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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 LONGPING HIGH-TECH AGRICULTURE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2

Aug 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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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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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2 3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亍召开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12 年 7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 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8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9:00

  • (四)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车站北路 459 号证券大厦 9 楼会议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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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 2012 年 8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 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通知附件1。

(二)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通知附件2。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 3)。

(二)登记时间:2012 年 8 月 11 日至 2012 年 8 月 15 日期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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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日(上午 9:00—下午 5:00)

(三)登记及联系地址:

  • 1、联系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 459 号证券大厦 9 楼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

2、邮编:410001

3、电话:0731-82183887

4、传真:0731-82183880

  • 5、联系人:张倩

四、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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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亍修订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13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监管局《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2]36 号)的要求,本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对《袁 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进行如下 修订:

一、《章程》第七十七条原为: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公司日常的产品经营除外);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拟修订为: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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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公司日常的产品经营除外);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二、《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原为: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拟修订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制订,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预案时,应当认 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其他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就现金分红方案出具独立意 见。

(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前,公司应通过 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网络、电话、传真、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 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前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四)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 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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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 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 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

(六)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原为: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公式应当理解为:最近三年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 / 三 年净利润的年均数 ≥ 3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

(四)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可以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拟修订为: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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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除本章程另有规定 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 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式应当理解为:最近三年 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 / 三年净利润的年均数≥30%)。

(三)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并积极推进现金分红。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 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拟分配利润的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 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 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 3、公司无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 计划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公 司可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公司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 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七)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采取股票股 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在制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方 案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 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 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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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可以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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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亍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第三条原为: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各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要职责:研究高管人员薪酬政策、拟定薪酬管理制度及实施方 案、确定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的标准、对董事及其他高管人 员进行绩效考评并制订公司的有关奖罚办法等。

(二)提名委员会

主要职责:研究董事及公司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 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及高管人员人选;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高 管人员人选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审核提名人 是否具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资格;审核被提名人是否具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审核被提名人是否具有不适宜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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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审核提名人以及 被提名人是否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了承诺及其拟公开披露的个人 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审核提名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等。

(三)风险控制委员会

主要职责:对公司拟进入的行业和产业进行风险评估;对公司运 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监控;对公司拟进行的重大投资项目进业风险研 究并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稳健决策提供依据。

(四)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要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拟修订为: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科技发展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各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为董事会 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及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重大资 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和合作开发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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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二、科技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一)研究公司科技发展方向并对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对公

  • 司的科技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二)对公司年度科研计划提出建议;

  • (三)对公司重大知识产权的出售和购买进行前期论证并提出建

  • 议;

  • (四)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三、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一)研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

  • (二)拟定薪酬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 (三)确定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的标准;

  • (四)对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并制订公司的有关奖

  • 罚办法;

  • (五)研究董事及公司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 (六) 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高管人员人选进行合规性审查并

  • 提出建议;

  • (七)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及高管人员人选;

  •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四、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一)对公司拟进入的行业和产业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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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对公司运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监控;

  • (三)对公司拟进行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风险研究并提出建议,

为董事会的科学稳健决策提供依据;

  • (四)对公司证券投资和期货投资等事项实施风险监控;

  •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风险研究并提出

建议;

  •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五、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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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如有):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 决权。

一、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投 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二、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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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注: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 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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