別 比率%
製 造 業 20.98
批 發 業 6.71
工商社會服務業 5.95
個  人 48.89
其 他 業 17.47

註一:授信總額包括買匯、進出口押匯、放款及貼現、應收承兌票款及應收保證款項。

註二: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係銀行法所定義之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註三: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銀行法所定之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註四:股票質押授信比率=承作以股票為擔保品之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註五:授信行業集中情形請依填報中央銀行「放款對象別及用途別分析表」行業別揭露公營及民營合計之農林漁牧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水電燃氣業、營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運輸倉儲通信業、金融保險不動產業、工商社會個人服務業及其他占總放款比率。

(2)轉投資事業概況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轉 投 資 事 業 名 稱 投資成本 持股比率
金亞太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197,000 98.56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2,880 80.00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2,000 99.99

註:轉投資事業係指持股比率達百分之五以上者。

(3)放款、催收款及投資損失準備提列政策

A.復華銀行就放款及墊款等債權,分別對特定債權無法收回之風險及全體債權組合之潛在風險,評估提列適當之備抵呆帳。特定債權無法收回之風險,按債權預期違約之可能性加以評估。全體債權組合之潛在風險係依過去經驗評估。復華銀行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提高風險承擔能力及強化資產品質,而於本年度針對逾期放款進行評估並大幅增提呆帳。

B.保證責任準備(帳列其他負債),係按各項保證及承兌款項期末餘額預計可能發生之損失,酌予提列。

C.以交易為目的及非交易為目的而持有之買入票券,期末分別以總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為評價基礎。凡不適用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如屬公開市場交易之股票者,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投資於非公開市場交易之股權,按成本法評價。

(4)特殊記載事項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案由及金額
最近一年度負責人或職員因業務上違反法令經檢察官起訴者
最近一年度違反銀行法經處以罰鍰者
最近一年度缺失經財政部嚴予糾正者
最近一年度因人員舞弊、重大偶發案件或未切實依「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注意要點」之規定致發生安全事故,其年度個別或合計實際損失逾五千萬元者
其  他

4.獲利能力

單位:%

91年度
資產報酬率(註一) (1.93)
淨值報酬率(註二) (28.63)
純 益 率(註三) (40.21)

註一:資產報酬率=稅前損益÷平均資產

註二:淨值報酬率=稅前損益÷平均淨值

註三:純益率=稅前損益÷營業收入

5.流 動 性

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距到期日剩餘期間金額
合  計 0至30天 31天至90天 91天至180天 181天至1年 一年以上
資  產 171,386,000 43,641,000 11,923,000 11,062,000 8,491,000 96,269,000
負  債 161,894,000 27,623,000 21,354,000 22,810,000 48,099,000 42,008,000
缺  口 9,492,000 16,018,000 (9,431,000) (11,748,000) (39,608,000) 54,261,000
累積缺口 9,492,000 16,018,000 6,587,000 (5,161,000) (44,769,000) 9,492,000

註: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台幣部份(不含外幣)之金額。

6.市場風險敏感性

單位:%

91年度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80.06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260.51)

註一: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指一年內新台幣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註二: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八)證券子公司之資本適足率

依證券商自有資本管理辦法及有關辦法規定,為健全證券商公司財務基礎,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150%;凡實際比率低於規定標準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暫緩該公司增加新業務種類或業項目及增設分支機構或限制其盈餘分配。自有資本適足率計算如下:

合格自有資本淨額
經營風險約當金額

子公司-復華證金及復華證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自有資本適足率分別為742.72%及297.08%。

(九)期貨商子公司之法定財務比率限制及其執行情形

1.依期貨商管理規則之規定,子公司-復華證券各項財務比率之限制及執行情形如下:

規定
條次 計算公式 計算式 比率 標準 執行情形
17 業主權益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買賣損失準備-違約損失準備 370,917,893 1,399,021 265.13 ¡Ù1 符合規定
17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359,319,788 1,349,789 266.20 ¡Ù1 符合規定
22 業主權益 最低實收資本額 370,917,893 400,000,000 93 % ¡Ù60% ¡Ù40% 符合規定
22 調整後淨資本額 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 307,021,509 8,976,400 3,420 % ¡Ù20% ¡Ù15% 符合規定

2.依期貨商管理規則之規定,子公司-復華期貨各項財務比率之限制及執行情形如下:

規定
條次 計算公式 計算式 比率 標準 執行情形
17 業主權益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買賣損失準備-違約損失準備 1,212,741,838 48,744,930 24.88 ¡Ù1 符合規定
17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2,181,296,240 1,175,843,035 1.86 ¡Ù1 符合規定
22 業主權益 最低實收資本額 1,212,741,838 600,000,000 202 % ¡Ù60% ¡Ù40% 符合規定
22 調整後淨資本額 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 1,156,519,348 170,891,275 677 % ¡Ù20% ¡Ù15% 符合規定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九十一年度):

1.資金貸與他人者: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者: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單位)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市價 備 註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股 票: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投資 1,220,000 15,018,429 100.00 15,018,429 (註一)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695,299 7,922,449 100.00 7,922,449 "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1,211,514 10,236,842 100.00 10,236,842 "
復華期貨(股)公司 119,998 1,182,370 99.99 1,182,370 "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29,996 318,665 99.99 318,665 "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30,000 575,867 100.00 575,867 "
復華創業投 100,000 997,896 100.00 997,896 "
資(股)公司
36,252,518 36,252,518

(註一)帳面價值已扣除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處理部份,請詳附註三。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單位)

買、賣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科目 對象 關係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 額 股數 售 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 額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復華期貨(股)公司股票 長期投資 註一 註一 - - 119,998 (註二) 1,300,277 (註一) - - 117,907 (註三) - 119,998 1,182,370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股票 註四 註四 - - 29,996 (註五) 321,364 (註四) - - 2,699 (註六) - 29,996 318,665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股票 - - 30,000 575,867 (註七) - - - - 30,000 575,867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股票 - - 100,000 1,000,000 - - 2,104 (註八) - 100,000 997,896

(註一)係含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入金額1,063,958千元、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金額212,789千元、向個人購入金額31千元及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23,499千元。

(註二)係含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入99,996千股、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19,999千股及向個人購入3千股。

(註三)係含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17,999千元及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轉列庫藏股99,908千元。

(註四)係含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入金額278,575千元、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金額32,880千元、向個人購入金額1,703千元及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8,206千元。

(註五)係含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入26,683千股、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3,149千股及向自然人購入164千股。

(註六)係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註七)係原始投資成本570,000千元及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5,867千元。

(註八)係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九十一年度):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股/千元

投   資 被投資公司 主要營 原始投 資金額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公司名稱 名   稱 所在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臺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5樓 證券融資融券業務 NT$18,612,269 - 1,220,000 100.00 NT$15,018,429 NT$(782,482) NT$(299,030) 子公司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6號3樓 證券經紀、自營及承銷業務 NT$7,905,347 - 695,299 100.00 NT$7,922,449 NT$407,054 NT$174,065 子公司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台中市民權路66號 銀行業 NT$10,073,080 - 1,211,514 100.00 NT$10,236,842 NT$(2,772,489) NT$207,253 子公司
復華期貨(股)公司 臺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4樓 期貨經紀業務 NT$1,258,779 - 119,998 99.99 NT$1,182,370 NT$(19,331) NT$23,499 子公司
復華證金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臺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8樓 發行有關證券投資之出版品等有關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NT$310,459 - 29,996 99.99 NT$318,665 NT$3,862 NT$8,206 子公司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臺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2樓 證券投資信託業務 NT$570,000 - 30,000 100.00 NT$575,867 NT$14,682 NT$5,867 子公司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臺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9樓 創業投資業務 NT$1,000,000 - 100,000 100.00 NT$997,896 NT$(2,104) NT$(2,104) 子公司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臺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5樓 證券投資信託業務 NT$75,000 NT$75,000 7,500 24.28 NT$105,929 NT$106,922 NT$23,640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復華控股(維京群島)有限公司 Tropic Isle Building P.O.BOX, 438,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控股公司 NT$101,436 NT$101,436 3,150 100.00 NT$194,561 US2,433 NT$82,450 孫公司
復華控股(維京群島)有限公司 復華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Suite 3507‑8 ON 35/F, Tower 1 Lippo Centre, 89 Queenway, Hong Kong 證券業務 US$3,000 US$3,000 3,000 100.00 US$2,672 US$(48) US$(48) 孫公司
復華控股(維京群島)有限公司 復華(維京群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Jipfa Building, 3rd Floor, Main Street,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顧問業 US$50 - 50 100.00 US$2,703 US$2,554 US$2,554 孫公司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金亞太租賃(股)公司 台中市民權路66號2樓 各種動產及不動產之買賣經銷及租賃等業務 NT$197,000 NT$197,000 19,700 98.56 NT$146,990 NT$(3,863) NT$(13,836) 孫公司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臺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1樓 財產保險代理人 NT$2,880 NT$2,880 (註一) 80.00 NT$4,015 NT$778 NT$605 孫公司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人身保險代理人 NT$2,000 NT$2,000 200 99.99 NT$11,927 NT$9,924 NT$9,924 孫公司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公司 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12樓 創業投資業務 NT$970,000 - 97,000 97.00 NT$968,266 NT$1,788 NT$1,734 孫公司

(註一)係有限公司組織。

2.資金貸與他人者:除復華證金經營之融資融券業務、復華證券從事之附賣回債券交易、復華銀行為金融業及為金亞太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主要營業項目,故不適用外,其餘被投資公司皆無對他人資金融通。

3.為他人背書保證者:除復華銀行為金融業,故不適用外,其餘被投資公司皆無為他人背書保證。

4.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單位)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市價(註一) 備註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憑證: 日盛上選基金 - 短期投資 3,012 30,000 - 28,404
國泰國泰基金 - 5,655 30,000 - 27,991
聯邦中國龍基金 - 1,466 15,000 - 13,592
新光大三通基金 - 2,572 25,000 - 23,950
國票遠見基金 - 5,000 50,000 - 46,750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倍立全球科技基金 - 短期投資 3,000 30,000 - 30,000
交銀高科技基金 - 2,000 20,000 - 18,220
統一飛躍成長基金 - 5,000 50,050 - 47,700
大華趨勢基金 - 3,000 30,000 - 31,470
富鼎亞美基金 - 1,000 10,000 - 9,990
盛華1699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為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31,888 355,547 - 371,430
金亞太雙響炮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為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12,125 65,065 - 63,655
金亞太基金 8,796 60,060 - 58,227
金亞太債券基金 25,022 300,000 - 300,000
日盛美國成長基金 - 3,000 30,030 - 30,000
建弘大中華 - 3,000 30,000 - 30,000
基金
1,130,752 1,131,379
上市上櫃 股 票: 台  泥 - 短期投資 700 7,741 - 7,560
南  亞 - 500 15,927 - 15,445
中 興 電 - 350 3,554 - 3,735
復  盛 - 550 23,008 - 23,826
華  新 - 1,317 12,203 - 12,195
中  碳 - 112 3,750 - 3,823
日 勝 化 - 463 14,162 - 16,566
中  鋼 - 1,497 30,419 - 29,326
燁  輝 - 200 4,334 - 4,478
鴻  海 - 60 7,588 - 7,583
仁  寶 - 87 3,339 - 3,393
致  伸 - 60 1,059 - 1,122
亞  旭 - 100 3,383 - 3,490
佳  能 - 500 14,049 - 13,895
瑞  昱 - 60 6,066 - 6,015
廣  達 - 50 3,036 - 3,266
研  華 - 110 8,618 - 7,117
南 亞 科 - - 8 - 8
飛  瑞 - 200 6,544 - 5,318
復華證券金融 興  勤 - 短期投資 266 7,327 - 6,248
股份有限公司 燦  坤 - 48 2,506 - 2,330
京 元 電 - 550 9,741 - 9,213
創  見 - 100 7,128 - 6,830
聯 發 科 - 20 5,926 - 5,851
光 群 電 - 240 10,166 - 9,912
萬  海 - 100 2,414 - 2,653
交 銀 金 - 8,566 116,119 - 140,305
高  林 - 678 6,123 - 6,163
統 一 超 - 400 22,422 - 21,020
晶 豪 科 - 10 1,478 - 1,165
和  鑫 - 400 7,529 - 7,268
鈺  德 - 55 3,243 - 2,487
光  明 - 300 6,280 - 6,681
南  璋 - - 2 - 3
太  欣 - 1,959 26,562 - 25,369
協  益 - 50 1,746 - 1,319
九  德 - 200 1,782 - 1,688
中 光 電 - 240 9,489 - 8,172
耕  興 - 207 12,142 - 12,095
大豐有線 - 136 4,227 - 4,556
寶  成 - 120 3,805 - 3,750
統 一 實 - 350 2,970 - 3,332
億  豐 - 100 3,350 - 6,825
茂順油封 - 125 5,565 - 6,145
復華金控 本公司之控制 273,200 3,294,810 - 2,606,332
公司
3,743,640 3,075,873
公  債: 91央債甲二 - 短期投資 50,000 49,771 - 51,932
91央債甲十 - 250,000 249,825 - 251,368
小  計 299,596 303,300
金融債券: 91日盛1. - 短期投資 700,000 699,951 - 702,150
91復華銀行 - 966,000 966,000 - 966,000
1E
小  計 1,665,951 1,668,150
合  計 6,839,939 6,178,702
債 券: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3年第3期 - 存出保證金 - 160,250 - 167,579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4年第1期 - 存出保證金 - 63,495 - 66,810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5年第4期 - - 50,355 - 51,277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5年第5期 - - 17,422 - 21,650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5年第6期 - - 10,534 - 13,387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7年第4期 - - 208,642 - 219,542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9年第12期 - - 6,465 - 6,569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91年第1期 - - 10,015 - 10,036
臺北市政府建設公債85年第1期 - - 10,047 - 10,121
臺北市政府建設公債86 - - 130,239 - 138,407
667,464 705,378
臺北市政府建設公債86年 - 長期投資 - 27,226 - 27,681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3年 - - 3,882 - 3,967
第3期
31,108 31,648
股  票: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7,500 105,929 24.28 105,929 註一
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 - 37,720 169,514 15.23 1,035,472
台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 10,000 100,000 5.00 116,451
合鼎創業投資(股)公司 - 10,000 100,000 10.00 100,120
華成創業投資(股)公司 6,000 60,000 6.00 59,676
聯鼎創業投 - 10,000 100,000 10.00 99,918
資(股)公司
635,443 1,517,566
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金亞太租賃 (股)公司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19,700 146,990 98.56 146,990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註二) 4,015 80.00 4,015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 200 11,927 99.99 11,927
(股)公司
162,932 162,932
富邦證券金融(股)公司 - 長期股權投資 12,421 119,890 1.97 119,890
萬通票券金融(股)公司 - 7,333 64,800 1.36 64,800
財金資訊(股)公司 - 4,550 45,500 1.14 45,500
臺北外匯經紀(股)公司 - 80 800 0.40 800
彥武企業(股)公司 - 200 155 0.05 155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 - 10,000 100,000 0.57 100,000
公司
331,145 331,145
494,077 494,077
金亞太租賃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註四) 768 20.00 768
東森寬頻電 - 5,000 50,000 0.08 50,000
信(股)公司
50,768 50,768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母公司 短期投資 3,440 33,738 0.12 32,815
豐泰企業(股)公司 - 70 2,128 0.02 2,001
寶成國際(股)公司 - 93 3,505 0.01 2,898
受益憑證: 復華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為關係企業-復華證金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短期投資 1,182 14,500 - 14,706
復華信天翁基金 1,347 14,000 - 14,159
金亞太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皆為復華 418 5,000 - 5,010
金控之子公司
72,871 71,589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復華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為關係企業-復華證金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短期投資 106 1,300 - 1,326
金亞太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皆為復華 330 3,960 - 3,960
金控之子公司
5,260 5,286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為關係企業-復華證金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短期投資 139 1,700 - 1,733
金亞太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皆為復華金控之子公司 840 10,068 - 10,068
寶來得寶基 - 177 1,800 - 1,850
13,568 13,651
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 長期股權投資 911 8,350 0.46 10,609
復華金融控 為本公司之控 短期投資 7,319 107,244 - 69,820
股(股)公司 制公司
115,594 80,429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信天翁基金 其經理公司係關係企業-復華證金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短期投資 7,791 79,506 - 81,882
復華債券基 916 11,052 - 11,402
90,558 93,284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金亞太債券基金 該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短期投資 1,327 15,900 - 15,908
倍立寶元基金 - 1,368 15,700 - 15,707
國際萬能基金 - 1,084 15,500 - 15,507
富邦如意2號基金 - 1,131 15,500 - 15,508
建弘台灣債券基金 - 1,171 15,500 - 15,508
盛華1699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為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 1,366 15,900 - 15,908
之關係企業
94,000 94,046
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金亞太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皆為復華金控之子公司 短期投資 2,085 25,000 - 25,002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公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投資 97,000 968,266 97 968,266
993,266 993,268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建弘台灣債券基金 - 短期投資 6,041 80,000 - 80,033
建弘全家福債券基金 - 516 30,000 - 80,032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 5,780 80,000 - 80,035
統一全壘打債券基金 - 6,819 90,000 - 90,036
中央國際寶鑽債券基金 - 9,268 100,000 - 100,042
怡富第一債券基金 - 13,529 180,000 - 180,073
緯創資通(股 - 長期投資 1,200 30,000 0.15 30,000
)公司
590,000 640,251

(註一)長期投權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如投資於非公開發行公司,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故以資產負債表日之淨值或帳面價值為其公平價值。

(註二)係有限公司組織。

5.累積買進、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單位)

買、賣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科目 對象 關係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 額 股數 售 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 額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國際萬寶基金 短期投資 - - 8,026 111,049 - - 8,026 111,867 111,049 818 - -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 - 8,573 115,057 - - 8,573 116,776 115,057 1,719 - -
元大多利二號基金 - - 7,571 101,341 - - 7,571 102,097 101,341 756 - -
建弘全家福基金 - - 679 102,295 - - 679 102,637 102,295 342 - -
保誠威鋒二號基金 - - 10,781 153,216 - - 10,781 155,141 153,216 1,925 - -
元富債券基金 - - 15,050 201,228 14,675 200,000 29,725 406,988 401,228 5,760 - -
寶來得利基金 - - 14,646 203,168 2,141 30,000 16,787 237,308 233,168 4,140 - -
統一強棒基金 - - 15,831 223,903 - - 15,831 227,802 223,903 3,899 - -
怡富台灣基金 - - - - 7,700 110,000 7,700 110,268 110,000 268 - -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日盛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 - 11,539 143,756 - - 11,539 146,586 143,756 2,830 - -
金亞太債券基金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為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9,058 105,431 25,022 300,000 9,058 106,095 105,431 664 25,022 300,000
傳山永利債券基金 - - 9,338 103,833 - - 9,338 105,359 103,833 1,526 - -
所羅門債券基金 - - 9,497 101,126 - - 9,497 101,259 101,126 133 - -
荷銀精選基金 - - 9,634 100,564 - - 9,634 100,727 100,564 163 - -
全壘打基金 - - 15,710 201,691 4,628 60,000 20,338 267,193 261,691 5,502 - -
新光吉星基金 - - 9,039 118,724 - - 9,039 121,858 118,724 3,134 - -
大眾債券基金 - - 10,951 130,284 3,345 40,112 14,296 173,229 170,396 2,833 - -
富鼎益利基金 - - - - 12,577 150,000 12,577 150,214 150,000 214 - -
永昌鳳翔基金 - - 11,499 157,735 - - 11,499 161,667 157,735 3,932 - -
大眾駿馬基金 - - - - 16,773 170,000 16,773 170,299 170,000 299 - -
台塑 - - - - 2,410 100,873 2,410 102,346 100,873 1,473 - -
台化 - - - - 7,156 238,564 7,156 238,890 238,564 326 - -
聯電 - - - - 4,483 158,908 4,483 152,722 158,908 (6,186) - -
旭麗 - - - - 2,639 127,741 2,639 124,276 127,741 (3,465) - -
鴻海 - - - - 1,228 165,992 1,168 156,348 158,404 (2,056) 60 7,588
仁寶 - - - - 6,052 227,763 5,965 215,143 224,424 (9,281) 87 3,339
源興 - - - - 4,166 189,200 4,166 187,776 189,200 (1,424) - -
明碁 - - - - 2,261 118,188 2,261 115,632 118,188 (2,556) - -
微星 - - - - 1,111 112,588 1,111 103,223 112,588 (9,365) - -
瑞昱 - - - - 1,136 142,359 1,075 130,346 136,293 (5,947) 61 6,066
南亞科 - - - - 3,865 117,342 3,865 116,659 117,334 (675) - 8
友達 - - - - 3,738 105,454 3,738 104,141 105,454 (1,313) - -
太欣 - - 700 13,083 7,458 133,899 6,199 129,142 120,419 8,723 1,959 26,563
中興電 - - - - 2,646 111,428 2,406 94,866 101,938 (7,072) 240 9,490
復華銀行 - - 32,692 159,719 2,290 11,630 34,982 (註六) - 171,349 (註六) - - -
91日盛1 - - - - - 699,951 - - - - - 699,951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91復華銀行1E 短期投資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為與本公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 - - 966,000 - - - - - 966,000
84交建甲四 - - - - - 255,975 - 255,975 255,975 - - -
86央債四 - - - - - 230,877 - 230,877 230,877 - - -
89央債甲12 - - - - - 215,478 - 215,478 215,478 - - -
90央債甲一 - - - - - 3,499,524 - 3,499,834 3,499,524 310 - -
90央債甲七 - - - - - 1,662,642 - 1,670,089 1,662,642 7,447 - -
90央債甲八 - - - - - 585,446 - 606,083 585,446 20,637 - -
90交建乙一 - - - - - 300,000 - 307,549 300,000 7,549 - -
91央債甲二 - - - - - 298,625 - 246,447 248,854 (2,407) - 49,771
91央債甲三 - - - - - 1,786,051 - 1,796,452 1,786,051 10,401 - -
91央債甲四 - - - - - 8,299,521 - 8,304,959 8,299,521 5,438 - -
91央債甲七 - - - - - 1,190,360 - 1,192,689 1,190,360 2,329 - -
91央債甲八 - - - - - 448,609 - 448,364 448,609 (245) - -
91央債甲十 - - - - - 249,825 - - - - - 249,825
聯鼎創業投資(股)公司 長期投資 - - - - 10,000 100,000 - - - - 10,000 100,000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 - 204,131 2,393,479 54,442 (註二) 729,981 (註一) 258,573 (註三) - 3,123,460 (註四) - - -
復華期貨 (股)公司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本公司之控制公司 99,996 1,042,391 - - 99,996 1,060,766 1,031,186 (註四) 29,580 - -
復華證金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26,683 263,948 - 2,239 (註五) 26,683 277,739 266,187 11,552 - -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復華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 - - - 139 1,700 - - - - 139 1,700
金亞太債券基金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皆為復華金控之子公司 - - 1,680 20,068 840 10,068 10,000 68 840 10,068
寶來得寶基金 - - - - 364 3,700 187 1,950 1,900 50 177 1,800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公司 復華債券基金 - - - - 106 1,300 - - - - 106 1,300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公司 金亞太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皆為復華金控之子公司 592 6,897 330 3,960 592 7,060 6,897 163 330 3,960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金亞太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為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 - 2,085 25,000 - - - - 2,085 25,000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公司 長期投資 - - - - 97,000 970,000 - - 1,734 (註七) - 97,000 968,266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公司 中央國際寶鑽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 - - - 9,268 100,000 - - - - 9,268 100,000
怡富第一債券基金 長期投資 - - - - 13,529 180,000 - - - - 13,529 180,000

(註一)係含向潤泰建設(股)公司購入金額478,405千元,向景鴻投資(股)公司購入金額25,860千元、向裕潤投資(股)公司購入金額116,369千元及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109,347千元。

(註二)係含向潤泰建設(股)公司購入41,966千股、向景鴻投資(股)公司購入2,268千股及向裕潤投資(股)公司購入10,208千股。

(註三)係將已轉換為復華金融控股公司之股份轉列短期投資項下。

(註四)係含本期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11,205千元。

(註五)係本年度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註六)係將持有復華銀行之股份轉換為持有復華金融控股公司之股份。

(註七)係本年度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6.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處分之 公 司 財產名稱 交易日 或事實 發生日 原取得 日 期 帳面價值 交易金額 價款收 取情形 處分損益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處 分 目 的 價格決 定之參 考依據 其他約 定事項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土地及建築物 91.10.28 75.2~ 87.12 68,841 133,163 (註一) 截至91. 12.31止已全數收訖 64,323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有效運用資產 參考鑑價報告 (註二)

註一:係售價140,100千元減除土地增值稅6,937千元後之淨額。

註二:泛亞不動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鑑價新台幣149,207,581元,中國生產力中心鑑價新台幣130,202,196元。

8.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10.被投資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復華證券:

復華證券民國九十一年度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以交易為目的之交易內容如下:

A.發行認購權證及其避險部位之營業證券:

復華證券經主管機關核准取具發行認購權證資格,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發行認購權證負債明細如下:

91.12.31
發 行 或 發 行 或 價值變動
認購權證 買回單位 買回金額 市價金額 利益(損失)
發行認購權證:
瑞昱、合勤組合 13,500,000 $ 263,250,000 29,025,000 234,225,000
金  寶 35,000,000 201,950,000 75,250,000 126,700,000
明  電 20,000,000 194,800,000 74,000,000 120,800,000
660,000,000 178,275,000 481,725,000
期初已認列之價值變動利益 - - - (190,000,000)
本期履約權利金收入 - - - 252,500,000
逾期失效利益 - - - 500,000
小 計 544,725,000
發行認購權證再買回:
瑞昱、合勤組合 6,675,000 29,650,843 14,351,250 (15,299,593)
金  寶 23,999,000 119,718,379 51,597,850 (68,120,529)
明  電 14,874,000 110,767,734 55,033,800 (55,733,934)
小  計 260,136,956 120,982,900 (139,154,056)
發行認購權證負債淨額 $ 57,292,100
發行認購權證負債再買回出售損失 (232,572,314)
認購權證發行利益 $ 172,998,630

認購權證之發行條件如下:

91.12.31
市  價
認購權證 發行價格 履約價格 槓桿效果 (新台幣元)
瑞昱、合勤組合 $ 19.50 124.71 4.74 倍 2.15
金寶單一個股型 5.77 24.86 3.92 倍 2.15
明電單一個股型 9.74 65.65 5.18 倍 3.70
認購權證 種 類 到 期 日 履約期間 履約結算方式
瑞昱、合勤組合 美式認購權證 自上市日起算一年 自上市日起至到期日止 履約方式為證券給付,但發行人得選擇以現金給付方式履約。若持有人為華僑、外國人及外資機構,其向發行人請求履約時,發行人將一律採現金結算方式給付。
金寶單一個股型 美式認購權證 自上市日起算一年 自上市日起至到期日止 履約方式為證券給付,但發行人得選擇以現金給付方式履約。若持有人為華僑、外國人及外資機構,其向發行人請求履約時,發行人將一律採現金結算方式給付。
明電單一個股型 美式認購權證 自上市日起算一年 自上市日起至到期日止 履約方式為證券給付,但發行人得選擇以現金給付方式履約。若持有人為華僑、外國人及外資機構,其向發行人請求履約時,發行人將一律採現金結算方式給付。

B.期貨交易:

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年一月二日開辦自營業務,故從事台股指數期貨避險買賣,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復華證券尚未平倉之期貨交易情形列示如下:

交 易 種 類 未平倉口數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2003年1月臺股指數期貨 106口 $ 94,968,600 95,148,000

C.台股指數選擇權:

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四日經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執行台指選擇權造市業務,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平倉之部位交易情形列示如下:

交易種類 部  位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台股指數選擇權 買入選擇權31 $ 112,900 71,600
賣出選擇權164 $ 319,825 349,325

a.上列尚未到期之選擇權交易合約,其到期日為民國九十二年一月。

b.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係假設復華證券若依約定在報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需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損益。復華證券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以向金融機構取得之報價為公平價值。

c.信用風險-係交易對手到期無法按約定條件履約之風險。復華證券係透過集中交易市場下單交易,又到期前皆可平倉,故無重大信用交易風險。

d.市場價格風險-復華證券已建立相關風險控制及內部稽核作業之業務章則,又依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期貨商之業主權益低於最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六十或調整後淨資本額少於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保證金總額百分之二十時,應向證期會或證期會指定機構申報,復華證券經營之選擇權造市業務,綜上所述,市場價格風險對公司整體而言並不重大。

e.流動性風險-復華證券所持有之期貨或選擇權未平倉及未履約部位皆可於市場上以合理價格平倉及履約之,故變現流動風險甚低。

f.現金流量之需求

復華證券從事期貨交易合約之保證金已付訖,嗣後當期貨指數波動致使交易保證金額低於維持保證金時,方需增加繳存保證金。選擇權交易合約於成交時即支付權利金支出,故現金流量之需求甚低。

g.衍生性金融商品於財務報表上之表達方法

因從事期貨交易所支付之保證金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列於資產負債表之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項下,金額為60,575,550元,其所產生之期貨契約損失淨額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19,022,385元,列於損益表之營業支出項下。另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貨未平倉口數之公平價值,係假設復華證券若於資產負債表日平倉,預計所能取得之金額,內含未實現期貨契約利益為108,600元。

D.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八日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經營新台幣利率交換業務-以交易為目的,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復華證券尚未到期之利率交換合約列示如下:

固 定
銀  行 交易種類 名目本金 利率% 浮動利率% 結 算 日 到期日
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 付浮動利率收固定利率 10,000,000 2.60 次級貨幣市場90天期利率 每季計息 92.3.12

a.交易風險:

(a)信用風險-係交易對手到期無法按約定條件履約之風險。復華證券交易對象為信用良好之銀行,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小。

(b)市場風險-係市場利率變動之風險。復華證券從事新台幣利率交換交易業務,係依據(90)台財證(二)第005626號函規定,其未到期契約之名目本金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淨值之四倍。

b.現金流量及需求

復華證券從事新台幣利率交換係為賺取利率波動之價差風險,每屆結算日,係就名目本金乘以利率之差額收取或給付利息,金額並非重大且到期時並無本金之現金流入或流出,故無重大之額外現金需求。

c.復華證券從事新台幣利率交換交易,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淨利息支出及未實現跌價損失分別為274元及24,584元。

復華銀行:

(1)衍生性金融商品

復華銀行簽訂尚未到期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合約列示如下:

A.合約金額或名目本金及公平價值

交易目的合約之評價利益及損失其相關資產、負債分別帳列其他資產及其他負債:

91.12.31
交易目的 非交易目的 評價利益 評價損失
遠期外匯合約 $ 122,718,985 - 554,064 570,546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合約 417,780,000 - 351,000 393,000
外匯換匯合約 4,861,725,235 - 62,075,540 6,399,965
利率交換合約 - 3,100,000,000 - 28,294,700
$ 5,402,224,220 3,100,000,000 62,980,604 35,658,211

復華銀行之利率交換合約係為規避發行浮動利率之金融債券所產生之現金流量風險而承作,屬非交易目的之交換合約。

B.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無法履行契約義務而產生損失之風險,當衍生性金融商品具獲利性時,信用風險亦相對增加。為有效降低該風險,復華銀行採取與放款、授信等交易相同之授信政策,並設定信用額度,同時復華銀行亦藉由與交易對方簽訂淨額交割協定以降低信用風險。

C.市場價格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市場利率或匯率變動,而使復華銀行因從事相關交易而遭受之可能損失。為管理市場風險,復華銀行將持有之外幣淨部位維持於一定限額內。

D.流動性風險、現金流量風險及未來現金需求

流動性風險係指無法如預期時間結清部位所產生之風險。復華銀行藉上述之授信核准、設定部位限額、訂定停損點及管理階層控管程式以控制金融商品之交易風險。此外,復華銀行亦藉貨幣市場與外匯市場之融通工具及適當之流動性資產以規劃未來之現金需求。

以上揭露之合約金額僅顯示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交易量,並不代表暴露於市場風險或信用風險下之潛在利得或損失。本公司管理當局預計上述各項承諾及金融商品交易不致產生重大損失。

復華期貨:

(1)復華期貨於民國九十一年度為交易目的進行台灣股價指數期貨及選擇權之交易,相關明細如下:

未平倉部位 合約金額或支付
項  目 交 易 種 類 買/賣方 契約數 (收取)之權利金 公平價值 備註
期貨契約 股價指數期貨契約 買方 35 $ 13,069,775 11,867,375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500 買方 10 170,000 27,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500 買方 10 96,500 56,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500 買方 10 105,000 56,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50,000 買方 10 27,000 17,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5,000 買方 10 27,500 17,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3,700 賣方 10 15,750 2,8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200 買方 10 125,000 156,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300 賣方 10 15,000 14,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300 賣方 10 17,000 14,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400 賣方 10 24,500 32,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400 賣方 7 28,500 22,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500 賣方 10 95,000 99,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500 賣方 10 100,000 99,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600 買方 5 84,500 20,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600 買方 5 88,500 20,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600 賣方 10 100,000 113,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600 賣方 10 126,500 128,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700 賣方 10 104,500 148,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700 賣方 6 125,500 96,9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700 賣方 4 126,000 64,6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800 買方 10 14,500 2,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800 買方 10 15,500 2,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800 賣方 5 124,000 98,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800 賣方 5 126,000 98,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900 賣方 10 174,000 229,500

因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及選擇權契約之買賣皆透過台灣期貨交易所,因此並無信用風險。

(2)復華期貨依據下列方式評估及控制市場價格風險:

A.盈餘或資本風險限額

復華期貨依據董事會願意付出預計盈餘或未來償付損失的額度訂定盈餘及資本風險限額;該等限額之設定,皆須反映風險評估過程之資訊品質。

B.交易量限額

復華期貨依據自身之營運負荷力設定交易量限額,以避免增加流動性風險。

C.停損限額

由於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波動較一般商品更為劇烈,因此復華期貨對交易員單筆交易及當月停損皆設定限額,以茲控管。

D.復華期貨每日取得風險部位、損益行情、風險及價格敏感度分析,以掌握最新風險狀況,以確保無不當及過度之風險。

(3)流動性風險:

台灣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因其無法於市場上以合理價格軋平部位,或找不到交易對手而無法退出市場之可能性極小,故其變現流動性風險甚低。

(4)復華期貨於民國九十一年度因進行台灣股價指數期貨之操作,產生期貨契約利益為5,380,450元,期貨契約損失為12,348,900元(內含未實現期貨契約損失1,202,400元)。另,民國九十一年度因進行股價指數選擇權操作產生之選擇權契約利益為1,411,520元及選擇權契約損失為719,150元(內含未實現選擇權契約損失431,650元)。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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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查核說明
民國九十一年度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庫存現金 $ 100,000
銀行存款
活期存款 1,786,966
支票存款 9,740,201
小  計 11,527,167
約當現金: 附條件賣回商業本票
大慶票券 期間91.12.31~92.1.2 利率為1.45% 19,042,707
可轉讓定存單
復華銀行 期間91.8.8~92.2.8 利率為2% 100,000,000
合  計 $ 130,669,874

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其他應收款項 應收利息 $ 640,605
應退所得稅款 9,750
其 他 126,371
小  計 776,726
預付款項 預付費用 251,921
合  計 $ 1,028,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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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元

依權益法 未認列為 提供擔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認 列 之 換  算 退休金成本 期末餘額 市價或股權淨額 保或質
被 投 資 事 業 名 稱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 額 投資損益 調 整 數 之淨損失 股數 金 額 單價(元) 總 價 押情形
採權益法評價: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70,000,000 $ 21,582,668,749 - - 250,000,000 6,265,209,617 (註一) (299,029,948) - - 1,220,000,000 15,018,429,184 12.31 15,018,429,184
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21,000,000 7,248,016,312 100,000,000 (註二) 1,000,000,000 (註二) 25,701,378 (註三) 501,288,825 (註四) 174,064,692 1,657,088 - 695,298,622 7,922,449,267 11.39 7,922,449,267 有 (附註十)
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1,211,513,628 10,073,080,568 - 33,251,913 (註五) 207,252,550 - (10,239,762) 1,211,513,628 10,236,841,443 8.45 10,236,841,443
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 - 119,998,000 (註六) 1,276,778,720 (註七) - 117,907,849 (註八) 23,499,036 - - 119,998,000 1,182,369,907 9.85 1,182,369,907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29,996,000 (註九) 313,158,240 (註十) - 2,699,640 (註十一) 8,206,125 - - 29,996,000 318,664,725 10.62 318,664,725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 30,000,000 570,000,000 - - 5,867,471 - - 30,000,000 575,867,471 19.20 575,867,471
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100,000,000 1,000,000,000 - - (2,104,027) - - 100,000,000 997,895,973 9.98 997,895,973
長期股權投資合計數 $ 28,830,685,061 14,233,017,528 6,920,357,844 117,755,899 1,657,088 (10,239,762) 36,252,517,970 36,252,517,970

註一:係含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470,400千元、被投資公司減資返還股款2,500,000千元及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採股權投資處理部分轉列庫藏股金額3,294,810千元。

註二:係被投資公司辦理現金增資。

註三:係被投資公司註銷庫藏股。

註四:係含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310,500千元、被投資公司調整前期損益金額32,170千元及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採股權投資處理部分轉列庫藏股金額158,619千元。

註五:係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採股權投資處理部分轉列庫藏股金額。

註六:係含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入99,996千股、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19,999千股及向個人購入3千股。

註七:係含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入金額1,063,958千元、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金額212,789千元及向個人購入金額31千元。

註八:係含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17,999千元及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採股權投資處理部分轉列庫藏股金額99,908千元。

註九:係含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入26,683千股、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3,149千股及向個人購入164千股。

註十:係含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入金額278,575千元、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金額32,880千元及向個人購入金額1,703千元。

註十一:係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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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元

本  期 本  期 提供擔保
項   目 期初餘額 增 加 額 減 少 額 重 分 類 期末餘額 或質押情形
電腦設備 $ - 6,132,940 - - 6,132,940
其他 - 20,523,376 - - 20,523,376
預付設備款 - 5,250,000 - - 5,250,000
合  計 $ - 31,906,316 - - 31,906,316

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項  目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額 本期減少額 重 分 類 期末餘額
電腦設備 $ - 509,766 - - 509,766
其  他 - 1,144,914 - - 1,144,914
合  計 $ - 1,654,680 - - 1,65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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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債務明細表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短期借款 詳短期借款明細表 $ 2,000,000,000
應付短期票券 詳應付短期票券明細表 709,628,624
合  計 $ 2,709,628,624

短期借款明細表

抵 押
借款種類 說  明 期末餘額 契約期間 利率區間% 融資額度 或擔保
信用借款 融通資金 $ 700,000,000 一年內 1.90¡ã1.96 2,400,000,000
擔保借款 1,300,000,000 一年內 2.00¡ã2.90 2,000,000,000
合  計 $ 2,000,000,000

註:設定抵質押供銀行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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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短期票券明細表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元

