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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TRIO GROUP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Apr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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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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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 2016-02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 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6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本年预计发生额 | 2015实际发生额 |
|---|---|---|---|
| 采购商品与服务 | 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不超过2500 万元人民币 | 16,874,976.87 元人民币 |
| 提供租赁及综合服务 | 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不超过300 万元人民币 | 1,078,444.27 元人民币 |
| 外币收汇及存款等日常结算业务 | 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1500 万美元 | 799.99 万美元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16 年4 月22 日召开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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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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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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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都”) 住址:临海市古城街道义城路69 号
法定代表人:刘妮
注册资本:3,450.53 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麦秸、谷壳、谷子秸、玉米秸、高粱秸、大豆秸、油菜籽杆、芝麻杆、棉 花杆、麻秸的初加工;木粉、锯末、木废料及碎片的加工、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止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资产总额8,197.88 万元、所 有者权益总额为5,894.42 万元;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0.67 万 元、净利润26.05 万元。
- 2、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资本:62,683.95 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止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资产总额249.63 亿元、所有 者权益总额为20.63 亿元;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5 亿元、净利 润3.81 亿元。
三、 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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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 及控制比例为50.69%;公司高管谢建平、施服斌在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担任董事长、董事。
公司持有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6.38%,且实 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勇任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符合上市规则10.1.3 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1、采购商品与服务
公司将采购浙江东都及其子公司生产的生物质燃料及热能服务,将根 据公司各生产线的改造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及结算方式。
- 2、提供租赁及综合服务
浙江东都及其子公司租赁本公司闲置厂房,另其他综合服务按照市场 公允价格据实结算。
- 3、外币收汇及存款等日常结算业务。
公司预计与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外币收汇及存款 等日常结算业务,总额预计不超过不超过1,500 万美元。
五、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 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行为,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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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5 年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且公司预计201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 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 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 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 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七、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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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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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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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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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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