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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TRIO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Oct 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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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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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4-07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为提高证券投资效率取得更好的投资收益,经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决 定利用自有资金1亿元分别认缴东方智汇(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 方智汇”)5,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出资、认缴东方智盛(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东方智盛”)5,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出资,并与其普通合伙人等签订了《东 方智汇(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东方智盛(上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等系列文件。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该项投资在证券投资授权额度内,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二、 主要交易对方介绍

  • 1、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本”),为东方智汇以及

  • 东方智盛的普通合伙人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6楼

成立时间:2010年2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亿元

法定代表人姓名:潘鑫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 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 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它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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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证资本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东方智汇以及东方智盛的普通合伙人原为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

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变更为东证资本。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1、东方智汇(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加枫路26号6层651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纪信息咨询(以上 咨询除经纪)、企业兼并重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4年9月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波)

出资方式及金额:均为现金方式,认缴出资总额15亿元。其中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300万元。

  • 2、东方智盛(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6层649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

咨询除经纪)、企业兼并重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9月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波)

出资方式及金额:均为现金方式,认缴出资总额15亿元。其中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300万元。

上述投资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于日前办理完毕。

四、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 1、合伙目的:

本次投资的上述合伙企业目的均是对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及/或其关联方进行适用 法律及经营范围所允许的直接或间接股权、准股权投资及/或债券投资,实现良好的资 本收益。

2、存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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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约定相同,均为除非合伙企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的 存续期间自合伙企业的成立日起算,至交割日的第伍(5)个周年为止(“存续期限”)。 存续期限包括投资期与退出期。除非合伙协议中规定的情形外,投资期自交割日起,至 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的第叁(3)个周年止。退出期自投资期到期、提前到期或延长后 到期之日起,至投资期到期、提前到期或延长后到期之日的第贰(2)个周年日止。为 有序清算本合伙企业所有投资项目,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咨询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后,可决定将存续期限延长壹(1)年;或根据协议的约定而相应缩短。

3、投资期:

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投资期均约定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的第叁(3)个周年日,但 普通合伙人在咨询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可决定延长,最长不超过壹(1)年。 4、无固定回报承诺:

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均约定协议条款不得被视为对有限合伙人承诺提供固定回报。 协议及其任何附件不构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受托管理机构及其各自的关联人士就 合伙企业未来经营绩效做出的任何保证。

5、认缴出资:

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均为人民币壹拾伍亿(1,500,000,000)元, 由全体合伙人缴纳。本公司分别认缴5000万元,合计1亿元。

6、有限合伙人的合伙权益质押:

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均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合 伙权益进行质押,但应当提前2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保持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与投资模 式,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 的自有资金,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合伙 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 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 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 全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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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查文件

1、《东方智汇(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等相关资料

  • 2、《东方智盛(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等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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