金        額
未攤銷應付
項    目 保證或承兌機關 契約期限 利率區間% 發 行 金 額 短期票券折價 帳面價值 抵押或擔保
應付商業本票 中華票券 一年以內 1.49¡ã1.59 $ 410,000,000 311,121 409,688,879
國際票券 一年以內 1.37¡ã1.53 280,000,000 25,011 279,974,989
萬通票券 一年以內 1.34 20,000,000 35,244 19,964,756
合  計 $ 710,000,000 371,376 709,628,624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應付利息 短 借 息 $ 1,082,521
其他應付款 應付買回庫藏股款 17,678,148
應付獎金 1,450,000
應付設備款 1,535,000
應付專業公費 1,250,000
代扣所得稅及勞健保費用 90,381
其 他 564,690
小  計 22,568,219
合  計 $ 23,650,740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薪資支出 $ 9,705,215
租金支出 8,191,788
文具用品 1,383,883
旅  費 267,208
郵 電 費 748,081
修 繕 費 274,793
廣 告 費 3,380,595
水 電 費 418,307
保 險 費 222,800
交 際 費 961,143
捐 贈 100,000
折  舊 1,654,680
夥 食 費 149,100
訓 練 費 355,540
勞 務 費 12,172,100
股 務 費 7,695,405
其他費用 21,582,198
合  計 $ 69,262,836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外收入明細表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 88,714
票券利息收入 8,244,958
小  計 8,333,672
租金收入 8,800
$ 8,342,472

營業外支出明細表

項   目 金   額
利息支出 $ 21,907,712
手續費支出 437,030
合  計 $ 22,344,742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查核說明

民國九十一年度

一、內部會計控制之實施說明及評估

本會計師為辦理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工作,已經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就其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作必要之研究及評估,以決定查核程式之性質、時間及範圍。另,本會計師亦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8.5.18(88)台財證(六)第01970號函規定,對該公司財務及會計人員之資格標準與任免辦法、交易循環之作業程式(含授權層級、執行單位),及重要物品之保管進行評估。由於本會計師之研究評估工作僅係抽樣性質,而非以揭發舞弊為目的,故未必能發現所有缺失,是以缺失之防範仍有賴於公司管理當局針對其業務發展及環境變化持續檢討,以確保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之完整有效。

本會計師於本次之研究評估工作,並未發現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存有重大缺失,足以影響正確財務資訊之產生。

二、現金及有價證券盤點觀察前之規劃、觀察程式及結果

本事務所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庫存之零用金、可轉讓定存單及長期股權投資進行盤點,並與帳載數核對或調節相符,因此本會計師認為該公司之庫存零用金、可轉讓定存單及長期股權投資足資採信。

三、資產負債之函證情形及其他查核說明

(一)依據本事務所之抽樣方式,對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下列重要科目餘額發函詢證,其函證及回函比率彙總如下:

回 函 或
項    目 函證比率 回函比率 調節相符 結  論
銀行存款 100 % 99 % 100 % 滿  意
長期股權投資 100 % 100 % 100 % 滿  意
短期債務 100 % 100 % 100 % 滿  意

有關上列函證不符者,均經調節並調查其差異原因或採行其他適當之查核程式,以驗證其餘額之允當性。至於短期債務另又就其借款合約之主要約定事項一併發函詢證,據以查明其流動負債劃分之適當性,並確定其是否有違反借款合約規定之情事,如有則查明其對財務報表之影響。

(二)除上述函證及盤點之有關程式外,其他重要科目之主要查核程式彙總如下:

1.索取各主要科目之明細表,與總分類帳餘額相核對調節。

2.就公司之組織架構進行瞭解,針對主要交易循環-長期投資之決策程式,複核其相關文件以確認其長期投資交易係經適當之控制程式及核准;另就長期投資及其投資收益執行細節性測試以驗證其正確性。

3.抽查期後支出憑證及有關會議記錄,以查明有無重大未入帳之負債或應揭露之承諾事項。

經實施上列諸項查核程式後,本會計師認為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上列重要科目餘額,均能允當表達。

四、資金貸與他人之說明

本事務所於抽查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至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之主要往來銀行帳戶時,並未發現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將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之情形。

五、重大財務比率變動說明:今年度新設立,故不適用

六、其他項目重大變動說明:今年度新設立,故不適用

七、證期會前一年度通知財務報表應行調整改進事項:今年度新設立,故不適用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計師: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一  月 二十九 日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其他揭露事項
民國九十一年度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其他揭露事項」複核報告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之財務報表,業經本會計師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金融業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予以查核,本會計師並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出具查核報告。本會計師之查核目的,係對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意見。隨附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編製之民國九十一年度之「其他揭露事項」,係依據「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另行編製,其有關之資訊業經本會計師依「財務報告其他揭露事項複核要點」予以複核完竣。

依本會計師之複核結果,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財務報告「其他揭露事項」已依「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有關資訊,其財務性資料內容與財務報表一致,無須作重大修正。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證期會核准 簽 證 文 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一 月 二十九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其他揭露事項

民國九十一年度

壹、業務之說明

一、重大業務事項

(一)轉投資關係企業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以股份轉換方式新設成立,並同時取得復華證金及復華證券100%之股權,而原復華證金、復華證券及其子公司相互持股之部份,亦轉換為對本公司之持股。惟復華證金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五日減資並退還本公司投資款計2,500,000千元。

另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以股份轉換方式將復華銀行納入成為本公司之子公司,而原復華銀行及其子公司相互持股之部份,亦轉換為對本公司之持股。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及六月共出資1,276,779千元,取得復華證金、復華證券及其他個人所持有之復華期貨股份共119,998千股,持股比例99.99%,採權益法評價。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及七月份共出資313,158千元,取得復華證金、復華證券及其他個人所持有之金復華投顧之股份共29,996千股,持股比例99.99%。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出資570,000千元轉投資金復華投信,持股比例100%。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出資1,000,000千元轉投資復華創投,持股比例100%。

二、環保支出資訊

不適用。

三、最近年度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勞及相關資訊

(一)最近年度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勞

單位:新台幣千元

薪資、獎金
職   稱 姓   名 等 酬 勞 其他酬勞 說 明
董 事 長 張 昌 邦 - (註一)
總 經 理 黃 壽 佐 - (註一)
副總經理 莊 有 德 - (註一)
總 稽 核 柳 漢 宗 296 -
董事及監察人 光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24 - (註二)
董  事 建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12 - (註三)
董事及監察人 台灣銀行 424 - (註四)
董 事 台灣土地銀行 421 - (註五)
董 事 莊 有 德 190 -
董 事 郭 換 坤 192 -
監 察 人 林 彩 梅 189 -

註一:張董事長、莊副總經理之薪資及獎金,由子公司-復華證金支給,黃總經理之薪資及獎金由子公司-復華證券支給。

註二:其中支付出席費予法人股東代表張昌邦、黃壽佐、吳大剛、劉曾華分別為190、190、163、183千元。

註三:其中支付出席費予法人股東代表陳文燕為140千元。

註四:其中支付出席費予法人股東代表周武雄及曾俊廷均為3千元。

註五:其中支付出席費予法人股東代表楊照為3千元。

(二)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人員資料:不適用。

四、勞資關係

(一)現行重要勞資協議及實施情形

1.員工福利措施

本公司正規劃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預定每月按營業收入提撥0.15%之職工福利金。上項基金由職工福利委員會獨立保管運用,並訂有相關之補助辦法,就員工之輔助成立各項有益之社團。另為鼓勵員工長期儲蓄,預定成立員工持股會,定期定額購入本公司股票,保障員工退休或離職後生活,增進員工福祉。

2.退休制度

本公司目前正申請籌設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並將提撥率定為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皆依規定報奉主管機關臺北市勞工局核備中,並訂立勞工退休辦法使本公司退休制度相當完備。

3.其他重要協議:無。

(二)最近三年度因勞資糾紛所受損失

本公司為金融服務業,同時為因應本公司適用勞動基準法及業務經營管理需要,亦訂定相關人事規章及作業規則,以符合本公司之現況,公司除重視員工權益和公司整體利益外,並以人性管理理念落實員工各項福利措施,並極重視員工之意見溝通、生活安定及人際和諧。本公司自開業以來,勞資關係一向良好,並無因勞資糾紛而發生損失,未來仍將持續維持和諧的勞資關係。

貳、市價、股利及股權分散情形

一、每股市價

單位:新台幣元

年度 91年度 (註)
項目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成  交 最高 12.70 14.50 10.55 10.25
價  格 最低 10.30 10.20 8.50 8.70

註:本公司股票於九十一年二月四日上市買賣。

二、每股股利

(一)最近二年度已發放之股利: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新設成立,故尚未發放股利。

(二)股利政策

本公司為確保股東權益及永續經營之目標,採平衡股利政策。股利發放原則為年度決算盈餘依規定繳納稅捐、彌補往年虧損、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及員工紅利後之可分配盈餘不低於百分之八十;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百分之五十,股票股利則佔百分之五十以下。前項所列股利發放原則,本公司得依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方案後,經股東會議定後執行之。

三、股權分散情形

(一)普通股/每股面額十元

91年12月31日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1~ 999 55,838 18,342,239 0.65
1,000~ 5,000 46,137 114,573,138 4.05
5,001~ 10,000 17,614 134,055,658 4.74
10,001~ 15,000 5,170 63,691,467 2.25
15,001~ 20,000 3,164 54,748,988 1.94
20,001~ 30,000 2,973 73,066,009 2.58
30,001~ 40,000 1,472 50,968,194 1.80
40,001~ 50,000 1,059 47,308,980 1.67
50,001~ 100,000 1,944 137,739,234 4.87
100,001~ 200,000 950 132,122,354 4.68
200,001~ 400,000 417 115,896,251 4.10
400,001~ 600,000 159 76,470,431 2.71
600,001~ 800,000 60 41,162,997 1.46
800,001~1,000,000 39 34,070,978 1.21
1,000,001以上 161 1,732,612,441 61.29
合  計 137,157 2,826,829,359 100.00

(二)特別股:本公司並未發行特別股。

四、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持股變動情形

期初持股情形 股權變動情形 期末持股情形
職  稱 姓  名 持股比 持有股數 質押股數 持股比
持有股數 率(%) 質押股數 增(減)數 增(減)數 持有股數 率(%) 質押股數
董事暨大股東 張昌邦(註一) 409,897,403 19.60 371,886,374 2,579,668 34,865,177 412,477,071 14.59 406,751,551
董事暨大股東 吳大剛(註一)
董事、總經理暨大股東 黃壽佐(註一)
常駐監察人暨大股東 劉曾華(註一)
董事 周武雄(註二) 190,762,124 9.12 - - - 190,762,124 6.75 -
監察人 曾俊庭(註二)
董事 楊 照(註三) 190,762,124 9.12 - - - 190,762,124 6.75 -
董事 陳順天(註三)
董事暨副總經理 莊有德 697,568 0.03 - - - 697,568 0.02 -
董事 陳文燕(註四) 24,189,449 1.16 6,751,872 - 17,248,128 24,189,449 0.86 24,000,000
董事 郭換坤(註五) 206,000 0.01 - 6,239,560 - 6,445,560 0.23 -
監察人 林彩梅 69,016 - - - - 69,016 - -
總經理 黃壽佐 1,923,260 0.09 895,231 - 304,769 1,923,260 0.07 1,200,000
稽核室總稽核 柳漢宗 - - - 20,000 - 20,000 - -
經理兼董事會秘書 黃貴華 345,994 0.02 - - - 345,994 0.01 -
大股東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289,937,987 13.87 - 25,221,341 - 315,159,328 11.15 -

註一:大股東光華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張昌邦、吳大剛、黃壽佐、劉曾華於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就任。

註二:台灣銀行代表人周武雄、曾俊庭於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就任。

註三:台灣土地銀行代表人楊照、陳順天於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就任。

註四:建華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文燕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就任。

註五:郭換坤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就任。

五、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 :不適用

六、員工認股權憑證相關資訊 :不適用

參、重要財務資訊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一)資產負債表資料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註1)
項 目 91年度 90年度 89年度 88年度 87年度
流 動 資 產 131,699 - - - -
長 期 投 資 36,252,518 - - - -
固 定 資 產 30,251 - - - -
其 他 資 產 515 - - - -
流 動 分配前 2,733,279 - - - -
負 債 分配後 註2 - - - -
長 期 負 債 1,570 - - - -
股     本 28,268,294 - - - -
資 本 公 積 10,295,803 - - - -
保 留 分配前 33,234 - - - -
盈 餘 分配後 註2 - - - -
資 產 總 額 36,414,983 - - - -
負 債 分配前 2,734,849 - - - -
總 額 分配後 註2 - - - -
股東權 分配前 33,680,134 - - - -
益總額 分配後 註2 - - - -

註1: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新設成立,故無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可供參考。

註2:民國九十一年度之盈餘尚未分配。

(二)損益表資料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註)
項 目 91年度 90年度 89年度 88年度 87年度
營 業 收 入 117,756 - - - -
營 業 毛 利 117,756 - - - -
營 業 利 益 48,493 - - - -
利 息 收 入 8,333 - - - -
利 息 費 用 21,908 - - - -
稅 前 淨 利 34,490 - - - -
稅 後 淨 利 33,234 - - - -
每股盈餘(元) 0.02 - - - -

註: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新設成立,故無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可供參考。

二、重要財務比率分析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註一)
項 目 91年度 90年度 89年度 88年度 87年度
財務結 負債占資產比率 7.51 - - - -
固定資產占淨值比率 0.09 - - - -
負債占淨值比率 8.12 - - - -
構 (%) 雙重槓桿比率 107.64 - - - -
償債能 流動比率 4.82 - - - -
力(%) 利息償付能力比率 321.35 - - - -
經 營 總資產週轉率(次) - - - - -
員工平均營業收入(千元)(註二) 4,525 - - - -
能 力 員工平均獲利額(千元) (註二) 10 - - - -
獲 利 資產報酬率(%) 0.17 -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0.11 - - - -
純益率(%) 28.22 - - - -
能 力 每股盈餘(元) 0.02 - - - -
現金流 現金流量比率 26.46 -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2,381.61 - - - -
量(%) 現金流量再投資比率 2.15 - - - -
營運槓桿度 2.43 - - - -
槓桿度 財務槓桿度 1.82 - - - -
合併基礎資本適足性(%) 163.39 - - - -
業務比 對非金融相關事業之長期股權投資總額/實收資本總額 - - - - -
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銀行子公司淨值 17.61 - - - -
率(%) 金融控股公司之保險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保險子公司淨值 - - - - -

註一: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新設成立,故無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可供參考。

註二:係以合併營業收入或稅後淨利÷集團員工人數計算而得。

三、金融控股公司所有子公司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授信、背書或其他交易行為之加計總額或比率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姓名或名稱 關係情形 授信、背書或其他交易加計總額 占金融控股公司之淨值比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 同一人 3,960,000 11.76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人 2,486,000 7.38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關係企業 1,212,000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848,000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498,000
合  計 2,558,000 7.59

註1:本表係揭露金融控股公司所有子公司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為授信、背書或其他交易總額達金融控股公司淨值百分之五或新台幣三十億元二者孰低者。

2:授信係指放款、貼現、透支、承兌、保證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指定之業務項目。

3:背書指票券公司之背書保證。

4:其他交易係指與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以下稱該等關係人)進行下列交易行為:

(1)投資或購買該等關係人為發行人之有價證券;

(2)購買該等關係人之不動產或其他資產;

(3)出售有價證券、不動產或其他資產與該等關係人;

(4)簽訂給付金錢或提供勞務之契約;

(5)擔任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之代理人、經紀人或提供其他收取傭金或費用之服務行為;

(6)與該等關係人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進行上揭交易,或與第三人進行有該等關係人參與之交易;

(7)銀行子公司發行之可轉讓定期存單不列入交易金額之計算範圍。

四、其他足以增進對財務狀況,營業結果及現金流量或其變動趨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如物價、匯率變動之影響):無。

肆、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與分析

一、重大資本支出及其資金來源之檢討與分析

(一)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失

單位:新台幣千元

計 劃 項 目 實際或預期 實際或預期完 所需資金 際 或 預 定 資 金 運 用 情
之資金來源 工日期 總  額 90年度 91年度 92年度 93年度 94年渡 95年度 96年度
崇聖大樓九樓 短期融資 92年第2季 220,000 - - 220,000 - - - -
資料倉儲 短期融資 92年第2季 24,150 - - 24,150 - - - -
SAP財會系統 短期融資 92年第2季 24,000 - - 24,000 - - - -
EAI應用系統整合 短期融資 92年第1季 15,000 - - 15,000 - - - -

(二)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除購買崇聖大樓九樓係本公司永續經營考量外,其餘各項資訊系統資本支出係本公司為提昇網路設備、整合各子公司資訊系統及相關財務會計系統之支出。

二、流動性分析

(一)最近二年度流動性分析:今年度新設立,故不適用

(二)未來一年度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期初現金餘額 預計全年來自 營業活動淨現 預 計 全 年 預計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1) 金 流 量(2) 現金流出量(3) (1)+(2)‑(3) 投資計劃 理財計劃
130,670 178,771 3,949,816 (3,640,375) 由子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長短期融資

三、經營結果分析

(一)經營結果比較分析:今年度新設立,故不適用

(二)營業毛利變動分析:今年度新設立,故不適用

伍、會計師資訊

一、公費資訊

(一)非審計公費佔審計公費之比例達四分之一以上或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非 審 計 公 費 會計 否涵 師之查 蓋完整 核期間是 會計年度
事務所名稱 會計 師姓名 審計公費 制度設計 工商登記 人力資源 其 他 小 計 查核期間 備 註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蔡 蜂 霖 關 春 修 1,850 - 425 - 6,239 6,664 V 91.2.4~ 91.12.31 (1)本公司於 91.2.4新設立 (2)其他係安侯企管企業諮詢費 $3,307及徵詢會計師覆核意見與管理諮詢公費$2,932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不適用。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百分之十五以上者:不適用。

二、更換會計師資訊:無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

總 經 理:

副總經理:

主辦會計:

股票代碼:2885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9樓
電  話:(02)2349‑7988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自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張  昌  邦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二    月    六   日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70
二、聲 明 書 171
三、目  錄 172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173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174
六、合併損益表 175
七、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176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77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78~179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9~188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89~220
(五)關係人交易 221~223
(六)抵質押之資產 224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225~226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其  他 227~239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39~240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240~251
3.大陸投資資訊 251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252~253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報告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金融業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證期會核准 簽 證 文 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一 月 二十九 日
資  產 金   額 %
11XX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三) $ 31,054,101 12
1120 存放央行(附註四) 3,177,214 1
1130 短期投資(附註五、廿四及廿五) 5,084,939 2
101070 附賣回債券投資(附註六及廿五) 2,447,086 1
101410 客戶保證金專戶(附註七) 1,147,510 1
101430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附註廿三) 78,577 -
1155 應收利息 1,815,348 1
1169 證券融資淨額(附註八) 30,286,127 12
114X 其他應收款項(附註十、廿二、廿四及廿五) 2,940,964 1
1200 營業證券(附註九及廿五) 27,653,273 11
1250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廿二、廿三及廿五) 2,032,027 1
流動資產合計 107,717,166 43
13XX 放款淨額(附註十及廿四) 115,812,565 46
14XX 基金及長期投資:
1400 基金(附註十一) 300,000 -
1440 長期投資(附註五及廿六) 9,060,236 4
基金及長期投資淨額 9,360,236 4
15XX 固定資產淨額(附註十二、廿五及廿六):
15X1 成  本:
1501 土地 1,769,823 1
1521 房屋及建築物 1,510,513 1
1531 機器設備 501,969 -
1533 電腦設備 95,205 -
1541 交通及運輸設備 68,596 -
1551 其他 1,394,039 1
小  計 5,340,145 3
15X2 減:累積折舊 1,566,381 1
1577 預付設備款 112,850 -
固定資產淨額 3,886,614 2
104990 營業權(附註十二及廿六) 470,553 -
18XX 其他資產:
105010 營業保證金(附註十三) 985,000 -
105020 交割結算基金(附註十四) 411,213 -
1800 非營業資產(附註十二及廿五) 1,296,791 1
1821 存出保證金(附註十五及廿五) 1,682,150 1
1822 催收款項(附註八及十) 6,029,968 2
1854 遞延退休金成本(附註二十) 24,441 -
1857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廿二) 1,620,592 1
184X 遞延費用 309,737 -
188X 其他資產 8,665 -
其他資產合計 12,368,557 5
1960 受託買賣借項-淨額(附註十六) 17,485 -
1XXX 資產總計 $ 249,633,176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 金   額 %
21XX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債務(附註十七及廿五) $ 43,170,008 17
2110 央行存款 8,256 -
2120 銀行同業存款 5,147,664 2
201110 發行認購權證負債淨額(附註廿三) 57,292 -
201410 期貨交易人權益 1,147,510 -
2168 存入保證金(附註八) 4,348,135 2
2171 應付融券價款(附註八) 5,379,510 2
214X 其他應付款項(附註廿一及廿二) 3,852,667 2
2250 預收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廿三) 90,127 -
流動負債合計 63,201,169 25
23XX 存款及匯款(附註十八及廿四) 148,350,314 60
2370 金融債券(附註十九) 3,534,000 2
151,884,314 62
2517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二十) 278,081 -
28XX 其他負債:
2805 違約損失準備 200,731 -
203600 壞帳損失準備 222,710 -
28XX 其他負債 165,976 -
2883 少數股權 61 -
其他負債合計 589,478 -
2XXX 負債合計 215,953,042 87
股東權益(附註二十及廿一):
3101 股本-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91年12月31日額定股本及已發行股份分別為 5,000,000千股及2,826,829千股 28,268,294 11
32XX 資本公積:
3201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9,826,951 4
3209 資本公積-庫藏股交易 468,852 -
10,295,803 4
33XX 保留盈餘:
3310 未指撥保留盈餘 33,234 -
34XX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3410 累積換算調整數 1,657 -
3430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10,240) -
(8,583) -
3510 庫藏股票 (4,908,614) (2)
3XXX 股東權益合計 33,680,134 13
承諾及或有負債(附註八、十二、廿二、廿三及廿六)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249,633,176 100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 併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金 額 %
4100 營業收入:
4501 利息收入(附註廿四) 10,287,480 70
4516 手續費收入 2,933,446 20
404000 承銷業務收入 87,768 1
412000 出售證券利益-承銷 148,084 1
4531 買賣票券利益淨額 759,111 5
422200 認購權證發行利益淨額(附註廿三) 172,999 1
424410 選擇權契約利益-非避險(附註廿三) 692 -
4609 其他營業收入(附註廿四) 311,576 2
14,701,156 100
5100 營業成本:
5501 利息支出(附註廿三及廿四) 4,614,422 31
5516 手續費支出 365,581 2
5532 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2,104 -
5535 各項提存(附註十) 6,105,903 42
511000 出售證券損失-自營 60,897 -
514000 出售證券損失‑避險 26,679 -
521500 營業證券跌價損失 31,044 -
524100 期貨佣金支出 48,089 -
524200 期貨契約損失淨額(附註廿三) 25,991 -
524300 結算交割服務費支出 12,021 -
5609 其他營業成本 8,386 -
11,301,117 75
6000 營業毛利 3,400,039 25
5800 營業費用(附註二十及廿四) 6,933,314 47
6100 營業淨損 (3,533,275) (22)
4999 營業外收入:
4901 存款、債券及票券利息收入 230,895 2
4903 租金收入 10,777 -
4905 投資收益(附註廿四) 120,467 1
4911 財產交易利益 55,301 -
4929 其他收入 142,851 1
560,291 4
5999 營業外支出:
5901 利息支出 38,872 -
5929 雜項支出 24,561 -
63,433 -
6300 稅前淨損 (3,036,417) (18)
6400 所得稅利益(附註廿二) 433,655 3
綜合淨損 (2,602,762) (15)
9401 取得前淨損 (2,635,996) (18)
6900 合併淨利 $ 33,234 3
稅前 稅後
700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單位:新台幣元)
綜合淨損 $ (1.48) (1.27)
合併淨利 $ 0.05 0.02
假設子公司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稅前 稅後
綜合淨損 $ (3,817,971) (3,384,316)
合併淨損 $ (681,043) (748,320)
基本每股虧損(單位:新台幣元)
綜合淨損 $ (1.64) (1.45)
合併淨損 $ (0.29) (0.32)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未認列為
未 指 撥 累積換算 退休金成
股  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調 整 數 本之淨損失 庫藏股票 合  計
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期初餘額(附註廿一) $ 20,910,000 8,787,508 - - - (866,823) 28,830,685
將復華銀行納入成為子公司(附註廿一) 8,734,778 1,550,391 - - - (212,088) 10,073,081
配合子公司註銷庫藏股減資(附註廿一) (246,484) (60,904) - - - 307,388 -
購買庫藏股票(附註廿一) - - - - - (1,629,524) (1,629,524)
註銷庫藏股票(附註廿一) (1,130,000) 50,978 - - - 1,079,022 -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為庫藏股轉列數(附註廿一) - - - - - (3,586,589) (3,586,589)
子公司調整前期損益(附註廿一) - (32,170) - - - - (32,170)
子公司認列累積換算調整數 - - - 1,657 - - 1,657
子公司認列未認列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附註二十) - - - - (10,240) - (10,240)
九十一年度淨利 - - 33,234 - - - 33,234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28,268,294 10,295,803 33,234 1,657 (10,240) (4,908,614) 33,680,134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 $ 33,234
調整項目:
取得前淨損 (2,635,996)
前期損益調整 (24,718)
備抵呆帳提列數 8,452,569
處分短期投資損失 80,845
短期投資市價回升利益 (58,769)
營業證券跌價損失 31,044
折舊及各項攤銷 420,982
長期股權投資轉列短期投資產生已實現跌價損失 40,952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收到之現金股利 16,828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101,588)
處分及報廢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利益淨額 (55,301)
提列承受擔保品跌價損失 2,011
處分擔保品淨損失 2,230
附賣回債券投資增加 (604,586)
客戶保證金專戶增加 (264,381)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減少 17,843
應收利息增加 (169,203)
證券融資減少 1,132,149
其他應收款項增加 (184,688)
營業證券增加 (7,549,036)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682,879)
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1,123,455)
受託買賣借項-淨額減少 13,606
發行認購權證負債淨額減少 (2,930)
期貨交易人權益增加 264,381
存入保證金減少 (161,607)
應付融券價款增加 279,034
其他應付款項減少 (467,599)
預收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14,497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26,336
買賣損失準備減少 (16,685)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274,88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放央行增加 (110,902)
以投資為目的之短期投資增加 (297,832)
放款(含催收款)增加 (10,670,378)
基金及長期投資增加 (5,407,509)
購買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 (317,082)
處分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價款 137,916
出售承受擔保品價款 73,025
購置無形資產價款 (247,092)
預付營業讓與簽約金增加 (75,000)
營業保證金增加 (85,000)
交割結算基金增加 (11,651)
存出保證金減少 46,101
遞延費用增加 (16,094)
其他資產增加 (194,898)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7,176,396)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債務增加 7,008,602
央行存款減少 (6,286)
銀行同業存款增加 3,048,930
存款及匯款增加 7,527,974
發行金融債券 3,534,000
其他負債增加 6,370
子公司發放少數股東現金股利 (1)
子公司發放員工紅利 (23,336)
子公司發放董監事酬勞 (315)
購買庫藏股 (1,921,679)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9,174,259
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1,277,017)
減:取得子公司多數股權日之前子公司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9,403,172)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8,126,155
取得子公司多數股權日之子公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2,927,94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1,054,101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 5,236,162
本期支付所得稅 $ 165,987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長期投資轉列短期投資 $ 317,848
認列累積換算調整數增加 $ 1,657
認列子公司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 10,240
本期購買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增加數:
本期購買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增加數總額 $ 309,091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12,313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帳列其他應付款項) 4,322
本期現金支付數 $ 317,082
本期購買庫藏股增加數
本期購買庫藏股增加數總額 $ 1,939,357
減:期末應付買回庫藏股款(帳列其他應付款項) 17,678
本期現金支付數 $ 1,921,679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及業務範圍說明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金控)係由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證金)及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證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以股份轉換方式共同新設成立。該等股份轉換法定程序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轉換基準日完成後,復華金控並於同一日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復華金控與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經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以股份轉換方式將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納入成為復華金控之子公司,並以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為轉換基準日將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納入復華金控金融控股體系中。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七日奉准更名為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銀行)。

復華金控為提升競爭力並配合政府政策,以因應未來市場之變化及發展,於民國九十一年度,陸續取得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期貨)、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復華證金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更名,以下簡稱金復華投顧)、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金亞太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更名,以下簡稱金復華投信)及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創投)之股份,股權比例分別為99%、99%、100%及100%,並將其納入復華金控金融控股體系之子公司。

復華金控係金融控股公司業,經營業務內容以投資及對被投資事業之管理為限,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復華金控得投資之事業為:銀行業、票券金融業、信用卡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創業投資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外國金融機構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金融業務相關之事業。

復華證金於民國六十九年一月十七日經政府特許設立,目前復華金控直接持有其100%之股權。復華證金經營之業務為有價證券買賣之融資融券、對證券商之轉融通及其他經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有關業務。

復華證券成立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目前復華金控直接持有其100%之股權。復華證券主要業務範圍為證券商、期貨交易輔助人及期貨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

復華銀行於民國八十一年二月十二日開始正式營業,目前復華金控直接持有其100%之股權。復華銀行主要之營業項目為依銀行法規定得以經營之商業銀行業務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業務。

復華期貨於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六日設立,目前復華金控直接持有其99%之股權。復華期貨主要經營國內外期貨經紀業務、自營業務、期貨結算業務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期貨相關業務。

金復華投顧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十八日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及中華民國法律之規定組成,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目前復華金控直接持有其99%之股權。金復華投顧主要營業項目為接受委任對證券投資有關事項提供研究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發行有關證券投資之出版品、舉辦有關證券投資之講習及其他經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有關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金復華投信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設立,目前復華金控直接持有其100%之股權。金復華投信主要從事於發行受益憑證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及其相關商品之投資,及接受客戶全權委託之投資業務。

復華創投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設立,目前復華金控直接持有其100%之股權。復華創投主要營業項目以投資國內外科技事業、國內外其他創業投資事業及國內外一般製造業為限。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基礎

依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金融控股公司編製年度及期中財務報告時,應加編合併財務報表,其編製主體除銀行子公司、保險子公司及證券子公司均應編入合併財務報表外,其餘被投資公司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合併財務報表」規定辦理。

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主體係復華金控、復華證金、復華證券、復華銀行、復華期貨、金復華投顧及金復華投信(簡稱合併公司)。合併公司間之內部交易已於合併財務報表中消除。

復華金控持股比例100%之復華創投,因其總資產及營業收入均未達復華金控各該項金額之10%,故未列入合併個體。

(二)收入認列原則

主要利息收入及手續費收入係依應計基礎認列為當期收益。

(三)外幣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除復華銀行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以美金為記帳本位幣外,其他單位皆以新台幣為記帳本位幣。以外幣為基準之交易事項,資產及負債項目係以原幣列帳;外幣損益項目之利息則按月底結帳匯率折算為新台幣列帳,其餘損益項目皆以權責發生當時之即期匯率折合新台幣列帳。於資產負債表日所有各種貨幣合併之財務報表,均按當日之規定匯率換算為新台幣金額編製。因此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四)約當現金

合併公司所稱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價值影響甚小之短期投資,包括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商業本票及附條件買回商業本票。

(五)存款準備金

存款準備金係依法就每月各項存款之平均餘額,按法定準備率計算提存於中央銀行之存款準備金乙戶。存款準備金乙戶依規定非於每月調整存款準備金時不得動用。

(六)短期投資

主要係投資上市、上櫃公司股票、開放型基金、短期票券、金融債券及政府債券等。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期末並按總成本與總市價孰低法為評價基礎,其中股票及封閉型基金之市價係指會計期間最末一個月之平均收盤價,開放型基金之市價係指資產負債表日之淨值,金融債券之市價係以最近成交日之債券百元價格計算而得,政府債券之市價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債券百元價格計算而得。出售時成本除短期票券係按個別認定法計算外,其餘係按移動平均法或加權平均法計算。

(七)附買回、賣回約定之債券買賣

合併公司從事債券附買回、賣回條件之交易,其交易實質為融資性質,從事附買回交易時,依實際取得之金額,設「附買回債券負債」科目入帳;從事附賣回交易時,依實際借出之金額,設「附賣回債券投資」科目入帳。並按約定附買回、賣回交易之利率期間分別計列融資利息費用及收入,不產生出售損益。

(八)客戶保證金專戶

合併公司依規定向期貨交易人收取之保證金及權利金,及依每日市價結算之差額等,均列為客戶保證金專戶。

(九)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

合併公司因從事期貨及選擇權自營業務所繳交之交易保證金、權利金及建立之期貨契約部位,經由逐日依公平市價評價後所產生之保證金增減變動金額,列為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此期貨及選擇權契約部位公平價值之變動不論已實現或未實現均於發生期間列為期貨契約損益。

(十)證券融資、融券及備抵呆帳

「證券融資」主要係合併公司依照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對證券投資人融通資金或證券商轉融資,融資人以融資買入之全部證券作為擔保品,合併公司就此項擔保品,按股票面額以備忘科目「保管有價證券」及相對科目「應付保管有價證券」處理,不予入帳。

依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二條規定,對委託人融資,應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規定之比率收取融資自備款。

「證券融券」係以融資人提供為擔保之融資買進證券或存入保證證券及向股票所有人標借或洽借之證券辦理此項業務。融券時,按股票面額以備忘科目「證券融券」處理。同時依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二條規定,融券人須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規定成數繳付融券保證金或等值之融券保證品予本公司作為保證,收取保證金者,以「存入保證金」科目入帳,收取保證品者,則按面額以備忘科目「存入保證品」處理。融券人融券賣出之價款,扣除證券商手續費、本公司融券手續費及證券交易稅後之餘額,作為融券擔保金,以「應付融券價款」科目入帳。

另,依照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8)台財證(四)第03452號函之規定,凡現金增資認股融資之有價證券中有停止交易或下市之情事或融資人信用交易帳戶內之有價證券皆屬無法處分者,該部分融資餘額應即依實際清理情形,分別轉列「其他應收款」或「催收款項」;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規定比率經處分仍有不足且未依期限補繳部份之融資餘額,應即轉列「催收款項」。

備抵呆帳按融資及融券交易經評估其發生呆帳可能性後提列之。

(十一)營業證券

營業證券係包括自營部門購入之有價證券、自市場直接買入之認購(售)權證及承銷部門包銷所取得而尚未出售之有價證券,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期末並依部門分別按總成本與市價孰低法,以總額比較評價。市價係指會計期間結束日之收盤價。出售時成本計算採加權平均法。取得股票股利僅註記投資股數增加,不列為投資收益。另從事興櫃股票交易,自行認購興櫃股票部分帳列"營業證券-自營部",期末以成本法評價,其已通過上櫃準備掛牌者,承銷部包銷部分帳列"營業證券-承銷部門",俟該股票掛牌交易後方採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

(十二)放款及備抵呆帳

放款授信期限在一年以內者,為短期信用;超過一年而在七年以內者,為中期信用;超過七年者,為長期信用。經取有抵押權、質權、合格之保證及其他合法之擔保標的者,則為擔保放款。

放款係以貸放本金入帳,並以減除相關提列之備抵壞帳後之淨額列示。期末則依各種不同性質之放款及應收款項餘額(包括催收款項及應收利息)之預期收回可能性予以評估,當壞帳實際上已無回收之可能時,即予以沖銷。

利息超逾三個月未繳者,歸類為延滯放款;本金逾期三個月未清償或利息延滯超逾六個月或依其他規定者應列為逾期放款,而當本金或利息已屆清償期六個月仍未清償,則將本金及應收取之利息轉列為催收款項。轉入催收款者,對內停止計息,對外債權照常計息,並作備忘記錄。

合併公司自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連續四年內,依照88.6.30台財融第88733168號函規定,就經營本業之銷售額百分之三提列備抵呆帳用以加速沖銷逾期債權。依上述規定提列備抵呆帳時,係分別以「營業成本-各項提存」及「備抵呆帳」科目入帳。

(十三)長期投資

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未達百分之二十且不具重大影響力者,如為上市、上櫃公司,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未實現投資損失列為股東權益減項。如為未上市、未上櫃公司,按成本法評價,惟若有證據顯示投資之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之希望甚小,則列為當期之損失,並以承認損失後之帳面價值為新成本。股票股利僅作投資股數增加,不列為投資收益。出售成本計算採加權平均法。

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並具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採權益法評價。被投資公司以未分配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之股票股利,僅作投資股數之增加,不列為投資收入。出售成本計算採加權平均法。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與按股權比例計算之被投資公司淨值如有差額,如係因資產之帳面價值高於或低於公平市價所產生者,則於高估或低估情形消失時,將其相關之未攤銷差額一次轉銷;另,若其差額之產生原因屬於無法明確歸屬者,則其差額以平均法按二十年攤銷,列為投資損益。前項所述差異,於合併時以合併借、貸項表示之,並以相互抵銷後之淨額,列於遞延費用科目項下。

合併公司投資國外營運機構採權益法為評價基礎者,有關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科目,均按資產負債日之匯率換算;股東權益中除期初保留盈餘以上期期末換算後之餘額結轉外,其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股利按宣告日之匯率換算;損益科目按加權平均匯率換算。國外營運機構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換算差額列示於股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俟國外營運機構出售或清算時併入損益計算。

長期債券投資係以實際成本入帳,其折價或溢價則按利息法攤銷之。

(十四)固定資產、非營業資產及其折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評價基礎,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資本化。為購建設備並正在進行使該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之利息予以資本化,分別列入相關資產科目。固定資產折舊係就估計使用年限採平均法計提。處分固定資產損益部分則列為營業外收支。

以營業租賃方式出租予他人之固定資產列為非營業之出租資產,以成本計價,於估計使用年限內按平均法提列折舊,列為營業外支出。未供營業使用及作任何其他用途之閒置固定資產,以淨變現價值轉列為非營業資產。期末評估其可變現價值,其帳面價值高於淨變現價值之差額列為當期營業外支出。

承受擔保品列於非營業資產項下,以當時估計之可變現價值入帳,其與原有債權間之差額列為壞帳損失。資產負債表日如承受之擔保品尚未處分,重新評估其可變現價值,如低於帳載金額,其差額列為當期營業外支出。處分承受擔保品損益列為營業外損益。

(十五)營 業 權

合併公司因受讓其他證券商資產,支付金額大於資產帳面淨值部份認列之營業權,依十年平均攤銷。

(十六)遞延費用

遞延費用包括合併借、貸項淨額、電腦軟體成本、設備線路工程、租賃權益、電話裝置費及業務推廣支出等金額重大且具有未來經濟效益之資本性支出,其中合併借貸項淨額以直線法按二十年攤銷,其他項目則按其預定經濟效益年限或租賃期間平均攤銷。

(十七)同業存款與存款及匯款

係依合約所訂名目本金或預計到期償付金額評價入帳。

(十八)認購權證負債

合併公司發行認購權證所收取之現金,於權證到期前其屬未履約之部份作為發行認購權證負債,另合併公司再買回其發行之認購權證則作為發行認購權證負債減項。合併公司所發行之認購權證負債(含再買回)係於資產負債表日依市價評價之,其市價低於帳面發行認購權證負債時,於當期損益表中認列為認購權證發行利益;其市價高於帳面發行認購權證負債時,若小於避險標的證券市價上漲之未實現利益,予以全數遞延,超過部份則認列為認購權證發行損失。

(十九)期貨交易人權益

期貨交易人所繳存之期貨交易保證金及權利金,及依每日市價結算之差額等,均列為期貨交易人權益。除同一客戶之相同種類帳戶外,不得相互抵銷;若發生借方餘額時則以應收期貨交易保證金列帳,並向期貨交易人追償之。

(二十)金融債券

合併公司到期一次還本之金融債券按面額發行及入帳,每月依面額及票載利率列計利息支出,每年支付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之年費列為營業費用。

