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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O Express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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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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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79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231,560.31万元,符合募 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31,560.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7 号)核准,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69,943,019 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14.04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0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 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770.88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 年11 月29 日 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85 号)。公司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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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 多功能网络枢纽中心建设项目
591,349.95

234,000.00
2 运能网络提升项目 60,000.00
50,000.00
3 信息系统及数据能力提升项目
42,709.78

2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0
75,000.00
合计 769,059.73
379,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 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 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 年12 月5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41,029.18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231,029.18 万元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金总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金额
拟置换募集资
1 多功能网络枢纽
中心建设项目
234,000.00
175,825.75

175,825.75
2 运能网络提升项
50,000.00
60,000.00

50,000.00
3 信息系统及数据
能力提升项目
20,000.00
5,203.43

5,203.43
4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0
-

-
合计 379,000.00
241,029.18

231,029.18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 年12 月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 531.13 万元,现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1.13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支付的发行费 用。

因此,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1,0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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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531.13 万元,置换资金合计 231,560.31 万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 年12 月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31,560.31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231,029.18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531.13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 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和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进行,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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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 的要求。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圆 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14 号),认为公司董事局编制 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 年12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