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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Z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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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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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京海)
作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王京海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京海,男,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工程硕士。曾任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第一设计所副所长、所长、副院长;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院长兼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裁兼集团技术中心主任兼北京南山航空材料研究院院长;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专务。2024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并依法依规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公司股东、经营管理层对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
|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 王京海 | 9 | 9 | 0 | 0 | 否 | 3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均亲自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本人对出席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合规培训,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指定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相关方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充分、全面地反映公司对应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缺陷。
(四)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人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审计机构。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佟晓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职务,HU HUA女士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本人履行相关职责,在充分核查董事候选人邓国兆先生、费春玲女士的任职资格,且全面了解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候选人李福刚先生的职业品行、教育背景、履职能力等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就前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开展资格审查工作。经审查,相关人选均具备担任对应职务的履职条件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情况及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定依据合理,与公司整体业绩、个人履职表现相匹配,决策程序规范,独立董事薪酬按股东会批准标准执行;新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核定依据、发放标准及考核要求,兼顾合规性、实操性与市场化激励导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在审议涉及自身薪酬的议案时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了640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涵盖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制定、授予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成功落地,有效激发了核心骨干工作积极性,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强劲内生动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了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京海
2026年4月23日