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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O Express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ug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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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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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8 月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 局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 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我们认为:
一、 关于聘请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 构。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圆 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局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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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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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国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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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贺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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