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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O Express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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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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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 年4 月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局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事 前意见如下:

1、公司2020 年度发生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 基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合理预计的,有利于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 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 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格,具有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 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公允合理地 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亚钧

(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贺伟平

(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董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