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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TRIO GROUP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1

Oct 1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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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 施细则》,本保荐机构对浙江永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 本次核查的情况向贵所汇报如下:

一、浙江永强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3 号文”许可,浙江永强 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24,000万股。公司股 票于2010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股票代码002489。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0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75%,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9,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有6名,限售股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股) 备注
1 周永正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
2 谢定英 2,580,000 2,580,000 2,5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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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俞祝军 1,650,000 1,650,000 1,650,000 -
4 同盛卓越 1,350,000 900,000 900,000 -
5 李玉秋 600,000 600,000 600,000 -
6 张玉萍 270,000 270,000 270,000 -
合 计 9,450,000 9,000,000 9,000,000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履行相关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永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罗帮仁、陈幼珍、李国义、沈文萍、 汤义君、谢建林、赵法灵、陈伟鳌、谢相本、杨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公司首发上市并上述股份限制及锁定期满后,本承诺人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承诺在离职后半年 内,也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缪婧晶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股东深圳市同盛卓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卓越)承 诺:其持有的135 万股公司股份,其中90 万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 45 万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公司股东周永正、谢定英、俞祝军、李玉秋、张玉萍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经核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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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未 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1、浙江永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2、浙江永强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方周永正、谢定英、俞祝军、同盛卓越、 李玉秋、张玉萍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浙江永强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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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江荣华

李丽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10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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