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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TRIO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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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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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 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 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03人 |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859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37人 | |||||
| 2020 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0.6亿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27.2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8亿元 | |||||
| 2020 年上市公司 (含A、B 股)审 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511家 | ||||
| 审计收费总额 | 5.8亿元 |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 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 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 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 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 审计 |
何时开始 在本所执 业 |
何时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情况 |
|---|---|---|---|---|---|---|
| 项目合伙人 | 耿振 | 2007年 | 2005年 | 2007年 | 2008年 | 5家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耿振 | 2007年 | 2005年 | 2007年 | 2008年 | 5家 |
| 皇甫滢 | 2013年 |
2011年 | 2013年 | 2018年 | 6家 |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邓华明 | 2012年 | 2008年 | 2012年 | 2020年 | 5家 |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
| 表: | |||||
|---|---|---|---|---|---|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 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1 | 皇甫滢 | 2020 年10 月29 日 |
出具警示函 |
浙江证监 局 |
事由: 一、未对银行函证实施有效控制,函证 程序执行不到位; 二、未对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的异常迹 象保持合理怀疑,审计程序不到位 处罚情况: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 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经事前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与交流,并对其在相关资质、独立性、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 研和认真核查,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三)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本公司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 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 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 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
(一)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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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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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对五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四)公司五届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
-
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