(廿一)違約損失準備

合併公司依證券商管理規則規定,按月就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手續費收入,提列百分之二作為違約損失準備,惟自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一日起,則配合證券商管理規則之修正,改按月就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成交金額提列萬分之零點二八。此項準備除彌補受託買賣有價證券違約所發生之損失或經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外,不得使用之。若累積已達新台幣二億元以上,得免繼續提列。

合併公司依期貨商管理規則規定,應按月就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佣金收入,提列百分之二作為違約損失準備。此項準備除彌補受託從事期貨交易所發生之損失或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者外,不得使用之。惟若累積已達法定最低之實收資本額者,得免繼續提列。惟依據(88)台財證(七)第108957號函規定,期貨商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得免依期貨商管理規則之規定提列此項違約損失準備。

(廿二)壞帳損失準備

合併公司依財證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自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四年內,就其經營非專屬本業以外之銷售額百分之三,就營業稅減徵之相當數,於各該減徵年度沖銷其逾期債權,或增提備抵呆帳,或沖銷持有財務困難公司債或其他投資標的之發行公司發生非經常性之重大損失所提列之備抵跌價損失及其他經證期會核准之用途。若無上述情況可資轉銷者,則列於壞帳損失準備項下。

(廿三)買賣損失準備

合併公司依證券商管理規則規定,每月就自行買賣有價證券利益超過損失部分提列百分之十為買賣損失準備。此項準備除彌補買賣損失超過買賣利益之差額外,不得使用之。惟若累積已達新台幣二億元後,得免繼續提列。

合併公司依據期貨商管理規則之規定,經營自營業務時,應按月就當月自營已實現淨利提列百分之十為買賣損失準備。此項準備除彌補買賣損失超過買賣利益之差額外,不得使用。惟若累積已達法定最低之實收資本額者,得免繼續提列。

(廿四)退 休 金

合併公司均訂有員工退休辦法,凡公司員工於服務屆滿一定年限並符合其他規定要件得以退休時,可依規定計算給付一次之退休金。合併公司中復華證金按月就實付基本薪資總額8%,提撥職工退休基金,專戶儲存於中央信託局及中聯信託公司;復華證券、復華期貨及金復華投顧則按月就已付薪資總額2%,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儲存於中央信託局;復華銀行按月依薪資總額6.9%提撥退休金,專戶儲存於中央信託局;金復華投信原按月就實付基本薪資總額2%,提撥職工退休基金,專戶儲存於中央信託局,自民國九十一年五月起將提撥率改為4%。實際支付退休金時先由退休基金專戶支應。

確定給付退休辦法以年度結束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退休辦法之精算結果認列淨退休金成本。合併公司中復華金控將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前期服務成本全數一次認列為九十一年度之淨退休金成本;復華證金則將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一日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前期服務成本全數一次認列為八十四年度之淨退休金成本;復華證券、復華銀行、復華期貨及金復華投顧之退休金成本則包含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及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依各該公司員工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按直線法攤銷之數。

金復華投信自編製民國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起,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處理員工退休金負債,以資產負債表日為衡量日完成員工退休金負債精算,其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金資產公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自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認列淨退休金成本。惟民國九十一年度(含)以前之報表係以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實際支付退休金時,先自準備金專戶支付,如有不足,其差額再認列為當期費用。此項會計原則變動對本期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廿五)所 得 稅

所得稅估計以會計所得為基礎,合併公司對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合併公司之個別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各公司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年度認列為當期費用。

(廿六)衍生性金融商品

衍生性金融商品係指合併公司於外匯、利率及資本市場上所操作之遠期外匯、換匯換利及換利等交易。其會計處理依其性質係屬交易為目的或非交易目的而異。交易目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涵蓋創造市場、服務客戶所需及自營等目的及相關之套利活動。非交易目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則係為避險而持有,作為合併公司按應計基礎衡量之資產、負債、部位及現金流量之風險管理工具。

交易目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於資產負債表日按市價法評價,因而產生之相關損益淨現值,列為當期兌換損益。非交易目的衍生性商品之評價及損益認列則與避險資產、負債或淨部位採一致之基礎。

依市價法評價之匯率合約依交易性質及對象分別予以互抵,評價產生之淨利得其相關資產帳列其他流動資產,評價之淨損失其相關負債則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廿七)選 擇 權

合併公司以交易為目的之賣出選擇權所收取之權利金列為負債,買入選擇權所付出之權利金則列為資產,均於合約期間平均攤銷,分別作為收入及費用。因履約而產生之損失或利益,列為選擇權契約損益。因選擇權合約係於到期日前可隨時要求履約時,故於資產負債表日,以當日選擇權合約之市價予以評估,並認列遞延選擇權契約損失或利益。

(廿八)利率交換

利率交換產生之資產負債,因不做本金交割,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並於約定結算日及資產負債表日就結算應收取或應給付之利息差額,列為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其利息的支付以雙方互抵後的淨額支付。以交易為目的者,於資產負債表日辦理評價。合併公司係採市價法評估,市價法係以市場價值為基礎,市價評估產生之損益列為當期損益。合併公司係以路透社(Page TWD IRSI)各交易商報價(買進/賣出)之簡單平均值為依據,畸零天期之評價則以內差法調整。非以交易為目的者,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分錄,並於約定結算日及資產負債表日就結算應收取或應給付之利息差額,列為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

(廿九)庫藏股票

合併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依買回時所支付之成本列為庫藏股票。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價值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原依規定買回之庫藏股,嗣因辦理轉換成為金融控股之子公司,其庫藏股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隨同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之股份者,該子公司仍應將其持股列為庫藏股票,作為股東權益減項,而金融控股公司對該子公司持股亦應視同庫藏股處理。因而子公司原買回之庫藏股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轉換為復華金控之股份,復華金控仍將其列為庫藏股。

子公司持有復華金控之股票採股權投資處理者,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故復華金控於認列投資損益及編製財務報表時,將上該子公司持有復華金控之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

(三十)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其流通在外股數因無償配股而增加者,採追溯調整計算。若無償配股之增資基準日在財務報表提出日前,亦追溯調整計算之。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計算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2,056,338千股;子公司持有合併公司股票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時若不視為庫藏股票,其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2,334,514千股。

三、現金及約當現金

91.12.31
現  金 $ 1,737,427,653
存放銀行 4,436,046,581
九十天到期之拆放 2,918,179,000
存放央行:
準備金甲戶 4,744,784,208
定期存單 11,663,000,000
小  計 16,407,784,208
短期票券:
可轉讓定存單 550,398,172
商業本票 4,945,146,435
承兌匯票 59,119,130
小  計 5,554,663,737
合  計 $ 31,054,101,179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銀行綜合險保險金額為153,500,000元。

四、存放央行

91.12.31
存款準備金乙戶 $ 3,177,214,000

五、長、短期投資

(一)短期投資

91.12.31
受益憑證 $ 3,657,862,614
上市上櫃股票 448,831,176
政府公債 299,595,877
金融債券 699,950,855
小  計 5,106,240,522
減:備抵跌價損失 21,301,964
合  計 $ 5,084,938,558

(二)長期投資

91.12.31
持 股
比例% 投資成本 金 額
採權益法評價者: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100.00 $ 1,000,000,000 997,895,973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24.28 75,000,000 105,929,151
復華控股(維京群島)有限公司 100.00 101,436,300 194,561,016
金亞太租賃(股)公司 98.56 197,000,000 114,647,539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80.00 2,880,000 4,015,212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 99.99 1,999,940 11,926,818
(股)公司
小  計 1,378,316,240 1,428,975,709
採成本法評價者:
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 15.50 166,795,700 172,170,402
台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7.24 145,940,000 145,940,000
合鼎創業投資(股)公司 10.00 100,000,000 100,000,000
華成創業投資(股)公司 6.00 60,000,000 60,000,000
聯鼎創業投資(股)公司 1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安泰證券金融(股)公司 0.12 6,221,875 6,221,875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 1.21 297,345,000 297,345,000
利鼎創業投資(股)公司 8.70 100,000,000 100,000,000
景福創業投資(股)公司 10.00 20,000,000 20,000,000
誠宇創業投資(股)公司 3.00 60,000,000 60,000,000
勝通創業投資(股)公司 9.23 60,000,000 60,000,000
嘉誠嘉壹創業投資(股)公司 10.00 20,000,000 20,000,000
富邦證券金融(股)公司 1.97 119,890,000 119,890,000
萬通票券金融(股)公司 1.36 64,800,000 64,800,000
財金資訊(股)公司 1.14 45,500,000 45,500,000
台北外匯經紀(股)公司 0.40 800,000 800,000
彥武企業(股)公司 0.05 154,444 154,444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 0.57 100,000,000 100,000,000
公司
小  計 1,467,447,019 1,472,821,721
預付投資款-新盛創業投 - 100,000,000 100,000,000
資(股)公司籌備處
長期股權投資 $ 2,945,763,259 3,001,797,430
長期債券投資 6,058,438,248
總  計 $ 9,060,235,678

六、附賣回債券投資

91.12.31
約定賣回/ 約定利率
金  額 買回期限 區 間%
附賣回債券投資 $ 2,447,086,256 92.01.02~92.02.27 1.00~1.50

七、客戶保證金專戶

91.12.31
銀行存款 $ 844,949,655
期貨結算機構結算餘額 293,876,482
其他期貨商結算餘額 8,684,136
合  計 $ 1,147,510,273

八、證券融資及融券

91.12.31
證券融資 $ 30,316,443,293
減:備抵呆帳 30,316,443
$ 30,286,126,850

民國九十一年度之融資比率為10%~60%。民國九十一年度融資予證券商之年利率為4.70%~6.00%,融資予一般投資人之年利率則為6.45%~8.43%。

民國九十一年度融券保證金之成數為90%,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入之融券保證金餘額為4,322,924,818元。另於民國九十一年度,合併公司因證券融券業務向證券投資人收取應付融券價款及存入保證金所給付之利息支出年利率為0.40%~1.75%。

由於受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影響,國內股市自民國八十七年第四季起,因股價大幅滑落,致國產車、國揚、宏福、台芳、順大裕、普大、福益、聚亨、美式、大鋼、環電等股票發生嚴重違約交割事件,其中更有數檔股票之發行公司因財務發生困難而停止在集中交易市場買賣、或下市,或因股價持續滑落使融資人信用帳戶內之有價證券無法處分,致合併公司部份證券融資債權之收回發生問題。合併公司因上述情形產生之證券融資款,及因股價下跌使整戶擔保維持率不足,以致合併公司處分各該股票而產生應補繳差額之部份,予以轉列「催收款項」。

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證券融資因上述情形帳列催收款項之明細如下:

91.12.31
催收款項 $ 6,528,339,716
減:備抵呆帳 3,882,892,942
$ 2,645,446,774

合併公司因證券融資及融券所產生之交易按面額以相關備忘科目處理者,其內容如下:

備忘科目名稱 91.12.31
保管有價證券 $ 25,354,867,740
證券融券 2,287,060,000
$ 27,641,927,740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 25,913,660,070
存入保證品 1,692,687,670
借入證券 35,580,000
$ 27,641,927,740

上述備忘科目之市價餘額如下:

備忘科目名稱 91.12.31
保管有價證券 $ 42,230,186,736
證券融券 5,379,368,600
$ 47,609,555,336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 44,454,604,036
存入保證品 3,052,480,900
借入證券 102,470,400
$ 47,609,555,336

九、營業證券

91.12.31
自營部門:
上市股票 $ 1,588,545,832
上櫃股票 247,743,886
興櫃股票 73,393,195
上櫃債券 18,228,689,369
受益憑證 2,558,096,452
其  他 4,177,932,516
小  計 26,874,401,250
承銷部門:
上櫃債券 331,900,000
上市股票 50,722,636
上櫃股票 58,601,968
其他股票 32,298,000
小  計 473,522,604
避 險 部:
上市股票 336,393,054
減:備抵營業證券跌價損失 31,044,254
淨  額 305,348,800
總  計 $ 27,653,272,654

十、放  款

91.12.31
買匯及貼現 $ 248,905,478
短期放款及透支 22,712,178,098
短期擔保放款及透支 10,407,930,388
中期放款 20,364,674,803
中期擔保放款 21,270,134,045
長期放款 5,168,502,251
長期擔保放款 36,306,161,761
小  計 116,478,486,824
減:備抵呆帳 665,921,549
$ 115,812,565,275

備抵呆帳變動如下:

91年度
特定債權 全體債權
無法收回 組合之潛
之 風 險 在 風 險 合  計
期初餘額 $ 790,458,264 776,597,600 1,567,055,864
加:本期提列呆帳 5,684,667,103 435,372,624 6,120,039,727
收回已沖銷放款及墊款 48,758,391 - 48,758,391
重分類 600,873,307 (600,873,307) -
減:沖銷放款及墊款 5,182,282,079 - 5,182,282,079
匯  差 - 447,812 447,812
期末餘額 $ 1,942,474,986 610,649,105 2,553,124,091

備抵呆帳期末餘額組成明細如下:

91.12.31
放  款 $ 665,921,549
催收款項 1,872,748,638
其他應收款項 14,453,904
合  計 $ 2,553,124,091

民國九十一年合併公司依經營本業銷售額百分之三提列之呆帳計205,702,000元。

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放款因上述情形帳列催收款項之明細如下:

91.12.31
催收款項 $ 5,257,269,285
減:備抵呆帳 1,872,748,638
$ 3,384,520,647

合併公司停止計提應收利息之放款及墊款於民國九十一年度未計提之應收利息為167,286,278元。

十一、基  金

合併公司依據(82)台財證(三)第01893號函,提撥可轉讓定存單300,000,000元作為「證券投資人保護基金」,以促進證券市場發展並保護證券投資人權益。

十二、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

(一)固定資產

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與中農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營業讓與協議書,受讓款項200,000,000元,受讓其全部營業用資產設備及營業權益,以成立合併公司之分支機構,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已付清上述之受讓款項。

(二)非營業資產

91.12.31
出租資產:
土  地 $ 286,080,076
房屋及建築物 294,940,760
小  計 581,020,836
減:累計折舊 63,923,419
517,097,417
閒置資產 257,810,056
承受擔保品:
成  本 523,894,665
減:備抵跌價損失 2,011,457
小  計 521,883,208
$ 1,296,790,681

租賃契約之主要條款如下:

(一)合約租賃期間為一至三年。

(二)租賃期內承租人有使用權,未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轉租、出借或頂讓。

(三)合併公司營業租賃在未來各年度可收取之租金收入明細如下:

民國九十二年度 $ 5,159,730
民國九十三年度 1,356,680
民國九十四年度 840,000
$ 7,356,410

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之投保總額度約為2,585,786,000元

十三、營業保證金

合併公司為經營各項業務,而依證券商管理規則、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及期貨商管理規則之規定,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定期存單985,000,000元提存作為營業保證金。

十四、交割結算基金

合併公司依證券商管理規則及證券櫃檯買賣交易市場共同責任制給付結算金管理辦法及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會員資格標準之規定,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繳存之交割結算基金為411,212,466元。

十五、存出保證金

91.12.31
金融事業保證金 $ 650,840,175
租賃保證金 426,766,450
法院擔保金 255,516,724
營業保證金 104,395,147
發行認購權證保證金 100,000,000
存出信託資金準備 52,187,455
聯合信用卡中心之消費款準備金 21,758,059
自營擔保金 20,014,923
電腦連線保證金 4,000,000
證券商自律基金 600,000
其  他 46,071,132
合  計 $ 1,682,150,065

金融事業保證金係依據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規定,證券金融事業應以相當於其資本額5%之現金或政府債券繳存中央銀行作為保證金。

法院擔保金係合併公司為追索債權而提供法院作為執行假扣押之擔保品。

營業保證金係依據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之規定,接受委任人全權委託投資者需向保管資金之金融機構提存代客操作營業保證金及因承作票券自營業務而繳存於中央銀行之營業保證金。

發行認購權證保證金係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於發行每支認購權證時需繳交一定金額之保證金,於認購權證到期時無息退還。

存出信託資金準備係因承作收受代管信託資金而繳存於中央銀行之準備金。

聯合信用卡中心之消費款準備金係因承作信用卡業務而繳存於聯合信用卡中心之準備金。

電腦連線保證金係依據與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合約,按使用線路多寡所支付之保證金,於各分公司營業達兩年時無息退還。

十六、受託買賣借項-淨額

合併公司經紀部門其受託買賣有價證券借(貸)項淨額之明細如下:

91.12.31
受託買賣借項:
銀行存款-交割款項 $ 29,308,199
應收代買證券價款 1,931,197,680
應收交割帳款 1,625,032,746
信用交易 8,384,595
小  計 3,593,923,220
受託買賣貸項:
應付託售證券價款 1,655,242,959
應付交割帳款 1,339,418,803
交割代價 581,775,973
小  計 3,576,437,735
淨  額 $ 17,485,485

十七、短期債務

(一)短期借款:

91.12.31
信用借款 $ 8,365,000,000
抵押借款 2,009,914,874
$ 10,374,914,874

短期借款均為一年以內到期。民國九十一年度之借款年利率為1.50%~5.975%。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金融機構授予之短期借款額度尚未動支者約為19,530,085,126元。

(二)應付短期票券:

91.12.31
應付商業本票 $ 12,515,000,000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14,435,030
$ 12,500,564,970

應付商業本票民國九十一年度之借款年利率為1.30%~4.82%。依據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七條規定,合併公司中之復華證金發行商業本票之總額,不得逾該公司淨值之六倍。

(三)附買回債券負債: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附買回債券負債彙總如下:

91.12.31
約定利率
金  額 約定買回期限 區 間%
附買回債券負債 $ 20,294,528,094 92.01.02~92.12.18 0.80~4.00

依據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資金融通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證券金融公司向全體銀行借入之資金不得超過公司淨值之六倍,且公司對外負債不得超過公司淨值之十一.五倍。

十八、存款及匯款

91.12.31
支票存款 $ 1,034,289,457
活期存款 8,799,941,259
定期存款 42,634,911,086
郵匯局轉存款 19,256,715,835
活期儲蓄存款 24,041,804,167
定期儲蓄存款 52,459,546,084
匯  款 123,105,740
$ 148,350,313,628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定期存款及儲蓄存款(活期儲蓄存款除外),其到期期間均在三年之內。

十九、金融債券

合併公司為提昇自有資本比率暨籌措中長期營運所需資金,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二日經董事會決議發行金融債券,此項募集發行金融債券案業經財政部金融局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台財融(二)第○九一○○四二八六三號函核准在案。合併公司已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四日依原計劃內容發行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券,發行期限為五年三個月,發行金額為4,500,000,000元,已全數募集完成並按面額入帳。其內容如下:

浮動利率 固定利率
發行面額 $ 3,100,000,000 1,400,000,000
票面利率 6.15%減Libor(註) 3.50%
發行期間 五年三個月 五年三個月
付息方式 每半年付息一次 每半年付息一次
還本方式 到期一次還本 到期一次還本
發行價格 於發行日依面額發行 於發行日依面額發行

(註)係依六個月美金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Libor)之報價均價為依據,於每半年之起息日重新計算利率。

發行金額4,500,000,000元與帳列金額3,534,000,000元之差異966,000,000元,係合併公司中復華證金買入復華銀行次順位金融債券金額,已於合併報表中沖銷。

二十、職工退休金

合併公司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基金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12.31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178,334)
非既得給付義務 (410,372)
累積給付義務 (588,706)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133,543)
預計給付義務 (722,249)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408,678
提撥狀況 (313,571)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38,463
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 (3,970)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35,677
應補列最低退休金負債 (34,681)
應計退休金負債 $ (278,082)
既得給付 $ 253,618

上述應補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中復華銀行於民國九十一年度依據退休金精算報告之結果,借記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10,239,762元,作為股東權益減項,因此復華金控依持股比例認列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年度
服務成本 $ 94,544
利息成本 29,385
退休金資產實際報酬 (9,238)
攤銷與遞延數 (6,312)
淨退休金成本 $ 108,379

精算假設如下:

91年度
折   現    率 3.50 % ~ 4.50 %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 1.00 % ~ 3.00 %
退休金資產預期報酬率 3.50 % ~ 4.50 %

廿一、股東權益

(一)股  本

復華金控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由復華證金及復華證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以股份轉換方式共同新設成立。該等股份轉換法定程序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轉換基準日完成,股份轉換比率分別為復華證金普通股1股轉換為復華金控普通股1.0173078927股及復華證券普通股1股轉換為復華金控普通股0.9590296259股,計轉換發行股份2,091,0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

復華金控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以股份轉換方式將復華銀行納入成為復華金控之子公司。此股份轉換法定程序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轉換基準日完成,股份轉換比率為復華銀行普通股1.387股轉換為復華金控普通股1股,計轉換發行股份873,478千股,每股面額10元。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七日董事會決議配合子公司註銷庫藏股辦理減資246,484千元,每股10元,計24,648千股。此項減資案業經申請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九日(91)台財證(四)字第0910004872號函核准照辦,並訂定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為減資基準日,且已完成變更登記。

復華金控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辦理減資1,130,000千元,每股10元,計113,000千股。此項減資案業經申請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六日(91)台財證(四)字第0910164534號函核准照辦,並訂定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為減資基準日,且已完成變更登記。

(二)庫藏股票

復華金控及子公司自行收回之庫藏股數量變動如下:

單位:千股/千元

91年度
本期變更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收回原因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股  數 股  數 股  數 期末股數 期末金額
復華金控為轉讓員工而收回之庫藏股 - 142,793 - (113,000) 29,793 $ 333,132
復華金控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收回之庫藏股 - 22,909 113,000 113,000 22,909 217,371
子公司-復華證金於股份轉換前為轉讓員工而收回之庫藏股 41,959 - - - 41,959 559,434
子公司-復華證券於股份轉換前因異議股東股份收買之請求而收回之庫藏股 24,648 - 24,648 - - -
子公司-復華銀行於股份轉換前為轉讓員工而收回之庫藏 - 27,155 - - 27,155 212,088
合  計 66,607 192,857 137,648 - 121,816 $ 1,322,025

上述子公司於股份轉換前收回之庫藏股,包括子公司為轉讓員工及因異議股東股份收買之請求而買回子公司自己之股票者,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及八月一日轉換為復華金控股票,復華金控依規定列為庫藏股。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以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為計算基準,復華金控可買回股數最高上限為293,983千股,收買股份金額最高上限為11,374,507千元。復華金控因上述情形於民國九十一年度最高持有已收回股數為227,088千股,收買股份之總金額為2,326,812千元,符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復華金控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買回庫藏股尚未支付之款項計17,678千元,帳列其他應付款項項下。

復華金控之子公司於股份轉讓前收回之庫藏股,其法定處理期限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辦理,且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復華金控之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度因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而轉換持有復華金控股票採股權投資處理,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子公司因此而持有之復華金控股票共計293,810千股,市價2,805,035千元。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各子公司因前述原因持有復華金控股票之明細如下:

單位:千股/千元

持有母公司 91.12.31
子 公 司 名 稱 股票原因 持有股數 持有金額
復華證金 原持有復華證券股票轉換 247,979 $ 3,123,461
復華證金 原持有復華銀行股票轉換 25,221 171,349
復華證券 原持有復華證金股票轉換 9,851 158,619
復華期貨 原持有復華證金股票轉換 7,319 99,908
金亞太租賃股份有 原持有復華銀行股 3,440 33,252
限公司 票轉換
293,810 $ 3,586,589

復華金控之子公司因上述情形持有復華金控股票採股權投資處理之庫藏股,其法定處理期限係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須於三年內轉讓其所持有股份。

民國九十一年度,復華金控之子公司除依上述二種情形而持有復華金控股票外,並未購入或出售復華金控股票;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復華金控之子公司因上述二種情形持有之復華金控股票合計362,924千股,市價為3,464,385千元。

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子公司持有復華金控之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惟子公司期末持有復華金控股票市價低於帳面價值之差額,復華金控應依持股比例計算其短期投資跌價損失,提列相同數額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評價如有回升之部分,復華金控得就該部分金額依持股比例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惟其中子公司持有復華金控股票作為短期投資,其金額僅可回升至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子公司帳列備抵短期投資跌價損失之水準。前述有關特別盈餘公積之提列或迴轉,應併同其他非庫藏股之股東權益減項處理。

依前項規定,致使復華金控相關股東權益減項應作為特別盈餘公積提列之數額,與財務報表所列示之股東權益減項不一致,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子公司持有復華金控股票作為短期投資,復華金控於期末計算子公司備抵短期投資跌價損失之相關股東權益之減項金額為781,554千元,民國九十一年度增加781,554千元。本項備抵短期投資跌價損失並未列入復華金控民國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股東權益減項。

(三)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內容如下:

91.12.31
股本溢價 $ 9,826,950,635
庫藏股交易 468,852,362
$ 10,295,802,997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先彌補虧損,始得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本,並不得用以分配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價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以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者,每年得撥充資本之金額,依法不得超過公司實收資本額之一定比率。現金增資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轉增資,每年以一次為限,且不得於現金增資年度即予撥充。

合併公司中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補申報繳納以前年度漏報之營業稅,因而調整增列前期損失32,169,328元,因復華金控於股份轉讓設立後承受轉換前復華證券之未分配盈餘皆轉列資本公積,故復華金控乃依持股比例調整資本公積。

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復華金控於股份轉換設立後承受轉換前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而產生之資本公積,得於轉換當年度撥充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且其分派比例不受上述有關撥充資本比例之限制。因前述緣由,復華金控資本公積含來自金融機構轉換前之未分配盈餘金額之明細如下:

91.12.31
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 $ 1,037,720
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 1,686,496,768
$ 1,687,534,488

(四)法定盈餘公積

復華金控依公司法規定,就稅後純益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實收資本額相等為止。法定盈餘公積依法僅供彌補虧損之用,不得用以分配現金股利。但此項公積之提列已達實收資本額之50%時,得以股東會決議,於其半數之範圍內轉撥資本。

(五)特別盈餘公積

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分派盈餘時,除依法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外,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金額自當年度稅後盈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六)未分配盈餘

復華金控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配:

1.繳納稅捐。

2.彌補往年虧損。

3.依法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4.扣除以上各款後之餘額,由董事會作成分配案送請股東常會同意後分配之,其中員工紅利提撥比例訂為1%~3%。

復華金控為確保股東權益及永續經營之目標,採平衡股利政策。股利發放原則為年度決算盈餘依前條規定繳納稅捐、彌補往年虧損、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及員工紅利後之可分配盈餘不低於百分之八十;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百分之五十,股票股利則佔百分之五十以下。前項所列股利發放原則,復華金控得依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方案後,經股東會議定後執行之。

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復華金控自民國九十一年度起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數,由於截至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出具日止,當年度公司董事會尚未通過盈餘分派議案,故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等相關資訊,可自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

(七)兩稅合一

91.12.31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276,503,747

民國九十二年度分配九十一年度盈餘之預計稅額扣抵比率為16.07%。

廿二、所 得 稅

合併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除已申請連結稅制者外,須分別以各公司主體為申報單位,不得合併申報。合併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最高為25%,民國九十一年度合併公司繼續營業部門所得稅利益組成如下:

91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 689,800,366
遞延所得稅利益 (1,123,455,338)
所得稅利益 $ (433,654,972)

合併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損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所得稅利益間之差異列示如下:

91年度
稅前淨損計算之所得稅額 $ (759,104,217)
短期票券息分離課稅稅額差異調整 (17,140,420)
提列短期投資回升利益 (14,692,399)
免稅之證券交易利益 (162,092,164)
股利收入 (17,003,261)
長期股權投資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25,397,011)
長期股權投資轉列短期投資認列之跌價損失 10,238,044
免稅之出售土地收入 (21,962,865)
已到期認購權證發行權利金收入 63,250,000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所得稅額 (39,482,611)
期貨交易淨損失 3,518,626
依稅法規定調整之費用超限數 122,731
其 他 16,474,036
投資抵減本期增加數 (901,304)
以前年度投資抵減高估數 2,796,075
依法不得享有之虧損扣抵 22,485,016
以往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8,173,376)
以往年度所得稅調整及核定稅額估列數 60,000,000
沖銷虧損扣抵 36,430,209
以前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調整 10,485,416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23,878,407
備抵評價提列數 382,616,096
所得稅利益 $ (433,654,972)

合併公司遞延所得稅利益之主要項目如下:

91年度
退休金費用遞延數 $ (8,107,859)
利息資本化 1,865
買賣損失準備提列數 5,389,478
開辦費財稅差異 261,695
備抵呆帳超限數 (706,432,812)
捐贈費用遞延數 (5,000,000)
職工福利財稅差異數 600,000
未實現兌換損失 (10,408,909)
虧損扣抵發生數 (798,608,296)
未實現承受擔保品跌價損失 (502,864)
其 他 15,029,742
投資抵減本期增加 (901,304)
以前年度虧損扣抵低估數 (188,245)
以前年度投資抵減高估數 2,796,075
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評價提列數 382,616,096
遞延所得稅利益 $ (1,123,455,338)

合併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如下:

91年度
流  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891,155,966
非 流 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2,078,655,825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444,940,511)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1,633,715,314
遞延所得稅負債 (13,123,651)
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1,620,591,663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 $ 2,969,811,791
遞延所得稅負債總額 $ 13,123,651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備抵評價金額 $ 444,940,511

合併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91.12.31
所得稅
金 額 影響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
備抵呆帳超限數 $ 5,066,826,060 1,266,706,516
遞延以後年度認列之退休金 267,516,096 66,879,025
職工福利財稅差異 2,400,000 600,000
遞延以後年度認列之捐贈 20,000,000 5,000,000
違約損失準備提列 200,730,712 50,182,678
虧損扣抵 6,305,590,785 1,576,397,696
未實現兌換利益 (52,494,608) (13,123,651)
未實現承受擔保品跌價損失 2,011,457 502,864
投資抵減 1,875,447 1,875,447
其 他 6,670,260 1,667,565
$ 2,956,688,140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預估應付所得稅(帳列其他應付款項項下)餘額之組成說明如下:

91.12.31
所得稅費用 $ 689,800,366
分離課稅之稅款 (49,372,129)
暫繳及扣繳稅款 (107,633,703)
以前年度核定補徵稅額 52,843,105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8,173,376
應付所得稅 $ 593,811,015

合併公司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以前年度應收所得稅退稅款餘額為518,575,951元,帳列其他應收款項項下。

合併公司中除復華金控於九十一年第一季新設立尚未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復華證券(除民國八十八年度外)、復華期貨及金復華投信均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八十九年度外,其餘子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均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八十八年度。

復華證券民國八十九、八十七及八十六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案件,因從事債券附條件交易而取得前手息扣繳稅款之歸屬權認定與自營部門營業分攤數可認列之金額計算與稅捐稽徵機關看法不同,而不同意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52,843,105元,基於穩健原則,業已全數估列入帳,另其中八十六年及八十七年之合計數23,460,850元業已依法分別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目前均尚在審理中,八十九年度營所稅復華證券正準備依法提請復查。復華證券因前述行政救濟案件而提供作為擔保之定期存款為11,730,425元,列於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項下,請詳附註廿五。另復華證券因補繳八十六年至九十年度之營業稅,致申請退還7,807,306元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復華銀行民國八十八、八十七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中將公債屬前手息部分之扣繳稅款認定不得抵繳,復華銀行已針對稅捐機關之核定結果提起行政救濟中。另復華銀行民國八十七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中將民國八十七年因迴轉而併入該年度課稅之民國八十六年度未實現兌換利益,認定不得作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項,復華銀行已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五日申請復查。前述申請復查或行政救濟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復華銀行業已估列適當之所得稅費用。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公司經核定之虧損得以扣抵以後五年度之課稅所得額,合併公司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可抵減之虧損其屆滿日及可抵減金額列示如下:

虧 損 年 度 91.12.31 最後可抵減年度
民國八十九年度申報虧損數 $ 2,825,781,958 民國九十四年度
民國九十年度申報虧損數 2,029,430 民國九十五年度
民國九十一年度估計虧損數 3,477,779,397 民國九十六年度
$ 6,305,590,785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規定,因人才培訓而享有且尚可供抵減以後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稅抵減數及最後可抵減年度列示如下:

取 得 年 度 91.12.31 最後可抵減年度
民國八十八年度 $ 479,840 民國九十二年度
民國九十年度 494,303 民國九十四年度
民國九十一年度 901,304 民國九十五年度
$ 1,875,447

廿三、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一)衍生性金融商品

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度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以交易為目的之交易內容如下:

1.發行認購權證及其避險部位之營業證券:

合併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取具發行認購權證資格,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發行認購權證負債明細如下:

91.12.31
發 行 或 發 行 或 價值變動
認購權證 買回單位 買回金額 市價金額 利益(損失)
發行認購權證:
瑞昱、合勤組合 13,500,000 $ 263,250,000 29,025,000 234,225,000
金  寶 35,000,000 201,950,000 75,250,000 126,700,000
明  電 20,000,000 194,800,000 74,000,000 120,800,000
660,000,000 178,275,000 481,725,000
期初已認列之價值變動利益 (190,000,000)
本期履約權利金收入 252,500,000
逾期失效利益 500,000
小 計 544,725,000
發行認購權證再買回:
瑞昱、合勤組合 6,675,000 29,650,843 14,351,250 (15,299,593)
金  寶 23,999,000 119,718,379 51,597,850 (68,120,529)
明  電 14,874,000 110,767,734 55,033,800 (55,733,934)
小  計 260,136,956 120,982,900 (139,154,056)
發行認購權證負債淨額 $ 57,292,100
發行認購權證負債再買回出售損失 (232,572,314)
認購權證發行利益 $ 172,998,630

認購權證之發行條件如下:

91.12.31
市  價
認購權證 發行價格 履約價格 槓桿效果 (新台幣元)
瑞昱、合勤組合 $ 19.50 124.71 4.74 倍 2.15
金寶單一個股型 5.77 24.86 3.92 倍 2.15
明電單一個股型 9.74 65.65 5.18 倍 3.70
認 購 權 證 種 類 到期日 履約期間 履 約 結 算 方 式
瑞昱、合勤組合 美式認購權證 自上市日起算一年 自上市日起至到期日止 履約方式為證券給付,但發行人得選擇以現金給付方式履約。若持有人為華僑、外國人及外資機構,其向發行人請求履約時,發行人將一律採現金結算方式給付。
金寶單一個股型 美式認購權證 自上市日起算一年 自上市日起至到期日止 履約方式為證券給付,但發行人得選擇以現金給付方式履約。若持有人為華僑、外國人及外資機構,其向發行人請求履約時,發行人將一律採現金結算方式給付。
明電單一個股型 美式認購權證 自上市日起算一年 自上市日起至到期日止 履約方式為證券給付,但發行人得選擇以現金給付方式履約。若持有人為華僑、外國人及外資機構,其向發行人請求履約時,發行人將一律採現金結算方式給付。

2.期貨交易、台股指數選擇權:

合併公司從事台股指數期貨及選擇權買賣,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平倉之期貨及選擇權交易情形列示如下:

未平倉部位 合約金額或支付
項  目 交 易 種 類 買/賣方 契約數 (收取)之權利金 公平價值 備註
期貨契約 台股指數期貨契約 買方 106 $ 94,968,600 95,148,000
期貨契約 股價指數期貨契約 買方 35 13,069,775 11,867,375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400 買方 13 46,150 42,2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500 買方 4 30,300 10,8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600 買方 14 $ 36,450 18,5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800 賣方 33 (55,350) 9,075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200 賣方 23 (15,950) 12,6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300 賣方 72 (100,725) 106,2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500 賣方 36 (147,800) 221,4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500 買方 10 170,000 27,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500 買方 10 96,500 56,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500 買方 10 105,000 56,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5,000 買方 10 27,000 17,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5,000 買方 10 27,500 17,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3,700 賣方 10 (15,750) 2,8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200 賣方 10 (125,000) 156,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300 賣方 10 (15,000) 14,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300 賣方 10 (17,000) 14,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400 賣方 10 (24,500) 32,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400 賣方 7 (19,950) 22,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500 賣方 10 (95,000) 99,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500 賣方 10 (100,000) 99,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600 賣方 5 (42,250) 20,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600 賣方 5 (44,250) 20,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600 賣方 10 (100,000) 113,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600 賣方 10 $ (126,500) 128,5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700 賣方 10 (104,500) 148,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700 賣方 6 (75,300) 96,9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700 賣方 4 (50,400) 64,6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800 賣方 10 (14,500) 2,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call 4,800 賣方 10 (15,500) 2,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800 賣方 5 (62,000) 98,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800 賣方 5 (63,000) 98,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put 4,900 賣方 10 (174,000) 229,500

(1)上列尚未到期之選擇權交易合約,其到期日為民國九十二年一月。

(2)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係假設合併公司若依約定在報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需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損益。合併公司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以向金融機構取得之報價為公平價值。

(3)信用風險-係交易對手到期無法按約定條件履約之風險。合併公司係透過集中交易市場及台灣期貨交易所下單交易,又到期前皆可平倉,故無重大信用交易風險。

(4)合併公司除建立相關風險控制及內部稽核作業之業務章則,又依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期貨商之業主權益低於最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六十或調整後淨資本額少於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保證金總額百分之二十時,應向證期會或證期會指定機構申報之規範外,尚依據下列方式評估及控制市場價格風險:

A.盈餘或資本風險限額

合併公司依據董事會願意付出預計盈餘或未來償付損失的額度訂定盈餘及資本風險限額;該等限額之設定,皆須反映風險評估過程之資訊品質。

B.交易量限額

合併公司依據自身之營運負荷力設定交易量限額,以避免增加流動性風險。

C.停損限額

由於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波動較一般商品更為劇烈,因此合併公司對交易員單筆交易及當月停損皆設定限額,以茲控管。

D.合併公司每日取得風險部位、損益行情、風險及價格敏感度分析,以掌握最
新風險狀況,以確保無不當及過度之風險。

(5)現金流量之需求

合併公司從事期貨交易合約之保證金已付訖,嗣後當期貨指數波動致使交易保證金額低於維持保證金時,方需增加繳存保證金;選擇權交易合約於成交時即支付權利金支出,故現金流量之需求甚低。

(6)衍生性金融商品於財務報表上之表達方法

因從事期貨交易所支付之保證金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列於資產負債表之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項下,金額為78,577,091元,其所產生之期貨契約損失淨額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25,990,835元,列於損益表之營業支出項下。另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貨未平倉口數之公平價值,係假設合併公司若於資產負債表日平倉,預計所能取得之金額,內含未實現期貨契約損失為1,093,800元。另,民國九十一年度因進行股價指數選擇權操作產生之選擇權契約利益為1,411,520元及選擇權契約損失為719,150元,內含未實現選擇權契約損失431,650元。

3.遠期外匯合約、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合約、外匯換匯合約及利率交換合約

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簽訂尚未到期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合約列示如下:

(1)合約金額或名目本金及公平價值

交易目的合約之評價利益及損失其相關資產、負債分別帳列其他流動資產及其他流動負債:

91.12.31
合約金額(名目本金) 公平價值
交易目的 非交易目的 評價利益 評價損失
遠期外匯合約 $ 122,718,985 - 554,064 570,546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合約 417,780,000 - 351,000 393,000
外匯換匯合約 4,861,725,235 - 62,075,540 6,399,965
利率交換合約 10,000,000 3,100,000,000 - 28,319,284
$ 5,412,224,220 3,100,000,000 62,980,604 35,682,795

