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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O Express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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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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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9 月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 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我们认为:

一、关于董事兼总裁潘水苗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前由董事兼总裁潘水苗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有利 于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局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审议相关议案,审批权限 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由董事兼总裁潘水苗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亚钧

(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贺伟平

(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董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