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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rhe Fluid Intelligent Control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Apr 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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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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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和智控
股票代码:00279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永绅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北星公路 1999 号 3 号楼 168-7 室(上海玉 海棠科技园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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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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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 附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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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永和智控、公司、 上市公司 |
指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转让方、上海永绅 |
指 | 上海永绅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受让方 | 指 | 苏金飞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永绅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北星公路 1999 号 3 号楼 168-7 室(上海玉 海棠科技园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楼魏企业管理中心(委派代表:应雪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583563699L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经营期限:2011 年 09 月 26 日至 2031 年 09 月 25 日
持有合伙权益比例:上海楼魏企业管理中心 34.23%、上海玛秦企业管理中 心 29.23%、上海楼楚企业管理中心 16.50%、上海素拉企业管理中心 10%、上海 年哈企业管理中心 5.04%、上海随卡企业管理中心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职务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
|---|---|---|---|---|---|---|
| 1 | 应雪青 | 男 | 中国 |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 |
浙江省玉环市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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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考虑而 进行协议转让。
上海永绅于 2020 年 3 月 9 日向上市公司提交《减持计划告知函》并公开披 露,其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永和智控全 部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00 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 400 万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将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手续后实施。
除上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上海永绅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减持永和智 控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上海永绅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永绅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7.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永绅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731,000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2.36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上海永绅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苏金飞转让其所持有的上 市公司 10,269,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35%。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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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4 月 2 日,上海永绅(作为甲方)与苏金飞(作为乙方)就本次股 份转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份:本次甲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 方持有的永和智控 10,269,000 股股份,标的股份合计占永和智控股份总数的 5.135%。
2、转让价款及支付:(1) 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以本协议签 署日的前一交易日永和智控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即基准价格),按基准 价格*90%,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 10.854 元,即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为 111,459,726 元(大写:壹亿壹仟壹佰肆拾伍万玖仟柒佰贰拾陆元整);(2)甲 乙双方同意,乙方应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完毕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
3、标的股份过户登记:(1)鉴于部分标的股份存在质押,甲乙双方确认,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取得质权人关于本次转让的同意或解除 标的股份的质押。(2)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在取得质权人同意或质押解除后尽 快办理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涉及的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申请及标的股份过户登 记事项。(3)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与义务 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4、税费承担:双方确认,因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相应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5、声明与承诺
(1)甲方声明并承诺如下:①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 有限合伙企业,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资格与能力,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已经 其内部有权机构有效决策,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为合法、有效。②甲方将按照本 协议约定就标的股份质押尽快取得质权人同意或解除标的股份的质押,确保标的 股份过户不存在限制。
(2)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①乙方承诺其拥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不存在不得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②乙方承诺其用以支付 转让价款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③乙方承诺其受让 标的股份后,就标的股份涉及的表决权事宜,将继续履行原甲方作出的《放弃表 决权声明》中关于不可撤销地放弃表决权的承诺。
(3)双方声明,将积极配合永和智控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报告义 务及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6、违约责任: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积极履行,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则构成违约;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因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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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的原因或非协议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标的股份无法完成过户登记的,双 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7、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存在部分质押的情况 (质押股份 8,000,000 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53.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转让协议约定,就标的股份质押尽快取得质权人同意 或解除标的股份的质押,确保标的股份过户不存在限制。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 个月内不 存在买卖永和智控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
3.《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永和智控住所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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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电话:0576-8712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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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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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永绅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应雪青 签署日期:2020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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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工 业产业集聚区 |
| 股票简称 | 永和智控 | 股票代码 | 00279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
上海永绅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崇明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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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15,000,000股 持股比例:7.5%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15,000,000股 持股比例:7.5%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4,731,000股 变动数量:10,269,000股 变动比例:5.135%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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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永绅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应雪青
签署日期:2020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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