合併公司之利率交換合約其中3,100,000,000元,係為規避發行浮動利率之金融債券所產生之現金流量風險而承作,屬非交易目的之交換合約。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無法履行契約義務而產生損失之風險,當衍生性金融商品具獲利性時,信用風險亦相對增加。為有效降低該風險,合併公司中之復華證券因交易對象為信用良好之銀行,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小;另合併公司中之復華銀行採取與放款、授信等交易相同之授信政策,並設定信用額度,同時亦藉由與交易對方簽訂淨額交割協定以降低信用風險。

(3)市場價格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市場利率或匯率變動,而使合併公司因從事相關交易而遭受之可能損失。為管理市場風險,合併公司中之復華銀行將持有之外幣淨部位維持於一定限額內。另合併公司中之復華證券從事新台幣利率交換交易業務,係依據(90)台財證(二)第005626號函規定,其未到期契約之名目本金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淨值之四倍。

(4)流動性風險、現金流量風險及未來現金需求

流動性風險係指無法如預期時間結清部位所產生之風險。合併公司中之復華銀行藉上述之授信核准、設定部位限額、訂定停損點及管理階層控管程序以控制金融商品之交易風險。此外,亦藉貨幣市場與外匯市場之融通工具及適當之流動性資產以規劃未來之現金需求。合併公司中之復華證券從事新台幣利率交換係為賺取利率波動之價差風險,每屆結算日,就名目本金乘以利率之差額收取或給付利息,金額並非重大且到期時並無本金之現金流入或流出,故無重大之額外現金需求。

(5)合併公司從事新台幣利率交換交易,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淨利息支出為274元。

(6)以上揭露之合約金額僅顯示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交易量,並不代表暴露於市場風險或信用風險下之潛在利得或損失。本公司管理當局預計上述各項承諾及金融商品交易不致產生重大損失。

(二)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1.合併公司之金融商品之公平市價資訊列示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12.31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 196,107,096 196,107,096
短期投資 5,084,939 5,114,951
營業證券 27,653,273 28,161,934
基 金 300,000 300,000
長期投資 9,060,236 10,135,613
存出保證金 1,682,150 1,778,380
金融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211,682,145 211,682,145
發行認購權證負債淨額 57,292 57,292
金融債券 3,534,000 3,534,000
衍生性金融商品: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 78,577 78,577
台股指數選擇權-買權 539 247
台股指數選擇權-賣權 1,604 1,815

2.合併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方法及假設如下:

(1)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不會因時間性差異而改變其未來現金之請求權或支付數,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央行、附賣回債券投資、客戶保證金專戶、應收利息、證券融資淨額、其他應收款項、放款淨額、營業保證金、交割結算基金、催收款項、短期債務、央行存款、銀行同業存款、期貨交易人權益、存入保證金、應付融券價款、其他應付款項、存款及匯款與應計退休金負債。

(2)短期投資中,股票及封閉型基金係以會計期間最末一個月之平均收盤價為公平市價,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淨值為公平價值,金融債券係以最近成交日之債券百元價格為公平價值,政府債券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債券百元價格為公平價值。

(3)營業證券、基金如有市場價格可循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

(4)長期投資係投資於非上市及上櫃公司股票及債券,合併公司中除復華證券及復華銀行之長期股權投資係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外,其餘子公司之長期股權投資以資產負債表日被投資公司之帳面淨值估計其公平價值;長期債券投資則以市場價值為公平價值。

(5)存出保證金提供之標的物,如有市場價格可循時,則以此市場價值為公平價值,如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

(6)發行認購權證負債淨額及金融債券係以市場價值為帳面價值及公平價值。

(7)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係假設合併公司若依約定在報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損益。

3.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短期投資及營業證券均為購買上市、上櫃公司股票、開放型基金、短期票券、金融債券及政府公債等,故市場利率及股價變動將使短期投資及營業證券價值波動。為管理市場風險,合併公司從事短期投資及營業證券均選擇信譽良好之證券經紀商、證券投資顧問公司及證券投資信託公司,透過專業經理人管理市場風險。

(三)具有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

合併公司具有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未動用之合約金額如下:

91.12.31
已核准未使用之融資額度 $ 69,997,382,372
信用卡授信承諾 $ 12,536,458,000
各類保證款項 $ 6,125,182,637
客戶已開發但尚未使用之信用狀餘額 $ 957,455,775

合併公司客戶尚未動用之放款承諾,主要是依據授信戶是否能維持相當的信用標準而定。合併公司授信係在授與之信用額度內承作,除信用卡授信承諾外,對特定客戶尚須要求提供相當之擔保品及保證人。具有擔保品的貸款占貸款總金額比率約為58.39%,保證及信用狀持有之擔保品比率介於0%至100%間。這些擔保品通常為現金、不動產或其他具有流動性的有價證券等財產。當客戶違約時,合併公司會強制執行其擔保品或其他擔保之權利。

信用卡授信承諾不需擔保品,惟定期評估持卡人之信用狀況,必要時則隨時修正其信用額度。另,信用卡利率最高達18.25%。

以上這些金融商品不會於到期前全部實際支付,因此該合約金額並不代表未來現金流出數,亦即未來現金需求金額低於合約金額。假設授信額度已用罄且擔保品或其他擔保品完全失去其價值時,信用風險與合約金額相等,亦即此為其可能發生之最大損失。

(四)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雖未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但交易對象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濟特質,使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合併公司中復華銀行辦理授信確切注意把握信用風險分散原則,相對於授信總餘額,並未有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或單一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授信組合是廣泛分散於各產業型態、產品及地方區域等。合併公司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合約金額如下:

1.帳列放款及催收款項減除備抵呆帳前餘額-依地方區域分:

91.12.31
國  內 $ 113,579,318,483
國  外 8,221,437,626
合  計 $ 121,800,756,109

2.帳列放款及催收款項減除備抵呆帳前餘額-依產業型態分:

91.12.31
製 造 業 $ 26,043,363,617
一般商業 9,635,011,710
營 造 業 4,337,706,000
私  人 55,529,248,000
其  他 26,255,426,782
合  計 $ 121,800,756,109

3.信用卡應收款-依年齡層:

91.12.31
19歲以下 $ 18,878
20‑29歲 69,578,088
30‑44歲 252,162,720
45‑64歲 114,439,896
65歲以上 3,474,852
合  計 $ 439,674,434

廿四、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對合併公司具實質影響力之投資者
盛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華投信) 與合併公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銀行) 合併公司之大股東
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創投) 合併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金亞太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亞太租賃) 合併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亞銀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人身保代) 合併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原名福安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財產保代) 合併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金亞太基金 合併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亞太雙響炮基金 合併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亞太債券基金 合併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其他(各戶未達存、放款總額1%之合計數) 係合併公司關係企業及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親屬等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存  款

91.12.31
關係人名稱 期末餘額 佔存款% 利率區間%
各戶未達存款總額1%之合計數 $ 1,004,344,634 0.68 0~13.00

合併公司對上開關係人之存款利率,除行員儲蓄存款於限額內利率為13%外,餘均按牌告利率為基礎計算,存款條件與一般存款戶並無不同。

民國九十一年度合併公司因上述存款交易支付之利息支出為19,329,211元。

2.放  款

91.12.31
關係人名稱 期末餘額 佔存款% 利率區間%
各戶未達存款總額1%之合計數 $ 607,076,775 0.52 1.675~8.00

合併公司對上開關係人之放款利率,除關係企業放款利率區間為1.675%~2.75%及行員放款利率於限額內利率區間為3.68%~7.00%外,其餘放款條件與一般放款戶並無不同。

民國九十一年度合併公司因上述放款交易計收之利息收入為14,775,710元。

3.財產交易

(1)合併公司向盛華投信及合併公司中之金復華投信購入其所募集之開放型基金如下:

91年度
本 期 買 入 期 末 餘 額 處 分
基金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損)益
盛華投信:
盛華2008華商基金 2,000,000.00 $ 20,030,000 - - (5,750,000)
盛華6666平衡基金 8,000,000.00 80,050,000 3,000,000.00 30,000,000 (99,800)
盛華1699基金 27,972,668.26 320,900,000 18,907,273.24 216,220,934 1,446,629
盛華5599 16,407,427.96 170,000,000 - - 96,746
基金
$ 590,980,000 246,220,934 (4,306,425)
91年度
本 期 買 入 期 末 餘 額 處 分
基金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損)益
金復華投信:
金亞太基金 29,850,536.70 $ 202,642,500 26,256,287.50 180,119,856 2,996,525
金亞太雙響炮基金 41,550,489.60 221,656,500 36,214,521.20 194,629,286 2,480,371
金亞太債 74,647,234.94 887,706,192 57,777,211.50 687,706,192 4,691,845
券基金
$ 1,312,005,192 1,062,455,334 10,168,741

(2)關係人九十一年度購入合併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明細如下:

金亞太基金:

91年度
本期申購 期末餘額
公司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台灣銀行 - $ - 10,000,000.00 100,000,000

金亞太債券基金:

91年度
本期申購 期末餘額
公司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復華創投 2,085,279.59 $ 25,000,000 2,085,279.59 25,000,000
金亞太租賃 417,896.95 5,000,000 417,896.95 5,000,000
復華財產保代 330,319.94 3,960,404 330,319.94 3,960,404
復華人身保代 1,679,500.88 20,068,272 839,750.45 10,068,272
4,512,997.36 $ 54,028,676 3,673,246.93 44,028,676

4.租金支出

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度向中國國民黨承租辦公室,其所產生相關之租金支出金額為10,763,638元。

5.管理費收入及應收帳款

合併公司依照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處理各基金之投資事宜,依約向各該基金收取之管理費收入如下:

91年度
金亞太基金 $ 8,121,938
金亞太債券基金 77,561,892
金亞太雙響炮基金 9,586,759
合  計 $ 95,270,589

合併公司因上列管理費收入產生之應收帳款(帳列其他應收款項)餘額如下:

91.12.31
金亞太基金 $ 1,032,952
金亞太債券基金 9,269,217
金亞太雙響炮基金 1,175,138
合  計 $ 11,477,307

廿五、抵質押之資產

帳 面 價 值
抵質押之資產 抵質押擔保標的 91.12.31
復華證券股票516,100千股千股(持有之合併子公司之股票,原帳列長期股權投資,已於合併報表中沖銷) 短期擔保借款 $ 5,880,604,309
政府公債(帳列短期投資項下) 附買回債券負債 299,595,877
短期票券(帳列短期投資項下) 附買回票券負債 7,300,390,354
附賣回債券投資 附買回債券負債 2,447,086,256
可轉讓定存單(帳列其他應收款項項下) 標借股票 400,000,000
營業證券-自營部債券 附買回債券負債 10,035,153,471
質押定期存款(帳列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項下) 借款、透支額度及行政訴訟之擔保 836,030,425
土地及建築物(帳列固定資產項下) 短期擔保借款及額度 1,867,565,703
土地及建築物(帳列非營業資產項下) 短期擔保借款額度 517,097,417
政府公債(帳列存出保證金項下) 向國稅局申請複查 1,573,530
可轉讓定存單(帳列存出保證金項下) 向法院申請假扣押 10,300,000
政府公債(帳列存出保證金項下) 向法院申請假扣押 220,039,092
債券(帳列存出保證金項下) 存出信託資金準備 52,187,455
債券(帳列存出保證金項下) 聯合信用卡中心之消費款準備金 21,758,059
債券(帳列存出保證金項下) 票券商之營業保 證金 54,395,147
質押定期存款(合併公司關係人交易,已於合併 受託從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52,500,000
報表中沖銷)
合  計 $ 29,996,277,095

廿六、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重大採購合約

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為提昇網路設備及整合各子公司資訊系統,籌設新設分公司及更新原有電腦及通訊設備、購置資產,已簽訂相關之契約,總價款約為246,891,541元,尚未支付款項約為140,995,052元。

(二)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中復華證金受託代為集中保管股票股數為7,498,000股,該受託保管股票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市價約為75,033,200元。

(三)合併公司中復華證金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出售帳列長期投資之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7,500,000股,出售價格暫定每股45元,交易總金額為337,500,000元。

(四)訴訟案件

合併公司中復華證券因合併永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故承受永欣證券之訴訟案件:

永欣證券前離職總經理魏美芳訴請復華證券給付損害賠償計新台幣5,182,783元,復華證券於一審法院勝訴,惟於二審法院審理時,判定復華證券應給付2,672,429元予原告,復華證券不服此項判決,已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日就此敗訴部份上訴最高法院,目前尚在審理中。依復華證券委任律師認為二審判決對復華證券為部份敗訴之判決並不恰當,應有機會獲取最終勝訴之判決。

(五)代辦交割

1.合併公司中復華證券總公司及各分公司與若干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具委任代辦交割同意書,受任人承諾於復華證券不能對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交割義務時,得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指示,以復華證券之名義立即代辦復華證券不能履行之交割義務。復華證券亦分別受任為若干證券商之交割代辦事務人。

2.合併公司中復華期貨於民國八十七年九月與若干期貨公司簽訂代辦期貨交易及結算業務委託同意書,依該同意書規定承諾於復華期貨不能對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交割義務時,受任人得依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指示,以復華期貨之名義立即代辦復華期貨不能履行之交割義務。

(六)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營業場所之租賃未來每年應支付租金總額彙總如下:

期       間 金  額
民國九十二年度 $ 206,203,899
民國九十三年度 109,055,009
民國九十四年度 75,034,375
民國九十五年度 37,522,037
民國九十六年度 18,142,609
民國九十七年度及以後 6,046,800
合  計 $ 452,004,729

(七)營業讓與事項

合併公司中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分別與世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萬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營業讓與協議書,受讓其全部營業用資產設備及營業權益,以成立復華證券之分支機構,截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支付受讓款明細如下:

受讓公司名稱 簽約受讓金額 已 付 金 額
世界證券 $ 35,000,000 3,500,000
萬泰證券 14,000,000 4,000,000

(八)其  他

91.12.31
受託代收款項 $ 13,639,710,117
受託代售旅行支票 205,194,217
受託保管有價證券、承銷品及 其他保管品 1,639,309,525
信託資產 12,606,539,876
$ 28,090,753,735
已核准未使用之融資額度 $ 69,997,382,372
信用卡授信承諾 $ 12,536,458,000
各類保證款項 $ 6,125,182,637
客戶已開發但尚未使用之信用狀餘額 $ 957,455,775
附買回有價證券承諾 $ 7,300,390,354
附賣回有價證券承諾 $ 1,648,227,928

廿七、其  他

(一)金融控股公司以合併基礎計算之資本適足性比率

依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及有關辦法規定,為健全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基礎,金融控股公司之集團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100%,凡實際比率低於規定標準者,中央主管機關除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六十條規定處罰外,盈餘不得以現金或其他財產分配,主管機關並得視情節輕重另予以處分。集團資本適足率計算如下:

金融控股公司之合格資本+依持股比率計算之各子公司合格資本-資本減除項目
金融控股公司之法定資本需求+依持股比率計算之各子公司法定資本需求

復華金控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集團資本適足率為163.39%。

(二)金融控股公司所有子公司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授信、背書或其他交易總額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12.31
姓名或名稱 關係情形 授信、背書或其他交易加計總額 占金融控股公司之淨值比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 同一人 3,960,000 11.76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人 2,486,000 7.38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關係企業 1,212,000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848,000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498,000
合  計 2,558,000 7.59

註1:本表係揭露金融控股公司所有子公司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為授信、背書或其他交易總額達金融控股公司淨值百分之五或新台幣三十億元二者孰低者。

2:授信係指放款、貼現、透支、承兌、保證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指定之業務項目。

3:背書指票券公司之背書保證。

4:其他交易係指與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以下稱該等關係人)進行下列交易行為:

(1)投資或購買該等關係人為發行人之有價證券;

(2)購買該等關係人之不動產或其他資產;

(3)出售有價證券、不動產或其他資產與該等關係人;

(4)簽訂給付金錢或提供勞務之契約;

(5)擔任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之代理人、經紀人或提供其他收取佣金或費用之服務行為;

(6)與該等關係人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進行上揭交易,或與第三人進行有該等關係人參與之交易;

(7)銀行子公司發行之可轉讓定期存單不列入交易金額之計算範圍。

(三)擬制性比較財務報表之補充資訊

假設復華金控若於九十年初即成立,其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合併經營成果之擬制性資訊如下: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年度 90年度
流動資產 $ 130,129 -
長期投資 38,555,414 41,816,991
固定資產 30,251 -
其他資產(含無形資產) 1,693 -
資產總額 38,717,487 41,816,991
流動負債 2,588,684 2,355,072
其他負債 1,570 -
股本 29,644,778 29,644,778
資本公積 11,680,252 11,680,252
保留盈餘 (831,103) 1,767,383
累積換算調整數 1,657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10,240) -
庫藏股票 (4,358,111) (3,630,494)
負債總額 2,590,254 2,355,072
股東權益淨額 36,127,233 39,461,919

2.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年度 90年度
營業收入(損失) $ (2,527,822) 1,804,952
本期淨利(損) (2,598,486) 1,767,383
每股盈餘(虧損)-稅前(單位:新台幣元) (1.26) 0.67
每股盈餘(虧損)-稅後(單位:新台幣元) (1.26) 0.67

(四)銀行子公司及證券子公司之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單位:新台幣千元)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復華證金 復華證券
91.12.31 91.12.31
流動資產 $ 41,113,021 18,837,238
長期投資(含基金) 1,066,551 798,374
固定資產 1,077,239 1,378,418
其他資產(含無形資產) 3,923,620 2,159,494
資產總額 47,180,431 23,173,524
流動負債 29,344,239 14,685,611
其他負債 166,271 461,649
股本 12,200,000 6,952,986
資本公積 59,774 89,280
保留盈餘 5,966,728 973,661
累積換算調整數 2,853 10,337
庫藏股票 (559,434) -
負債總額 29,510,510 15,147,260
股東權益淨額 17,669,921 8,026,264
復華銀行
91.12.31
流動資產 $ 170,575,695
長期投資 494,077
固定資產 1,375,074
其他資產 6,545,471
資產總額 178,990,317
流動負債 163,916,241
長期負債 4,500,000
其他負債 304,892
股本 12,115,136
資本公積 11,740
待彌補虧損 (1,635,364)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10,240)
庫藏股票 (212,088)
負債總額 168,721,133
股東權益淨額 10,269,184

2.簡明損益表:

復華證金 復華證券
91年度 91年度
營業收入 $ 2,951,247 3,180,315
營業毛利 2,124,037 2,629,280
營業淨利(損) (611,219) 360,223
非營業收入 440,833 353,678
非營業支出 696,444 113,687
稅前淨利(損) (866,830) 600,214
稅後淨利(損) (782,482) 407,054
每股盈餘(虧損)-稅前(單位:新台幣元) (0.65) 0.97
每股盈餘(虧損)-稅後(單位:新台幣元) (0.59) 0.66
復華銀行
91年度
營業收入 $ 8,293,655
營業損失 (1,630,403)
營業淨損 (3,338,315)
非營業收入 7,607
非營業支出 4,304
稅前淨損 (3,335,012)
稅後淨損 (2,772,489)
每股虧損-稅前(單位:新台幣元) (2.85)
每股虧損-稅後(單位:新台幣元) (2.37)

(五)金融控股公司與其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進行共同行銷之情形

1.進行業務或交易行為:

以下交易除基金募集業務外,均已於合併報表中沖銷。

(1)代理業務

民國九十一年度,因復華證券代理復華證金融資融券業務所產生之代理費收入、支出為113,380,517元,復華證券帳列其他營業收入,復華證金帳列營業成本-手續費支出。復華證金支付復華證券代理費率,與支付其他非關係人並無顯著不同。

(2)股務代理業務

民國九十一年度因復華證券擔任復華金控之股務代理機構所產生之股務費支出計7,686,364元,復華證券帳列營業外收入,復華金控帳列營業費用-股務費支出。

(3)期貨交易輔助業務

復華證券代復華期貨從事期貨交易輔助業務而產生之期貨佣金收入、支出計81,539,752元,復華證券帳列其他營業收入,復華期貨帳列營業成本-期貨佣金支出。

(4)結算交割服務費支出

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復華證券支付予復華期貨之結算交割服務費收支為2,611,135元。

(5)銀行業務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復華證金向復華銀行購入可轉讓定存單及存放之銀行存款金額分別為100,000,000元及60,610,289元,復華證金帳列現金及約當現金項下,復華銀行帳列存款及匯款項下。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復華投信於復華銀行存放之銀行存款金額為122,169,031元,金復華投信帳列現金及銀行現金項下,復華銀行帳列存款及匯款項下,相關利息收支及應收付利息分別為4,744,603元及129,250元。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復華證金向復華銀行購入次順位金融債券金額為966,000,000元,復華證金帳列短期投資項下,復華銀行帳列金融債券項下,相關利息收支及應收付利息均為6,984,312元。

民國九十一年度復華證金為取得復華銀行之短期借款額度650,000,000元,將數筆土地及建築物設定為擔保品,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帳面值為993,999,496元及517,097,417元,分別帳列固定資產及非營業資產項下。

於民國九十一年,復華證券向復華銀行舉借之短期借款金額為650,000,000元,借款期間為91.12.13~92.01.07,借款利率為1.70%,復華證券帳列短期借款項下,復華銀行帳列放款淨額項下。上列短期借款由復華證券提供土地及建築物予復華銀行供做擔保,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帳面值為873,566,207元,帳列固定資產項下。

民國九十一年度金復華投信為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以對復華銀行之定期存款50,000,000元提存為營業保證金,並委託復華銀行保管。營業保證金帳列存出保證金項下。

(6)基金募集業務

請詳附註廿四。

(7)財產交易

復華證金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出售所持有復華期貨及金復華投顧之股份各99,996,000股及26,683,400股予復華金控,處分價款(已扣除必要費用)共計1,338,504,540元,認列處分利益41,131,593元。

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及七月分別出售所持有復華期貨及金復華投顧之股份各19,999,000股及3,149,400股予復華金控,處分價款(已扣除必要費用)共計244,932,089元,認列處分利益6,538,537元。

(8)租金收入

復華證金於民國度出租辦公室予復華證券及復華期貨,其所產生之相關租金收入金額分別為20,022,900元及7,954,320元。

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一年度出租辦公室予復華銀行,其所產生之相關租金收入金額為5,186,340元。

(9)其 他

復華證金於民國九十一年度由金復華投顧提供復華證金客戶各項出版品等服務而產生之支出為17,721,114元,帳列營業費用項下。

民國九十一年度復華期貨及金復華投顧透過票券金融公司等購買復華證金發行之商業本票,其明細如下:

91年度
當 期 利
利 率 息 收 入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區間% (費用)淨額
金復華投顧 $ 135,278,903 - 2.35~2.36 421,752
復華期貨 40,621,173 - 4.40 1,395,587
合  計 $ - 1,817,339

2.共同業務推廣行為:

因復華金控民國九十一年二月新設成立,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訂定相關共同業務推廣辦法,故九十一年度無重大之相關交易。

3.資訊交互運用:

復華金控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訂立「復華金融控股公司集團客戶資料保密措施」,針對客戶資料蒐集方式、客戶資料儲存及保管方式、資料安全及保護方式、資料分類、客戶資料利用目的、客戶資料利用範圍及揭露對象、客戶資料變更修改方式及客戶選擇資料停止使用方式等加以規範,以作為各子公司間資訊交互運用之依據。

4.共用營業設備或場所:

經復華金控集團經營會議決議,復華金控與子公司共用營業設備之分攤方式,係依據實際使用比例分攤費用。

因復華金控民國九十一年二月新設成立,復華金控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共同業務推廣、資訊交互運用及共用營業設備或場所,於民國九十一年度並無重大之相關交易,故無重大之收入、成本及費用分攤。

(六)子公司大陸投資資訊、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負債、重大災害損失及期後事項(九十一年度)

1.大陸投資資訊:無。

2.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負債:請詳附註廿六。

3.重大災害損失及期後事項:無。

(七)銀行子公司-復華銀行重要財務及業務狀況(九十一年度)

1.資本適足性

單位:%

91.12.31
自有資本比率 11.04
負債占淨值比率 1,642.98

自有資本比率=自有資本÷風險性資產,該項比率係依銀行法第四十四條及財政部90.10.16台財融(一)第○○九○三四五一○六號函「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所計算之比率,於每年六月底及十二月底各計算一次,第一季或第三季揭露時請註明係指最近一期(六月底或十二月底)之數據。

2.資產品質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12.31
逾期放款(含催收款) 5,139,996
催 收 款 3,938,336
逾放比率 4.22
應予觀察放款 6,643,307
應予觀察放款占總放款比率 5.45
帳列放款及催收款準備 2,538,670

註一:逾期放款(含催收款)係依財政部83.2.16台財融第八三二二九二八三四號函及86.12.1財政部台財融第八六六五六五六四號函規定之列報逾期放款金額。

註二:逾放比率=逾期放款(含催收款)÷(放款餘額+催收款)

其中分母之放款餘額加催收款餘額係依會計師查定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應予觀察放款係中長期分期償還放款逾三個月但未滿六個月、其他放款本金未逾期三個月而利息未按期繳納逾三個月但未滿六個月、已達列報逾放而准免列報者(包括協議分期償還放款、已獲信保基金理賠及有足額存單或存款備償放款、九二一震災經合意展延者、擔保品已拍定待分配款及其他經專案准免列報者。)

註四:催收款係未含協議分期償還放款、九二一震災經合意展延者、擔保品已拍定待分配款及其他經專案准免列報者。

3.管理資訊

(1)授信風險集中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12.31
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1,807,908
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 1.41
股票質押授信比率 2.37
授信行業集中情形 行 業 別 比率%
製 造 業 20.98
批 發 業 6.71
工商社會服務業 5.95
個  人 48.89
其 他 業 17.47

註一:授信總額包括買匯、進出口押匯、放款及貼現、應收承兌票款及應收保證款項。

註二: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係銀行法所定義之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註三: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銀行法所定之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註四:股票質押授信比率=承作以股票為擔保品之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註五:授信行業集中情形請依填報中央銀行「放款對象別及用途別分析表」行業別揭露公營及民營合計之農林漁牧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水電燃氣業、營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運輸倉儲通信業、金融保險不動產業、工商社會個人服務業及其他占總放款比率。

(2)轉投資事業概況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轉 投 資 事 業 名 稱 投資成本 持股比率
金亞太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197,000 98.56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2,880 80.00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2,000 99.99

註:轉投資事業係指持股比率達百分之五以上者。

(3)放款、催收款及投資損失準備提列政策

A.復華銀行就放款及墊款等債權,分別對特定債權無法收回之風險及全體債權組合之潛在風險,評估提列適當之備抵呆帳。特定債權無法收回之風險,按債權預期違約之可能性加以評估。全體債權組合之潛在風險係依過去經驗評估。復華銀行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提高風險承擔能力及強化資產品質,而於本年度針對逾期放款進行評估並大幅增提呆帳。

B.保證責任準備(帳列其他負債),係按各項保證及承兌款項期末餘額預計可能發生之損失,酌予提列。

C.以交易為目的及非交易為目的而持有之買入票券,期末分別以總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為評價基礎。凡不適用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如屬公開市場交易之股票者,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投資於非公開市場交易之股權,按成本法評價。

(4)特殊記載事項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案由及金額
最近一年度負責人或職員因業務上違反法令經檢察官起訴者
最近一年度違反銀行法經處以罰鍰者
最近一年度缺失經財政部嚴予糾正者
最近一年度因人員舞弊、重大偶發案件或未切實依「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注意要點」之規定致發生安全事故,其年度個別或合計實際損失逾五千萬元者
其  他

4.獲利能力

單位:%

91年度
資產報酬率(註一) (1.93)
淨值報酬率(註二) (28.63)
純 益 率(註三) (40.21)

註一:資產報酬率=稅前損益÷平均資產

註二:淨值報酬率=稅前損益÷平均淨值

註三:純益率=稅前損益÷營業收入

5.流 動 性

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距到期日剩餘期間金額
合  計 0至30天 31天至90天 91天至180天 181天至1年 一年以上
資  產 171,386,000 43,641,000 11,923,000 11,062,000 8,491,000 96,269,000
負  債 161,894,000 27,623,000 21,354,000 22,810,000 48,099,000 42,008,000
缺  口 9,492,000 16,018,000 (9,431,000) (11,748,000) (39,608,000) 54,261,000
累積缺口 9,492,000 16,018,000 6,587,000 (5,161,000) (44,769,000) 9,492,000

註: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台幣部份(不含外幣)之金額。

6.市場風險敏感性

單位:%

91年度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80.06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260.51)

註一: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指一年內新台幣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註二: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八)證券子公司之資本適足率

依證券商自有資本管理辦法及有關辦法規定,為健全證券商公司財務基礎,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150%;凡實際比率低於規定標準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暫緩該公司增加新業務種類或業項目及增設分支機構或限制其盈餘分配。自有資本適足率計算如下:

合格自有資本淨額
經營風險約當金額

子公司-復華證金及復華證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自有資本適足率分別為742.72%及297.08%。

(九)期貨商子公司之法定財務比率限制及其執行情形

1.依期貨商管理規則之規定,子公司-復華證券各項財務比率之限制及執行情形如下:

規定
條次 計算公式 計算式 比率 標準 執行情形
17 業主權益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買賣損失準備-違約損失準備 370,917,893 1,399,021 265.13 ¡Ù1 符合規定
17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359,319,788 1,349,789 266.20 ¡Ù1 符合規定
22 業主權益 最低實收資本額 370,917,893 400,000,000 93 % ¡Ù60% ¡Ù40% 符合規定
22 調整後淨資本額 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 307,021,509 8,976,400 3,420 % ¡Ù20% ¡Ù15% 符合規定

2.依期貨商管理規則之規定,子公司-復華期貨各項財務比率之限制及執行情形如下:

規定
條次 計算公式 計算式 比率 標準 執行情形
17 業主權益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買賣損失準備-違約損失準備 1,212,741,838 48,744,930 24.88 ¡Ù1 符合規定
17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2,181,296,240 1,175,843,035 1.86 ¡Ù1 符合規定
22 業主權益 最低實收資本額 1,212,741,838 600,000,000 202 % ¡Ù60% ¡Ù40% 符合規定
22 調整後淨資本額 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 1,156,519,348 170,891,275 677 % ¡Ù20% ¡Ù15% 符合規定

廿八、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九十一年度):

1.資金貸與他人者: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者: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單位)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市價 備 註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股 票: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投資 1,220,000 15,018,429 100.00 15,018,429 合併沖銷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695,299 7,922,449 100.00 7,922,449 "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1,211,514 10,236,842 100.00 10,236,842 "
復華期貨(股)公司 119,998 1,182,370 99.99 1,182,370 "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29,996 318,665 99.99 318,665 "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30,000 575,867 100.00 575,867 "
復華創業投 100,000 997,896 100.00 997,896
資(股)公司
36,252,518 36,252,518

(註一)帳面價值已扣除子公司持有復華金控股票視同庫藏股處理部份。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單位)

買、賣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科目 對象 關係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 額 股數 售 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 額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復華期貨(股)公司股票 長期投資 註一 註一 - - 119,998 (註二) 1,300,277 (註一) - - 117,907 (註三) - 119,998 1,182,370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股票 註四 註四 - - 29,996 (註五) 321,364 (註四) - - 2,699 (註六) - 29,996 318,665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股票 - - 30,000 575,867 (註七) - - - - 30,000 575,867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股票 - - 100,000 1,000,000 - - 2,104 (註八) - 100,000 997,896

(註一)係含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入金額1,063,958千元、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金額212,789千元、向個人購入金額31千元及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23,499千元。

(註二)係含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入99,996千股、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19,999千股及向個人購入3千股。

(註三)係含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17,999千元及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轉列庫藏股99,908千元。

(註四)係含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入金額278,575千元、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金額32,880千元、向個人購入金額1,703千元及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8,206千元。

(註五)係含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入26,683千股、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3,149千股及向自然人購入164千股。

(註六)係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註七)係原始投資成本570,000千元及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5,867千元。

(註八)係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九十一年度):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股/千元

投   資 被投資公司 主要營 原始投 資金額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公司名稱 名   稱 所在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5樓 證券融資融券業務 NT$18,612,269 - 1,220,000 100.00 NT$15,018,429 NT$(782,482) NT$(299,030) 子公司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6號3樓 證券經紀、自營及承銷業務 NT$7,905,347 - 695,299 100.00 NT$7,922,449 NT$407,054 NT$174,065 子公司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台中市民權路66號 銀行業 NT$10,073,080 - 1,211,514 100.00 NT$10,236,842 NT$(2,772,489) NT$207,253 子公司
復華期貨(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4樓 期貨經紀業務 NT$1,258,779 - 119,998 99.99 NT$1,182,370 NT$(19,331) NT$23,499 子公司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8樓 發行有關證券投資之出版品等有關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NT$310,459 - 29,996 99.99 NT$318,665 NT$3,862 NT$8,206 子公司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2樓 證券投資信託業務 NT$570,000 - 30,000 100.00 NT$575,867 NT$14,682 NT$5,867 子公司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9樓 創業投資業務 NT$1,000,000 100,000 100.00 NT$997,896 NT$(2,104) NT$(2,104) 子公司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5樓 證券投資信託業務 NT$75,000 NT$75,000 7,500 24.28 NT$105,929 NT$106,922 NT$23,640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復華控股(維京群島)有限公司 Tropic Isle Building P.O.BOX, 438,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控股公司 NT$101,436 NT$101,436 3,150 100.00 NT$194,561 US2,433 NT$82,450 孫公司
復華控股(維京群島)有限公司 復華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Suite 3507‑8 ON 35/F, Tower 1 Lippo Centre, 89 Queenway, Hong Kong 證券業務 US$3,000 US$3,000 3,000 100.00 US$2,672 US$(48) US$(48) 孫公司
復華控股(維京群島)有限公司 復華(維京群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Jipfa Building, 3rd Floor, Main Street,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顧問業 US$50 50 100.00 US$2,703 US$2,554 US$2,554 孫公司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金亞太租賃(股)公司 台中市民權路66號2樓 各種動產及不動產之買賣經銷及租賃等業務 NT$197,000 NT$197,000 19,700 98.56 NT$146,990 NT$(3,863) NT$(13,836) 孫公司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1樓 財產保險代理人 NT$2,880 NT$2,880 (註一) 80.00 NT$4,015 NT$778 NT$605 孫公司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人身保險代理人 NT$2,000 NT$2,000 200 99.99 NT$11,927 NT$9,924 NT$9,924 孫公司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公司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12樓 創業投資業務 NT$970,000 97,000 97.00 NT$968,266 NT$1,788 NT$1,734 孫公司

(註一)係有限公司組織。

(註二)復華金控與合併個體內之各子公司間之交易,包含業務往來金額、應收應付款項、長期投資帳面值、本期認列之投資收益及發放之現金股利均已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加以沖銷。

2.資金貸與他人者:除復華證金經營之融資融券業務、復華證券從事之附賣回債券交易、復華銀行為金融業及為金亞太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主要營業項目,故不適用外,其餘被投資公司皆無對他人資金融通。

3.為他人背書保證者:除復華銀行為金融業,故不適用外,其餘被投資公司皆無為他人背書保證。

4.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單位)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期中最高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市價(註一) 持有金額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憑證: 日盛上選基金 短期投資 3,012 30,000 - 28,404 30,000
國泰國泰基金 5,655 30,000 - 27,991 30,000
聯邦中國龍基金 1,466 15,000 - 13,592 15,000
新光大三通基金 2,572 25,000 - 23,950 25,000
國票遠見基金 5,000 50,000 - 46,750 50,000
倍立全球科技基金 3,000 30,000 - 30,000 30,000
交銀高科技基金 2,000 20,000 - 18,220 20,000
統一飛躍成長基金 5,000 50,050 - 47,700 50,050
大華趨勢基金 3,000 30,000 - 31,470 30,000
富鼎亞美基金 1,000 10,000 - 9,990 10,000
盛華1699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為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31,888 355,547 - 371,430 451,271
金亞太雙響炮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為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12,125 65,065 - 63,655 65,065
金亞太基金 8,796 60,060 - 58,227 60,060
金亞太債券基金 25,022 300,000 - 300,000 300,000
日盛美國成長基金 3,000 30,030 - 30,000 30,030
建弘大中華 3,000 30,000 - 30,000 30,000
基金
1,130,752 1,131,379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上櫃 股 票: 台  泥 短期投資 700 7,741 - 7,560 7,945
南  亞 500 15,927 - 15,445 28,637
中 興 電 350 3,554 - 3,735 4,316
復  盛 550 23,008 - 23,826 23,008
華  新 1,317 12,203 - 12,195 25,952
中  碳 112 3,750 - 3,823 8,828
日 勝 化 463 14,162 - 16,566 16,572
中  鋼 1,497 30,419 - 29,326 30,419
燁  輝 200 4,334 - 4,478 17,337
鴻  海 60 7,588 - 7,583 22,311
仁  寶 87 3,339 - 3,393 22,690
致  伸 60 1,059 - 1,122 7,709
亞  旭 100 3,383 - 3,490 13,534
佳  能 500 14,049 - 13,895 14,049
瑞  昱 60 6,066 - 6,015 27,884
廣  達 50 3,036 - 3,266 6,892
研  華 110 8,618 - 7,117 10,844
南 亞 科 - 8 - 8 15,015
飛  瑞 200 6,544 - 5,318 14,851
興  勤 266 7,327 - 6,248 7,327
燦  坤 48 2,506 - 2,330 20,621
京 元 電 550 9,741 - 9,213 12,818
創  見 100 7,128 - 6,830 26,011
聯 發 科 20 5,926 - 5,851 24,485
光 群 電 240 10,166 - 9,912 11,487
萬  海 100 2,414 - 2,653 13,734
交 銀 金 8,566 116,119 - 140,305 163,200
高  林 678 6,123 - 6,163 6,322
統 一 超 400 22,422 - 21,020 41,473
晶 豪 科 10 1,478 - 1,165 8,866
和  鑫 400 7,529 - 7,268 13,468
鈺  德 55 3,243 - 2,487 16,925
光  明 300 6,280 - 6,681 6,280
南  璋 - 2 - 3 5,112
太  欣 1,959 26,562 - 25,369 38,594
協  益 50 1,746 - 1,319 17,715
九  德 200 1,782 - 1,688 1,782
中 光 電 240 9,489 - 8,172 18,133
耕  興 207 12,142 - 12,095 12,142
大豐有線 136 4,227 - 4,556 4,227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寶  成 短期投資 120 3,805 - 3,750 8,986
統 一 實 350 2,970 - 3,332 8,519
億  豐 100 3,350 - 6,825 12,662
茂順油封 125 5,565 - 6,145 6,011
復華金控 本公司之控制 273,200 3,294,810 - 2,606,332 3,294,810
公司
3,743,640 3,075,873
公  債: 91央債甲二 短期投資 50,000 49,771 - 51,932 298,625
91央債甲十 250,000 249,825 - 251,368 249,825
小  計 299,596 303,300
金融債券: 91日盛1. 短期投資 700,000 699,951 - 702,150 699,951
91復華銀行 966,000 966,000 - 966,000 966,000
1E
小  計 1,665,951 1,668,150
合  計 6,839,939 6,178,702
債 券: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3年第3期 存出保證金 - 160,250 - 167,579 160,250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4年第1期 存出保證金 - 63,495 - 66,810 63,495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5年第4期 - 50,355 - 51,277 50,355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5年第5期 - 17,422 - 21,650 17,422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5年第6期 - 10,534 - 13,387 10,534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7年第4期 - 208,642 - 219,542 208,642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9年第12期 - 6,465 - 6,569 6,465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91年第1期 - 10,015 - 10,036 10,015
台北市政府建設公債85年第1期 - 10,047 - 10,121 10,047
台北市政府建設公債86 - 130,239 - 138,407 157,465
667,464 705,378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台北市政府建設公債86年 長期投資 - 27,226 - 27,681 157,465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3年 - 3,882 - 3,967 164,132
第3期
31,108 31,648
股  票: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7,500 105,929 24.28 105,929 105,929
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 37,720 169,514 15.23 1,035,472 169,514
台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10,000 100,000 5.00 116,451 100,000
合鼎創業投資(股)公司 10,000 100,000 10.00 100,120 100,000
華成創業投資(股)公司 6,000 60,000 6.00 59,676 60,000
聯鼎創業投 10,000 100,000 10.00 99,918 100,000
資(股)公司
635,443 1,517,566
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金亞太租賃 (股)公司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19,700 146,990 98.56 146,990 146,990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註二) 4,015 80.00 4,015 4,015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 200 11,927 99.99 11,927 11,927
(股)公司
162,932 162,932
富邦證券金融(股)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12,421 119,890 1.97 119,890 119,890
萬通票券金融(股)公司 7,333 64,800 1.36 64,800 64,800
財金資訊(股)公司 4,550 45,500 1.14 45,500 45,500
台北外匯經紀(股)公司 80 800 0.40 800 800
彥武企業(股)公司 200 155 0.05 155 155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 10,000 100,000 0.57 100,000 100,000
公司
331,145 331,145
494,077 494,077
金亞太租賃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註四) 768 20.00 768 768
東森寬頻電 5,000 50,000 0.08 50,000 50,000
信(股)公司
50,768 50,768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母公司 短期投資 3,440 33,738 0.12 32,815 33,738
豐泰企業(股)公司 70 2,128 0.02 2,001 2,128
寶成國際(股)公司 93 3,505 0.01 2,898 3,505
受益憑證: 復華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為關係企業-復華證金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短期投資 1,182 14,500 - 14,706 14,500
復華信天翁基金 1,347 14,000 - 14,159 14,000
金亞太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皆為復華 418 5,000 - 5,010 5,000
金控之子公司
72,871 71,589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復華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為關係企業-復華證金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短期投資 106 1,300 - 1,326 1,300
金亞太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皆為復華 330 3,960 - 3,960 3,960
金控之子公司
5,260 5,286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為關係企業-復華證金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短期投資 139 1,700 - 1,733 1,700
金亞太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皆為復華金控之子公司 840 10,068 - 10,068 20,068
寶來得寶基 177 1,800 - 1,850 3,700
13,568 13,651
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911 8,350 0.46 10,609 8,350
復華金融控 為本公司之控 短期投資 7,319 107,244 - 69,820 107,244
股(股)公司 制公司
115,594 80,429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信天翁基金 其經理公司係關係企業-復華證金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短期投資 7,791 79,506 - 81,882 79,506
復華債券基 916 11,052 - 11,402 11,052
90,558 93,284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金亞太債券基金 該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短期投資 1,327 15,900 - 15,908 15,900
倍立寶元基金 1,368 15,700 - 15,707 15,700
國際萬能基金 1,084 15,500 - 15,507 15,500
富邦如意2號基金 1,131 15,500 - 15,508 15,500
建弘台灣債券基金 1,171 15,500 - 15,508 15,500
盛華1699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為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 1,366 15,900 - 15,908 15,900
之關係企業
94,000 94,046
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金亞太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皆為復華金控之子公司 短期投資 2,085 25,000 - 25,002 25,000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公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投資 97,000 968,266 97 968,266 968,266
993,266 993,268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建弘台灣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6,041 80,000 - 80,033 80,000
建弘全家福債券基金 516 80,000 - 80,032 80,000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5,780 80,000 - 80,035 80,000
統一全壘打債券基金 6,819 90,000 - 90,036 90,000
中央國際寶鑽債券基金 9,268 100,000 - 100,042 100,000
怡富第一債券基金 13,529 180,000 - 180,073 180,000
緯創資通(股 長期投資 1,200 30,000 0.15 30,000 30,000
)公司
640,000 640,251

