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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ZU Interactive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Sep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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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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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游族网络 | 被保荐公司简称:游族网络 | 被保荐公司简称:游族网络 | 被保荐公司简称:游族网络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嘉俊 | 联系电话:010-59013986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卢戈 | 联系电话:010-59013886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嘉俊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 年10 月至2020 年6 月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9 月9日-2020 年9 月18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审计部门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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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审计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务等情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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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游族网络于2020年5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84]号),主要关 注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及致歉公告、2019年业绩实际情况与修正前业绩快报的 差异及原因、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大股东林奇先生的减持事项、本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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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修正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等方面情况。
2020 年 5 月 12 日,游族网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关注 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并对外公告,具体情况可见游族网络相关公告内容。
游族网络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游族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 108 号),原因为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净 利润较 2018 年度下降幅度超过 50%,但公司未能按规定披露 2019 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的该等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和第 11.3.1 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在知悉游族网络 2019 年度营业利润下滑 50%以上的情形后,对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游族网络 2019 年受行业监管政策影响,新产品数量较少且 主要集中于下半年上线,当期新产品推广支出较高而收入实现存在一定滞后性;同 时,公司主要存量游戏产品上线时间较长,存量产品的整体运营表现下降。该等因 素综合导致了公司 2019 年度营业利润的下滑。
根据游族网络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0 年 1-6 月,游族网络 整体经营状况良好,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475.80 万元,同比增长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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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定期 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嘉俊 卢 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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