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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rhe Fluid Intelligent Control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y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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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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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补充公告
上市公司名称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永和智控
股票代码 :00279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曹德莅
住所 / 通讯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号
一致行动人 :杨缨丽
住所 / 通讯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兴蓉南二巷**号
一致行动人 :余娅群
住所 / 通讯地址 :四川省彭山县凤鸣镇新南街中段**号
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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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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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情况 ......................... 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7 三、资金来源 ........................................................... 7 四、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 7 五、美华圣馨出具的《关于转让美华圣馨合伙份额的函》的具体内容 ........... 7 六、关于《关于转让美华圣馨合伙份额的函》的回函相关内容 ................. 8 七、其他情况说明 ....................................................... 8 八、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 8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备查地点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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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 释 义 | ||
|---|---|---|
| 永和智控、上市公司 | 指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曹德莅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杨缨丽、余娅群 |
| 美华圣馨 | 指 | 成都美华圣馨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曹德莅及一致行动人杨缨丽退出成都美华圣馨医疗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曹德莅和一致行动人杨缨丽间 接持有永和智控权益减少5.01%。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 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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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身份证号码 | 通讯地址 |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
|---|---|---|---|---|---|
| 曹德莅 | 男 | 中国 | 422201197208** | 四川省成都 市金牛区迎 宾大道***号 |
无 |
| 杨缨丽 | 女 | 中国 | 510403197305** | 成都市高新 区兴蓉南二 巷**号 |
无 |
| 余娅群 | 女 | 中国 | 511128195412** | 四川省彭山 县凤鸣镇新 南街中段** 号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德莅、杨缨丽、余娅群不存在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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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层面的结构调整。根据成都美华圣馨 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华圣馨”)出具的《关于转让美 华圣馨合伙份额的函》,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德莅及一致行动人杨缨丽将合计持有 的美华圣馨 100%合伙份额转让给孟昌棣及一致行动人温世惠。曹德莅及一致行 动人杨缨丽退出美华圣馨份额后,将不再持有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健控股”)88.89%股权,同时间接拥有的上市公司永和智控权益比例减少 5.01%。
(补充)基于: 1 、曹德莅及杨缨丽通过永健控股间接控制永和智控已变更 为直接控制永和智控 23.99% 的股权,已经成为永和智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永健控股失去了作为控股平台公司的作用。 2 、曹德莅和杨缨丽的住所与永健控 股注册地分属两地,将美华圣馨的份额打包转让后,不用再处理后续涉税、注 销等非常繁琐的事务。 3 、曹德莅和杨缨丽彻底退出永健控控股后,将工作精力 和重心专注于公司管理。因此,曹德莅和杨缨丽向孟昌棣及温世惠转让了美华 圣馨 100% 合伙份额。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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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情况
(一)权益变动前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德莅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永和智控股份数 3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0%;其一致行动人余娅群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永 和智控股份数 190.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其一致行动人杨缨丽直接持 有上市公司永和智控股份数 139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9%。曹德莅及一致 行动人杨缨丽通过成都美华圣馨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拥有本公司 权益股份 10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
根据杨缨丽出具的《表决权委托书》之约定,杨缨丽已将上述协议方式受让 的 1398 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全部委托给曹德莅。根据曹德莅和杨 缨丽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约定,在杨缨丽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日起至杨缨 丽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日止,杨缨丽与曹德莅保持一致行动人关系。
(以下股权图为补充内容)
==> picture [311 x 18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权益变动后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曹德莅及杨缨丽退出成都美华圣馨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份额,退出后曹德莅及一致行动人杨缨丽间接拥有的永和智控权益减少比 例 5.01%。除此之外,曹德莅、杨缨丽、余娅群的直接持股情况不变,曹德莅与 杨缨丽的《表决权委托书》和《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约定内容不变。 6
(以下股权图为补充内容)
==> picture [310 x 18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补充) 1 、权益变动的时间: 2021 年 4 月 28 日
(补充) 2 、权益变动的方式:根据曹德莅及一致行动人杨缨丽出具的《关于 转让美华圣馨合伙份额的函》,曹德莅及杨缨丽将合计持有的美华圣馨 100% 份 额转让给孟昌棣及一致行动人温世惠。曹德莅及杨缨丽退出美华圣馨份额后, 将不再持有永健控股 88.89% 股权,同时间接拥有的上市公司永和智控权益比例 减少 5.01% 。
三、资金来源
(补充)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相关资金安排。
四、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补充)永和智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德莅以及一致行动人与本次权 益变动的承接方孟昌棣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美华圣馨出具的《关于转让美华圣馨合伙份额的函》的具体