(註一)長期投權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如投資於非公開發行公司,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故以資產負債表日之淨值或帳面價值為其公平價值。

(註二)係有限公司組織。

(註三)期末持有之有價證券皆未設定抵質押。

5.累積買進、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單位)

買、賣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科目 對象 關係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 額 股數 售 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 額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國際萬寶基金 短期投資 8,026 111,049 - - 8,026 111,867 111,049 818 - -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8,573 115,057 - - 8,573 116,776 115,057 1,719 - -
元大多利二號基金 7,571 101,341 - - 7,571 102,097 101,341 756 - -
建弘全家福基金 679 102,295 - - 679 102,637 102,295 342 - -
保誠威鋒二號基金 10,781 153,216 - - 10,781 155,141 153,216 1,925 - -
元富債券基金 15,050 201,228 14,675 200,000 29,725 406,988 401,228 5,760 - -
寶來得利基金 14,646 203,168 2,141 30,000 16,787 237,308 233,168 4,140 - -
統一強棒基金 15,831 223,903 - - 15,831 227,802 223,903 3,899 - -
怡富台灣基金 - - 7,700 110,000 7,700 110,268 110,000 268 - -
日盛債券基金 11,539 143,756 - - 11,539 146,586 143,756 2,830 - -
金亞太債券基金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為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9,058 105,431 25,022 300,000 9,058 106,095 105,431 664 25,022 300,000
傳山永利債券基金 9,338 103,833 - - 9,338 105,359 103,833 1,526 - -
所羅門債券基金 9,497 101,126 - - 9,497 101,259 101,126 133 - -
荷銀精選基金 9,634 100,564 - - 9,634 100,727 100,564 163 - -
全壘打基金 15,710 201,691 4,628 60,000 20,338 267,193 261,691 5,502 - -
新光吉星基金 9,039 118,724 - - 9,039 121,858 118,724 3,134 - -
大眾債券基金 10,951 130,284 3,345 40,112 14,296 173,229 170,396 2,833 - -
富鼎益利基金 - - 12,577 150,000 12,577 150,214 150,000 214 - -
永昌鳳翔基金 11,499 157,735 - - 11,499 161,667 157,735 3,932 - -
大眾駿馬基金 - - 16,773 170,000 16,773 170,299 170,000 299 - -
台塑 - - 2,410 100,873 2,410 102,346 100,873 1,473 - -
台化 - - 7,156 238,564 7,156 238,890 238,564 326 - -
聯電 - - 4,483 158,908 4,483 152,722 158,908 (6,186) - -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旭麗 短期投資 - - 2,639 127,741 2,639 124,276 127,741 (3,465) - -
鴻海 - - 1,228 165,992 1,168 156,348 158,404 (2,056) 60 7,588
仁寶 - - 6,052 227,763 5,965 215,143 224,424 (9,281) 87 3,339
源興 - - 4,166 189,200 4,166 187,776 189,200 (1,424) - -
明碁 - - 2,261 118,188 2,261 115,632 118,188 (2,556) - -
微星 - - 1,111 112,588 1,111 103,223 112,588 (9,365) - -
瑞昱 - - 1,136 142,359 1,075 130,346 136,293 (5,947) 61 6,066
南亞科 - - 3,865 117,342 3,865 116,659 117,334 (675) - 8
友達 - - 3,738 105,454 3,738 104,141 105,454 (1,313) - -
太欣 700 13,083 7,458 133,899 6,199 129,142 120,419 8,723 1,959 26,563
中興電 - - 2,646 111,428 2,406 94,866 101,938 (7,072) 240 9,490
復華銀行 32,692 159,719 2,290 11,630 34,982 (註六) - 171,349 (註六) - - -
91日盛1 - - - 699,951 - - - - - 699,951
91復華銀行1E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為與本公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 - - 966,000 - - - - - 966,000
84交建甲四 - - - 255,975 - 255,975 255,975 - - -
86央債四 - - - 230,877 - 230,877 230,877 - - -
89央債甲12 - - - 215,478 - 215,478 215,478 - - -
90央債甲一 - - - 3,499,524 - 3,499,834 3,499,524 310 - -
90央債甲七 - - - 1,662,642 - 1,670,089 1,662,642 7,447 - -
90央債甲八 - - - 585,446 - 606,083 585,446 20,637 - -
90交建乙一 - - - 300,000 - 307,549 300,000 7,549 - -
91央債甲二 - - - 298,625 - 246,447 248,854 (2,407) - 49,771
91央債甲三 - - - 1,786,051 - 1,796,452 1,786,051 10,401 - -
91央債甲四 - - - 8,299,521 - 8,304,959 8,299,521 5,438 - -
91央債甲七 - - - 1,190,360 - 1,192,689 1,190,360 2,329 - -
91央債甲八 - - - 448,609 - 448,364 448,609 (245) - -
91央債甲十 - - - 249,825 - - - - - 249,825
聯鼎創業投資(股)公司 長期投資 - - 10,000 100,000 - - - - 10,000 100,000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204,131 2,393,479 54,442 (註二) 729,981 (註一) 258,573 (註三) - 3,123,460 (註四) - - -
復華期貨 (股)公司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本公司之控制公司 99,996 1,042,391 - - 99,996 1,060,766 1,031,186 (註四) 29,580 - -
復華證金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26,683 263,948 - 2,239 (註五) 26,683 277,739 266,187 11,552 - -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復華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 - 139 1,700 - - - - 139 1,700
金亞太債券基金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皆為復華金控之子公司 - - 1,680 20,068 840 10,068 10,000 68 840 10,068
寶來得寶基金 - - 364 3,700 187 1,950 1,900 50 177 1,800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公司 復華債券基金 - - 106 1,300 - - - - 106 1,300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公司 金亞太債券基金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控制公司皆為復華金控之子公司 592 6,897 330 3,960 592 7,060 6,897 163 330 3,960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金亞太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為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 - 2,085 25,000 - - - - 2,085 25,000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公司 長期投資 - - 97,000 970,000 - - 1,734 (註七) - 97,000 968,266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公司 中央國際寶鑽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 - 9,268 100,000 - - - - 9,268 100,000
怡富第一債券基金 長期投資 - - 13,529 180,000 - - - - 13,529 180,000

(註一)係含向潤泰建設(股)公司購入金額478,405千元,向景鴻投資(股)公司購入金額25,860千元、向裕潤投資(股)公司購入金額116,369千元及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109,347千元。

(註二)係含向潤泰建設(股)公司購入41,966千股、向景鴻投資(股)公司購入2,268千股及向裕潤投資(股)公司購入10,208千股。

(註三)係將已轉換為復華金融控股公司之股份轉列短期投資項下。

(註四)係含本期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11,205千元。

(註五)係本年度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註六)係將持有復華銀行之股份轉換為持有復華金融控股公司之股份。

(註七)係本年度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6.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處分之 公 司 財產名稱 交易日 或事實 發生日 原取得 日 期 帳面價值 交易金額 價款收 取情形 處分損益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處 分 目 的 價格決 定之參 考依據 其他約 定事項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土地及建築物 91.10.28 75.2~ 87.12 68,841 133,163 (註一) 截至91. 12.31止已全數收訖 64,323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有效運用資產 參考鑑價報告 (註二)

註一:係售價140,100千元減除土地增值稅6,937千元後之淨額。

註二:泛亞不動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鑑價新台幣149,207,581元,中國生產力中心鑑價新台幣130,202,196元。

8.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10.被投資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廿三。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廿九、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產業別財務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年度
證券金融 綜合證 銀 行 其 他 調 整
部  門 券部門 部 門 部 門 及沖銷 合 計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以外客戶之收入 $ 2,951,247 2,975,776 8,427,423 346,710 - 14,701,156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之收入 - 204,539 937 23,153 (228,629) -
收入合計 $ 2,951,247 3,180,315 8,428,360 369,863 (228,629) 14,701,156
部門(損)益 $ (611,219) 360,223 (3,313,501) (6,620) 102,916 (3,468,201)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淨額 101,588
投資收入 16,775
公司一般收入淨額 121,398
利息收入 230,895
利息費用 (38,872)
繼續營業部門之稅前損失 $ (3,036,417)
可辨認資產 $ 47,074,502 22,978,963 178,827,385 3,067,982 (4,160,776) 247,788,056
長期投資 1,428,976
公司一般資產 416,144
資產合計 $ 249,633,176
折舊費用總額 $ 36,425 189,304 78,478 16,038
資本支出金額 $ 30,554 200,307 48,651 37,570

上表中揭露之部門收入、部門損益及部門可辨認資產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二十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之定義。

(二)地區別財務資訊

合併公司無國外營運部門。

(三)外銷銷貨資訊

合併公司無外銷銷貨之交易發生。

(四)重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無收入佔損益表收入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

股票代碼:2885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報 告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9樓
電  話:(02)2349‑7988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254
二、目  錄 255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256
四、資產負債表 258
五、損益表 259
六、股東權益變動表 260
七、現金流量表 261
八、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262
(二)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 263~265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266~277
(五)關係人交易 277~289
(六)抵質押之資產 290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290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其  他 290~308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08~309
2.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09~326
3.大陸投資資訊 326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九、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 327~338
十、重要查核說明 336~338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報告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金融業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意見,該等明細表係依上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該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證期會核准 簽 證 文 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八 月 五 日
92.6.30 91.6.30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11xx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 9,763 - 74,485 -
1178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 4,496 - 20,427 -
1250 預付款項 642 - 60 -
流動資產合計 14,901 - 94,972 -
144101 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附註三、九及十) 38,259,814 100 26,752,926 100
15xx 固定資產(附註九及十一):
15x1 成  本:
1533 電腦設備 30,574 - 219 -
1541 交通及運輸設備 2,186 - - -
1551 其他 21,894 - - -
54,654 - 219 -
15x2 減:累計折舊 6,429 - 4 -
1570 預付房地及設備款 29,752 - 4,605 -
固定資產淨額 77,977 - 4,820 -
18xx 其他資產:
1821 存出保證金 452 - 123 -
1856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六) 540 - - -
其他資產合計 992 - 123 -
1xxx 資產總計 $ 38,353,684 100 26,852,841 100
92.6.30 91.6.30
負債及股東權益 金   額 % 金   額 %
21xx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債務(附註四及十) $ 3,437,977 9 1,210,000 4
2154 應付股利 1,222,294 3 - -
214x 其他應付款(附註七及九) 6,258 - 20,012 -
流動負債合計 4,666,529 12 1,230,012 4
2517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五) 2,163 - - -
2xxx 負債合計 4,668,692 12 1,230,012 4
股東權益(附註三及七):
3101 股本-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92年及91年6月30日額定股本皆為5,000,000千股,已發行股份分別為2,826,829千股及2,091,000千股 28,268,294 74 20,910,000 78
3110 待分配股票股利 676,151 2 - -
28,944,445 76 20,910,000 78
3200 資本公積:
3201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7,891,572 21 8,787,508 33
3207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483,519 1 - -
8,375,091 22 8,787,508 33
33xx 保留盈餘:
3301 法定盈餘公積 3,323 - - -
3302 特別盈餘公積 29,911 - - -
3310 未指撥保留盈餘 1,163,171 3 514,048 2
1,196,405 3 514,048 2
34xx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3410 累積換算調整數 (865) - (6,784) -
3430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10,240) - - -
(11,105) - (6,784) -
3510 庫藏股票 (4,819,844) (13) (4,581,943) (17)
3xxx 股東權益合計 33,684,992 88 25,622,829 96
承諾及或有負債(附註十一)
2‑3xxx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38,353,684 100 26,852,841 100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及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年上半年度 91年上半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4100 營業收入
4532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附註三) $ 1,236,367 100 555,272 100
6000 營業毛利 1,236,367 100 555,272 100
5800 營業費用(附註五及九) 48,766 4 39,652 7
6100 營業淨利 1,187,601 96 515,620 93
4999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4901 存款、債券及票券利息收入 515 - 3,259 1
4903 租金收入 53 - - -
4929 其他收入 7 - - -
575 - 3,259 1
5999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5901 利息支出(附註九) 22,491 2 4,189 1
5903 手續費支出 2,561 - - -
25,052 2 4,189 1
6300 稅前淨利 1,163,124 94 514,690 93
6400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六) (47) - 642 -
6900 本期淨利 $ 1,163,171 94 514,048 93
稅前 稅後 稅前 稅後
700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0.48 0.48 0.30 0.29
假設子公司對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稅前 稅後 稅前 稅後
本期淨利 $ 1,399,451 1,399,498 10,149 9,507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0.52 0.52 0.005 0.005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保 留 盈 餘 未認列為
待 分 配 法定盈 特別盈 未 指 撥 累積換算 退休金成
股  本 股票股利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保留盈餘 調 整 數 本之淨損失 庫藏股票 合  計
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期初餘額 $ 20,910,000 - 8,787,508 - - - - - (866,823) 28,830,685
購買庫藏股票(附註七) - - - - - - - - (333,132) (333,132)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為庫藏股轉列數(附註三及七) - - - - - - - - (3,381,988) (3,381,988)
子公司認列累積換算調整數 - - - - - - (6,784) - - (6,784)
九十一年上半年度淨利 - - - - - 514,048 - - - 514,048
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 20,910,000 - 8,787,508 - - 514,048 (6,784) - (4,581,943) 25,622,829
九十二年一月一期初餘額 $ 28,268,294 - 10,295,803 - - 33,234 1,657 (10,240) (4,908,614) 33,680,134
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七):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3,323 - (3,323)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29,911 (29,911) - - - -
以資本公積分派現金股利(附註七) - - (1,222,294) - - - - - - (1,222,294)
資本公積轉增資(附註七) - 676,151 (676,151) - - - - - - -
購買庫藏股票(附註七) - - - - - - - - (160,252) (160,252)
子公司轉讓庫藏股予員工(附註七) - - 14,667 - - - - - 212,088 226,755
子公司認列累積換算調整數 - - - - - - (2,522) - - (2,522)
認列子公司轉列長期投資至短期投資而迴轉以前年度因持股比例變動致股權淨值增加而認列數 - - (36,934) - - - - - 36,934 -
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淨利 - - - - - 1,163,171 - - - 1,163,171
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 28,268,294 676,151 8,375,091 3,323 29,911 1,163,171 (865) (10,240) (4,819,844) 33,684,992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及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公司設立登記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年 91年
上半年度 上半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 $ 1,163,171 514,048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4,774 4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1,236,367) (555,272)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收到之現金股利 250,048 780,900
其他應收款增加 (419) (11)
預付款項增加 (390) (60)
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148) -
其他應付款增加 1,820 3,585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593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83,082 743,194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1,050,010) (1,557,057)
被投資公司減資返還股款 249,966 -
購買固定資產 (54,035) (4,824)
存出保證金增加 (329) (12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854,408) (1,562,004)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728,349 1,210,000
購買庫藏股 (177,930) (316,705)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50,419 893,295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20,907) 74,485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30,670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763 74,485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 24,314 2,284
本期支付所得稅 $ 107 647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換股設立長期股權投資增加數 $ - 28,830,685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沖減長期股權投資變動數 $ 226,755 3,381,988
長期股權投資認列累積換算調整數減少 $ (2,522) (6,784)
本期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總額:
本期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 $ 253,348 801,316
應收股利(帳列其他應收款)增加 (3,300) (20,416)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收到之現金股利 $ 250,048 780,900
本期購買固定資產增加數:
本期購買固定資產數總額 $ 52,500 4,824
應付設備款(帳列其他應付款)減少 1,535 -
本期現金支付數 $ 54,035 4,824
本期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數與支付數之調節:
本期宣告發放現金股利 $ 1,222,294 -
應付股利增加 (1,222,294) -
本期現金支付數 $ - -
本期購買庫藏股與支付現金數之調節:
本期購買庫藏股增加數總額 $ 160,252 333,132
應付買回庫藏股(帳列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17,678 (16,427)
本期現金支付數 $ 177,930 316,705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及業務範圍說明

本公司係由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證金)及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證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以股份轉換方式共同新設成立。該等股份轉換法定程序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轉換基準日完成後,本公司並於同一日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本公司與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經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以股份轉換方式將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納入成為本公司之子公司,並以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為轉換基準日將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納入本公司金融控股體系中。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七日奉准更名為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銀行)。

本公司為提升競爭力並配合政府政策,以因應未來市場之變化及發展,於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陸續取得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期貨)、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復華證金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更名,以下簡稱金復華投顧)、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金亞太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更名,以下簡稱金復華投信)、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創投)、復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資產管理)及復華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財顧)之股份,股權比例分別為99%、99%、100%、100%、100%及100%,並將其納入本公司金融控股體系之子公司。

本公司係金融控股公司業,經營業務內容以投資及對被投資事業之管理為限,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本公司得投資之事業為:銀行業、票券金融業、信用卡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創業投資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外國金融機構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金融業務相關之事業。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員工人數為19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及衡量基礎

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財務報表之編製係以歷史成本為基礎,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及衡量基礎如下:

(一)約當現金

本公司所稱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價值影響甚小之短期投資,包括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附條件賣回商業本票。

(二)長期投資

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並具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採權益法評價。被投資公司以未分配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之股票股利,僅作投資股數之增加,不列為投資收入。出售成本計算採加權平均法。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與按股權比例計算之被投資公司淨值如有差額,如係因資產之帳面價值高於或低於公平市價所產生者,則於高估或低估情形消失時,將其相關之未攤銷差額一次轉銷;另,若其差額之產生原因屬於無法明確歸屬者,則其差額以平均法按二十年攤銷,列為投資損益。

本公司與各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尚未實現者,如為順流交易採調整聯屬公司間已(未)實現利益及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科目,逆流交易則採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及投資損益科目方式予以遞延。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性或攤銷性之資產所產生者,應依其效益年限分年認列,其餘交易所產生者,俟實現年度始行認列。

依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金融控股公司編製年度及期中財務報告時,應加編合併財務報表,其編製主體除銀行子公司、保險子公司及證券子公司均應編入合併財務報表外,其餘被投資公司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合併財務報表」規定辦理。

(三)固定資產及其折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評價基礎,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資本化。為購建設備並正在進行使該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之利息予以資本化,分別列入相關資產科目。

折舊係按直線法依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電腦設備 三年

交通及運輸設備 五年

其  他 五年

(四)退 休 金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起實施員工退休辦法,凡公司員工於服務屆滿一定年限並符合其他規定要件得以退休時,可依規定計算給付一次之退休金。

確定給付退休辦法以年度結束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退休辦法之精算結果認列淨退休金成本,其中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前期服務成本則全數一次認列為九十一年度之淨退休金成本。

(五)所 得 稅

所得稅估計以會計所得為基礎,本公司對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年度認列為當期費用。

(六)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依買回時所支付之成本列為庫藏股票。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價值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原依規定買回之庫藏股,嗣因辦理轉換成為金融控股之子公司,其庫藏股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隨同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之股份者,該子公司仍應將其持股列為庫藏股票,作為股東權益減項,而金融控股公司對該子公司持股亦應視同庫藏股處理。因而子公司原買回之庫藏股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及八月一日轉換為本公司之股份,本公司仍將其列為庫藏股。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採股權投資處理者,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故本公司於認列投資損益及編製財務報表時,應將上該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

(七)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其流通在外股數因無償配股而增加者,採追溯調整計算。若無償配股之增資基準日在財務報表提出日前,亦追溯調整計算之。

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計算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分別為2,420,715千股及1,742,628千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時若不視為庫藏股票,其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分別為2,714,526千股及2,007,777千股。

三、長期投資

92.6.30 91.6.30
持 股 持 股
比例% 投資成本 金 額 比例% 投資成本 金 額
採權益法評價者: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0 $ 18,575,334,768 15,394,796,533 100 21,075,334,768 18,411,604,255
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7,905,346,984 7,954,850,627 100 6,905,346,984 6,879,911,785
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73,080,568 11,033,475,855 - - -
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99 1,258,789,126 1,189,566,785 99 1,258,779,020 1,176,086,713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9 60,491,930 68,347,987 89 277,862,310 285,323,125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00 570,000,000 577,677,188 - - -
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0,000,000 990,673,215 - - -
復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0,000,000 999,206,802 - - -
復華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100 50,000,000 51,219,392 - - -
長期股權投資合計 $ 40,493,043,376 38,259,814,384 29,517,323,082 26,752,925,878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以股份轉換方式新設成立,並同時取得復華證金及復華證券100%之股權,而原復華證金、復華證券及其子公司相互持股之部份,亦轉換為對本公司之持股。惟復華證金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五日減資並退還本公司投資款計2,500,000,000元。另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以股份轉換方式將復華銀行納入成為本公司之子公司,而原復華銀行及其子公司相互持股之部份,亦轉換為對本公司之持股。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對因前述原因所致子公司轉投資本公司股票部份,視同庫藏股票處理,因而同額減列長期股權投資及增列庫藏股分別為3,549,655千元及3,381,988千元。

因本公司之子公司-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一年度補申報繳納以前年度漏報之營業稅,而調整增列前期損失32,169,328元,本公司依持股比例100%調整減列長期投資及資本公積。另因子公司-復華銀行於民國九十一年度依據退休金精算報告之結果,借記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10,239,762元,作為股東權益減項,因此本公司依持股比例100%調整減列長期投資及認列股東權益減項。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及六月份及九十二年三月共出資1,276,788,826元,取得復華證金、復華證券及其他個人所持有之復華期貨股份共119,999,000股,持股比例99%。本公司亦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及七月份共出資313,158,240元,取得復華證金、復華證券及其他個人所持有之金復華投顧之股份共29,996,000股,持股比例99%。惟金復華投顧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減資並退還本公司投資款計249,966,670元。

上述本公司向復華證金及復華證券購入長期股權投資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各為45,159,189元及7,275,544元應予以遞延,並調整沖銷相關長期股權投資及投資收益。

本公司另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出資570,000,000元轉投資金復華投信,持股比例為100%。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出資1,000,000,000元轉投資復華創投,持股比例為100%。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各出資1,000,000,000元及50,000,000元轉投資復華資產管理及復華財顧,持股比例皆為100%。

四、短期債務

92.6.30 91.6.30
信用借款 $ 1,030,000,000 610,000,000
抵押借款 410,000,000 600,000,000
短期借款合計 1,440,000,000 1,210,000,000
應付商業本票 2,000,000,000 -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2,023,439 -
1,997,976,561 -
$ 3,437,976,561 1,210,000,000

短期借款均為一年以內到期。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之借款年利率分別為1.50%~2.19%及2.88%~3.205%。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各金融機構授予之短期借款額度尚未動支者分別約為1,960,000,000元及790,000,000元。

應付商業本票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借款年利率為0.90%~1.59%。

五、退 休 金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專戶儲存於中央信託局之退休準備金餘額分別為102,566元及0元,應計退休金負債分別為2,162,936元及0元。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認列之淨退休金成本分別為695,502元及0元。

六、所 得 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最高為25%,本公司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費用(利益)組成如下:

92年上半年度 91年上半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 101,267 642,476
遞延所得稅利益 (148,234)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46,967) 642,476

本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所得稅費用(利益)間之差異列示如下:

92年上半年度 91年上半年度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 290,781,133 128,672,695
短期票券息分離課稅稅額差異調整 (25,369) (160,669)
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309,091,796) (138,817,933)
依法不得享有之虧損扣抵 18,289,065 10,948,383
$ (46,967) 642,476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利益之主要項目如下:

92年上半年度 91年上半年度
退休金費用遞延數 $ 148,234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如下:

92.6.30 91.6.30
非 流 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540,734 -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 $ 540,734 -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92.6.30 91.6.30
所得稅 所得稅
金 額 影響數 金 額 影響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以後年度認列之退休金 $ 2,162,936 540,734 - -

本公司預估應退所得稅(帳列其他應收款項下)餘額之組成說明如下:

92.6.30 91.6.30
所得稅費用 $ 101,267 642,476
分離課稅之稅款 (101,267) (642,476)
扣繳稅款 (6,118) (4,735)
以前年度應收退稅款 (9,750) -
應退所得稅 $ (15,868) (4,735)

本公司於九十一年二月新設立,民國九十一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尚未獲核定。

七、股東權益

(一)股  本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由復華證金及復華證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以股份轉換方式共同新設成立。該等股份轉換法定程序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轉換基準日完成,股份轉換比率分別為復華證金普通股1股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1.0173078927股及復華證券普通股1股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0.9590296259股,計轉換發行股份2,091,0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

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以股份轉換方式將復華銀行納入成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此股份轉換法定程序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轉換基準日完成,股份轉換比率為復華銀行普通股1.387股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1股,計轉換發行股份873,478千股,每股面額10元。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七日董事會決議配合子公司註銷庫藏股辦理減資246,484千元,每股10元,計24,648千股。此項減資案業經申請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九日(91)台財證(四)字第0910004872號函核准照辦,並訂定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為減資基準日,且已完成變更登記。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辦理減資1,130,000千元,每股10元,計113,000千股。此項減資案業經申請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六日(91)台財證(四)字第0910164534號函核准照辦,並訂定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為減資基準日,且已完成變更登記。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股東常會決議,以資本公積676,151,01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67,615,101股,並將來自子公司轉換前之未分配盈餘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分配現金股利每股0.45元,按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流通在外股數2,716,209,495股計算,共分配現金股利1,222,294,273元。前項增資案業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四日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備在案,並由董事會決議以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為增資基準日。

(二)庫藏股票

本公司及子公司自行收回之庫藏股數量變動情形及期末金額如下:

單位:千股/千元

92年上半年度
本期變更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收回原因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股  數 股  數 股  數 期末股數 期末金額
本公司為轉讓員工而收回之庫藏股 29,793 15,550 - 23,318 68,661 $ 710,755
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收回之庫藏股 22,909 409 - (23,318) - -
子公司-復華證金於股份轉換前為轉讓員工而收回之庫藏股 41,959 - - - 41,959 559,434
子公司-復華銀行於股份轉換前為轉讓員工而收回之庫藏 27,155 - 27,155 - - -
合  計 121,816 15,959 27,155 - 110,620 $ 1,270,189

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子公司-復華銀行將其於股份轉換前為轉讓員工而收回之庫藏股27,155千股,帳列金額212,088千元全數轉讓給員工,轉讓價款為226,755千元,差額14,667千元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91年上半年度
本期變更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收回原因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股  數 股  數 股  數 期末股數 期末金額
本公司為轉讓員工而收回之庫藏股 - 29,793 - - 29,793 $ 333,132
子公司-復華證金於股份轉換前為轉讓員工而收回之庫藏股 41,959 - - - 41,959 559,434
子公司-復華證券於股份轉換前因異議股東股份收買之請求而收回之庫 24,648 - - - 24,648 307,389
藏股
合  計 66,607 29,793 - - 96,400 $ 1,199,955

上述子公司於股份轉換前收回之庫藏股,包括子公司為轉讓員工及因異議股東股份收買之請求而買回子公司自己之股票者,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及八月一日轉換為本公司股票,本公司依規定列為庫藏股。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以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財務報表為計算基準,本公司可買回股數最高上限分別為282,683千股及209,100千股,收買股份金額最高上限分別為10,783,192千元及9,168,296千元。本公司因上述情形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最高持有已收回股數分別為123,775千股及96,400千股,收買股份之總金額分別為1,342,260千元及1,199,955千元,符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因買回庫藏股尚未支付之款項計16,427千元,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

本公司收回之庫藏股與子公司於股份轉讓前收回之庫藏股,其法定處理期限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辦理,且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本公司之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度因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而轉換持有本公司股票採股權投資處理,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子公司因此而持有之本公司股票共計293,810千股及265,149千股,市價分別為3,006,372千元及2,877,447千元。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各子公司因前述原因持有本公司股票之明細如下:

單位:千股/千元

持有母公司 92.6.30
子 公 司 名 稱 股票原因 持有股數 持有金額
復華證金 原持有復華證券股票轉換 247,979 $ 3,086,527
復華證金 原持有復華銀行股票轉換 25,221 171,349
復華證券 原持有復華證金股票轉換 9,851 158,619
復華期貨 原持有復華證金股票轉換 7,319 99,908
金復華租賃股份有 原持有復華銀行股 3,440 33,252
限公司 票轉換
293,810 $ 3,549,655
持有母公司 91.6.30
子公司名稱 股票原因 持有股數 持有金額
復華證金 原持有復華證券股票轉換 247,979 $ 3,123,460
復華證券 原持有復華證金股票轉換 9,851 158,619
復華期貨 原持有復華證金股 7,319 99,909
票轉換
265,149 $ 3,381,988

本公司之子公司因上述情形持有本公司股票採股權投資處理之庫藏股,其法定處理期限係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須於三年內轉讓其所持有股份。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除依上述二種情形而持有本公司股票以及於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將部份股份轉換前為轉讓員工而收回之庫藏股轉讓予員工外,並未購入本公司股票;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因上述二種情形持有之本公司股票合計為335,769千股及331,756千股,市價分別為3,435,611千元及3,600,802千元。

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惟子公司期末持有本公司股票市價低於帳面價值之差額,本公司應依持股比例計算其短期投資跌價損失,提列相同數額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評價如有回升之部分,本公司得就該部分金額依持股比例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惟其中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作為短期投資,其金額僅可回升至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及子公司加入復華金控時,子公司帳列備抵短期投資跌價損失之水準。前述有關特別盈餘公積之提列或迴轉,應併同其他非庫藏股之股東權益減項處理。

依前項規定,致使本公司相關股東權益減項應作為特別盈餘公積提列之數額,與財務報表所列示之股東權益減項不一致,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作為短期投資,本公司於期末計算子公司備抵短期投資跌價損失之相關股東權益之減項金額分別為545,227千元及504,541千元,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分別減少236,327千元及增加504,541千元。本項備抵短期投資跌價損失並未列入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股東權益減項。惟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配合前述規定自未分配盈餘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金額為29,911千元。

(三)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內容如下:

92.6.30 91.6.30
股本溢價 $ 7,891,571,371 8,787,507,617
庫藏股交易 483,519,441 -
$ 8,375,090,812 8,787,507,617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先彌補虧損,始得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本,並不得用以分配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價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以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者,每年得撥充資本之金額,依法不得超過公司實收資本額之一定比率。現金增資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轉增資,每年以一次為限,且不得於現金增資年度即予撥充。

惟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本公司於股份轉換設立後承受轉換前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而產生之資本公積,得於轉換當年度撥充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且其分派比例不受上述有關撥充資本比例之限制。因前述緣由,本公司資本公積來自金融機構轉換前之未分配盈餘金額之明細如下:

92.6.30 91.6.30
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 $ 1,037,720 1,037,720
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 716,545,417 1,260,934,704
$ 717,583,137 1,261,972,424

(四)法定盈餘公積

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就稅後純益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實收資本額相等為止。法定盈餘公積依法僅供彌補虧損之用,不得用以分配現金股利。但此項公積之提列已達實收資本額之50%時,得以股東會決議,於其半數之範圍內轉撥資本。

(五)特別盈餘公積

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分派盈餘時,除依法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外,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金額自當年度稅後盈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六)未分配盈餘

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配:

1.繳納稅捐。

2.彌補往年虧損。

3.依法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4.扣除以上各款後之餘額,由董事會作成分配案送請股東常會同意後分配之,其中員工紅利提撥比例訂為1%~3%。

本公司為確保股東權益及永續經營之目標,採平衡股利政策。股利發放原則為年度決算盈餘依前條規定繳納稅捐、彌補往年虧損、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及員工紅利後之可分配盈餘不低於百分之八十;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百分之五十,股票股利則佔百分之五十以下。前項所列股利發放原則,本公司得依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方案後,經股東會議定後執行之。

(七)兩稅合一

92.6.30 91.6.30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348,839,427 268,651,475

民國九十二年度分配九十一年度盈餘之預計稅額扣抵比率為17.69%。

八、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一)本公司之非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市價資訊列示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6.30 91.6.30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 14,711 14,711 95,035 95,035
長期股權投資 38,259,814 38,259,814 26,752,926 26,752,926
金融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4,668,692 4,668,692 1,230,012 1,230,012

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並無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交易。

(二)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方法及假設如下:

1.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不會因時間性差異而改變其未來現金之請求權或支付數,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短期債務、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與應計退休金負債。

2.長期股權投資係投資於非上市及上櫃公司股票,以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

(三)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雖未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但交易對象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濟特質,使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本公司金融商品之交易對象未顯著集中。

九、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復華證金 為本公司具控制能力之子公司
復華證券 為本公司具控制能力之子公司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對本公司具實質影響力之投資者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財產交易

(1)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日及五月十七日向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購
入其所持有復華期貨(股)公司之股份99,996,000股,計1,063,957,440元,及復華證金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之股份26,683,400股,計278,574,696元,帳列長期股權投資項下。

(2)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向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購入其所持有
復華期貨(股)公司之股份19,999,000股,計212,789,360元,帳列長期股權投資項下。

(3)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與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簽訂合約,向其購
入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九樓房屋及土地(含地下樓層六個停車位),作為自用辦公場所。合約總價款199,697,216元,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已支付簽約款19,969,722元,帳列預付房地及設備款項下。

2.租金支出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向中國國民黨承租辦公室,其所產生之租金支出金額分別為6,530,238元及1,081,498元。

3.其 他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因復華證券擔任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所產生之股務費支出(帳列營業費用-股務費支出)分別為4,687,269元及3,279,473元。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因前述交易產生之應付款項(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分別為773,944元及600,000元。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復華證金代墊本公司設立登記之相關證照費等計14,895,400元,該款項已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全數歸還,因前述代付款產生之利息支出為110,996元。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並無關係人代本公司墊付款項之情事。

(三)子公司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之關係人交易資訊

1.復華證金

(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復 華 證 金 之 關 係
復華金控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起為復華證金之控制公司
復華證券 原為復華證金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起為與復華證金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銀行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起為與復華證金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金復華投信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復華證金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盛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以下簡稱盛華投信) 原為與復華證金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起為與復華證金之控制公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A.財產交易

a.復華證金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出售所持有復華期貨及金復華投顧之股份各為99,996,000股及26,683,400股予復華金控,處分價款(已扣除必要費用)共計1,338,504,540元,認列處分利益41,131,593元。

b.復華證金向關係人購入及期末持有開放型基金如下:

盛華投信:

91年上半年度
本 期 買 入 期 末 餘 額 處 分
基金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損)益
盛華2008華商基金 2,000,000.00 $ 20,030,000 2,000,000.00 20,030,000 -
盛華1699債 - - 40,473,424.64 451,270,590 -
券基金
$ 20,030,000 471,300,590 -

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復華證金與盛華投信無上述交易。

金復華投信:

92年上半年度
本 期 買 入 期 末 餘 額 處 分
基金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損)益
金復華雙響炮基金 - $ - 10,261,269.60 55,064,997 (1,297,543)
金復華基金 - - 7,190,058.70 49,096,542 (963,458)
金復華債券 - - 20,856,129.61 250,056,652 56,652
券基金
$ - 354,218,191 (2,204,349)

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復華證金與金復華投信無上述交易。

c.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復華證金向復華銀行購入其發行之次順位金融債
券,其明細如下:

92年上半年度
當 期 利
利 率 息 收 入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區間% 金 額
91復華銀行1E $ 966,000,000 966,000,000 4.55~4.89 22,308,825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應收利息為7,376,799元。

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復華證金與復華銀行無上述交易。

B.其  他

a.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復華證金與關係人從事附買回債券交易,其明細如下:

92年上半年度
當 期 利
利 率 息 費 用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區間% 淨 額
復華證券 $ 1,313,132,213 601,081,282 0.90~1.30 3,289,873
金復華投信:
金復華債券基金 370,300,713 213,028,953 0.80~1.10 710,244
金復華基金 30,003,719 - 0.925 3,801
金復華新平 134,066,389 134,066,389 0.90~0.975 79,148
衡基金
合  計 $ 948,176,624 4,083,066

b.民國九十二年度復華證金為取得復華銀行之短期借款額度650,000,000元,將數筆土地及建築物設定為擔保品,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其帳面值分別為989,034,585元及513,889,261元。

2.復華證券

(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復 華 證 券 之 關 係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對復華證券之控制公司具有實質影響力之投資者
復華金控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起為復華證券之控制公司
復華證金 原為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起為與本公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銀行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起為與復華證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金復華投信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復華證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盛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以下簡稱盛華投信) 與復華證券之控制公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A.財產交易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復華證券與關係人之財產交易情形如下:

a.短期投資-開放式基金

92年上半年度
本 期 買 入 期 末 餘 額 處 分
基金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損)益
盛華投信:
盛華1699華商基金 12,153,523 $ 150,000,000 4,270,329 50,000,000 172,970
金復華投信:
金復華債券基金 22,068,231 $ 265,000,000 16,650,571 200,000,000 292,527
金復華基金 - - 8,846,329 60,000,000 -
金復華雙響炮基金 - - 12,197,857 65,000,000 -
金復華新平衡基 9,929,796 100,000,000 9,929,796 100,000,000 -
$ 365,000,000 425,000,000 292,527

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並無向關係人購入開放型基金。

b.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與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簽訂合約,向其購入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十樓、十六樓、十七樓房地(含地下樓層停車位十八個),作為自用辦公場所及部份出租使用。合約總價610,930,228元,已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過戶,帳列固定資產及出租資產項下。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上述款項皆已付清。

c.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將現有長期股權投資中之復華期貨(股)公司股份19,999,000股全數出售予復華金控,出售價款212,150,992元(已扣除證券交易稅638,368元),處份利益6,058,736元。

B.債券交易

復華證券與關係人從事附買回、附賣回債券交易之情形如下:

附賣回交易:

92年上半年度
利 率 當  期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區間% 財務收入
復華證金 $ 1,313,132,213 601,081,282 0.9~1.3 3,289,873
復華銀行 968,503,757 668,368,010 1~1.075 994,271
$ 1,269,449,292 4,284,144

附買回交易:

92年上半年度
利 率 當  期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區間% 財務收入
金復華投信:
金復華債券基金 $ 3,008,973,074 2,271,222,991 0.8~2.5 19,538,121
金復華新平衡基金 1,363,922,863 924,322,604 0.88~3 6,938,727
盛華投信:
盛華1699債券基金 341,109,009 30,025,568 0.8~1.25 579,714
盛華債券基金 176,031,148 - 0.8~1.3 267,347
復華證金全權委託 90,013,315 - 0.85~0.09 17,507
專戶
$ 3,225,571,163 27,341,416

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與關係人並無此類型交易。

C.其  他

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為取得復華銀行之借款額度1,300,000千元,將復華證券持有之受益憑證、採成本法之長期股權投資股票、土地及建築物設定為擔保品。

3.復華銀行

(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復 華 銀 行 之 關 係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對復華銀行之控制公司具有實質影響力之投資者
復華證金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起為與復華銀行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金復華投信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復華銀行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盛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以下簡稱盛華投信)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起為與復華銀行之控制公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其他(各戶未達存、放款總額 1%之合計數) 係復華銀行關係企業及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親屬等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A.存  款

92.6.30
關係人名稱 期末餘額 佔存款% 利率區間%
各戶未達存款總額 1%之合計數 $ 1,378,125,704 0.85 0~13.00
91.6.30
關係人名稱 期末餘額 佔存款% 利率區間%
各戶未達存款總額 1%之合計數 $ 423,599,038 0.30 0~13.00

復華銀行對上開關係人之存款利率,除行員儲蓄存款於限額內利率為13%外,餘均按牌告利率為基礎計算,存款條件與一般存款戶並無不同。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復華銀行因上述存款交易支付之利息支出分別為12,758,091元及7,026,221元。

B.放  款

91.6.30
關係人名稱 期末餘額 佔存款% 利率區間%
各戶未達放款總額 1%之合計數 $ 519,968,236 0.47 2.675~8.00

復華銀行對上開關係人之放款利率,除關係企業放款利率區間為2.75%~8.00%及行員放款利率於限額內利率區間為2.675%~6.50%外,其餘放款條件與一般放款戶並無不同。

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復華銀行因上述放款交易計收之利息收入為2,153,201元。

C.財產交易

a.復華銀行向關係人購入開放型基金如下:

92年上半年度
本 期 買 入 期 末 餘 額 處 分
基金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損)益
金復華投信:
金復華債券基金 - $ - 23,085,319.91 271,806,192 -
金復華基金 - - 8,614,329.50 60,059,856 -
金復華雙 - - 11,891,912.50 64,564,286 -
響炮基金
- 396,430,334 -
盛華投信:
盛華1699 - - 9,045,256.15 103,295,471 2,974,537
基金
$ - 499,725,805 2,974,537
91年上半年度
本 期 買 入 期 末 餘 額 處 分
基金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損)益
盛華投信:
盛華1699基金 - $ - 8,898,985.59 100,320,934 701,689

b.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與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訂定合約,向其購入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一、二、三、七樓房地(含地下樓層二十三個停車位),作為自用辦公場所。合約總價969,818,760元,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已支付第一次簽約款96,981,876元。

D.其  他

a.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關係人及關係人旗下基金與本公司承作附買回票券交易,其明細如下:

92年上半年度
利 率
關係人名稱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區間% 利息支出
復華證券 $ 968,503,757 668,368,010 1~1.075 992,271
金復華債券基金 451,688,152 299,632,568 0.9~0.950 152,978
盛華1699基金 493,369,650 290,403,873 0.9~0.975 278,219
盛華5599基金 119,936,381 - 0.95~0.975 41,013
$ 1,258,404,451 1,464,481

b.復華銀行售予關係人民國九十一年度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券如下:

92年上半年度
當 期 利
利 率 息 支 出
關係人名稱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區間% 金 額
復華證金 $ 966,000,000 966,000,000 4.55~4.89 22,308,825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應付利息為7,376,799元。

4.復華期貨

(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 復 華 期 貨 之 關 係
復華銀行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起為與復華期貨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復華期貨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存於復華銀行之存款及相關之利息收入與應收利息及客戶保證金專戶明細如下:

92.6.30
銀行存款期末餘額 $ 508,723,260
客戶保證金專戶 $ 426,336,563
應收利息期末餘額 $ 879,166
利息收入 $ 7,061,968

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此類交易之金額不重大。

5.金復華投顧

(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 金 復 華 投 顧 之 關 係
復華證金 與金復華投顧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其他

金復華投顧於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透過票券金融公司購買關係人發行之商業本票,其明細如下:

91年上半年度
當 期 利
利 率 息 支 出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區間% 金 額
復華證金 $ 135,278,903 - 2.35~2.36 421,752

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無上述交易。

6.金復華投信

(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金 復 華 投 信 之 關 係
金復華基金 金復華投信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復華債券基金 金復華投信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復華雙響炮基金 金復華投信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復華新平衡基金 金復華投信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復華銀行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證券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證金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金復華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為金亞太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稱金復華 租賃)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亞銀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人身保代)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原名福安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華財產保代)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創投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起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復華壹創投)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起與金復華投信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台灣銀行) 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為金復華投信之控制公司之大股東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A.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應收利息

金復華投信存於復華銀行之存款,及相關之利息收入與應收利息明細如下:

92年上半年度
銀行存款期末餘額 $ 142,106,806
利息收入 $ 1,830,304
應收利息期末餘額 $ 116,339

B.財產交易

關係人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購入及買回本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明細如下:

金復華基金:

92年上半年度
本期申購 期末餘額
公司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復華銀行 - $ - 8,614,329.50 60,000,000
復華證券 - - 8,846,329.20 60,000,000
復華證金 - - 7,190,058.70 49,644,073
台灣銀行 - - 10,000,000.00 100,000,000
- $ - 34,650,717.40 269,644,073

金復華雙響炮基金:

92年上半年度
本期申購 期末餘額
公司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復華銀行 - $ - 11,891,912.50 64,500,000
復華證券 - - 12,197,857.10 65,000,000
復華證金 - - 10,261,269.60 55,328,528
- $ - 34,351,039.20 184,828,528

金復華債券基金:

92年上半年度
本期申購 期末餘額
公司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復華銀行 - $ - 23,085,319.91 271,806,192
復華證券 22,068,231.02 265,000,000 16,650,571.12 200,000,000
復華證金 - - 20,856,129.61 250,056,652
金復華租賃 911,361.48 11,000,000 1,329,258.43 16,000,000
復華財產保代 - - 330,319.94 3,960,404
復華人身保代 - - 839,750.45 10,068,272
復華創投 - - 2,085,279.59 25,000,000
復華壹創投 19,356,138.21 233,000,000 19,356,138.21 233,000,000
42,335,730.71 $ 509,000,000 84,532,767.26 1,009,891,520

金復華新平衡基金:

92年上半年度
本期申購 期末餘額
公司名稱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復華證券 9,929,796.30 $ 100,000,000 9,929,796.30 100,000,000

7.復華資產管理

(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復 華 銀 行 之 關 係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係對復華資產管理之控制公司有實質影響力之投資者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財產交易

復華資產管理為購置辦公大樓,於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與中國國民黨簽訂土地房屋買賣契約,合約總價198,526,536元,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已支付之合約款項計19,852,654元。

十、抵質押之資產

帳 面 價 值
抵質押之資產 抵質押擔保標的 92.6.30 91.6.30
復華證券股票516,100千股(帳列長期股權投資項下) 短 期 借 款 $ 5,904,654,899 -
復華證券股票89,100千股(帳列長期股權投資項下) - 987,117,778
復華證金股票44,000千股(帳列長期股權投資項 555,222,170 -
下)
$ 6,459,877,069 987,117,778

十一、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為提昇網路設備及整合各子公司資訊系統,已簽訂購置設備之契約,總價款約為25,500千元,尚未支付金額約為16,434千元。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與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簽訂合約,向其購入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九樓房屋及土地(含地下樓層停車位六個),作為自用辦公室,合約總價款為199,697,216元,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已支付簽約款19,969,722元,帳列預付房地及設備款項下,餘款業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全數支付,並已完成過戶登記手續。

十二、其  他

(一)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92年上半年度 91年上半年度
功能別 性質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 11,606,206 11,606,206 - 1,673,128 1,673,128
勞健保費用 - 407,307 407,307 - 12,599 12,599
退休金費用 - 695,502 695,502 - - -
其他用人費用 - 1,990,333 1,990,333 - 122,250 122,250
折舊費用 - 4,774,016 4,774,016 - 4,563 4,563
折耗費用 - - - - - -
攤銷費用 - - - - - -

(二)金融控股公司以合併基礎計算之資本適足性比率

依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及有關辦法規定,為健全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基礎,金融控股公司之集團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100%,凡實際比率低於規定標準者,中央主管機關除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六十條規定處罰外,盈餘不得以現金或其他財產分配,主管機關並得視情節輕重另予以處分。集團資本適足率計算如下:

金融控股公司之合格資本+依持股比率計算之各子公司合格資本-資本減除項目
金融控股公司之法定資本需求+依持股比率計算之各子公司法定資本需求

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集團資本適足率分別為140.24%及345.70%。

(三)金融控股公司所有子公司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授信、背書或其他
交易總額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6.30
姓名或名稱 關係情形 授信、背書或其他交易加計總額 占金融控股公司之淨值比例%
內政部營建署 同一人 5,000,000 13.39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 同一人 4,000,000 10.71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人 2,917,000 7.81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關係企業 1,106,000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698,000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498,000
合  計 2,302,000 6.17
金復華債券基金專戶 同一人 2,271,000 6.08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未有達到揭露標準之交易,故無需揭露。

註1:本表係揭露金融控股公司所有子公司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為授信、背書或其他交易總額達金融控股公司淨值百分之五或新台幣三十億元二者孰低者。

2:授信係指放款、貼現、透支、承兌、保證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指定之業務項目。

3:背書指票券公司之背書保證。

4:其他交易係指與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以下稱該等關係人)進行下列交易行為:

(1)投資或購買該等關係人為發行人之有價證券;

(2)購買該等關係人之不動產或其他資產;

(3)出售有價證券、不動產或其他資產與該等關係人;

(4)簽訂給付金錢或提供勞務之契約;

(5)擔任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之代理人、經紀人或提供其他收取佣金或費用之服務行為;

(6)與該等關係人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進行上揭交易,或與第三人進行有該等關係人參與之交易;

(7)銀行子公司發行之可轉讓定期存單不列入交易金額之計算範圍。

(四)擬制性比較財務報表之補充資訊

假設本公司若於九十一年初即成立,其九十一年上半年度經營成果之擬制性資訊如下: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6.30
流動資產 $ 94,687
長期投資 35,585,345
資產總額 35,680,032
流動負債 2,803,080
股本 29,644,778
資本公積 10,337,899
累積虧損 (2,107,093)
庫藏股票 (4,998,632)
負債總額 2,803,080
股東權益淨額 32,876,952

2.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91年上半年度
營業損失 $ 2,065,869
本期淨損 2,107,093
每股虧損-稅前(單位:新台幣元) 0.83
每股虧損-稅後(單位:新台幣元) 0.83

(五)銀行子公司及證券子公司之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單位:新台幣千元)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復華證金
92.6.30 91.6.30
流動資產 $ 39,023,074 45,099,753
長期投資(含基金) 733,002 771,902
固定資產 1,066,312 1,083,635
其他資產(含無形資產) 3,435,375 5,343,938
資產總額 44,257,763 52,299,228
流動負債 25,850,068 30,987,549
長期負債 170,068 161,862
其他負債 2,830 -
股本 12,200,000 14,700,000
資本公積 25,693 59,774
保留盈餘 6,568,538 6,946,624
累積換算調整數 - 2,853
庫藏股票 (559,434) (559,434)
負債總額 26,022,966 31,149,411
股東權益淨額 18,234,797 21,149,817
復華證券
92.6.30 91.6.30
流動資產 $ 17,858,324 17,978,656
長期投資 1,427,809 794,034
固定資產 1,567,363 1,353,348
其他資產(含無形資產) 2,571,535 1,808,909
資產總額 23,425,031 21,934,947
流動負債 14,438,976 14,539,707
長期負債 399,302 -
其他負債 523,161 403,718
股本 6,952,986 6,210,000
資本公積 89,280 90,521
保留盈餘 1,012,547 996,493
累積換算調整數 8,779 1,896
庫藏股票 - (307,388)
負債總額 15,361,439 14,943,425
股東權益淨額 8,063,592 6,991,522
復華銀行
92.6.30 91.6.30
流動資產 $ 196,758,474 156,132,772
長期投資 493,577 815,564
其他金融資產 799,827 376,262
固定資產 1,593,445 1,371,027
其他資產 6,318,054 6,459,735
資產總額 205,963,377 165,155,360
流動負債 189,963,483 154,788,266
長期負債 4,500,000 -
其他負債 433,167 327,662
股本 12,115,136 12,115,136
資本公積 14,667 1,709
累積虧損 (1,052,836) (1,823,982)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 - (17,636)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10,240) -
庫藏股票 - (235,795)
負債總額 194,896,650 155,115,928
股東權益淨額 11,066,727 10,039,432

2.簡明損益表:

復華證金
92年上半年度 91年上半年度
營業收入 $ 1,039,910 1,723,993
營業毛利 800,668 1,205,473
營業淨利 120,210 565,924
非營業收入 585,042 262,438
非營業支出 3,223 434,654
稅前淨利 702,029 393,708
稅後淨利 601,810 197,414
每股盈餘-稅前(單位:新台幣元) 0.58 0.28
每股盈餘-稅後(單位:新台幣元) 0.49 0.14
復華證券
92年上半年度 91年上半年度
營業收入 $ 1,607,820 1,997,897
營業毛利 1,283,284 1,595,716
營業淨利 157,364 354,636
非營業收入 214,955 193,128
非營業支出 28,180 58,987
稅前淨利 344,139 488,777
稅後淨利 282,831 348,583
每股盈餘-稅前(單位:新台幣元) 0.49 0.81
每股盈餘-稅後(單位:新台幣元) 0.41 0.58
復華銀行
92年上半年度 91年上半年度
營業收入 $ 3,839,284 3,893,841
營業毛利(損) 1,803,728 (2,592,508)
營業淨利(損) 568,781 (3,409,621)
非營業收入 12,407 30,562
非營業支出 6,437 2,435
稅前淨利(損) 574,751 (3,381,494)
稅後淨利(損) 570,788 (2,961,107)
每股盈餘(虧損)-稅前(單位:新台幣元) 0.48 (2.89)
每股盈餘(虧損)-稅後(單位:新台幣元) 0.48 (2.53)

(六)金融控股公司與其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進行共同行銷之情形

1.進行業務或交易行為:

請詳附註九-關係人交易。

2.共同業務推廣行為:

為發揮金融控股公司之整合效益,藉由集團之行銷通路、據點及人員進行跨業共同行銷,以滿足客戶多樣化需求,增加集團銷售績效及撙節成本之效益。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已訂定各子公司間從業共同行銷業務之成本及費用之分攤辦法,該分攤辦法主要係依據實際銷售業績,由提供共同行銷商品之子公司支付一定比例之銷售佣金予代為銷售商品之子公司。

3.資訊交互運用: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訂立「復華金融控股公司集團客戶資料保密措施」,針對客戶資料蒐集方式、客戶資料儲存及保管方式、資料安全及保護方式、資料分類、客戶資料利用目的、客戶資料利用範圍及揭露對象、客戶資料變更修改方式及客戶選擇資料停止使用方式等加以規範,以作為各子公司間資訊交互運用之依據並揭露於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之網站,供客戶查詢。

4.共用營業設備或場所:

經本公司集團經營會議決議,本公司與子公司共用營業設備之分攤方式,係依據實際使用比例分攤費用。

因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開始進行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共同業務推廣、資訊交互運用及共用營業設備或場所等相關機制及辦法之制定,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並無重大之相關交易,以及收入、成本及費用分攤。

(七)子公司大陸投資資訊、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負債、重大災害損失及期後事項

1.大陸投資資訊:無。

2.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負債

(1)復華證金

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復華證金受託代為集中保管股票股數皆為7,498,000股,市價分別約為74,325,310元及74,685,010元。

(2)復華證券

A.訴訟案件

復華證券因合併永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故承受永欣證券之訴訟案件:

永欣證券前離職總經理魏美芳訴請復華證券給付損害賠償計新台幣5,182,783元,復華證券於一審法院勝訴,惟於二審法院審理時,判定復華證券應給付2,672,429元予原告,復華證券不服此項判決,已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日就此敗訴部份上訴最高法院,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等法院已判決復華證券勝訴,惟上訴人魏君不服此項判決,已再上訴至第三審。依復華證券委任律師認為復華證券應有機會獲取最終勝訴之判決。

B.代辦交割

復華證券總公司及各分公司與若干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具委任代辦交割同意書,受任人承諾於復華證券不能對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交割義務時,得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指示,以復華證券之名義立即代辦復華證券不能履行之交割義務。復華證券亦分別受任為若干證券商之交割代辦事務人。

C.復華證券營業場所之租賃未來每年應支付租金總額彙總如下:

期      間 金  額
92.7.1~92.12.31 $ 71,178,984
93.1.1~93.12.31 115,367,367
94.1.1~94.12.31 79,387,608
95.1.1~95.12.31 34,956,705
96.1.1~96.12.31 22,826,441
合  計 $ 323,717,105

D.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復華證券為籌設新設分公司及更新原有電腦及通訊設備,已簽約委建各項工程及購置設備之契約,總價款約為64,719,611元及41,480,000元,業已分別支付價款約43,644,586元及24,798,000元。

E.營業讓與事項

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與利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營業讓與協議書,受讓其全部營業用資產設備及營業權益,以成立復華證券之分支機構,截至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支付受讓款明細如下:

92.6.30
受讓公司名稱 簽約受讓金額 已付金額
利通證券(股)公司 $ 20,000,000 5,000,000

(3)復華銀行

A.重大採購合約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復華銀行為購置資產所簽訂之合約金額,分別約為1,047,704,145元及60,863,885元,尚未支付款項分別約為904,036,898元及14,946,039元。

B.營業租賃

復華銀行承租之營業場所,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未來最低支付租金金額如下:

期          間 金  額
民國九十二年度(下半年度) $ 56,158,220
民國九十三年度 79,790,160
民國九十四年度 69,377,500
民國九十五年度 62,345,340
民國九十六年度 56,464,036
$ 324,135,256

C.其  他

92.6.30 91.6.30
受託代收款項 $ 15,427,112,198 13,616,067,390
受託代售旅行支票 233,823,135 187,855,583
受託保管有價證券、承銷品及其他保管品 4,434,999,562 609,425,728
信託資產 20,761,619,814 11,069,131,748
$ 40,857,554,709 25,482,480,449
已核准未使用之放款承諾 $ 101,787,148,341 56,152,374,561
信用卡授信承諾 $ 20,879,898,000 9,433,358,000
各類保證款項 $ 6,628,011,316 6,959,175,669
客戶已開發但尚未使用之信用狀餘額 $ 2,202,062,935 980,773,838
附買回有價證券承諾 $ 6,813,344,719 5,991,837,970
附賣回有價證券承諾 $ 598,439,776 3,702,680,522

D.依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附註揭露信託帳之資產負債表及信託財產目錄如下: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信   託   資   產 信   託   負   債
基金投資 $ 18,551,398,549 信託資本-金錢信託 20,761,619,814
債券投資 2,210,221,265 -
信託資產總額 $ 20,761,619,814 信託負債總額 $ 20,761,619,814
信託帳財產目錄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投資項目 帳列金額
基金投資 $ 18,551,398,549
債券投資 2,210,221,265
20,761,619,814

E.復華銀行為擴大營運版圖、擴增營業據點及提升競爭力,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經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每股120元之價格概括承受「保證責任雲林縣斗六信用合作社」,承受總價約185,000,000元,並擬訂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為概括承受基準日。本案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四日經台財融(二)字0928011041號函核准在案。

另,復華銀行為擴大營運圖、擴增營業據點及提升競爭力,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五日經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每股119元之價格概括承受「保證責任台東縣台東信用合作社」,承受總價約126,154,182元,並擬訂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為概括承受基準日。本案正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中。

(4)復華期貨

A.復華期貨於民國八十七年九月與若干期貨公司簽訂代辦期貨交易及結算業務委託同意書,依該同意書規定承諾於復華期貨不能對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交割義務時,受任人得依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指示,以復華期貨之名義立即代辦復華期貨不能履行之交割義務。

B.復華期貨營業場所之租賃,其未來每年應支付租金總額彙總如下:

期      間 金  額
92.7.1~92.12.31 $ 4,025,160
93.1.1~93.12.31 7,954,320
合  計 $ 11,979,480

(5)金復華投顧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金復華投顧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營業場所,其未來年度承諾之租金支出如下:

期      間 金  額
九十二年下半年度 $ 1,689,132

(6)金復華投信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金復華投信與台灣國際商業機器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資料倉儲服務合約金額約為2,167,200元,尚未支付款項約為1,029,420元。

未來年度承諾之租金支出如下:

期      間 金  額
92.7.1~93.6.30 $ 7,040,465

3.重大災害損失及期後事項:無。

(八)銀行子公司-復華銀行重要財務及業務狀況

1.資本適足性

單位:%

92.6.30 91.6.30
自有資本比率 9.60 8.31
負債占淨值比率 1,761.10 1,545.07

自有資本比率=自有資本÷風險性資產,該項比率係依銀行法第四十四條及財政部90.10.16台財融(一)第○○九○三四五一○六號函「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所計算之比率,於每年六月底及十二月底各計算一次,第一季或第三季揭露時請註明係指最近一期(六月底或十二月底)之數據。

2.資產品質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6.30 91.6.30
逾期放款(含催收款) 5,974,157 8,080,587
催 收 款 4,805,437 6,578,507
逾放比率 3.98 6.78
應予觀察放款 4,796,441 7,219,649
應予觀察放款占總放款比率 3.20 6.06
帳列放款及催收款準備 2,936,781 5,566,980

註一:逾期放款(含催收款)係依財政部83.2.16台財融第八三二二九二八三四號函及86.12.1財政部台財融第八六六五六五六四號函規定之列報逾期放款金額。

註二:逾放比率=逾期放款(含催收款)÷(放款餘額+催收款)

註三:應予觀察放款係中長期分期償還放款逾三個月但未滿六個月、其他放款本金未逾期三個月而利息未按期繳納逾三個月但未滿六個月、已達列報逾放而准免列報者(包括協議分期償還放款、已獲信保基金理賠及有足額存單或存款備償放款、九二一震災經合意展延者、擔保品已拍定待分配款及其他經專案准免列報者。)

註四:催收款係未含協議分期償還放款、九二一震災經合意展延者、擔保品已拍定待分配款及其他經專案准免列報者。

3.管理資訊

(1)授信風險集中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6.30 91.6.30
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1,835,702 1,364,312
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 1.27 1.16
股票質押授信比率 1.85 2.15
授信行業集中情形 行 業 別 比率% 行 業 別 比率%
製 造 業 19.65 製 造 業 20.40
商業(批發業) 6.99 商業(批發業) 7.06
工商社會服務業 7.84 工商社會服務業 6.19
個  人 46.14 個  人 48.65
其 他 業 19.38 其 他 業 17.70

註一:授信總額包括買匯、進出口押匯、放款及貼現、應收承兌票款及應收保證款項。

註二: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係銀行法所定義之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註三: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銀行法所定之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註四:股票質押授信比率=承作以股票為擔保品之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註五:授信行業集中情形請依填報中央銀行「放款對象別及用途別分析表」行業別揭露公營及民營合計之農林漁牧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水電燃氣業、營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運輸倉儲通信業、金融保險不動產業、工商社會個人服務業及其他占總放款比率。

(2)轉投資事業概況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轉 投 資 事 業 名 稱 投資成本 持股比率
金復華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197,000 98.56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2,880 80.00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1,999 99.99

註:轉投資事業係指持股比率達百分之五以上者。

(3)放款、催收款及投資損失準備提列政策

A.復華銀行就放款及墊款等債權,分別對特定債權無法收回之風險及全體債權組合之潛在風險,評估提列適當之備抵呆帳。特定債權無法收回之風險,按債權預期違約之可能性加以評估。全體債權組合之潛在風險係依過去經驗評估。

B.保證責任準備(帳列其他負債),係按各項保證及承兌款項期末餘額預計可能發生之損失,酌予提列。

C.以交易為目的及非交易為目的而持有之買入票券,期末分別以總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為評價基礎。凡不適用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如屬公開市場交易之股票者,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投資於非公開市場交易之股權,按成本法評價。

(4)特殊記載事項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案由及金額
最近一年度負責人或職員因業務上違反法令經檢察官起訴者
最近一年度違反銀行法經處以罰鍰者
最近一年度缺失經財政部嚴予糾正者
最近一年度因人員舞弊、重大偶發案件或未切實依「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注意要點」之規定致發生安全事故,其年度個別或合計實際損失逾五千萬元者
其  他

4.獲利能力

單位:%

92年上半年度 91年上半年度
資產報酬率(註一) 0.30 (2.05)
淨值報酬率(註二) 5.39 (29.32)
純 益 率(註三) 14.97 (86.84)

註一:資產報酬率=稅前損益÷平均資產

註二:淨值報酬率=稅前損益÷平均淨值

註三:純益率=稅前損益÷營業收入

5.流 動 性

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距到期日剩餘期間金額
合  計 0至30天 31天至90天 91天至180天 181天至1年 一年以上
資  產 192,485,000 38,667,000 15,929,000 11,345,000 9,055,000 117,489,000
負  債 177,388,000 33,143,000 20,511,000 28,145,000 28,415,000 67,174,000
缺  口 15,097,000 5,524,000 (4,582,000) (16,800,000) (19,360,000) 50,315,000
累積缺口 15,097,000 5,524,000 942,000 (15,858,000) (35,218,000) 15,097,000

註: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台幣部份(不含外幣)之金額。

6.市場風險敏感性

單位:%

92年上半年度 91年上半年度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81.82 76.19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249.06) (312.11)

註一: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指一年內新台幣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註二: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九)證券子公司之資本適足率

依證券商自有資本管理辦法及有關辦法規定,為健全證券商公司財務基礎,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150%;凡實際比率低於規定標準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暫緩該公司增加新業務種類或業項目及增設分支機構或限制其盈餘分配。自有資本適足率計算如下:

合格自有資本淨額
經營風險約當金額

子公司-復華證金及復華證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自有資本適足率如下:

單位:%

92.6.30 91.6.30
復華證金 733.92 915.09
復華證券 210.71 254.46

(十)期貨商子公司之法定財務比率限制及其執行情形

1.依期貨交易法相關規定,子公司-復華證券各項財務比率之限制及執行情形如下:

規定 計算公式
條次 計算式 比率 計算式 比率 標準 執行情形
17 業主權益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買賣損失準備-違約損失準備 312,095,853 1,331,357 234.419 390,169,921 4,342,672 89.85 ¡Ù1 符合規定
17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301,002,018 1,232,231 244.274 382,053,511 4,316,322 88.51 ¡Ù1 符合規定
22 業主權益 最低實收資本額 312,095,853 400,000,000 78.024 % 390,169,921 400,000,000 97.54 % ¡Ù60% ¡Ù40% 符合規定
22 調整後淨資本額 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 240,270,207 15,676,084 1,532.7 % 315,941,929 27,032,000 1,168.77 % ¡Ù20% ¡Ù15% 符合規定

2.依期貨交易法相關規定,子公司-復華期貨各項財務比率之限制及執行情形如下:

規定 計算公式
條次 計算式 比率 計算式 比率 標準 執行情形
17 業主權益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買賣損失準備-違約損失準備 1,224,978,618 46,929,962 26.10 1,216,212,795 51,533,087 23.60 ¡Ù1 符合規定
17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2,528,624,342 1,523,211,463 1.66 2,010,672,170 988,942,160 2.03 ¡Ù1 符合規定
22 業主權益 最低實收資本額 1,224,978,618 600,000,000 204 % 1,216,212,795 600,000,000 203 % ¡Ù60% ¡Ù40% 符合規定
22 調整後淨資本額 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 1,168,671,259 228,106,329 512 % 1,204,081,043 116,972,559 1,029 % ¡Ù20% ¡Ù15% 符合規定

十四、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

1.資金貸與他人者: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者: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單位)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市價(註二) 備 註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股 票: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投資 1,220,000 15,394,797 100.00 15,394,797 (註一)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695,299 7,954,851 100.00 7,954,851 "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1,211,514 11,033,476 100.00 11,033,476 "
復華期貨(股)公司 119,999 1,189,567 99.99 1,189,567 "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4,999 68,348 99.99 68,348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30,000 577,677 100.00 577,677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100,000 990,673 100.00 990,673
復華資產管理(股)公司 100,000 999,206 100.00 999,206
復華財務顧 5,000 51,219 100.00 51,219
問(股)公司
38,259,814 38,259,814

(註一)帳面價值已扣除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處理部份,請詳附註三。

(註二)係以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市價。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單位)

買、賣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科目 對象 關係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 額 股數 售 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 額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復華資產管理公司 長期投資 (註一) (註一) - - 100,000 (註一) 1,000,000 (註一) - - 793 (註二) - 100,000 999,207

(註一)係原始認股。

(註二)係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取得之 財 產 交易日 價款支付 交易對象 為關係人者 ,其前次 移轉資料 價格決 取得目 其他約
公 司 名 稱 或事實發生日 交易金額 情 形 交易對象 關 係 所有人 與發行人 之 關 係 移 轉 日 期 金   額 定之參 考依據 的及使 用情形 定事項
本公司 土地及房屋 92.4.22 (註1) 199,697,216 19,969,722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對本公司具有實質影響力之投資者 台北市政府 土地於 73.4.26取得。建物係自建,於 80.1.10建築完成 土地為 13,106,075 中國生產力中心及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鑑價報告 作為自用辦公場所

註1:董事會通過日。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股/千元

投   資 被投資公司 主要營 原始投 資金額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公司名稱 名   稱 所在地區 業項目 92.6.30 91.6.30 股  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5樓 證券融資融券業務 NT$18,612,269 21,075,335 1,220,000 100.00 NT$15,394,797 NT$601,810 NT$376,367 子公司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6號3樓 證券經紀、自營及承銷業務 NT$7,905,347 6,905,347 695,299 100.00 NT$7,954,851 NT$282,831 NT$265,707 子公司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2、3、7樓 銀行業 NT$10,073,081 - 1,211,514 100.00 NT$11,033,476 NT$570,788 NT$569,879 子公司
復華期貨(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4樓 期貨經紀業務 NT$1,258,789 1,258,779 119,999 99.99 NT$1,189,567 NT$12,237 NT$7,187 子公司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8樓 發行有關證券投資之出版品等有關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NT$60,492 277,862 4,999 99.99 NT$68,348 NT$3,054 NT$2,949 子公司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2樓 證券投資信託業務 NT$570,000 - 30,000 100.00 NT$577,677 NT$26,956 NT$20,110 子公司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9樓 創業投資業務 NT$1,000,000 100,000 100.00 NT$990,673 NT$(6,259) NT$(6,259) 子公司
復華資產管理(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6樓 金融機構金錢債務管理服務 NT$1,000,000 100,000 100.00 NT$999,206 NT$(793) NT$(793) 子公司
復華財務顧問(股)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7樓 企業經營、投資顧問業務 NT$50,000 50,000 100.00 NT$51,219 NT$1,219 NT$1,219 子公司
復華綜合證券(股)公司 復華控股(維京群島)有限公司 Tropic Isle Building P.O.BOX, 438,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控股公司 NT$641,479 NT$101,436 18,700 100.00 NT$839,996 US3,082 NT$106,951 孫公司
復華控股(維京群島)有限公司 復華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Suite 3507‑8 ON 35/F, Tower 1 Lippo Centre, 89 Queenway, Hong Kong 證券業務 US$3,000 US$3,000 3,000 100.00 US$2,572 US$(212) US$(212) 孫公司
復華(維京群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Jipfa Building, 3rd Floor, Main Street,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顧問業 US$50 US$50 50 100.00 US$6,111 US$3,408 US$3,408 孫公司
復華商業銀行(股)公司 金復華租賃(股)公司 台中市民權路66號2樓 各種動產及不動產之買賣經銷及租賃等業務 NT$197,000 NT$197,000 19,700 98.56 NT$142,120 NT$(4,942) NT$(4,871) 孫公司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1樓 財產保險代理人 NT$2,880 NT$2,880 (註一) 80.00 NT$4,676 NT$826 NT$661 孫公司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公司 人身保險代理人 NT$2,000 NT$2,000 200 99.99 NT$15,636 NT$3,710 NT$3,710 孫公司
復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公司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12樓 創業投資業務 NT$970,000 97,000 97.00 NT$961,982 NT$(5,484) NT$(5,320) 孫公司
復華財務顧問(股)公司 Prudence International Advisory Ltd. Island of New Providence, Commonwealth of the Bahamas 投資及企業管理顧問業務 NT$9,348 2,700 45.00 NT$10,863 US$97 NT$1,515 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

(註一)係有限公司組織。

2.資金貸與他人者:除復華證金經營之融資融券業務、復華證券從事之附賣回債券交易、復華銀行為金融業及為金復華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主要營業項目,故不適用外,其餘被投資公司皆無對他人資金融通。