内容
(补充)曹德莅与杨缨丽(以下简称 “ 我方 ” )同意将所持有的美华圣馨 100% 合伙份额转让给孟昌棣和温世惠(以下简称 “ 贵方 ” ),我方就本次转让致函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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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贵方在成为美华圣馨合伙人之后,享有永健控股 88.89% 股权;并按比
-
例间接拥有永和智控 5.01% 股份的权益。
2 、贵方应按美华圣馨持有的永健控股股权比例承担永健控股出让永和智控 股份所产生的涉税事务的处理责任;同时,在该等涉税事务处理过程中,如争 取到的税收减免、税收返还等由贵方享有。
3 、如贵方处置永和智控 5.01% 权益股份所获取的收益不足以承担永健控股 涉税事务处理过程中所有成本的,差额部分由贵方承担。
六、关于《关于转让美华圣馨合伙份额的函》的回函相关内容
(补充)孟昌棣和温世惠向曹德莅及杨缨丽出具了《关于转让美华圣馨合 伙份额的函》的回函,主要内容如下:
孟昌棣和温世惠同意曹德莅与杨缨丽来函中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同意按照 曹德莅与杨缨丽来函要求承担相关义务并享有相关权益。同时,因履行曹德莅 与杨缨丽来函要求所产生的各项风险由孟昌棣和温世惠自行承担。
七、其他情况说明
(补充) 1 、在其他公司的任职情况:曹德莅在成都沙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担任监事,成都和泰招亿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成都铁山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四川大行广泽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 事,四川馨康致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成都东篱医院有限公司担任董 事。
1 、曹德莅及杨缨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 3 年在证券市场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2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涉及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相关部门审 批情形。
八、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相关合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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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德莅已将其持有永和智控 3240 万 股股份进行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0%),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已将其持 有永和智控 1398 万股股份进行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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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德莅、杨缨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德莅、杨缨丽以及自然人蒋辅中、台州永健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永健控股”)于2021年1月12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 及永健控股与蒋辅中于2021年3月17日签署的《终止协议书》之约定,公司原控 股股东永健控股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8,000,000股股份中的34,000,000股转让给 曹德莅,拟将其中的13,980,000股转让给杨缨丽。
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上述股份转让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全部办理完毕。
(二)信息披露人曹德莅的一致行动人余娅群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本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德莅的一致行动人余娅群在 2021 年 2 月 18 日-2 月 24 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永和智控 190.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
| 增持 主体 |
增持方式 | 增持期间 | 增持股份数 | 增持股份占 总股本比例 |
增持金额 (万元) |
|---|---|---|---|---|---|
| 余娅群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 年2 月18 日-2 月24 日 |
1,907,200 | 0.9536% | 2,3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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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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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德莅):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余娅群):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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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3
(本页无正文,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德莅):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余娅群):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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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工 业产业集聚区 |
| 股票简称 | 永和智控 | 股票代码 | 00279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曹德莅及一致行动人杨缨丽、余 娅群 |
信息披露义 务人住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 号/成都市高新区兴蓉南二 巷号/四川省彭山县凤鸣镇 新南街中段**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 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 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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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含一致行动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占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普通股A股 49,887,200股(直接)、10,020,000股(间接) 24.94%(直接)、5.01%(间接) |
普通股A股 49,887,200股(直接)、10,020,000股(间接) 24.94%(直接)、5.01%(间接) |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含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0,020,000股(间接) 变动数量占公司股份总股本的比例: 变动后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普通股A股 10,020,000股(间接) |
5.01%(间接) 49,887,200股(直接),24.94%(直接)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 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
是 √ 否 □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6 个月内,曹德莅通过一致行动人余娅群在二级市场增 持永和智控190.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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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德莅):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缨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余娅群):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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