3.為他人背書保證者:除復華銀行為金融業,故不適用外,其餘被投資公司皆無為他人背書保證。

4.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單位)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市價(註一) 備註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受益憑證: 元富科技島基金 短期投資 1,476 16,000 - 16,754
日盛上選基金 3,012 30,000 - 29,909
國泰國泰基金 5,655 30,000 - 28,613
金復華雙響炮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為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10,261 55,065 - 52,538
金復華基金 7,190 49,096 - 47,598
金復華債券基金 20,856 250,057 - 252,778
聯邦中國龍基金 1,466 15,000 - 14,237
新光大三通基金 2,572 25,000 - 24,053
國票遠見基金 5,000 50,000 - 47,800
統一飛躍成長基金 5,000 50,050 - 47,950
中央國際高科技基金 2,000 20,000 - 17,420
富鼎亞美基金 494 5,000 - 5,010
建弘大中華基金 3,000 30,000 - 28,800
大眾中國通基金 2,000 20,000 - 21,700
凱基精算家基金 1,000 10,000 - 11,000
保誠電通網基金 3,427 16,000 - 16,620
寶來績效基金 919 12,000 - 12,199
大華中概平衡基金 3,000 30,030 - 32,100
ING全球高股息基金 3,000 30,000 - 30,000
日盛新台商基金 2,000 20,020 - 21,320
倍立中概基金 2,000 20,000 - 21,060
瑞銀盈穩基金 3,000 30,000 - 29,790
聯邦平衡基金 500 5,000 - 5,000
新光冠軍組合基金 1,000 10,000 - 10,000
建弘全家福基金 639 100,000 - 100,015
元富債券基金 5,034 70,000 - 70,012
統一強棒基金 3,434 50,000 - 50,434
聯合聯券基金 4,027 50,000 - 50,008
富鼎益利信基金 8,245 100,000 - 100,017
永昌鳳翔債券基 3,494 50,000 - 50,010
1,248,318 1,244,745
上市上櫃股票: 信  大 短期投資 370 3,264 - 3,223
統  一 400 4,552 - 4,320
達  新 470 5,005 - 4,277
台  化 200 8,173 - 7,742
年  興 218 7,959 - 7,604
得  力 700 6,042 - 6,013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復  盛 短期投資 470 18,551 - 19,674
華  新 1,100 10,365 - 9,922
宏  泰 375 3,497 - 3,465
日 勝 化 378 11,660 - 10,338
中  鋼 998 23,476 - 22,894
燁  輝 245 7,049 - 6,556
菱  生 630 8,986 - 8,618
漢  唐 200 6,256 - 6,198
南  科 250 6,607 - 6,402
飛  瑞 650 19,803 - 20,117
興  勤 266 7,327 - 6,538
超  豐 260 8,172 - 7,834
全  懋 350 7,462 - 6,440
品  佳 250 7,633 - 7,505
華  映 650 8,461 - 7,768
長  榮 550 14,822 - 14,245
新 興 航 750 9,515 - 9,330
裕  民 1,497 21,379 - 20,434
萬  海 125 3,909 - 3,805
兆 豐 金 4,240 59,089 - 70,511
中 信 金 400 11,419 - 11,140
特  力 215 5,991 - 5,048
奇 美 電 63 1,197 - 1,633
憶  聲 200 7,424 - 6,930
和  鑫 125 1,918 - 2,274
光  明 300 6,280 - 5,151
源  恆 150 2,263 - 2,247
三  星 150 2,814 - 2,567
力  晶 500 6,882 - 6,730
中 光 電 568 17,047 - 14,456
富 爾 特 14 983 - 1,054
耕  興 180 10,558 - 9,738
瑞儀光電 100 7,405 - 6,625
大豐有線電視 179 5,655 - 5,866
精  誠 38 2,221 - 2,425
億  豐 71 1,883 - 4,534
中  保 100 2,903 - 2,896
巨  大 310 13,871 - 12,335
茂順油封 125 5,565 - 4,970
復華金控 本公司之控制 273,200 3,257,876 - 2,794,841
公司
3,671,169 3,205,233
可轉換公司債: 智冠一 61 5,705 - 4,787
敬鵬一 48 4,971 - 4,995
友旺一 88 8,356 - 8,116
長航一 150 15,000 - 15,636
台灣二 97 10,281 - 10,227
居易一 10 1,000 - 1,221
45,313 44,982
復華證券金融(股)公司 金融債券: 91日盛1 短期投資 700,000 699,951 - 712,802
91復華銀行1E 為與本公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 966,000 966,000 - 965,940
係企業
1,665,951 1,678,742
短期投資小計 6,630,751 6,173,702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3年第3期 存出保證金 - 158,712 - 162,789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4年第1期 - 62,594 - 65,417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5年第5期 - 17,347 - 21,539
中央政府交通建設公債 85年第6期 - 10,507 - 13,511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7年第4期 - 206,760 - 217,118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89年第12期 - 6,382 - 6,502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91年第1期 - 10,008 - 10,081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92年第2期 - 50,085 - 50,784
台北市政府建設 - 165,094 - 175,463
公債86年第一期
687,489 723,204
中央政府建設公 長期投資 - 3,488 - 3,534
債83年第3期
股 票: 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 37,720 169,514 15.23 1,180,712
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5.00 597,370
合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10.00 99,636
華成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000 60,000 6.00 59,542
聯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10.00 99,553
新盛創業投資股 10,000 100,000 9.43 98,741
份有限公司
629,514 2,135,554
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金復華租賃 (股)公司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投資 19,700 142,120 98.56 142,120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註二) 4,676 80.00 4,676
復華人身保險代 200 15,636 99.99 15,636
理人(股)公司
162,432 162,432
富邦證券金融(股)公司 12,421 119,890 1.97 119,890
萬通票券金融(股)公司 7,333 64,800 1.36 64,800
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財金資訊(股)公司 長期投資 4,550 45,500 1.14 45,500
台北外匯經紀(股)公司 80 800 0.40 800
彥武企業(股)公司 200 155 0.05 155
台灣金聯資產管 10,000 100,000 0.57 100,000
理(股)公司
331,145 331,145
493,577 493,577
金復華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投資 (註二) 967 20.00 967
東森寬頻電 5,000 50,000 0.08 50,000
信(股)公司
50,967 50,967
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之母公司 短期投資 3,440 33,738 0.12 35,203
豐泰企業(股)公司 70 2,128 0.02 1,922
寶成國際(股)公司 93 3,505 0.01 3,168
受益憑證: 復華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1,182 14,500 - 14,875
復華信天翁基金 1,347 14,000 - 14,322
金復華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母公司皆為復 1,329 16,000 - 16,111
華金控之子公司
83,871 85,601
復華財產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 復華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106 1,300 - 1,341
金復華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母公司皆為復 330 3,960 - 4,004
華金控之子公司
5,260 5,345
復華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139 1,700 - 1,753
金復華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母公司皆為復華金控之子公司 840 10,068 - 10,178
寶來得寶基金 177 1,800 - 1,868
13,568 13,799
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長期投資 911 8,350 0.45 8,350
復華金融控 為本公司之控制 短期投資 7,319 107,244 - 74,870
股(股)公司 公司
115,594 83,220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信天翁基金 短期投資 1,322 14,000 - 14,054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倍立寶元基金 短期投資 1,381 16,000 - 16,000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大華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1,298 16,000 - 16,000
玉山新紀元基金 1,553 16,000 - 16,000
建弘台灣債券基 1,196 16,000 - 16,000
64,000 64,000
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金復華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皆為復華金控之子公司 短期投資 2,085 25,000 - 25,274
復華壹創業投資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 長期投資 97,000 961,982 97 961,982
(股)公司 投資公司
986,982 987,256
復華壹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建弘台灣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6,788 90,842 - 90,867
建弘全家福債券基金 256 40,000 - 40,000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5,780 80,917 - 80,937
群益安信基金 632 7,000 - 7,001
群益安邦基金 5,000 50,150 - 50,239
統一全壘打債券基金 3,001 40,000 - 40,000
中央國際寶鑽債券基金 14,667 160,020 - 160,058
金復華債券基金 其經理公司與本公司之母公司為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 19,356 233,000 - 234,598
關係企業
701,929 703,700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投資 1,200 30,000 0.15 30,000
eChannel Open Holding, Inc. 357 8,644 5.57 8,644
EoNex Technologies. Inc. 15 34,653 1.81 34,653
啟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2 6,060 0.09 6,060
Oepic, Inc. 2,541 18,556 3.22 18,556
曜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05 45,710 10.58 45,710
凱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500 25,000 3.11 25,000
群鼎視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26 23,868 19.89 23,868
閎暉實業股份公 2,000 98,000 2.56 98,000
290,491 290,491
復華資產管理公司 統一全壘打基金 短期投資 13,540 180,000 - 180,510
大華債券基金 20,336 250,000 - 250,752
元大多利二號基金 14,415 200,000 - 200,602
新光吉星基金 11,020 150,000 - 150,391
復華資產管理公司 建弘全家福基金 短期投資 962 150,000 - 150,425
凱基凱旋基金 2,935 30,000 - 30,057
960,000 - 962,737
復華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Prudence International 長期投資 2,700 10,863 45.00 10,863
Advisory Ltd

(註一)長期投權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如投資於非公開發行公司,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故以資產負債表日之淨值或帳面價值為其公平價值。

(註二)係有限公司組織。

5.累積買進、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單位)

買、賣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科目 對象 關係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 額 股數 售 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 額
復華證金 兆豐金控 短期投資 8,566 116,119 2,398 43,152 6,724 114,231 100,182 14,049 4,240 59,089
建弘全家福基金 - - 639 100,000 - - - - 639 100,000
富鼎益利信基金 - - 8,245 100,000 - - - - 8,245 100,000
盛華1699基金 31,888 355,547 - - 31,888 375,388 355,547 19,841 - -
復華投信 長期投資 7,500 105,929 - 7,188 (註) 7,500 336,488 113,117 223,371 - -
復華壹創投 金復華債券基金 短期投資 其經理公司係與本公司受同一控制公司控制之關係企業 - - 19,356 233,000 - - - - 19,356 233,000
安信基金 - - 13,375 147,150 12,743 140,919 - - 632 7,000
怡富第一債券基金 13,529 180,000 - - 13,529 180,719 180,000 719 - -
中央國際寶鑽基金 9,268 100,000 14,667 160,020 9,268 101,020 100,000 1,020 14,667 160,020
復華資產管理 統一全壘丁基金 短期投資 - - 13,540 180,000 - - - - 13,540 180,000
大華債券基金 - - 20,336 250,000 - - - - 20,336 250,000
元大多利二號基金 - - 18,015 250,000 3,600 50,003 50,000 3 14,415 200,000
新光吉星基金 - - 11,020 150,000 - - - - 11,020 150,000
建弘全家福基金 - - 962 150,000 - - - - 962 150,000

(註)係本年度採權益認列之投資收益。

6.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取得之 財 產 交易日 價款支付 交易對象為關 係人者,其前次 移轉資料 價格決 取得目 其他約
公 司 名 稱 或事實發生日 交易金額 情 形 交易對象 關 係 所有人 與發行人 之 關 係 移 轉 日 期 金   額 定之參 考依據 的及使 用情形 定事項
復華銀行 土地及建築物 92.4.22 (註1) 969,818,760 96,981,876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具有實質影響力之投資者 台北市政府 土地於73.4.26取得。建物係自建,於80.1.10建築完成 土地為 48,856,085 中國生產力中心及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鑑價報告 作為自用辦公場所
復華證券 土地及建築物 92.4.22 (註1) 610,930,228 610,930,228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具有實質影響力之投資者 台北市政府 土地於 73.4.26取得。建物係自建,於80.1.10建築完成 土地為 39,291,531 中國生產力中心及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鑑價報告 作為自用辦公場所及部份出租
復華資產管理 土地及建築物 92.4.22 (註1) 198,526,536 19,852,654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具有實質影響力之投資者 台北市政府 土地於 73.4.26取得。建物係自建,於80.1.10建築完成 土地為 13,106,075 中國生產力中心及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鑑價報告 作為自用辦公場所

註1:係董事會通過日。

7.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10.被投資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復華證券:

A.衍生性金融商品-認購權證、期貨及指數選擇權

復華證券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交易內容如下:

a.發行認購權證及其避險部位之營業證券:

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取具發行認購權證資格,並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發行認購權證負債明細如下:

92.6.30
發 行 或 發 行 或 價值變動
買回單位 買回金額 市價金額 利益(損失)
發行認購權證:
金  寶 35,000,000 $ 201,950,000 19,250,000 182,700,000
明  電 20,000,000 194,800,000 39,000,000 155,800,000
合  計 396,750,000 58,250,000 338,500,000
減:期初已認列之價值變動利益 481,725,000
加:本期履約權利金收入 262,575,000
加:逾期失效利益 675,000
小  計 120,025,000
發行認購權證再買回:
金  寶 12,308,000 15,570,307 6,769,400 (8,800,907)
明  電 12,185,000 22,399,669 23,760,750 1,361,081
小  計 37,969,976 30,530,150 (7,439,826)
發行認購權證負債淨額 $ 27,719,850
發行認購權證負債再買回出 (61,485,574)
售損失
認購權證發行利益淨額 $ 51,099,600

認購權證之發行條件如下:

92.6.30
發行價格 履約價格 槓桿效果 市  價
金寶單一個股型 $ 5.77 24.86 3.92 倍 0.55
明電單一個股型 9.74 65.65 5.18 倍 1.95
認購權證 種  類 到 期 日 履約期間 履約結算方式
金寶單一個股型 美式認購權證 自上市日起算一年 自上市日起至到期日止 履約方式為證券給付,但發行人得選擇以現金給付方式履約。若持有人為華僑、外國人及外資機構,其向發行人請求履約時,發行人將一律採現金結算方式給付。
明電單一個股型 美式認購權證 自上市日起算一年 自上市日起至到期日止 履約方式為證券給付,但發行人得選擇以現金給付方式履約。若持有人為華僑、外國人及外資機構,其向發行人請求履約時,發行人將一律採現金結算方式給付。

b.台灣股價指數期貨及選擇權交易

未平倉部位 合約金額或支付
項  目 交 易 種 類 買/賣方 契約數 (收取)之權利金 公平價值 備註
期貨契約 電子指數期貨契約 FITE 買方 49 $ 40,954,600 41,013,000
期貨契約 金融指數期貨契約 FITF 買方 6 $ 4,226,200 4,234,800
小  計 $ 45,180,800 45,247,800
期貨契約 台股指數期貨契約 FITX 賣方 237 $ 232,222,400 231,549,000
選擇權契約 中鋼選擇權契約 ABO 20 買方 10 $ 19,000 1,100
選擇權契約 台積電選擇權契約 ADO 46 買方 10 12,900 1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TXO 5,100 買方 1 9,150 12,6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TXO 4,900 買方 6 42,750 30,9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TXO 5,000 買方 2 8,800 7,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TXO 5,100 買方 1 5,950 2,2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 TXO 5,200 買方 11 49,600 13,475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 買方 8 $ 14,975 5,600
約TXO 5,300
$ 163,125 73,025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TXO 4,700 賣方 5 $ 9,875 10,625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TXO 4,800 賣方 14 50,600 51,1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TXO 4,900 賣方 1 5,000 5,75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TXO 5,000 賣方 20 145,000 175,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TXO 5,200 賣方 5 86,200 84,000
選擇權契約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 賣方 12 250,000 258,000
約TXO 5,300
$ 546,675 584,475

(A)上列尚未到期之選擇權交易合約,其到期日為民國九十二年七月至九月。

(B)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係假設復華證券若依約定在報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需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損益。復華證券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以向金融機構取得之報價為公平價值。

(C)信用風險-係交易對手到期無法按約定條件履約之風險。復華證券係透過集中交易市場下單交易,又到期前皆可平倉,故無重大信用交易風險。

(D)市場價格風險-復華證券已建立相關風險控制及內部稽核作業之業務章則,又依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期貨商之業主權益低於最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六十或調整後淨資本額少於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保證金總額百分之二十時,應向證期會或證期會指定機構申報復華證券經營之選擇權造市業務,綜上所述,市場價格風險對公司整體而言並不重大。

(E)流動性風險-復華證券所持有之期貨或選擇權未平倉及未履約部位皆可於市場上以合理價格平倉及履約之,故變現流動風險甚低。

(F)現金流量風險及未來現金需求之金額、期間、不確定性

復華證券從事期貨交易合約之保證金已付訖,嗣後當期貨指數波動致使交易保證金額低於維持保證金時,方需增加繳存保證金;選擇權交易合約於成交時即支付權利金支出,故現金流量之需求甚低。

(G)衍生性金融商品於財務報表上之表達方法

因從事期貨及選擇權自營業務交易所支付之保證金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列於資產負債表之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項下,金額為69,176,483元,其所產生之期貨契約損益及選擇權交易損益列示如下:

92年上半年度
期貨契約損益:
期貨契約利益-已實現 $ 40,219,850
期貨契約利益-未實現 740,400
期貨契約損失-已實現 (87,610,250)
期貨契約損失淨額 $ (46,650,000)
選擇權交易損益:
選擇權交易利益-已實現 $ 7,752,255
選擇權交易利益-未實現 (11,063,130)
選擇權交易損失-已實現 (127,900)
選擇權交易淨損失 $ (3,438,775)

B.衍生性金融商品-櫃檯

a.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

(A)復華證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從事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而賣出選擇權(帳列衍生性金融商品負債-櫃檯項下)其交易內容列示如下:

選擇權成本 選擇權理論價
賣出買權 $ 11,051,250 51,041,138

(B)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尚未到期之資產交換IRS合約價值內容如下:

固 定 浮動利
交易對手 交易條件 名目本金 利率% 率指標 結 算 日 到 期 日 性 質
B商業銀行 付固定利率收固定利率 144,500,000 2.00 每季計息 94.05.18 交易性
B商業銀行 付固定利率收固定利率 150,000,000 2.00 每季計息 94.05.30
B商業銀行 付固定利率收固定利率 150,000,000 2.00 每季計息 94.05.30
C商業銀行 付固定利率收固定利率 20,000,000 2.00 每季計息 94.05.30
D股份有限公司 付固定利率收固定利率 20,000,000 2.00 每季計息 94.08.15

(C)交易風險

(a)信用風險-係交易對手到期無法接約定條件履約之風險。復華證券於契約成交日出售轉換公司債,對轉換公司債行使買回權益或履行賣出義務之價量資料皆使輸予櫃檯買賣中心資訊系統,並透過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劃撥給付,故無重大信用交易風險。

(b)市場風險-復華證券從事轉換公司債交換交易,其於資產交換契約成交日出售轉換公司債、行使買回權利贖回原轉換公司債或履行賣出義務賣出原轉換公司債時,相關報價及成交方式依契約之約定,故無重大市場風險之虞。

(D)流動性風險、現金流量風險及未來現金之需求

復華證券從事資產交換係為規避淨資產利率波動之風險,每屆結算日,係就名目本金乘以利率之差額收取或給付利息,金額並非重大且到期時並無本金之現金流入或流出,故無籌資風險,亦無現金流量風險及重大之額外現金需求。

(E)衍生性金融商品-櫃檯於財務報表上之表達

復華證券因從事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交易,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於資產負債表之表達,列示如下:

92.6.30
衍 生 性 衍 生 性
金融商品 金融商品
資產-櫃檯 負債-櫃檯
資產交換IRS合約價值 $ 755,658 -
資產交換選擇權 51,825,793 51,041,138
合  計 $ 52,581,451 51,041,138

復華證券因從事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交易,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所產生之相關損益於損益表之表達,列示如下:

92年上半年度
衍 生 性 衍 生 性
金融商品 金融商品 內含未實現
利益-櫃檯 損失-櫃檯 評價(損)益
換利合約價值 $ 12 - -
資產交換IRS合約價值 1,520,396 764,738 755,658
資產交換選擇 51,825,793 39,989,888 11,835,905
$ 53,346,201 40,754,626 12,591,563

復華銀行:

(1)衍生性金融商品

復華銀行簽訂尚未到期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合約列示如下:

A.合約金額或名目本金及公平價值

92.6.30
合約金額 公平價值
(名目本金) 利  益 損  失
交易目的:
遠期外匯合約 $ 2,000,239,000 14,259,142 2,027,884
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合約 900,285,000 1,387,959 383,000
外匯換匯合約 4,017,439,281 57,492,338 15,164,286
外匯匯率選擇權 1,424,308,000 8,882,088 7,423,216
合約
$ 8,342,271,281 82,021,527 24,998,386
非交易目的:
利率交換合約 $ 3,100,000,000 98,833,500 -

交易目的合約之評價利益及損失其相關資產、負債分別帳列其他金融資產及其他負債。

復華銀行之利率交換合約係為規避發行浮動利率之金融債券所產生之現金流量風險而承作,屬非交易目的之交換合約。

B.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無法履行契約義務而產生損失之風險,當衍生性金融商品具獲利性時,信用風險亦相對增加。為有效降低該風險,復華銀行採取與放款、授信等交易相同之授信政策,並設定信用額度,同時復華銀行亦藉由與交易對方簽訂淨額交割協定以降低信用風險。

C.市場價格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市場利率或匯率變動,而使復華銀行因從事相關交易而遭受之可能損失。為管理市場風險,復華銀行將持有之外幣淨部位維持於一定限額內。

D.流動性風險、現金流量風險及未來現金需求

流動性風險係指無法如預期時間結清部位所產生之風險。復華銀行藉上述之授信核准、設定部位限額、訂定停損點及管理階層控管程序以控制金融商品之交易風險。此外,復華銀行亦藉貨幣市場與外匯市場之融通工具及適當之流動性資產以規劃未來之現金需求。

以上揭露之合約金額僅顯示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交易量,並不代表暴露於市場風險或信用風險下之潛在利得或損失。復華銀行管理當局預計上述各項承諾及金融商品交易不致產生重大損失。

復華期貨:

(1)復華期貨於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為交易目的進行台灣股價指數期貨及選擇權之交易,相關明細列示如下:

未平倉部位 合約金額或支付
項  目 交 易 種 類 買/賣方 契約數 (收取)之權利金 公平價值 備註
期貨契約 股價指數期貨契約 賣方 20 $ 20,133,200 19,540,000
選擇權交易 股價指數選擇權交易put 4,600 買方 10 $ 17,250 11,500
選擇權交易 股價指數選擇權交易 put 4,700 買方 10 25,500 21,250
選擇權交易 股價指數選擇權交易 call 5,100 買方 10 21,000 22,000
選擇權交易 股價指數選擇權交易 call 5,200 買方 10 12,000 12,250
選擇權交易 股價指數選擇權交易 買方 5 6,125 6,125
call 5,200
$ 81,875 73,125

因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及選擇權契約之買賣皆透過台灣期貨交易所,因此並無信用風險。

(2)復華期貨依據下列方式評估及控制市場價格風險:

A.盈餘或資本風險限額

復華期貨依據董事會願意付出預計盈餘或未來償付損失的額度訂定盈餘及資本風險限額;該等限額之設定,皆須反映風險評估過程之資訊品質。

B.交易量限額

復華期貨依據自身之營運負荷力設定交易量限額,以避免增加流動性風險。

C.停損限額

由於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波動較一般商品更為劇烈,因此復華期貨對交易員單筆交易及當月停損皆設定限額,以茲控管。

D.復華期貨每日取得風險部位、損益行情、風險及價格敏感度分析,以掌握最新風險狀況,以確保無不當及過度之風險。

(3)流動性風險:

台灣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因其無法於市場上以合理價格軋平部位,或找不到交易對手而無法退出市場之可能性極小,故其變現流動性風險甚低。

(4)復華期貨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因進行台灣股價指數期貨及股價指數選擇權操作,產生之期貨契約損益及選擇權交易損益,分別列示如下:

92年上半年度
期貨契約損益:
期貨契約利益-已實現 $ 6,318,800
期貨契約利益-未實現 -
期貨契約損失-已實現 (8,604,800)
期貨契約損失-未實現 (593,200)
期貨契約淨損失 $ (2,879,200)
選擇權交易損益:
選擇權交易利益-已實現 $ 1,821,715
選擇權交易損失-已實現 (4,921,260)
選擇權交易損失-未實現 (8,750)
選擇權交易淨損失 $ (3,108,295)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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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查核說明
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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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及約當現金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庫存現金 $ 1,100,000
銀行存款
活期存款 79,695
支票存款 1,538,230
小  計 1,617,925
約當現金: 附條件賣回商業本票
力華票券 期間92.06.30~92.7.01 利率為0.95% 7,044,771
合  計 $ 9,762,696

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項明細表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其他應收款 應收利息 $ 147
應退所得稅款 15,868
應收股利 3,299,560
其 他 1,180,546
小  計 4,496,121
預付款項 發行商業本票之預付承銷費及手續費 591,307
其  他 50,000
小  計 641,307
合  計 $ 5,13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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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元

依權益法 提供擔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認 列 之 換  算 期末餘額 市價或股權淨額(註四) 保或質
被 投 資 事 業 名 稱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 額 投資損益 調 整 數 股數 金 額 單價(元) 總 價 押情形
採權益法評價:
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220,000,000 $ 15,018,429,184 - - - - 376,367,349 - 1,220,000,000 15,394,796,533 12.62 15,394,796,533 有 (註五)
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95,298,622 7,922,449,267 - - - 231,747,917 (註一) 265,707,367 (1,558,090) 695,298,622 7,954,850,627 11.44 7,954,850,627 有 (註五)
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1,513,628 10,236,841,443 - 226,755,197 (註二) - - 569,879,215 - 1,211,513,628 11,033,475,855 9.11 11,033,475,855
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119,998,000 1,182,369,907 1,000 10,106 - - 7,186,772 - 119,999,000 1,189,566,785 9.91 1,189,566,785
金復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9,996,000 318,664,725 - - 24,996,667 253,266,230 (註三) 2,949,492 - 4,999,333 68,347,987 13.67 68,347,987
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575,867,471 - - - 18,300,000 (註一) 20,109,717 - 30,000,000 577,677,188 19.26 577,677,188
復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997,895,973 - - - - (6,258,922) (963,836) 100,000,000 990,673,215 9.91 990,673,215
復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100,000,000 1,000,000,000 - - (793,198) - 100,000,000 999,206,802 9.99 999,206,802
復華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5,000,000 50,000,000 - - 1,219,392 - 5,000,000 51,219,392 10.24 51,219,392
長期股權投資合計數 $ 36,252,517,970 1,276,765,303 503,314,147 1,236,367,184 (2,521,926) 38,259,814,384 38,259,814,384

註一:係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註二:係被投資公司轉讓庫藏股。

註三:係含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3,300千元及被投資公司減資返還股款249,966千元。

註四:係以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市價。

註五:提供擔保或質押情形請詳附註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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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元

本  期 本  期 提供擔保
項      目 期初餘額 增 加 額 減 少 額 重 分 類 期末餘額 或質押情形
電腦設備 $ 6,132,940 24,441,300 - - 30,574,240
交通及運輸設備 - 2,186,000 - - 2,186,000
其他 20,523,376 1,370,000 - - 21,893,376
預付房地及設備款 5,250,000 24,501,522 - - 29,751,522
合  計 $ 31,906,316 52,498,822 - - 84,405,138

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項     目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額 本期減少額 重 分 類 期末餘額
電腦設備 $ 509,766 2,793,262 - - 3,303,028
交通及運輸設備 - 156,305 - - 156,305
其他 1,144,914 1,824,449 - - 2,969,363
合  計 $ 1,654,680 4,774,016 - - 6,42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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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債務明細表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短期借款 詳短期借款明細表 $ 1,440,000,000
應付短期票券 詳應付短期票券明細表 1,997,976,561
合  計 $ 3,437,976,561

短期借款明細表

抵 押
借款種類 說  明 期末餘額 契約期間 利率區間% 融資額度 或擔保
信用借款 融通資金 $ 1,030,000,000 一年內 1.57~1.72 1,700,000,000
擔保借款 410,000,000 一年內 1.60~1.70 1,700,000,000
合  計 $ 1,440,000,000

註:設定抵質押供銀行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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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短期票券明細表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元

金        額
未攤銷應付
項    目 保證或承兌機關 契約期限 利率區間% 發 行 金 額 短期票券折價 帳面價值 抵押或擔保
應付商業本票 中華票券 一年以內 1.10~1.15 $ 600,000,000 586,041 599,413,959
國際票券 一年以內 0.90 300,000,000 332,877 299,667,123
萬通票券 一年以內 1.05~1.10 250,000,000 365,754 249,634,246
台新票券 一年以內 0.95~1.00 250,000,000 236,027 249,763,973
上海票券 一年以內 1.06 200,000,000 87,123 199,912,877
玉山票券 一年以內 1.00 200,000,000 202,740 199,797,260
大中票券 一年以內 1.05 200,000,000 212,877 199,787,123
合  計 $ 2,000,000,000 2,023,439 1,997,97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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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應付利息 短 借 息 $ 911,763
應付稅捐 營 業 稅 880
其他應付款 應付獎金 2,519,750
應付專業公費 890,000
應付九十二年六月份各項費用 1,757,697
代扣所得稅及勞健保費用 177,937
小  計 5,345,384
合  計 $ 6,25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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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薪資支出 $ 12,301,708
租金支出 7,073,172
文具用品 205,698
旅  費 136,108
郵 電 費 294,445
修 繕 費 203,410
廣 告 費 4,349,171
水 電 費 294,517
保 險 費 584,952
交 際 費 1,548,423
捐 贈 300,000
稅  捐 55,303
折  舊 4,774,016
伙 食 費 297,500
職工福利 1,306,709
訓 練 費 386,124
勞 務 費 1,090,000
股 務 費 6,338,187
其他費用 7,226,785
合  計 $ 48,76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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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外收入明細表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 8,397
票券利息收入 506,543
小  計 514,940
租金收入 52,800
其他收入 7,314
$ 57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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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查核說明

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

一、內部會計控制之實施說明及評估

本會計師為辦理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工作,已經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就其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作必要之研究及評估,以決定查核程序之性質、時間及範圍。另,本會計師亦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8.5.18(88)台財證(六)第01970號函規定,對該公司財務及會計人員之資格標準與任免辦法、交易循環之作業程序(含授權層級、執行單位),及重要物品之保管進行評估。由於本會計師之研究評估工作僅係抽樣性質,而非以揭發舞弊為目的,故未必能發現所有缺失,是以缺失之防範仍有賴於公司管理當局針對其業務發展及環境變化持續檢討,以確保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之完整有效。

本會計師於本次之研究評估工作,並未發現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存有重大缺失,足以影響正確財務資訊之產生。

二、現金及有價證券盤點觀察前之規劃、觀察程序及結果

本事務所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就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庫存之零用金及長期股權投資進行盤點,並與帳載數核對或調節相符,因此本會計師認為該公司之庫存零用金及長期股權投資足資採信。

三、資產負債之函證情形及其他查核說明

(一)依據本事務所之抽樣方式,對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之下列重要科目餘額發函詢證,其函證及回函比率彙總如下:

回 函 或
項    目 函證比率 回函比率 調節相符 結  論
銀行存款 100 % 100 % 100 % 滿  意
長期股權投資 100 % 100 % 100 % 滿  意
短期債務 100 % 100 % 100 % 滿  意

有關上列函證不符者,均經調節並調查其差異原因或採行其他適當之查核程序,以驗證其餘額之允當性。至於短期債務另又就其借款合約之主要約定事項一併發函詢證,據以查明其流動負債劃分之適當性,並確定其是否有違反借款合約規定之情事,如有則查明其對財務報表之影響。

(二)除上述函證及盤點之有關程序外,其他重要科目之主要查核程序彙總如下:

1.索取各主要科目之明細表,與總分類帳餘額相核對調節。

2.就公司之組織架構進行了解,針對主要交易循環-長期投資之決策程序,複核其相關文件以確認其長期投資交易係經適當之控制程序及核准;另就長期投資及其投資收益執行細節性測試以驗證其正確性。

3.抽查期後支出憑證及有關會議記錄,以查明有無重大未入帳之負債或應揭露之承諾事項。

經實施上列諸項查核程序後,本會計師認為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上列重要科目餘額,均能允當表達。

四、資金貸與他人之說明

本事務所於抽查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六日至九十二年七月十日之主要往來銀行帳戶時,並未發現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將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之情形。

五、重大財務比率變動說明:

有關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毛利率、存貨週轉率、應收帳款週轉率之變動對金融業並不適用。

六、其他項目重大變動說明

單位:千元

92年 91年
上半年度 上半年度 變動金額 變動率%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支出 $ 22,491 4,189 18,302 437

變動說明如下:

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利息支出較上期增加,主要係復華金融控股(股)公司於九十一年第三季陸續增加轉投資事業納入金融控股體系,因此須向外增加借款以支應相關支出所致。

七、證期會前一年度通知財務報表應行調整改進事項:無。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計師: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五  日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 92 年 2 月 26 日

本公司民國91年2月4日至91年12月31日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檢查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訂頒「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及溝通,及5.監督。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檢查結果,認為本公司上開時間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理),包括與營運之效果及效率、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92年2月25日第一屆第廿一次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9 人全數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張昌邦 簽章

總 經 理:黃壽佐 簽章

總 稽 核:柳漢宗 簽章

(暨遵守法令主管)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案件檢查表

會計師複核彙總意見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募集與發行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計新台幣貳拾玖億元整,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向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業依規定填報案件檢查表,並經本會計師採取必要程序予以複核,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複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意見,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提出之案件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募集與發行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之情事。

此致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八日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一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議事錄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時

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一段十七號六樓(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國際會議廳)

出  席: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為二、○九一、○○○、○○○股,扣除庫藏股及買回異議股東股份計八四、五六九、二四七股後流通在外已發行股份二、○○六、四三○、七五三股,截至目前為止出席股東及股東代表人所持股份為一、三七八、一一七、○九四股,佔流通在外已發行股份二、○○六、四三○、七五三股之百分之六八‧六九。

主  席:張董事長昌邦            紀  錄:佘曉慧、解蕙君

列  席:弘揚法律事務所洪堯欽律師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蔡蜂霖會計師、關春修會計師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王小蕙會計師

安侯企業管理公司張維夫經理、黃豪嵩經理

勤業國際財務顧問公司陳佳琦小姐

一、主席致詞(略)

二、報告事項

(一)提報本公司購買復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及復華證金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權事宜,報請 公鑒。(請參閱議事手冊)

(二)提報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報請 公鑒。(請參閱議事手冊)

(三)提報子公司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報請 公鑒。(請參閱議事手冊)

(四)提報子公司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報請 公鑒。(請參閱議事手冊)

三、討論事項  董事會提

(一)案 由:本公司擬以股份轉換方式將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納入成為子公司,謹提報股份轉換契約,敬請 公決。

說 明:一、為提昇競爭力並配合政府政策,以因應未來市場之變化及發展,本公司擬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以股份轉換方式將亞太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亞太商業銀行)納入成為子公司。未來亞太商業銀行與現有二家子公司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可藉由共同行銷、資訊交互運用及設備共用等方式,節約經營成本,強化業務競爭能力,發揮金融跨業經營綜效。

二、本公司與亞太商業銀行共同委請勤業國際財務顧問公司暨安侯企業管理公司評估公司之企業價值,雙方再根據各自企業價值評估報告,共同協商雙方接受之評價基礎及合理權重,據以計算雙方之換股比率。經依該等基礎計算後之換股比率為亞太商業銀行普通股每一‧三八七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一股。本公司並已將上述換股比率送請勤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股份轉換換股比率合理性之意見書,詳如附件一。

三、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二十七條有關辦理股份轉換之規定,本公司與亞太商業銀行之董事會應作成轉換契約,提請各自股東會決議,謹提報業由雙方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股份轉換契約,詳如附件二。

四、謹請 公決。

股東戶號二二八四二○陶家駒先生及股東戶號二四六○九二陶家鈞先生對本案提出垂詢,經主席指定相關人員答覆,並提供相關資料供參。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二)案 由:為配合亞太商業銀行以股份轉換方式成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擬辦理增資新台幣八、七三四、七七七、四二○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計發行普通股八七三、四七七、七四二股,增資後資本額為新台幣二九、六四四、七七七、四二○元,敬請 公決。

說 明:一、為擴大本公司營運規模,提升經營綜效與競爭力,擬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增資發行新股,以交換亞太商業銀行全數已發行股份,使亞太商業銀行成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控制性持股之子公司。

二、本次增資俟本(九十一)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股份轉換基準日。至亞太商業銀行股東於股份轉換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該畸零股。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

四、本案未盡事宜授權由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五、敬請 公決。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三)案 由: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敬請 公決。

說 明:一、為配合業務發展需要,擬修訂本公司章程第十六條及第卅七條條文,謹檢附修訂條文對照表(草案)如附件。

二、謹請 公決。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附 件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條文修訂對照表(草案)
修訂條文 原條文 修訂理由
第 十六 條 本公司設董事九人組織董事會及監察人三人,均由股東會依法選任之。 第 十六 條 本公司設董事七人組織董事會及監察人三人,均由股東會依法選任之。 配合業務需要增訂二席董事。
第 卅七 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日,經發起人會議或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 卅七 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日,經發起人會議或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增訂本次修訂日期。

四、選舉事項  董事會提

案  由:增選本公司第一屆董事二人,提請 選舉。

說  明:一、本公司第一屆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係於九十年十二月十日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會議選任,任期自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起至九十四年二月三日止。

二、依據修訂後章程第十六條規定,增選董事二人,其任期自當選日起至九十四年二月三日止。

三、謹依法提請選舉。

選  舉:主席指定股東戶號八六○二九陳國賢及二四六六九○李逸川兩位股東擔任監票員,有關計票事宜則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擔任。

選舉結果:主席宣佈依法當選董事之姓名。有關當選董事之姓名及得票權數如下:

職稱 戶號或身分證字號 姓名 當選權數 備註
董 事 九四四七 建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 文 燕 一、四五六、七八九、九七八
董 事 二五六八八○ 郭 換 坤 一、一九二、八四五、四四六

五、臨時動議:無。

六、散 會:上午十時五十分。

主 席:張昌邦                    紀錄:佘曉慧

解蕙君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星期五)上午九時

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一段十七號三樓(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台北演藝廳)

出  席: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為二、八二六、八二九、三五九股,扣除庫藏股股份計一○五、七一九、八六四股後,流通在外已發行股份二、七二一、一○九、四九五股,截至目前為止出席股東及股東代表人所持股份為一、五四六、一○二、四○五股,佔流通在外已發行股份二、七二一、一○九、四九五股之百分之五六‧八二。

主  席:張董事長昌邦            紀  錄:王滿惠、解蕙君

列  席: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蔡蜂霖會計師、關春修會計師

鉅業法律事務所梁懷信律師

一、主席致詞(略)

二、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報請 公鑒。(請參閱議事手冊)

(二)監察人對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之審查報告,報請  公鑒。(請參閱議事手冊)

(三)本公司第一次至第七次買回股份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請參閱議事手冊)

三、承認事項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敬請 承認。

說  明:一、本公司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蔡蜂霖會計師及關春修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上述財務報表與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經第一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並經全體監察人審查完竣,認為尚無不合並出具審查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在案。

二、檢具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議事手冊)及財務報表,敬請 承認。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承認。

四、討論事項  董事會提

(一)案 由:擬具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方案,敬請 公決。

說 明:一、本公司於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成立,九十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之稅後純益為三三、二三四、四四四元,謹擬具盈餘分配方案如后:

(一)按九十一年度稅後純益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計三、三二三、四四四元。

(二)依證期會九十一年三月十八日台財證(一)字第一七○○一○號函規定,上市、上櫃公司應就子公司在期末因持有母公司股票市價低於帳面價值之差額,依持股比例計算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準此,依持股比例計算九十一年底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市價低於帳面價值之差額七八一、五五四、二二九元,應予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惟前項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後之剩餘數二九、九一一、○○○元尚不足提撥,故擬將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後之剩餘可分配盈餘全數提列為特別盈餘公積。

二、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方案,經第一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並經全體監察人審查完竣,認為尚無不合並出具審查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在案。

三、檢具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表,敬請 公決。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盈餘分配表

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
加:九十一年度稅後純益 33,234,444
累積可分配盈餘 33,234,444
分配項目:
法定盈餘公積 (3,323,444)
特別盈餘公積 (29,911,000)
期末未分配盈餘 -

(二)案 由:本公司本(九十二)年度擬辦理資本公積分配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方案,敬請 公決。

說 明:一、依證期會九十一年六月十一日台財證六字第○九一○○○三四一三號函規定,金融控股公司因金融機構股份轉換時所貸記之資本公積,如係來自金融機構轉換前之未分配盈餘,得分派現金股利。準此,本年度擬以來自子公司轉換前之未分配盈餘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分配現金股利每股○‧四五元,按第一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決議分配時(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流通在外股數二、七○四、六○四、○六二股計算,共分配現金股利一、二一七、○七一、八二八元。

二、另為確保股東權益及永續經營之目標暨採行之平衡股利政策,擬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之資本公積(不含來自子公司轉換前之未分配盈餘)配發股票股利每股○‧二五元,按第一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決議增資時(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流通在外股數二、七○四、六○四、○六二股計算,共分配股票股利六七六、一五一、○一○元。本項股票股利每股○‧二五元與前項現金股利每股○‧四五元併計,本年度合計分配股利每股○‧七元。

三、本資本公積分配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方案,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致流通在外股數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於訂定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基準日時,以該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重新計算分配現金股利金額及資本公積配股率。

四、本次無償配股對公司經營績效、每股盈餘及股東投資報酬率之影響詳附件。

五、本次以子公司轉換前之未分配盈餘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分配現金股利,均屬子公司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六、本資本公積分配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案,其中現金股利俟本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分配基準日;股票股利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配發新股權利基準日。至有關股利分配均按分配基準日股東持股比率分配之。

七、敬請 公決。

股東戶號二四○二七九徐開蓉君發言:建議將股利提高為每股一元,已由主席及總經理當場答覆說明後,不再表示異議。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三)案 由:為配合本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強化財務結構,擬於本(九十二)年度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六七六、一五一、○一○元,每股面額新台幣一○元,計六七、六一五、一○一股,增資後資本額為新台幣二八、九四四、四四四、六○○元,敬請 公決。

說 明:一、本次擬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六七六、一五一、○一○元,計六七、六一五、一○一股,其來源為依公司法第二四一條規定之「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不含來自子公司轉換前之未分配盈餘),按第一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決議增資時(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流通在外股數二、七○四、六○四、○六二股計算,每千股配發股票股利約二十五股。

二、本資本公積轉增資案,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致流通在外股數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於訂定增資基準日時,以該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重新計算配股率。

三、發行條件

(一)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由原股東按配發新股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所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

(二)本次增資俟本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發新股權利基準日。

(三)本次增資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照面值收購,再以現金分配之。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

四、本案未盡事宜,授權由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五、敬請 公決。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四)案 由:擬重新訂定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敬請 公決。

說 明:一、本案依證期會台財證一字第○九一○○○六一○五號函公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重新制定,並奉董事會第一屆第廿一次會議通過在案。

二、本案另依台財證一字第○九二○○○一一五一號令公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補充規定,修正本公司處理程序部分條文,奉董事會第一屆第廿三次會議通過在案。(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五)案 由:擬訂定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敬請 公決。

說 明:一、本公司為因應各子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擬依證期會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台財證六字第○九一○一六一九一九號重新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及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九二○○○一一五一號函令之補充規定,訂定本公司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其中資金貸與之對象,以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子公司為限。

二、檢具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草案),敬請 公決。(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六)案 由:擬訂定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敬請 公決。

說 明:一、本公司為因應各子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擬依證期會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台財證六字第○九一○一六一九一九號重新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及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九二○○○一一五一號函令之補充規定,訂定本公司之「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其中背書保證之對象,以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子公司為限。

二、檢具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草案),敬請 公決。(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七)案 由:擬修訂本公司章程第七條、第廿九條及第卅七條條文,敬請 公決。

說 明:一、為因應本公司經營環境及各子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擬修訂章程第七條、第廿九條及第卅七條條文。

二、檢陳章程條文修訂對照表(草案),敬請 公決。(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條文修訂對照表(草案)
修訂條文 原條文 說明
第 七 條  本公司以投資為專業,投資其他事業之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本公司因被投資事業之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得對外保證。 第 七 條   本公司以投資為專業,投資其他事業之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配合業務需要增訂第二項條文。
第廿九條  本公司設置總經理一人,秉承董事會決定綜理公司一切業務,並得經董事會授權代表公司對外執行業務。 本公司得設置副總經理及協理若干人,襄助總經理處理公司業務。 本公司董事會置總稽核一人,其職位等同於副總經理,以獨立超然之精神綜理稽核業務。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及協理由董事長提經董事會通過任免之。 第廿九條  本公司設置總經理一人,秉承董事會決定綜理公司一切業務,並得經董事會授權代表公司對外執行業務。 本公司得設置副總經理一至二人,襄助總經理處理公司業務。 本公司董事會置總稽核一人,其職位等同於副總經理,以獨立超然之精神綜理稽核業務。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由董事長提經董事會通過任免之。 考量金控公司組織龐大,在整合過程中,尤須具備較彈性之人員編制,以因應經營環境之需要,爰修訂本條條文,刪除副總經理之人數並增設協理職務,俾利業務執行與管理。
第卅七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日,經發起人會議或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 第卅七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日,經發起人會議或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增訂本次修訂日期。

(八)案 由:擬請同意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敬請 公決。

說 明: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許可,謹提請同意各董事(含法人及代表人)在無損及公司利益前提下,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東戶號四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麗卿君發言:有關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建議修正為「視各董事之需要,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決 議:本案修正後通過,適用對象為光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及台灣土地銀行等法人及前揭法人之代表人,其他董事若有解除競業禁止之需要時,再行提報股東會討論。

五、臨時動議:無。

六、散 會:上午九時五十五分。

主  席:張昌邦                 紀錄:王滿惠

解蕙君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第二十五次董事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二)下午三時

開會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四號九樓會議室

出席人員:吳董事大剛   黃董事壽佐   周董事武雄

楊董事照(周董事武雄代)

陳董事順天   莊董事有德   陳董事文燕   郭董事換坤

列席人員:劉常駐監察人曾華   謝監察人騰隆   林監察人彩梅

主  席:張董事長昌邦                  紀錄:黃貴華

主席致詞:(略)

宣讀上次會議決議事項暨執行情形

決 議:洽悉。

報告事項:

謹就本公司五月份業務財務報告如后,報請 鑒察。(業務管理部提案)

決 定:洽悉。

本公司子公司金復華投信董事暨總經理改派案,報請 鑒察。(業務管理部提案)

決 定:洽悉。

討論事項:

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及長短期負債比率,擬發行公司債新台幣四十億元,報請 鑒

核。(財務部提案)

決 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為發行公司債之需要,本公司擬與相關金融機構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及簽訂相關

文件,報請 鑒核。(財務部提案)

決 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為業務需要,本公司擬與相關金融機構簽訂授信契約額度,報請 鑒核。(財務部提案)

決 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為維護股東權益,鼓勵員工長期儲蓄並提昇員工福利及凝聚向心力,擬規劃實施員工

持股信託,報請 鑒核。(行政管理部提案)

決 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臨時動議:無

散  會:下午三時四十分。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本處理程序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以下稱證期會)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日台財證一字○九一○○○六一○五號函令公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訂定。

第 二 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依本處理程序規定辦理。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 三 條:本處理程序提報董事會討論時,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將董事異議資料送各監察人。

本公司如有設置獨立董事,本處理程序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意見與理由列入會議紀錄。

第 四 條:本處理程序所稱資產之適用範圍如下:

一、股票、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國內受益憑證、海外共同基金、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等長、短期投資。

二、不動產及其他固定資產。

三、會員證。

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特許權等無形資產。

五、金融機構之債權(含應收款項、買匯貼現及放款、催收款項)。

六、衍生性商品。

七、依法律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

八、其他重要資產。

第 五 條:本處理程序用詞定義如下:

一、衍生性商品:指其價值由資產、利率、匯率、指數或其他利益等商品所衍生之遠期契約、選擇權契約、期貨契約、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換契約,及上述商品組合而成之複合式契約等。所稱之遠期契約,不含 保險契約、履約契約、售後服務契約、長期租賃契約及長期進(銷)貨合約。

二、依法律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指依企業併購法、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機構合併法或其他法律進行合併、分割或收購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或依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六項規定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以下簡稱股份受讓)者。

三、關係人: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所規定者。

四、子公司:指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及第七號所規定者。

五、專業估價者:指不動產估價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不動產、其他固定資產估價業務者。

六、事實發生日:指交易簽約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戶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等日期孰前者。但屬需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投資者,以上開日期或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孰

前者為準。

七、大陸地區投資:指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規定從事之大陸投資。

第 六 條:本公司取得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該專業估價者及其估價人員、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與交易當事人不得為關係人。

第二章 處理程序

第一節 資產之取得或處分

第 七 條:本公司資產之取得或處分,除二、三項外,按其取得或處分金額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交易金額在新台幣參佰萬元以內者,由經辦人員層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核定後辦理。

二、交易金額超過新台幣參佰萬元,在貳仟伍佰萬元以內者,由各部主管及經辦人員組成專案小組評估審議後層報總經理核定後辦理。

三、交易金額超過新台幣貳仟伍佰萬元者,除依前款規定處理外,並呈報董事會審議後辦理。

投資股票應報經董事會通過後並呈報財政部許可及證期會核准。

投資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國庫券或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及經主管機關規定一定評等等級(投資級)以上之銀行保證、承兌或經一定評等等級(投資級)以上信用評等之商業票據,應依資金管理要點規定辦理。本公司投資不動產,應事先經主管機關核准,並以自用為限。

第 八 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他固定資產,除與政府機構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建,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先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因特殊原因須以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依據時,該項交易應先提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未來交易條件變更者,亦應比照上開程序辦理。

二、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者,應請二家以上之專業估價者估價。

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洽請會計師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並對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見:

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達交易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差距達交易金額百分之十以上者。

四、契約成立日前估價者,出具報告日期與契約成立日期不得逾三個月。但如其適用同一期公告現值且未逾六個月者,得由原專業估價者出具意見書。

洽請專業估價者出具估價報告或表示意見,應注意下列事項:

該專業估價者及其估價人員與交易當事人不得為關係人。

該專業估價者及其估價人員無犯罪判刑確定或受刑之判決情事。

應取得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估價報告者,不同專業估價者或估價人員不得互為關係人。

第 九 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應先取具標的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作為評估交易價格之參考。

本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一、取得或處分非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有價證券。

二、取得或處分私募有價證券。

第 十 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會計師並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

第 十一 條:本公司經法院拍賣程序取得或處分資產者,得以法院所出具之證明文件替代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

第 十二 條:本公司取得資產經財務部列帳編列財產目錄或投資清冊,並將相關憑證送存行政管理部,於每年度終了時,由行政管理部視情況會同稽核室、財務部盤點。

第 十三 條:本公司資產不堪使用或盤點時發現遺失者,即由行政管理部簽報並依第七條規定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節 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第 十四 條:本公司向關係人購買或交換而取得不動產,應依前節及本節規定辦理相關決議程序及評估交易條件合理性等事項。

判斷交易對象是否為關係人時,除注意其法律形式外,並應考慮實質關係。

第 十五 條: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應將下列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為之:

一、取得不動產之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二、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三、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評估預定交易條件合理性之相關資料。

四、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對象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等事項。

五、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一年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並評估交易之必要性及資金運用之合理性。

六、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第 十六 條: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應按下列方法評估交易成本之合理性:

一、按關係人交易價格加計必要資金利息及買方依法應負擔之成本。所稱必要資金利息成本,以本公司購入資產年度所借款項之加權平均利率為準設算之,惟其不得高於財政部公布之非金融業最高借款利率。

二、關係人如曾以該標的物向金融機構設定抵押借款者,金融機構對該標的物之貸放評估總值,惟金融機構對該標的物之實際貸放累計值應達貸放評估總值之七成以上及貸放期間已逾一年以上。但金融機構與交易之一方互為關係人者,不適用之。

合併購買同一標的之土地及房屋者,得就土地及房屋分別按前項所列任一方法評估交易成本。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評估不動產成本,並應洽請會計師複核及表示具體意見。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第十五條規定辦理,不適用前三項規定:

一、關係人係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不動產。

二、關係人訂約取得不動產時間距本交易訂約日已逾五年。

三、與關係人簽訂合建契約而取得不動產。

第 十七 條:本公司依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評估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時,應依第十八條規定辦理。但如因下列情形,並提出客觀證據及取具不動產專業估價者與會計師之具體合理性意見者,不在此限:

一、關係人係取得素地或租地再行興建者,得舉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素地依前條規定之方法評估,房屋則按關係人之營建成本加計合理營建利潤,其合計數逾實際交易價格者。所稱合理營建利潤,應以最近三年度關係人營建部門之平均營業毛利率或財政部公布之最近期建設業毛利率孰低者為準。

同一標的房地之其他樓層或鄰近地區一年內之其他非關係人成交案例,其面積相近,且交易條件經按不動產買賣慣例應有之合理樓層或地區價差評估後條件相當者。

同一標的房地之其他樓層一年內之其他非關係人租賃案例,經按不動產租賃慣例應有之合理樓層價差推估其交易條件相當者。

二、本公司舉證向關係人購入之不動產,其交易條件與鄰近地區一年內之其他非關係人成交案例相當且面積相近者。

前項所稱鄰近地區成交案例,以同一或相鄰街廓且距離交易標的物方圓未逾五百公尺或其公告現值相近者為原則;所稱面積相近,則以其他非關係人成交案例之面積不低於交易標的物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取得不動產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

第 十八 條: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如經按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評估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者,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應就不動產交易價格與評估成本間之差額,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予以分派或轉增資配股。本公司對他公司之投資係採權益法評價時,亦應就該他公司提列數額按持股比例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二、監察人應依公司法第二百十八條規定辦理。

三、應將第一款及第二款處理情形提報股東會,並將交易詳細內容揭露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

本公司經依前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者,應俟高價購入之資產已認列跌價損失或處分或為適當補償或恢復原狀,或有其他證據確定無不合理者,並經證期會同意後,始得動用該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若有其他證據顯示交易有不合營業常規之情事者,亦應依前二項規定辦理。

第三節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第 十九 條:交易之原則及方針

一、交易種類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以規避本公司業務經營所產生之風險為主,並應經董事會通過。

二、經營或避險策略

(一)設定避險交易之個別契約與全部契約總額。

(二)定期評估衍生性商品之避險效果。

(三)嚴格評核交易對象之信用狀況與專業能力。

(四)各項交易與相關作業皆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法、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規章辦理。

三、權責劃分:

(一)各部室之權責如下:

1、財務部:交易對象評估、交易執行、交易確認、交割作業、交易控管、交易風險之衡量、會計帳務處理、主管單位規定之公告及申報事項。

2、行政管理部:交易合約與交易憑證之保管。

3、稽核室:監督交易流程及交易作業之查核與風險之控制及追蹤考核。

(二)前目1之交易執行及確認、交割等作業人員不得互相兼任,且風險之衡量、監督與控制人員應與其分屬不同部門,部門主管並應向董事會或向不負交易或部位決策責任之高階主管人員報告。

四、績效評估:依照交易商品總類,由財務部於每個契約到期交易日收盤後,將已實現之損益淨部位,作為績效評估之基礎,再針對所設定之交易目標,比較盈虧績效並定期檢討,呈報董事長核閱。

五、契約總額: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契約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業務需求,應以被避險項目之金額為其交易額度上限,且個別契約與全部契約總額以不超過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限。

六、損失上限: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目的乃在規避風險,故無損失上限設定必要。

第 二十 條:授權額度

一、董事會:依前條第五款範圍內核定各衍生性商品交易契約種類及額度。

二、董事長:核定個別衍生性商品及交易部門之未到期契約總額上限、淨部位上限及交易相對人名單。

第二十一條:風險管理措施及內部稽核制度

一、財務部應視避險性交易持有部位之多寡與市場變動情形,至少每月應評估二次,其評估報告應呈送經董事會授權之高階主管人員。

二、財務部應定期製作風險評估報告並呈送經董事會授權之高階主管人員。報告內容應含信用、市場價格、流動性、現金流量、作業及法律等風險。

三、稽核室應定期瞭解衍生性商品交易內部控制之允當性,並按月稽核交易部門對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之遵循情形,作成稽核報告,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以書面通知監察人。

四、稽核室應監督衍生性商品交易之風險是否在本公司容許承受風險範圍內,並向不負交易或部位決策責任之高階主管人員報告。

五、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如涉及法律事項者,應諮詢法務人員或外部法律顧問。

第二十二條:定期評估方式及異常情形處理

一、財務部應視避險性交易持有部位之多寡與市場變動情形,至少每月應評估二次,其評估報告應呈送經董事會授權之高階主管人員。。

二、董事會應授權高階主管人員,定期監督與評估目前使用之風險管理措施是否適當,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作業是否確實依規定辦理,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績效是否符合既定之經營策略,所承擔之風險是否在公司容許承受之範圍。如發現異常情事時,應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並立即向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三條:監督管理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董事會應依下列原則確實監督管理:

一、指定高階主管人員應隨時注意衍生性商品交易風險之監督與控制。

二、定期評估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績效是否符合既定之經營策略及承擔之風險是否在公司容許承受之範圍。

經董事會授權之高階主管人員應依下列原則管理衍生性商品之交易:

一、定期評估目前使用之風險管理措施是否適當並確實依本準則及公司所訂之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辦理。

二、監督交易及損益情形,發現有異常情事時,應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並立即向董事會報告,已設置獨立董事者,董事會應有獨立董事出席並表示意見。

被授權從事衍生性商品之相關人員,完成交易後,應將逐筆交易及相關損益等資料提報董事會。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建立備查簿,並由財務部逐筆就所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種類、金額、授權額度、董事會通過日期及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二項第一款應審慎評估之事項,詳予登載於備查簿備查。

第四節 企業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受讓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應於召開董事會決議前,委請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就換股比例、收購價格或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提報董事會討論通過。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於合併、分割或收購他公司時,應將合併、分割或收購重要約定內容及相關事項,於股東會開會前製作致股東之公開文件,併同前條第一項之專家意見及股東會之開會通知一併交付股東,以作為是否同意該合併、分割或收購案之參考。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得免召開股東會決議合併、分割或收購事項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與參與合併、分割或收購之公司,任一方之股東會,因出席人數、表決權不足或其他法律限制,致無法召開、決議,或議案遭股東會否決,本公司與參與合併、分割或收購之公司應立即對外公開說明發生原因、後續處理作業及預計召開股東會之日期。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與參與合併、分割或收購之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有特殊因素事先報經證期會同意者外,應於同一天召開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合併、分割或收購相關事項。

本公司與參與股份受讓之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有特殊因素事先報經證期會同意者外,應於同一天召開董事會。

第二十八條:所有參與或知悉公司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計畫之人,應出具書面保密承諾,在訊息公開前,不得將計畫之內容對外洩露,亦不得自行或利用他人名義買賣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案相關之所有公司之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於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時,換股比例或收購價格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任意變更,且應於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契約中訂定得變更之情況:

一、辦理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無償配股、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認股權憑證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二、處分公司重大資產等影響公司財務業務之行為。

三、發生重大災害、技術重大變革等影響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情事。

四、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公司任一方依法買回庫藏股之調整。

五、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主體或家數發生增減變動。

六、已於契約中訂定得變更之其他條件,並已對外公開揭露者。

第 三十 條:本公司與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公司,契約應載明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公司之權利義務,並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違約之處理。

二、因合併而消滅或被分割之公司前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或已買回之庫藏股之處理原則。

三、參與公司於計算換股比例基準日後,得依法買回庫藏股之數量及其處理原則。

四、參與主體或家數發生增減變動之處理方式。

五、預計計畫執行進度、預計完成日程。

六、計畫逾期未完成時,依法令應召開股東會之預定召開日期等相關處理程序。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與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公司任何一方於資訊對外公開後,如擬再與其他公司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除參與家數減少,且股東會已決議並授權董事會得變更權限者,參與公司得免召開股東會重行決議外,原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案中,已進行完成之程序或法律行為,應由所有參與公司重行為之。

第三十二條: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公司有非屬公開發行公司者,本公司應與其簽訂協議,並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一條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下列情形者,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證期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一、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二、從事大陸地區投資。

三、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四、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本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五、除前四款以外之資產交易或金融機構處分債權,其交易金額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買賣公債。

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

以自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本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前項交易金額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一、每筆交易金額。

二、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金額。

三、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計畫不動產之金額。

四、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

第二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公告部分免再計入。

本公司應按月將本公司及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截至上月底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形依規定格式,於每月十日前輸入證期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本公司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告時有錯誤或缺漏而應予補正時,應將全部項目重行公告申報。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將相關契約、議事錄、備查簿、估價報告、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備置於本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至少保存五年。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大陸地區投資公告申報後,若嗣後主管機關否准公司大陸投資申請案,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原公告申報日期、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預計投資金額、交易對象及主管機關否准日期等相關資訊。

本公司應代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辦理公告申報相關事宜。

第三十四條:本公司依前條規定公告申報之交易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證期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一、原交易簽訂之相關契約有變更、終止或解除情事。

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未依契約預定日程完成。

第三十五條:本公司對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之控管程序,悉依本處理程序相關規定辦理。本公司應督促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並督促子公司自行檢查訂定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是否符合相關準則規定及取得或處分資產是否依所訂處理程序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本公司稽核室應覆核子公司自行檢查之報告。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人員如有違反本處理程序相關規定之情事時,悉依本公司相關人事管理規定懲處。

第三十七條: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第三章規定應公告申報情事者,由本公司為之。

前項子公司適用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之應公告申報標準有關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規定,以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準。

第三十八條:本處理程序經董事會通過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第一條(訂定目的及法源依據) 為辦理資金貸與他人之作業有所依循,特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規定,訂定本作業程序。
第二條(資金貸與之對象及方式) 本公司資金貸與之對象,以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子公司為限。 本公司得因前項所定之對象有營業週轉之資金需求時,以短期融通之方式貸與其資金。
第三條(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額) 本公司對符合前條資金貸與對象之個別公司,其資金貸與金額以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十為限。 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額以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
第四條(貸與期限及計息方式) 本公司每筆資金貸與期限以一年為原則,如遇特殊情形,得經董事會同意後,依實際狀況需要延長貸與期限。 本公司資金貸與計息方式視當時金融市場利率訂定之,惟以不低於當時臺灣銀行基準放款利率,且須按月計息。
第五條(決策及授權層級) 本公司辦理資金貸與他人時,應提報董事會決議後為之,不得授權他人決定,另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由列入董事會紀錄。
第六條(資金貸與辦理程序) 本公司辦理資金貸與作業流程如下: 一、由子公司出具融資請求書或公函,並提供詳細財務及相關必要資料予本公司業務管理部。 二、辦理資金貸與案時,業務管理部應收集、分析及評估子公司之信用及營運情形,對公司之營運風險、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之影響,擬具資金貸與報告,該報告中應敘明資金貸與對象、原因、金額、期間、利率、償還方式、資金用途、抵押品或其他保證方式等必要事項及具體意見。 三、前款報告應檢附契約草案及風險評估結果等相關資料,送財務、稽核及法務等部室(科)審查,並出具意見。 四、業務管理部應綜合前款各單位審查結果擬具評估報告,報請董事會決議同意後為之,並將辦理情形及有關事項,報請股東會備查。 五、對於資金貸與之案件,業務管理部應建立備查簿,就資金貸與對象、金額、董事會通過或董事長決行日期、資金貸與日期及第二款應審慎評估之事項,詳予登載於備查簿備查,並應於每月初編製上月資金貸與金額變動明細表,陳報董事長。 六、辦理資金貸與事項時,應取得同額之擔保本票,必要時徵提動產或不動產之抵押設定。
第七條(資訊公開暨公告申報程序) 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份資金貸與餘額。 本公司辦理資金貸與餘額達下列標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申報: 一、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或依本款規定辦理公告申報後,其餘額每增加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者。 二、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者,或依本款規定辦理公告申報後,其餘額每增加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者。 前二項公告申報,係指輸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行政管理部應代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辦理公告申報相關事項。
第八條(資金貸與之後續控管措施、逾期債權處理程序、會計處理及內部稽核)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後,業務管理部應定期評估資金貸與情形及查核借款人之信用與營運狀況、擔保品價值及資金用途,並提供借款人財務資料,交由財務部審查。 財務部應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評估資金貸與情形並提列適足之備抵壞帳,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有關資訊,並提供相關資料予簽證會計師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 債權已屆清償期限而借款人仍未清償時,業務管理部應儘速向借款人催收並循法定程序催討。 內部稽核人員應至少每季稽核本作業程序及其執行情形,並作成書面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即以書面通知各監察人。
第九條(經理人及主辦人員違反本作業程序時之處罰) 本公司辦理資金貸與事項時,如經理人及主辦人員以職務之便從事違法資金貸與行為,違反本作業程序時,依本公司員工考核辦法及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懲處之。
第十條(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超限時之處理程序) 因情事變更,致貸與餘額超限時,應訂定改善計畫,並將相關改善計畫送各監察人。
第十一條(子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序) 本公司所屬之子公司擬將資金貸與他人者,應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訂定其作業程序。但金融、保險子公司所為屬於各該公司章程所定之營業行為而產生之資金貸與不適用。
第十二條(對子公司資金貸與之控管程序) 對於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控管程序,悉依本作業程序及相關規定辦理。 業務管理部應督促子公司依相關準則規定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稽核室及業務管理部應督促子公司自行檢查訂定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是否符合相關準則規定及其交易是否依所訂作業程序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稽核室應覆核子公司自行檢查報告等相關事宜。
第十三條(施行及修訂) 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後施行,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將其異議併送各監察人及提報股東會討論,修正時亦同。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第一條(訂定目的及法源依據) 為保障股東權益,健全財務管理及降低經營風險,特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規定,訂定本作業程序。
第二條(背書保證之對象) 本公司背書保證之對象,以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子公司為限。
第三條(背書保證之範圍) 本公司得因前條所定之子公司因辦理業務需要,由本公司為其擔任保證人、票據轉讓之背書人或提供財產為其設定擔保。
第四條(背書保證之額度) 本公司背書保證之總額以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百為限。 本公司對單一子公司之背書保證以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三十為限。
第五條(決策及授權層級) 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事項,應經董事會決議為之,另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由列入董事會紀錄。 本公司如對海外子公司為保證行為時,保證函應由董事會授權之人簽署。
第六條(背書保證辦理程序) 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作業流程如下: 一、由子公司出具背書保證請求書或公函,並提供詳細財務及相關必要資料予本公司業務管理部辦理。 二、辦理背書保證時,業務管理部應收集、分析及評估背書保證對象之信用及營運情形,對公司之營運風險、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之影響,擬具背書保證報告,該報告中敘明背書保證對象、原因、金額、保證期間、資金用途、抵押品或其他保證方式等必要事項及具體意見。 三、前款報告應檢附契約草案及風險評估結果等相關資料,送財務、稽核及法務等部室(科)審查,並出具意見。 四、業務管理部應綜合前款各單位審查結果擬具評估報告,報請董事會決議同意後為之,並將辦理情形及有關事項,報請股東會備查。 五、對於背書保證之案件,業務管理部應建立備查簿,就背書保證對象、金額、董事會通過或董事長決行日期、背書保證日期及應審慎評估之事項,詳予登載於備查簿備查,並應於每月初編製上月背書保證金額變動明細表,陳報董事長。 六、內部稽核人員應至少每季稽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執行情形,並作成書面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即以書面通知各監察人。 七、本公司背書保證之註銷,應於背書保證到期時,由業務管理部敘明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及日期與其他必要事項,簽陳總經理核准並報告於董事會。
第七條(印鑑章保管及使用程序) 本公司背書保證專用印鑑章為向經濟部申請登記之公司印鑑章。 本公司背書保證專用印鑑章,應由經董事會通過之『事務管理規則』規定之相關人員保管,並依所定程序,始得鈐印或簽發票據。
第八條(公告申報程序) 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份背書保證餘額。 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金額達下列標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申報: 一、背書保證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或依本款規定辦理公告申報後,其餘額每增加逾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者。 二、對單一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或依本款規定辦理公告申報後,其餘額每增加逾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者。 三、對單一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對其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或依本款規定辦理公告申報後,其餘額每增加逾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者。 前二項公告申報,係指輸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行政管理部應代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辦理公告申報相關事宜。
第九條(經理人及主辦人員違反本作業程序時之處罰) 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事項時,如經理人及主辦人員以職務之便,從事違法背書保證行為,違反本作業程序時,依本公司員工考核辦法及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懲處之。
第十條(背書保證損失之揭露) 本公司應評估或認列背書保證之或有損失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背書保證資訊,並提供簽證會計師相關資料,以供會計師執行必要查核程序。
第十一條(子公司背書保證對象不符規定或金額超限時之處理程序) 因情事變更,致背書保證對象不符規定或金額超限時,應訂定改善計畫報告董事會,並將相關改善計畫送各監察人。
第十二條(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公司所屬之子公司擬為他人背書保證者,應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訂定其作業程序。但金融、保險子公司所為屬於營業行為之背書保證不適用。
第十三條(對子公司背書保證之控管程序) 對於子公司背書保證之控管程序,悉依本作業程序及相關規定辦理。 業務管理部應督促子公司依相關準則規定訂定背書保證處理程序。 稽核室及業務管理部應督促子公司自行檢查訂定之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是否符合相關準則規定及其交易是否依所訂作業程序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稽核室應覆核子公司自行檢查報告等相關事宜。
第十四條(施行及修正) 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後施行,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將其異議併送各監察人及提報股東會討論,修正時亦同。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公司為提高經濟規模、發揮綜合經營效益,經政府許可,並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法、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組織之。

第 二 條 本公司定名為「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臺北市,必要時得經董事會之決議,呈請主管機關核准於國內其他地點或國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 四 條 本公司應行公告事項,以登載總公司所在地之通行日報行之。

第二章 業 務

第 五 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為H801011金融控股公司業。

第 六 條 本公司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本公司得投資下列事業:

(一)銀行業。

(二)票券金融業。

(三)信用卡業。

(四)信託業。

(五)保險業。

(六)證券業。

(七)期貨業。

(八)創業投資事業。

(九)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外國金融機構。

(十)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金融業務相關之事業。

二、對前款被投資事業之管理。

三、本公司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投資第一項所列以外之其他事業,但不得參與該事業之經營。

四、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第 七 條 本公司以投資為專業,投資其他事業之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本公司因被投資事業之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得對外保證。

第三章 股 份

第 八 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伍佰億元,分為伍拾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首次發行股份為貳拾億玖仟壹佰萬股。

第 九 條 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本公司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並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簽證機構簽證後發行之。惟法令另有規定時,有關股票之發行得依相關規定辦理之。

第 十 條 本公司股務之處理,除法令及證券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之。

第十一條 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本公司決定分派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四章 股東會

第十二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均由董事會依法召集。常會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之。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第十三條 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股東會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其決議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四條 股東不能親自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一人出席。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前項委託書應於股東會開會前五日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第十五條 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議決事項如下:

一、釐訂及修正本公司章程。

二、選舉董事及監察人。

三、承認董事會所造具之表冊,監察人之報告及決議分派盈餘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四、資本增減之決議。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依法令應經股東會議決之事項。

第五章 董事及監察人

第十六條 本公司設董事九人組織董事會及監察人三人,均由股東會依法選任之。

第十七條 本公司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所持有之股份總額,不得少於主管機關所規定之成數。

第十八條 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者,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及監察人就任時為止。

第十九條 董事會不另設常務董事,由董事中互選一人為董事長。

第 廿 條 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廿一條 董事成立董事會,董事會會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長召集之,其決議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為之。

第廿二條 董事會開會時董事應親自出席,如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但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第廿三條 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本公司業務方針及計畫之核定。

二、本公司預算之核定及決算之審議。

三、本公司組織規程之核定。

四、本公司重要規章之核定。

五、本公司資本增減之擬定及股票發行之核定。

六、本公司盈餘分配或彌補虧損議案之擬定。

七、本公司公司債發行之決議。

八、買回本公司股份計畫之決議。

九、本公司經理人員(含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取得或處分重要資產之核定。

十一、本公司股東常會或股東臨時會召集日期之決定。

十二、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指派。

十三、其他依法令規定或股東會授權之事項。

第廿四條 本公司設常駐監察人一人,由監察人互選之。

監察人得列席董事會。

第廿五條 監察人職權如下:

一、決算之審查。

二、監察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並得請求董事會提出報告。

三、認為必要時,得依法召集股東會。

四、其他依法監察之事項。

第廿六條 監察人對於董事會編造提出於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應加核對調查,報告意見於股東會。

第廿七條 本公司負責人依法得兼任子公司職務。

第廿八條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之酬勞由股東會決議分派之,而車馬費及會議出席費則依照同業標準支給。

第六章 經理人

第廿九條 本公司設置總經理一人,秉承董事會決定綜理公司一切業務,並得經董事會授權代表公司對外執行業務。

本公司得設置副總經理及協理若干人,襄助總經理處理公司業務。

本公司董事會置總稽核一人,其職位等同於副總經理,以獨立超然之精神綜理稽核業務。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及協理由董事長提經董事會通過任免之。

第 卅 條 本公司并得視業務需要,分部辦事,各置經理一人。

經理由總經理薦請董事長提經董事會同意任免之。

第卅一條 除依法令及本公司章程賦予股東會及董事會之職權外,經理人有代表本公司為營業上必要行為之權,其權限之範圍,悉依本公司各項規章辦法之規定。

第七章 會計決算及盈餘分配

第卅二條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屆會計年度終了後,董事會應造具下列各項書表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送請監察人查核後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卅三條 年度決算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

一、繳納稅捐。

二、彌補往年虧損。

三、依法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四、扣除以上各款後之餘額,由董事會作成分配案送請股東常會同意後分配之,其中員工紅利提撥比例訂為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

第卅四條 本公司為確保股東權益及永續經營之目標,採平衡股利政策。

股利發放原則為年度決算盈餘依前條規定繳納稅捐、彌補往年虧損、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及員工紅利後之可分配盈餘不低於百分之八十;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百分之五十,股票股利則佔百分之五十以下。

前項所列股利發放原則,本公司得依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方案後,經股東會議定後執行之。

第八章 附 則

第卅五條 本公司組織規程、重要章則,由董事會另訂之。

第卅六條 本章程未規定者悉依金融控股公司法、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第卅七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日,經發起人會議或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

有關法規

一、證券交易法部分:

第 二十 條: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發行人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其他有關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對於該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或出賣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委託證券經紀商以行紀名義買入或賣出之人,視為前項之取得人或出賣人。

第三十一條:募集有價證券,應先向認股人或應募人交付公開說明書。

違反前項之規定者,對於善意之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前條之公開說明書,其應記載之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下列各款之人,對於善意之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就其所應負責部分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

發行人及其負責人。

發行人之職員,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以證實其所載內容之全部或一部者。

該有價證券之證券承銷商。

會計師、律師、工程師或其他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以證實其所載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或陳述意見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人,除發行人外,對於未經前項第四款之人簽證部分,如能證明已盡相當之注意,並有正當理由確信其主要內容無虛偽、隱匿情事或對於簽證之意見有正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免負賠償責任;前項第四款之人,如能證明已經合理調查,並有正當理由確信其簽證或意見為真實者,亦同。

第三十六條: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其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於每半營業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財務報告。

於每營業年度第一季及第三季終了後一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於每月十日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營運情形。

前項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股東常會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與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之年度財務報告不一致者。

發生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第一項之公司,應編製年報,於股東常會分送股東;其應記載之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及第二項公告、申報事項暨前項年報、有價證券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者,應以抄本送證券交易所及證券商同業公會;有價證券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者,應以抄本送證券商同業公會供公眾閱覽。

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三項之股東常會,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集之。

公司在重整期間,第一項所定董事會及監察人之職權,由重整人及重整監督人行使。

第三十七條第二~三項:

會計師辦理第一項簽證,發生錯誤或疏漏者,主管機關得視情節之輕重,為左列處分:

警告。

停止其二年以內辦理本法所定之簽證。

撤銷簽證之核准。

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財務報告,應備置於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以供股東及公司債權人之查閱或抄錄。

第 四十 條:對於有價證券募集之核准,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請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第一三九條第二項:

股票已上市之公司,再發行新股者,其新股股票於向股東交付之日起上市買賣。但公司有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時,主管機關得限制其上市買賣。

第一七四條: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依本法第三十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或第九十三條規定之申請事項為虛偽之記載者。

二、對有價證券之行情或認募核准之重要事項為虛偽之記載而散布於眾者。

三、發行人或其負責人、職員有第三十二條第一項之情事,而無同條第二項免責事由者。

四、發行人、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人、證券商或其委託人、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交易所或第十八條所定之事業,對於主管機關命令提出之帳簿、表冊、文件或其他參考或報告資料之內容有虛偽之記載者。

五、發行人、公開收購人、證券商、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交易所或第十八條所定之事業、於依法或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所發布之命令規定之帳簿、表冊、傳票、財務報告或其他有關業務文件之內容有虛偽之記載者。

六、就發行人或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依據不實之資料,作投資上之判斷,而以報刊、文書、廣播、電影或其他方法表示之者。

七、會計師或律師,於查核公司有關證券交易之契約、報告書或證明文件時,為不實之簽證者。

主管機關對於前項第七款之情事,得予以停止執行簽證工作之處分。

二、會計師法部分

第三十九條:會計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付懲戒:

一、有犯罪行為受刑之宣告者。逃漏或幫助、教唆他人逃漏稅捐、經稅捐稽徵機關處分有案者。

二、逃漏或幫助、教唆他人逃漏稅捐,經稅捐稽徵機關處分有案者。

三、對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財務報表,為不實之簽證者。

四、違反其他有關法令,受有行政處分,情節重大,足以影響會計師信譽者。

五、違背會計師公會章程之規定,情節重大者。

六、其他違反本法規定者。

第 四十 條:會計師懲戒處分如下:

一、警告。

二、申誡。

三、停止執行業務二月以上、二年以下。

四、除名。

第四十一條:會計師有第三十九條情事時,利害關係人、業務事件主管機關或會計師公會得列舉事實,提出證據,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核轉財政部交付懲戒。

前項業務事件,主管機關或所在地主管機關,亦得列舉事實,並提出證據,逕報中央主管機關交付懲戒。

三、銀行法部分

第二十五條第一~三項

銀行股票應為記名式。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銀行之股份,超過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五者,應通知銀行,並由銀行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但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銀行之股份,除金融控股公司、政府持股、及為處理問題金融機構之需要,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五。金融控股公司之設立及管理,另以法律定之。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五者,應於每月五日以前,將其上月份之持股變動及設定質權之情形通知銀行;銀行應於每月十五日以前,彙總向主管機關申報。

第三十二條 銀行不得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三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無擔保授信。但消費者貸款及對政府貸款不在此限。

前項消費者貸款額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法所稱主要股東係指持有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主要股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與其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

第三十三條 銀行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擔保授信,應有十足擔保,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授信對象,如授信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金額以上者,並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前項授信限額、授信總餘額、授信條件及同類授信對象,由中央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第三十三條之一

前二條所稱有利害關係者,謂有左列情形之一而言:

一、銀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之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親等以內之姻親。

二、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前款有利害關係者獨資、合夥經營之事業。

三、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第一款有利害關係者單獨或合計持有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之企業。

四、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第一款有利害關係者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企業。但其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係因投資關係,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而兼任者,不在此限。

五、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第一款有利害關係者為代表人、管理人之法人或其他團體。

第五十條 銀行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其最高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其資本總額時,得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除法定盈餘公積外,銀行得於章程規定或經股東會決議,另提特別盈餘公積。

第一百二十七條之一

違反第三十五條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但其他法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依其規定。

四、公司法部分

第二七三條第二項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除在前項認股書加記證券管理機關核准文號及年、月、日外,並應將前項各款事項,於證券管理機關核准通知到達後三十日內,加記核准文號及年、月、日,公告並發行之。但營業報告、財產目錄、議事錄、承銷或代銷機構約定事項,得免予公告。

五、金融控股公司法部分

第三十九條第三項

金融控股公司得發行公司債,不適用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二款及第二百五十條第二款規定之限制;其發行條件、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五十七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金融控股公司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公司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或職員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前項犯罪行為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五十八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或保險子公司對第四十四條各款所列之人為無擔保授信,或為擔保授信而無十足擔保或其條件優於其他同類授信對象者,其行為負責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或保險子公司對第四十四條各款所列之人辦理擔保授信達主管機關規定金額以上,未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或違反主管機關所定有關授信限額、授信總餘額之規定者,其行為負責人,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第五十九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負責人或職員違反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收受佣金、酬金或其他不當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六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規定,未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核准而持有超過一定比率之金融控股公司股份者。

三、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向主管機關申報或第四項增加持股者。

四、違反第十六條第七項或第八項規定,未向主管機關申報、公告。

五、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為合併、概括讓與或概括承受者。

六、違反第三十八條規定,持有金融控股公司之股份者。

七、違反第三十九條第一項所定短期資金運用項目;或違反同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投資不動產或投資非自用不動產。

八、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九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

九、違反主管機關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所定之比率或所為之處置或限制者。

十、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保守秘密者。

十一、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一項交易條件之限制或董事會之決議方法者;或違反同條第四項規定所定之金額比率

十二、違反第四十六條第一項未向主管機關申報者。

十三、違反第五十一條未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或未確實執行者。

十四、違反第五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或未依主管機關依第三項所定期限內補足資本者。

十五、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五十五條第一項所為之命令者。

十六、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盡協助義務;或違反主管機關依同條第二項所為之命令者。

第六十一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負責人或職員,於主管機關依第五十二條規定要求其於限期內據實提供相關財務報表、交易資訊或其他有關資料;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或指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查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之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一、拒絕檢查或拒絕開啟金庫或其他庫房。

二、隱匿或毀損有關業務或財務狀況之帳冊文件。

三、對於檢查人員詢問無正當理由不為答復或答復不實。

四、屆期未提報主管機關指定之財務報表、交易資訊或其他有關資料,或提報不實、不全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檢查費用。

第六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三十六條第四項但書或第三十七條第二項但書規定,未經核准進行投資。

二、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五項規定,未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調整,或違反同條第七項規定,由其負責人、職員擔任創業投資事業所投資事業之經理人。

三、違反第三十七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參與該事業之經營。

四、違反第六十八條規定,未申報、申請許可、調整持股或申請核准。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定命令中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應為一定行為而不為者,除本法另有處以罰鍰規定而應從其規定外,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六十四條 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於繳納罰鍰後,對應負責之行為人應予求償。

第六十五條 法人之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職員,因執行業務違反本法規定,除依本章規定處罰該行為人外,對於該法人亦科以該條之罰鍰或罰金。

第六十六條 本法所定罰鍰及費用,經主管機關限期繳納而屆期不繳者,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滯納金百分之一,逾三十日仍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第六十七條 金融控股公司或受罰人經依本章規定處以罰鍰後,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仍不予改正者,主管機關得對其同一事實或行為,依原處之罰鍰,按日連續處罰至依規定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並得解除負責人職務或廢止其許可。

董事長:

董事兼總經理:

董事:

董事:

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